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類型學中,時-方法-地是一般狀語的順序。例如,應以"昨天"(時間)、"車"(方法)、"到店鋪"(地方)的順序排列。日語荷蘭語德語都屬於這個類別。

以德語為例:

Ich fahre heute mit dem Auto nach München.


如果跟著詞語順序翻譯:

我駕駛今天通過車到慕尼黑。


如果根據中文語法翻譯:
我今天駕車到慕尼黑(漢語中「車」乃賓語)。

時間短語heute ("今天")排第一,方式短語mit dem Auto("車")排第二,地方短語München("慕尼黑")排第三。

一種記憶術利用首字母縮寫記住本順序:ZAPZeit(時間),Art(方式)Platz(地方)。

英語法語則只有當在時間之前提到動詞才會使用這一秩序。這通常在時間、方式和地點都有被提及的情況下出現。

另見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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