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可靠來源/存檔3

《壹週刊》是可靠來源嗎?

《壹週刊》涉及誹謗被判刑。 請問在維基百科 ,《壹週刊》是可靠來源嗎? [1]—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106.154.171對話貢獻)於2016年5月26日 (四) 07:18 (UTC)加入。

不太建議用《週刊王》等八卦雜誌,特別是內文珍對宿敵的文章。--Outlookxp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08:19 (UTC)
  囧rz...內容放錯地方吧,八卦類型是尚未證實的資料,要放也可以,不至於說完全不可靠的地步,有些內容牽扯到深喉嚨,證實上的確有難度會造成查證上的困擾就是。做為參考資料是可以的,但盡量不要弄成主要資料。我不用【可靠】這兩個字去評斷。因為可不可靠就交由讀者閱讀過各式各樣的相關資料後自行判斷,除非常識常理真理或已經有確實的查證管道與資料,沒有人可以下是否可靠的評斷。--核斯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3:55 (UTC)
@Outlookxp:只是提前打預防針的說明,我對於可靠的判定援引了法律上的【成文法】【習慣法】概念,方針就如同【成文法】,不同的國家民族與文化會有不同的【習慣法】,這也是為什麼大紀元會被拿來互動吵的原因。但WIKI有不能【地域中心】的方針,有着地域中心的習慣法無法適用,成文法優於習慣法,真的想禁掉大紀元等資料就勢必要形成不牴觸【成文法】的【習慣法】,形成方式就是社群討論了,如果社群討論是無共識。最近剛好學了點淺薄的法律,拿來試圖解釋最近的這件事情還有可靠資料,畢竟中華民國國家考試要考法律觀念,要寫申論題,當練習。--核斯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4:15 (UTC)
單一事件不影響其可靠性。--Gqqnb留言2016年5月27日 (五) 00:17 (UTC)

說到來源可靠性…有個問題…

在「用戶投稿經網站編輯審核後刊登」的網站上出現的文章是否可靠性來源?這類網站標準低的有cnbeta和a島 標準高的有anandtech和huffington post等等 (這裏的高低只是按個人感覺分類)——C933103(留言) 2016年5月28日 (六) 16:27 (UTC)

那報紙的「讀者投書」與「民意論壇」呢?-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5月29日 (日) 03:46 (UTC)
這在WP:SOURCE明文規定只能作為作者主張的可靠來源,而非事實的可靠來源。--LHD留言2016年5月29日 (日) 18:31 (UTC)

建議將知乎、科學松鼠會列為不可靠來源。

如題。--Fxqf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13:34 (UTC)

用戶生成內容網站不適合作參考文獻。--Jasonzhuocn留言2016年5月15日 (日) 15:58 (UTC)

如果在這些網上發言者的身分得到驗證 可作一手來源使用——C933103(留言) 2016年5月25日 (三) 20:16 (UTC)

知乎本來就不是可靠來源。--Gqqnb留言2016年6月2日 (四) 01:26 (UTC)

發生洪素珠事件,日後維基百科還能將「PeoPo公民新聞」算可靠來源嗎?

有關洪素珠,根據[2][3][4]這些事情的發生,我想問各位,日後寫條目要引用「PeoPo公民新聞」時,這能是否算可靠來源可被引用?我不是在討論洪素珠條目可不可以引用「PeoPo公民新聞」,可別搞錯了。--36.233.178.27留言2016年6月14日 (二) 04:52 (UTC)

如同WP:NEWSORG說的,就連一些小報都不太算可靠來源了,我不認為公民新聞可以算。公民記者未受過專業訓練(雖然台灣的記者沒好到哪去),我覺得跟讀者來函、社論的等級是差不多的,性質甚至可以說很像維基新聞--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6月14日 (二) 04:55 (UTC)
不算+1,由這次公視的聲明和網站規範得知這些新聞是自由上傳,且被動接獲檢舉才會處理,等同個人發表來源。--LHD留言2016年6月14日 (二) 05:30 (UTC)
我們找管中祥這位傳播學家討論吧!--RekishiEJ留言2016年6月23日 (四) 01:13 (UTC)

大紀元時報新唐人是否可靠來源?

