徐逢聘(?—?),山东登州府蓬莱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东乡试第十名,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联捷辛丑科进士,三十三年授临漳县知县,历南京兵部郎中,四十年升南昌府知府[1],四十七年官至川北道副使[2]。天启二年以贪纵被参处[3][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七》:万历四十年七月甲寅,升广东副使李文奎为本省参政,浙江嘉兴府知府吴国仕为湖广副使,广西右布政李寿为云南左布政,南京兵部郎中徐逢聘为江西南昌府知府。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九》:万历四十七年二月乙亥,升南昌府知府徐逢聘为川北道副使。
  3.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七》:天启元年十二月丙子,下四川按察司副使徐逢聘,部院参奏:逢聘入贺,扛包百数,分遣二牌,颠倒日期官衔。刑科刘弘化言其明知多赀不便,为是藏闪之计,仍复托病回家,愆期不至,乞严参重处,并敕各省抚按严查驿递循环,遇有扛抬数多,即行参劾。有溷称公干,滥给牌票折干需索者,悉行禁革。得旨:徐逢聘贪纵异尝,并前胡世光贩盐被参,久不题覆,著一并参处。
  4. ^ 《蓬莱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