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时(1884年11月—1971年1月18日),男,江苏睢宁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張曙時近照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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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就读于睢宁高等学堂。1906年东渡日本留学,回国后在南京两江师范学校法政学堂攻读法律。参加同盟会,后加入中国国民党。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南昌起义,被推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员,任党务委员会主席。1932年,再次加入中国共产党,促成方振武部同冯玉祥部联合抗日,被聘为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第一军和第二军高级顾问。1938年11月,任中共川康特委统战部副部长[1],1940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2]。1941年底,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法制室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人民监察院副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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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文星. 四川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要奠基人张曙时. 《前进论坛》. 2006年, (第8期) [2015-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8). 
  2. ^ 郑光路. 成都抗日救亡的积极贡献. 人民网. [2015-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8). 
  3. ^ 张曙时. 华夏经纬网. [2015-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