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加纳关系
中华民国—加纳关系(英语:Ghana–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华民国与加纳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从无正式外交关系,目前也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加纳的相关事务由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驻英国台北代表处共同管辖。[1]
中华民国 |
加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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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编辑外交
编辑1966年2月24日,加纳发生政变,新政府于10月20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断交。中华民国希望与加纳建交,并在1967年8月派团访问加纳。[2]之后的加纳政府虽然支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复交,且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但不支持排斥现有的联合国成员国,暗示反对驱逐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据此认为应继续观察加纳是否真诚想复交。[3]加纳后来在1971年10月25日的联合国大会中,投票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并于1972年2月29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复交。[4]
经济
编辑贸易
编辑年分 | 贸易总额 | 年增减 | 排名 | 出口至加纳 | 年增减 | 排名 | 自加纳进口 | 年增减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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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32,330,088 | ▼57.074% | 113 | 30,374,190 | ▲20.251% | 98 | 1,955,898 | ▼96.093% | 145 |
2019 | 27,609,193 | ▼14.602% | 121 | 26,204,661 | ▼13.727% | 102 | 1,404,532 | ▼28.190% | 149 |
2020 | 79,324,590 | ▲187.312% | 90 | 30,184,557 | ▲15.188% | 93 | 49,140,033 | ▲3,398.677% | 84 |
2021 | 40,091,622 | ▼49.459% | 112 | 37,773,610 | ▲25.142% | 93 | 2,318,012 | ▼95.283% | 140 |
2022 | 32,135,573 | ▼19.845% | 120 | 30,798,066 | ▼18.467% | 101 | 1,337,507 | ▼42.299% | 152 |
2023 | 117,488,647 | ▲265.603% | 86 | 37,104,937 | ▲20.478% | 94 | 80,383,710 | ▲5,909.966% | 75 |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加纳的前10大项目为: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丙烯酸之聚合物;苯乙烯之聚合物;针织或钩针织品;乙烯之聚合物;服饰附属品及其零件;高温蒸馏煤焦油所得之油类与其他产品;塑料管与附件;氧官能胺基化合物;电话机(包括智能手机),以及其他传输或接收声音、图像之有线或无线网络通讯器具等。[6]
自加纳进口的前10大项目为:石油原油与自沥青质矿物提出之原油;可可膏;可可粉,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者;不适于人类食用之肉、鱼、甲壳类、软体动物或其他水产无脊椎动物;原木;未经化学改质之固定性植物油脂及其馏分物;金刚石(钻石);未经塑性加工铝;木材;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产品与调制品,以及以肥皂或清洁剂加工之纸、填棉、毡呢与无纺布等。[7]
投资
编辑交流
编辑2013年,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国贸局)挑选最具拓销潜力的22国26城市推动执行“贸易尖兵任务”,其中非洲3国的新兴市场就包括加纳。[9]
2013年11月9日,国贸局委托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外贸协会)与21家台湾业者执行“2013年西北非主力市场拓销团”,共前往加纳、象牙海岸、尼日利亚、摩洛哥等国。选择加纳因其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该经济体是非洲最大,人口达3亿,颇具市场潜力。[10]
2015年10月21日,外贸协会与加纳商工总会(Ghan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GCCI)在台北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并于2016年2月举行的“西非利基市场拓销团”与加纳商工总会共同举办采购洽谈会。[11]
2020年10月,中华民国外交部委托外贸协会在台北举办“2020年探索非洲商机,‘非’你莫属说明会”,聚焦加纳、突尼斯、埃及、索马里兰、埃塞俄比亚与南非等6国。[12]
协定
编辑日期 | 签署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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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5月24日 | 《中华民国与加纳共和国间技术合作协定》 | [注 1] |
1990年7月2日 | 《中华民国台湾邮政总局与加纳(共和国)邮电公司间国际快捷邮件协定》 | |
2017年12月7日 | 《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局洗钱防制处与加纳共和国金融情报中心关于涉及洗钱、资助恐怖分子及相关犯罪金融情资交换了解备忘录》 | [注 2] |
签证
编辑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可委托当地人、关系人或旅行社,向该国移民署署长(Director of Immigration Service)申请落地签证入境,亦可经由加纳台商会协助代为申请落地签证。[14]因该国有重大流行疾病,入境须出示黄热病疫苗接种证明(黄皮书)。[15]
持加纳护照的加纳国民抵台参加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则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16][17]
交通
编辑航空
编辑客运
编辑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28日):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5).
- ^ 王文隆. 外交下鄉, 農業出洋: 中華民國農技援助非洲的實施和影響 ,1960-1974. 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系. 2004. ISBN 9789570175035.
- ^ 裴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 1957-19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 (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4.
- ^ 世界知識年鉴. 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0.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2021-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双二组第三科. 迦納國家檔 (PDF).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1年3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10月2日).
- ^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貿易尖兵勇闖22國26城市 新興市場商機無窮. 经贸透视网. 2013年10月30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2日).
- ^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貿協領軍 前進西北非拓銷. 经贸透视网. 2013年11月11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21日).
- ^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外貿協會與迦納商工總會簽署合作協議. 经贸透视网. 2015年10月22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1月22日).
- ^ 双二组第三科. 突尼西亞國家檔 (PDF). 经济部国际贸易署. 2021年5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10月24日).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1).
- ^ 14.0 14.1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生活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7-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18-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