本人根據WP:RS#需要關注的問題移除了幾個條目中的這些來源,但遭到@Wetrace:回退。請問這些來源能否算可靠?若不算本人將繼續移除。--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2:30 (UTC)

(:)回應-
  1. Jsjsjs1111刪除在下於其討論頁的詢問與提醒[5]
  2. Jsjsjs1111移除「十多個條目」中,新唐人或大紀元的來源,理由是「不可靠來源」。(被移除的,例如短波廣播周玉蔻黑心商品夏俊峰案阿三哥與大嬸婆即食麵恐頭龍屬對蔣介石的評價等各式條目,與來源並無利害衝突)
  3. 這些來源是許多用戶各自編輯時選用的。維基方針中並未列為不可靠來源。過去社群中,有幾位大陸用戶要求刪除,例如在DYK討論、客棧討論,但結果都獲保留。
  4. Jsjsjs1111的作法,是否涉及言論審查呢?是否涉及擾亂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2:34 (UTC)
WP:RS#需要關注的問題:「但是在編輯時請還是避免使用那些清楚地帶有非中立觀點的政治團體的資料來源,例如凱達組織、有法輪功背景的媒體(如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英國社會工人黨英語Socialist Workers Party (Britain)、或是風前網英語Stormfront (website)等。使用此類型的資料來源時,請設限於以一次文獻的方式來描述該組織或其組織觀點,但是必須謹慎地少量使用。」
個人認為,這些來源應該全部換成中立的可靠來源(如[6][7]),如果找不到可靠來源則應該直接刪掉。--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2:37 (UTC)
(!)意見-
  1. Jsjsjs1111所引述的「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是2015年11月20日某管理員添加的,「法輪功背景媒體」是2015年11月21日個別用戶添加的,但是否經過討論及共識呢?個別管理員、個別用戶可以自行改動方針?FLG背景的媒體,怎能跟凱達組織相比?在FLG相關條目盡量避免使用還可理解,但不應所有條目排除使用,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在許多國家地區都是常見及被接受的正當媒體。
  2. 之前客棧討論時,曾有個別大陸用戶提出要排除,但並未被接受。《2015年12月客棧討論-第15年發展計劃提前討論》,曾有用戶提出「過濾FLG媒體」,參與討論的用戶大多反對。
  3. 況且,這些條目中,大紀元、新唐人來源的使用量並不特別多。
  4. 中共的黨媒、官媒,可靠度如何?在海外觀點來看呢?Jsjsjs1111是否應主張全面在維基百科移除中共黨媒官媒?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2:46 (UTC)
(:)回應:那段話是管理員加的,有什麼問題?你如果想移除中共官媒的話你自己去。--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2:54 (UTC)
(!)意見-「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是2015年11月20日某管理員添加的,「法輪功背景媒體」是2015年11月21日個別用戶添加的,但是否經過討論及共識呢?之前客棧討論時,曾有個別大陸用戶提出要排除,但並未被接受。《2015年12月客棧討論-第15年發展計劃提前討論》,曾有用戶提出「過濾FLG媒體」,參與討論的用戶大多反對。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3:49 (UTC)
(!)意見-那就請您提出將中共官媒列入維基方針好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3:00 (UTC)
中共官媒可比輪媒中立多了。你自己覺得不中立的話,請您自己去刪。--CHEM.is.TRY 2016年5月8日 (日) 23:08 (UTC)
(:)回應-《Wikipedia_talk:可靠來源#建議將新華社,人民網等的政治新聞作爲不可靠來源》這裏也討論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8日 (日) 23:49 (UTC)
但最終該討論還沒有做出一個定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9日 (一) 00:46 (UTC)
