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总监是依据韩国《警察法》所制定的警察阶级,为9阶级中的最高位置,相当于大韩民国国军的参谋总长(上将),是警察厅的首长,只有1人。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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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9月2日驻朝鲜美国陆军司令部军政厅为警务总监,其后改为现在的治安总监。

名称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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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总监是“警察官阶级”中的最高位,但在其之上还有不属于阶级制度之内的“韩国警察厅长”,因此实为警察官全体中的第1号人物。

于官界全体的地位中属“高官”。治安总监虽不是中央部厅的次官,但作为警察官僚中的最高位,实际被视为与各部厅次官相当的地位。

相等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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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民国警察高阶警官的三线三星(警监二阶至警监一阶,职衔:警政署副署长、直辖市警察局长、中央警察大学副校长、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校长、警政署主任秘书、刑事警察局局长、保安警察总队长)至三线四星(警监特阶,职衔:内政部警政署署长、中央警察大学校长)

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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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总监是治安正监中由韩国国务总理行政安全部部长建议、经国会警察委员会同意后,报请韩国总统任命。韩国国会就任命举行人事听证会。治安总监免职是由总统裁可、议员数3分之2以上的弹劾可决。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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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治安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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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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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 阶级外 第1位 第2位 第3位 第4位 第5位 第6位 第6位 第7位 第8位 第9位
阶级
治安总监 治安正监 治安监 警务官 总警 警正 警监 警卫 警查 警长 巡警
肩章
 
 
 
 
 
 
 
 
 
 
 
Officer Cad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