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複審/存檔/2012年

本條目自2007年成為特色條目,後未有大幅進步。隨著中文維基百科質量的提高,以今日眼光重新審視,已淪為一般,不足以擔當「典範」重任。 * 無與倫比的豆腐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10:31 (UTC)

支持撤銷

  1. (+)支持,提名者投票。文化、人口、交通等章節的描述不佳。不少章節為簡單堆積,從內容充實和條理度來說頗為糟糕,遠未達到特色標準。—* 無與倫比的豆腐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10:31 (UTC)
  2. (+)支持,有些段落缺參考。雜項堆積比較嚴重。--達師218372 2012年4月25日 (三) 11:22 (UTC)
  3. (+)支持,資料堆積永遠是地理條目的通病--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28日 (六) 02:07 (UTC)
  4. (+)支持,如三樓看法,另外有部份地方的排版令人看得不太舒服。--残星 (留言) 2012年4月28日 (六) 05:27 (UTC)
  5. (+)支持,瑣碎而不精--yangzhe1991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10:28 (UTC)
  6. (+)支持,確實存在上述問題,部分段落無參考來源。--Alexchris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12:16 (UTC)
  7. (+)支持,其實覺得不少地理條目都該整理一次,好吧,所有條目也要。Justincheng12345留言2012年5月4日 (五) 10:01 (UTC)
  8. (+)支持,和其他特色條目比起來內容還是少了些,並且排版有點凌亂,已經趕不上特色條目的條件了。LZW0504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8:46 (UTC)

反對撤銷

中立

意見

投票將於 2012年5月6日 (日) 10:31 (UTC) 結束
8票支持,0票反對 => 通過。-HW 2012年5月26日 (六) 14:28 (UTC)

這個條目的原文來自英文版,但是已在兩年前已撤特,而且現在中文版本的註腳,還沒有跟上英文版的數量,認為已不符特色資格。

支持撤銷

  1. (+)支持,提名者投票—茶壺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10:41 (UTC)
    (+)支持,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5月10日 (四) 18:00 (UTC)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2. (+)支持,有些地方使用英語文法,另外應作更仔細的分段-Dragoon16c留言2012年5月10日 (四) 12:30 (UTC)
  3. (+)支持,句中看到空格了。--達師218372 2012年5月13日 (日) 13:40 (UTC)
  4. (+)支持。參考來源太少。如果能及時補充來源,我將改投反對票。--Gilgalad 2012年5月13日 (日) 20:26 (UTC)
  5. (+)支持腳註,可轉評GA。--Amazingloong 2012年5月16日 (三) 10:18 (UTC)
  6. (+)支持,同提名者。--CHEM.is.TRY 2012年5月20日 (日) 13:10 (UTC)
  7. (+)支持注釋太少。--肚子又餓了(留言) 我的遊戲 2012年5月21日 (一) 09:34 (UTC)
  8. (+)支持,補上一票,覺得現有描述方式使讀者看起來有點累。優良等級倒是可以。-- 豆腐daveduv編寫上海留言 2012年5月23日 (三) 17:37 (UTC)

反對撤銷

中立

意見

投票將於 2012年5月24日 (四) 10:41 (UTC) 結束

詹姆斯·米爾納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詹姆斯·米爾納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84,543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8月16日 至 2012年8月30日
說明:內容嚴重缺乏更新,且之前FAC時有人提的問題(英文文法等)仍存在。—CHEM.is.TRY 2012年8月16日 (四) 09:13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重審提名人票。--CHEM.is.TRY 2012年8月16日 (四) 09:13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數據已經近兩年未更新。——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8月16日 (四) 10:31 (UTC)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8月16日 (四) 18:00 (UTC)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大量的跨wiki連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17日 (五) 02:10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Fail—An Macanese 2012年8月24日 (五) 17:30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銷:淨支持票未滿8票。--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6:02 (UTC)

10美分硬幣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10美分硬幣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37,000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9月8日 至 2012年9月22日
說明:「重選」,缺乏更新,來源不可靠且很多已經損壞,英文版早在09年撤銷特色。—CHEM.is.TRY 2012年9月8日 (六) 14:38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硬幣網連結失效是因為網頁後綴從htm改成了asp,現在已經修復了。—Snorri留言2012年9月10日 (一) 09:17 (UTC)
    即使修復了之後還是不太可靠的來源,而且還有很多句子也沒有來源。--CHEM.is.TRY 2012年9月10日 (一) 18:45 (UTC)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CHEM.is.TRY 2012年9月8日 (六) 14:38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硬幣網的很多參考來源都已經失效。--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9日 (日) 00:39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9月10日 (一) 00:00 (UTC)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很多內容無來源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2 (UTC)
  5.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需要翻新--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12年9月16日 (日) 13:30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銷:淨支持票未滿8票。--茶壺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00:58 (UTC)

