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朱清文(1956年7月),男,黑龙江宾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呼兰师范学校中文专业专科毕业,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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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黑龙江省宾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双城市委书记;鹤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1年1月调任中共绥化市委书记[2]。2015年1月30日,朱清文当选为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3]。2018年10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4],选举全总十七届执委会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他当选为全总主席团委员[5][6][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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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朱清文.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2). 
  2. ^ 徐冬儿 (编). 朱清文任绥化市委书记 胡世英不再担任. 人民网. [2014-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中国大陆)). 
  3. ^ 绥化市委书记朱清文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民网. [2015-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3). 
  4. ^ 李建国当选为全国总工会主席. 环球网. [2021-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7). 
  5. ^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委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王东明当选为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国人大网. [2021-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7). 
  6. ^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名单. 人民网. [2021-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7. ^ 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委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王东明当选为全国总工会主席. 新华网. [2021-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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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胡世英
中国共产党绥化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1月—2015年3月
繼任:
张晶川
前任:
刘国中
中国共产党鹤岗市委员会书记
2007年5月—2011年1月
繼任:
杜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付会廷
鹤岗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4年5月—2008年3月
繼任:
张雨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