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逢聘(?—?),山東登州府蓬萊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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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東鄉試第十名,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三十三年授臨漳縣知縣,歴南京兵部郎中,四十年升南昌府知府[1],四十七年官至川北道副使[2]。天啟二年以貪縱被參處[3][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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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七》:萬曆四十年七月甲寅,升廣東副使李文奎為本省參政,浙江嘉興府知府吳國仕為湖廣副使,廣西右布政李壽為雲南左布政,南京兵部郎中徐逢聘為江西南昌府知府。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九》:萬曆四十七年二月乙亥,升南昌府知府徐逢聘為川北道副使。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十七》:天啟元年十二月丙子,下四川按察司副使徐逢聘,部院參奏:逢聘入賀,扛包百數,分遣二牌,顛倒日期官銜。刑科劉弘化言其明知多貲不便,為是藏閃之計,仍復託病回家,愆期不至,乞嚴參重處,並敕各省撫按嚴查驛遞循環,遇有扛抬數多,即行參劾。有溷稱公幹,濫給牌票折乾需索者,悉行禁革。得旨:徐逢聘貪縱異嘗,並前胡世光販鹽被參,久不題覆,著一併參處。
  4. ^ 《蓬萊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