我覺得吧,都是屬於有效來源,但面對一些利益可能相關的問題時,這些來源還需要其他第三方的可靠來源來論證。刪除反而反而是下策,除非是明顯的不可靠來源,或者是牛頭不對馬嘴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9日 (一) 00:46 (UTC)
注意這句話:「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法輪功媒體(大紀元新唐人)、中共媒體(人民網新華網等)、美國之音、XX之音都有強烈的政治宣傳,這意味着它們經常不會保持中立客觀。對於中共政治而言,中共媒體(以及中共所控制的所有媒體)都是正面宣傳,而法輪功媒體和美國之音幾乎都是負面宣傳。對於美國而言,中共媒體有時則是負面宣傳(例如認爲以美國爲首的西方國家陰謀顛覆中國)。因此建議將新華社、人民網作爲不可靠來源,或者將法輪功媒體作爲不可靠來源,實際上都是觀點和立場的問題,與是否爲可靠來源無關(並且對於中國大陸維基人而言,因爲法輪功媒體的負面宣傳和觀點更強烈,與自己的認知不符,所以經常認爲法輪功是不可靠的)。--vjudge1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3:05 (UTC)
我是贊成Jsjsjs1111移除這類評論、濫罵口氣的文[8],但無關者不要這樣移除,也請Jsjsjs1111保持風度,不要在摘要濫罵。是否移除,不是看媒體,而是內文,以Wikipedia:中立的觀點WP:不合理的比重、公正的語調等。中文維基百科政治條目充斥這類一面倒的政評文,而不是讓事實自己說話為準,我之前就主張要改[9]。--Outlookxp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4:25 (UTC)
編輯寫法及語氣可調整,應盡可能讓事實說話。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9日 (一) 04:37 (UTC)
(+)同意Outlookxp 先談客觀事實的問題:不管共產黨是否封鎖消息,客觀事實一定能通過不同主體來相互印證。如果法輪功(或者中共)的指控是真實的,那麼應該會有非法輪功和非中共的人來描述。如果只有法輪功媒體或中共的一面之詞(沒有其他來源的描述、肯定或否定,但是轉述不算),對於事實的描述則是不可靠的,必要時應予移除。以Outlookxp舉的第一個例子爲例,刪除的第一個「迫害法輪功」固然侵犯人權,不過,既然侵犯人權是嚴重的問題,那麼就應該有非法輪功的媒體或團體來證明或證僞這個人的所作所爲。如果只有法輪功媒體來說明迫害法輪功的事情,對事情的敘述當然不可靠(不過來源還是可靠的,只不過沒有說服力);第二個迫害律師的行爲敘述主要來自部落格,這是維權網的網誌,其可靠性存疑(不要看到網誌就不可靠,需要驗證網誌的主體之後再下結論);第三個提到江派的問題,如果自由亞洲電臺和大紀元所提到的是可以相互印證的(而且不像是出自同一個地方),我認爲可以保留,但是刪掉也不可惜,畢竟這兩個媒體都是政治宣傳。
回到核心問題,我認爲單純依賴這些政治宣傳的媒體這種行爲是不可靠的,因爲不能保證中立的觀點,但是法輪功媒體和中共媒體仍然算是可靠來源。所以也請Jsjsjs1111不要看到法輪功就刪除(除非它闡述的事實無法通過非法輪功的驗證,或者嚴重破壞了中立性),而且其他人在引用來源時也要辨明真僞。只要說的是事實,闡述的觀點能使條目保持中立,就不必在來源問題上搞「階級鬥爭」。如果非要在來源上較真,對維基百科實行徹底的共慘主義應該是個不錯的選擇。當然以前我自己也有類似的毛病,經過這個討論,我自己倒也能反思一下,免得「爲了闡述觀點而搜羅證據」。--vjudge1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6:22 (UTC)
(:)回應:如果不移除,而是更換來源如何?如[10][11][12][13]。--CHEM.is.TRY 2016年5月9日 (一) 06:39 (UTC)
(:)回應:大紀元非針對中共的新聞報導很多都從其他媒體轉來,若更換來源的引用內容都不多,我自己沒意見,也請不要再摘要寫那些話,謝謝。不過大紀元新聞頁面的好處是較保存久,如Wetrace所說「大紀元經常翻譯一些科研報導、翻譯報導,而且報導量在海外中文媒體中算是特別多的,而且在網絡上公開連結不收費」,不像中國時報、聯合報會定期移除。我好幾年前,我也因歐帕茲等條目質疑大紀元的報導,被人警告不要污辱大紀元,還被提到當前的破壞,但現在大紀元在這科學方面較好了。---Outlookxp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6:44 (UTC)
(:)回應:如果內容一致,換引用其實是無所謂的(例如可以把轉載換成原始出處),不過,不要單純因爲它是法輪功媒體就將其移除(詳見訴諸人身)。如果被人懷疑搞破壞,或者被人貼標籤,反倒不好了。當然,我不是法輪功人士,在法輪功問題上我保持中立。--vjudge1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07:30 (UTC)
