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載(?—?),原名林鬷言允坤亨萬,福建泉州府同安縣廈門塔頭人。明朝官員。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江西浮梁縣令。天啟初年,任兵科給事中,歷官戶、刑左右給事中,升戶科都給事中、太僕寺卿理太常寺事。崇禎元年八月,陞太常寺卿。二年三月疏請終飬,許之。優遊泉石間十餘年。其子林宜灼大量購併普陀寺寺田,持內歲入不足供香燈,住持了蘊欲棄寺而去。宜灼去世後,林宗載將其子所購寺租捐歸寺,崇禎十三年立有《田祖入寺記》。年七十卒,墓在二十二都倉里燈山。著有《觀海堂平平編》。

荷蘭文獻中的「Hamb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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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蘭文獻中,屢屢提及華商Hambuan,目前臺灣史學界認定Hambuan即林宗載。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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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凱:《廈門志》卷十二
官銜
前任:
余文龍
明朝浮梁縣知縣
1617年-1623年
繼任:
張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