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和亭(1892年—1951年4月21日),又名和廷。陕西省长安县人。民国37年(1948年)在西安市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赵和亭
个人资料
出生1892年?月?日
逝世1951年4月21日
籍贯陕西长安
  • 陕西省立法政专科学校毕业
  • 日本明治大学毕业
  • 曾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总司令部参议、河南督办署中将参议,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少将参议
  • 国民参政员
  • 获颁胜利勋章[2]
  • 1951年4月21日,在西安被杀[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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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册),团结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687页
  2. ^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陕西省政府为检送赵和亭等五十二员胜利勋章证书函请查收转发”,国民政府全宗001-035100-00132-136
  3. ^ “西安市万余代表集会控诉反革命罪行。西安各界代表控诉特务反革命罪行大会,四月廿一日上午十时在市人民政府广场举行,这是西安也是全西北的空前大张旗鼓的控诉和镇压反革命的大会。会上,市人民法院接受全市广大人民的要求,并依据“惩治反革命条例”.判处一大批反革命罪犯以死刑,在会后分别于东西南北四城门外刑场,执行枪决……大会开始前,全场并公布了一批反革命罪犯的罪行。十一时,当徐经济张守约、赵和亭、赵愚如叶新甫雷景义武勃然刘玉书等一批罪恶滔天的反革命罪犯押解到会”。《镇压反革命》第2辑,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1951年10月第1版,第4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