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化政策

香港文化政策(英语:Hong Kong cultural policy)是指对香港艺术和文化遗产的发展与保育。在全球而言,香港因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购物中心的角色而享誉国际,但在艺术及文化方面却恰好相反。[来源请求]外界对香港的主流观念在于当地市民只顾赚取及花费金钱,但艺术和文化这类短暂的事情却往往被忽略。[来源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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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香港政府、市民及媒体愈来愈关注当地的艺术和对英殖时期独有的文化遗产之保育。有声音指出,自从中国恢复对香港的主权的十年间,香港在艺术和文化的角色对这个弹丸之地在寻找身份认同的过程中愈来愈显著。香港在后殖民时期对民主的限制或会使更多市民透过艺术和文化寻求对身份认同的表达和确定。[1]

文化政策 编辑

自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后,香港在艺术和文化的管理工作上亦经历了重大的转变。过往在两个市政局支持下的文化事宜,现时主要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LCSD)及香港艺术发展局(ADC)负责。政府对文化政策的官方说明可于民政事务局的网页中查阅。[2]

香港艺术发展局是一个成立于1995年的法定机构,以取代旧有的演艺发展局。该局负责推广艺术的多元发展性、就政府的文化政策和发展出谋献策,以及为文化机构提供拨款。然而,该局被批评缺乏执行权和资源,以致无法直接推行政策。[3]艺发局的现任首席执行官为周蕙心,而前首席执行官余开坚于2005年4月接任首席执行官前,曾于九广铁路公司任职逾20年。[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除筹办不同的艺术和文化活动,亦负责管理一系列的文化设施。现时该署管理全港15个表演场地和16间博物馆。该署䡥下的古物古迹办事处则负责香港的文物保护和教育工作。

文化委员会(CHC)于2000年4月成立,旨在就文化政策及拨款的优先次序提出建议。该委员会于2003年6月提交的政策建议报告[5]获接纳为香港文化政策的蓝图。文化委员会订立六个导引香港文化政策的基本原则,分别是“以人为本”、“多元发展”、“尊重表达自由 保护知识产权”、“全方位推动”、“建立伙伴关系”及“民间主导”。

其他拟议的政策改革包括提升政府资助的文化机构之公司化程度、小型公私营合作,以及备受争议的西九文化区发展计划

现时香港政府就香港的创意产业与文化政策委托外间进行一系列的研究。然而,现时仍有不少存在的政策问题还没解决。有舆论将问题指责于政府在管理文化事宜上过分依赖于顾问委员会和咨询,认为此举不仅效率低,亦与全球对艺术管理的趋势背道而驰。[3]

对艺术方面的拨款与支持 编辑

香港政府每年就艺术及文化方面预留约3亿美元(人均约43美元)储备,占政府每年支出约1%。香港特区政府声称此举是“与部分西方国家(如法国)大致相约”。[2]然而,从货币层面而言,法国每年于文化方面的人均支出为197.2欧罗(折合约250美元)。[6]上述现象的成因,缘于香港政府的公共开支占人均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较其他已发展国家为低。平均而论,2001年香港政府的开支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之GDP的4成以上。[7]2008年,法国政府在相关方面的开支占该国GDP逾50%,[8]但香港只占约19%。[9]

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报告》中,时任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宣布将注资港币4000万元(折合约500万美元)予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用以支持文化活动。[10]

香港艺术发展局每年获得的资助中,约有1200万美元来自民政事务局,来自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的资助亦有约300万美元。艺发局除拨款予艺术团体外,亦于上环设立艺术服务中心,提供办公空间和设施予小型艺术机构。

现时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除拨款予每年的香港艺术节外,亦有向香港管弦乐团香港中乐团香港小交响乐团香港舞蹈团香港芭蕾舞团城市当代舞蹈团香港话剧团中英剧团进念二十面体PIP文化产业(前称“剧场组合”)共十间专业表演公司批出拨款。除个别活动,该署亦会于每年筹办两项艺术节—于夏季供一家大小和儿童的国际综艺合家欢,以及秋季的主题艺术节。

电影产业 编辑

在全球层面而言,香港在艺术和文化方面以其电影产业而见称,而相关产业为世界第三大(仅次于好莱坞及宝莱坞)。香港电影深受全球支持,部分亦被好莱坞重制成电影巨片,而部分香港导演和演员(如吴宇森成龙杨紫琼周润发)在好莱坞亦取得跨界之成。

香港的电影产业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一段全盛时期后渐入衰退。纵使香港政府近年推出一系列振兴电影产业的措施,却惨败收场。香港艺术之死主要在于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国香港人(Hong Kong Chinese)强加于自身的一种恐惧和自我审查氛围。

时任行政长官于《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香港电影发展局,以支援香港的电影制作。在翌年的财政预算案中,时任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宣布将会预留3亿港元(折合约4000万美元)予拨款支援电影制作,以及电影业界的专业发展。[11]

文化活动 编辑

现时香港每年均举办多项文化活动与文化节,如下:

艺术教育 编辑

香港演艺学院是香港唯一一间专注于表演艺术、电影、电视与相关技术艺术(technical arts)的专上院校。

文物保育与集体回忆 编辑

自从2006年12月拆卸天星码头引来的大型公众示威活动后,政府开始审视对文物保育的政策。古物古迹办事处现时已发布一个包含全港491幢已评级之历史建筑的列表,[12]惟该处没有对该等建筑物的保护程度作出任何决定。

香港的集体回忆亦渐渐融合至当地的文化政策内,而该等回忆亦显现于街市、饮食文化及工匠传统之中。[13]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Clarke, David. Hong Kong Art: Culture and Decolonization. Durham, North Carolina: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2. ISBN 0822329204. 
  2. ^ 2.0 2.1 文化政策. 民政事务局. [2021-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6)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3.0 3.1 Yuen, Terence. A Decade of Arts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A Decade's Long March: Reform of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on Culture and the Arts (Hong Kong: Hong Kong Arts Development Council). 2005: 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1-0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九廣鐵路公司2004年報 (PDF). 香港: 九广铁路公司. 2005: 21 [2021-1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5-0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文化委員會政策建議報告 (PDF). 文化委员会. 2003-03-31 [2021-1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1-21)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Cultural Policies and Trends in Europe: Country Database France. Council of Europe. [2021-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26)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7. ^ Prasad, Eswar; Chan-Lau, Jorge A. Hong Kong SAR: meeting the challenges of integration with the mainland. Washington, DC: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004: 15. ISBN 1589062949. 
  8. ^ Government finances statistics. European Commission. [2021-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10)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ISD, Public Finance , HKSARG, November 2009.
  10. ^ 文化藝術城市.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报告.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06-10-11 [2021-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1)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1. ^ 科技及創業產業. 二〇〇七至〇八年度财政预算案 - 演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07-02-28 [2021-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09)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2. ^ List of Graded Historic Buildings in Hong Kong (as at 7 Nov 2008) (PDF). 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 [2021-12-2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1-07-09)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3. ^ Digital repository to preserve cultural heritage. HKSAR Government. 2007-02-14 [2007-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2-19)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