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王(?—785年);姓良相,是新羅第三十七代君主,海飡金孝芳之子,金元訓之孫,奈勿王的十世孫,母四炤夫人金氏為聖德王之女。780年惠恭王末年,叛臣金志貞聚衆圍攻宮闕,惠恭王與后妃爲亂兵所害,宣德王時爲上大等,首倡除君側之惡,平亂有功,自立爲王。唐建中元年追封父金孝芳爲開聖王,尊母金氏爲貞懿太后,妻爲王妃。在位六年,無嗣,群臣欲立王族子金周元,因大雨河水暴漲不得渡,議者曰:人君大位,有關天命,非人謀所及。今日暴雨,天其不欲立周元乎!於是上大等金敬信被擁為王,立之而雨止,國人皆呼萬歲。

宣德王
第37代新羅國王 第9代統一新羅國王
在位期間:780年—785年
前任:惠恭王
繼任:元聖王
姓名金良相
出生
逝世785年
父親金孝芳
母親四炤夫人
王后具足夫人

后妃

編輯
  • 妃具足夫人金氏——角干金良品女,一雲角干金義恭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