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責任制

由B63cdf194d0bb00ae19d1bc56e7736eba2dca8在話題引用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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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V 的原因 編輯

1.本文目前的內容是指變相增加工時,但美其名為「責任制」的制度。

2.本文強調這是台灣的制度,地方色彩過重,且沒有參考資料來源。

Wolfch 2007年10月31日 (三) 05:17 (UTC)回覆

維基百科,這種文章當然不合格,不過若本文的原作者去偽基百科寫相同的內容的話,除了內容稍微短了一些以外,基本上是合格了。--KOS-MOS(話說「我不是人類,我不過是個有着御姐外形的人形兵器而已」) 2008年5月26日 (一) 11:46 (UTC)回覆


建議重寫這個條目,新增「無薪加班」條目。
個人贊同Wolfch的觀點。兩年多過去了,這個條目的 POV 原因個人認為還是沒有消滅。變相增加工時跟責任制是兩回事,但是這個條目目前的內容有混淆的現象。--眼鏡虎 (討論|貢獻) 2010年5月13日 (四) 11:45 (UTC)回覆
  • 不,應該是各地區對於「責任制」的定義不太一樣?在台灣「責任制」是指工作給你,期限的日期前做完,你每天會花幾個小時在工作上,那是你自己的事,老闆不會出所謂的加班費。如果做不完是你自己的能力不夠,可能送你一張資譴的通知。如果提早做完,老闆會有賺到的感覺,再扔新的工作給你。因此在責任制盛行的行業裏,時有所聞,員工以公司為家,以廠為家,不眠不休的工作。-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13日 (四) 12:05 (UTC)回覆
話說在臺灣,僱主濫用/誤用責任制已經不是一兩天的事了,大家都在講,這種事我想還是寫出來比較好。--ユイ、にゃん!EPN-001GF IZEN─IZEN重裝步兵團,出動! 2011年3月2日 (三) 07:36 (UTC)回覆

引用 編輯

書籍富足人生的12把金鑰第七章 責任——自我負責,自在合作,引用本文第一段(維基百科的全部文字內容均在共享創意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協議之條款下提供,任何人只要標示來源,皆可自由使用)B63cdf194d0bb00ae19d1bc56e7736eba2dca8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16:1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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