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继洵(1823年—1900年),字信甫、一字敬甫[1]湖南省浏阳县(今长沙市)人,戊戌维新推行者之一谭嗣同之父。

谭继洵位于浏阳市区的墓地,现为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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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学琴的第三个儿子,父亲过世后,由长兄谭继昇兼代父职,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中举人,咸丰十年(1860年)中庚申恩科进士[a]

同治元年(1862年),担任户部广西司主事[2]。同治十一年(1872年),任户部山西司员外郎[2]。同治十三年(1874年),任户部山东司郎中[2]、坐粮厅监督[2]。光绪三年(1877年),任巩秦阶道 [3]。光绪九年(1883年),任甘肃按察使[4]。光绪十年(1884年),任甘肃布政使[5]。光绪十五年(1889年),升湖北巡抚[6]。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一年底(1894年11月至1896年1月),兼湖广总督[7]

1900年9月卒于浏阳[8]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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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继洵娶同乡徐五缘(1829年-1876年),生两女三男;因其三子谭嗣同支持百日维新,在戊戌政变中被慈禧太后所斩杀,而受株连,谭继洵同年在湖北巡抚任上被罢免。时人有集讣闻殿试策论之定句,合云:“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考;末学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被称为妙对。

妾卢氏亦育有三子二女。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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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资料多作“咸丰九年己未科进士”,据题名碑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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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代职官年表 ,4册 ,3281
  2. ^ 2.0 2.1 2.2 2.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 ,4册 ,153
  3. ^ 德宗景皇帝实录 ,137卷
  4. ^ 德宗景皇帝实录 ,161卷
  5. ^ 德宗景皇帝实录 ,195卷
  6.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38115号
  7.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37618号
  8. ^ 谭继洵墓实施整体维修保护. [2009-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01). 
官衔
前任:
张之洞
湖广总督
1894年11月 - 1896年1月
继任:
张之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