香港日佔時期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香港日佔時期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13,844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9月9日 至 2012年9月23日
說明:【重選】:可靠來源嚴重缺乏,1萬1千多字的正文只有3處給出了參考文獻,其他腳註實際上只是注釋說明。「日軍在港戰爭罪行」一章掛有{{update}}模板,內容不夠充實,篇幅和文中提到的日軍戰犯數量不成比例,這一章也沒有提到大英國協戰俘在香港的情況。「戰後審判」一章內容偏少。日本統治香港期間,與日本妥協合作的本地勢力有什麼表現?只在「民政時期」中一筆帶過,應當適當擴充。日本在占領香港期間獲得了哪些利益、是如何操作的,條目寫的也不夠詳細。--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06:41 (UTC)—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06:41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理由如前所述。--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06:41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腳註太少這條足以撤銷。--Fxqf·留言簿 2012年9月9日 (日) 09:53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參考資料不足以支持全文,而且掛有維護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5 (UTC)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腳註太少--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1:46 (UTC)
  5.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參考資料太少。--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12年9月16日 (日) 13:31 (UTC)
  6.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早就應該重審。--CHEM.is.TRY 2012年9月17日 (一) 07:36 (UTC)
  7.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整個第一段都沒參考來源....-- 2012年9月17日 (一) 19:40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銷:支持票0票,反對票8張。--茶壺留言2012年9月23日 (日) 11:57 (UTC)

唐朝

 

唐朝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76,912位元組)

結果8支持, 3反對 => 撤銷 核對者茶壺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
投票期:2012年9月14日 至 2012年9月28日
說明:「重選」,去年入選的特色條目,只是經濟有些缺陷,被掛上維護模板,需要再整理。—茶壺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沒什麼明顯的問題,覺得需要修改動手就是了。--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4日 (五) 11:23 (UTC)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沒什麼問題,特色條目中一堆問題比這個多,如果這條都重審通過的話,那特色條目中三分之一都要重審了。名單在這裡,要不要我去提?--CHEM.is.TRY 2012年9月14日 (五) 12:13 (UTC)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出意見的編者並不能清晰地表達出條目與特色條目之間的差距以及具體的改進點。—Snorri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7:03 (UTC)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支持,現條目並無多大問題,掛維護模板只是為了精益求精,而不是為了用來撤銷FA。——2012年9月16日 (日) 03:43 (UTC)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百科不是在寫書,模板所述並看不出有何問題(或許是敝人學識淺薄)。另外現在規則被變更容易撤銷,如此提出重選並沒有甚麼好處,不如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提出。--安可與我對話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07 (UTC)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是掛模板的問題。--達師218372 2012年9月18日 (二) 12:22 (UTC)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沒有問題。--Huandy618 (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2:32 (UTC)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覺得與其投票廢除,不如再討論頁討論如何精進內容,提升品質,並且付出行動。這樣才比較有意義--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9月27日 (四) 16:42 (UTC)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茶壺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當初是我掛上維護模板,理由是經濟部分除了講很多工藝發展外,並沒有真的談到多少經濟現象。這次修改,土地與賦稅制度有些改善是好事,但幾個明顯的老問題並沒有解決。比如唐代經濟最主要的現象是經濟重鎮由北轉南,還有貨幣經濟逐漸取代實物經濟,這些都幾乎沒有提到。雖然百科條目不應以寫書的篇幅來寫,但百科畢竟是種知識彙整,不是文宣看板,應該要有畫龍點睛的重點,把這個時代的狀況說明清楚,而不是一堆事情帶過去,才能確保條目的正當性。我建議可以參考一些唐代經濟的專書(比如李柏重或其他之類的,圖書館應該找的到)。--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7:03 (UTC)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目前內容存在一些問題:有些缺乏來源支持,例如「唐朝滅亡後,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後唐和十國的南唐都自稱是唐朝的承繼者而用「唐」作為國號。南唐的建國者自稱是唐憲宗之子建王李恪之後。然後唐皇室實因祖先曾立軍功而受賜姓李。」,以及注釋部分有些無參考來源,「社會」部分第2段也無來源;「評價」部分只是部分觀點的羅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5日 (二) 02:04 (UTC)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撤銷:支持票8票,反對票3張。--茶壺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