首先存在利益衝突的地方肯定不能用(比如上文[14]這種),但就算沒有利益衝突,大紀元和新唐人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小報這一級別的來源,如果有更權威的出處將其換用並無問題,這一點和國家級的新華社或是人民日報有本質區別。—Chiefwei - - 2016年5月9日 (一) 07:42 (UTC)
那某球時報也只能算是小報。--4Li 2016年5月12日 (四) 08:12 (UTC)
中共領導人高調宣稱『黨媒姓黨』,即是所有中共控制的媒體,都是中共的喉舌,要維護黨的利益控制輿論,這樣都會有中立性、可靠來源的問題。--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9日 (一) 17:51 (UTC)
那大輪子以抹黑TG為己任,難道就沒有中立性問題?倒不如這樣理解,大輪子從分類而言,已經是屬於游擊隊性質來源,考據時本來就需要多方面確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0日 (二) 01:14 (UTC)
(!)意見--(1)在下提一個有趣現象,幾年前有某大陸用戶批評使用大紀元;但在這大陸用戶自己大量引用大陸黨官媒時,卻完全「不列明來源」,讀者必須要點進去才知道是哪家媒體,讀者根本無從判斷來源是否第三方/可靠性---形同架空了方針...。相較下,但使用大紀元或新唐人的,至少就在下個人/或被Jsjsjs1111刪除的用戶編輯,我們都會「明確列名來源」---讓讀者自行判斷。(2)大紀元/新唐人的報導,當然也可能出錯,每個媒體在總體上、個別消息的可靠性都可以討論切磋。另提幾個訊息提供參考,
  1. 幾年前「司馬南(亦有稱其大五毛)」公開說,王立軍事件後,一系列後來被證實的消息與FLG學員所辦媒體「謠言」保持高度一致,他說搞不清楚為何境內外謠言總被證明是事實。
  2. 香港《信報》前總編輯練乙錚曾多次在《信報》專欄評論上稱大紀元準確。2014年7月發表評論,對香港人了解中國國情該看哪家報?提出以下觀察「《大紀元》 在大陸的線人多、層級高,小道消息量大......大處卻每發必中,於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如此,這次徐才厚出事,亦復有先見之明。」「在報道周永康事件 上,《文匯報》輸給《大紀元》,而且是大輸特輸,事後還得『補飛』表忠。」練乙錚2016年在《紐約時報》專文提到,大紀元在「對北京的權力遊戲的分析上,時常被證明是正確的。」
  3. 大紀元最早報導對中共摘取器官指控,剛開始很多大陸人說是謠言,但後來經過獨立調查,世界移植學會、多個國家國會、聯合國酷刑委員會都公開批評譴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0日 (二) 04:35 (UTC)
(!)意見--新華社、人民日報雖然是「國家級媒體」,但也要考量「新聞自由度排名、言論自由管制」的背景,所講的、所做的、所說的---「是正是負」也是國家級....例如SARS/四川地震/六四天安門到底死了多少人?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0日 (二) 04:35 (UTC)
(!)意見:這有什麼好討論的,FLG媒體當然是不可靠來源,只能作為第一手資料,但要以其他可靠來源作為補充,否則乾脆不要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10日 (二) 06:37 (UTC)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FLG媒體當然是不可靠來源」,這是訴諸人身謬誤。--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0日 (二) 07:41 (UTC)
中共黨媒也只能作為第一手資料,這也不用討論了。--4Li 2016年5月12日 (四) 08:12 (UTC)

(!)意見我認為當沒有涉及政治與宗教議題時,大紀元與新唐人與一般媒體的報導方向並沒有很明顯的不同,不該以不可靠來源的理由刪除。而縱使在遇到有關的敏感議題時,無論是大紀元還是中共的黨報,也不該以不可靠的理由直接刪除,而是應該考慮收錄多方不同的說法以平衡觀點。至於大紀元的報導內容可不可信應該由維基百科讀者自己判斷,而不該由編輯者主觀替大家決定。--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5月10日 (二) 06:40 (UTC)

「至於大紀元的報導內容可不可信應該由維基百科讀者自己判斷,而不該由編輯者主觀替大家決定。」這話真有趣,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無論編輯者編輯的內容可不可信應該由維基百科讀者自己判斷,而不該由編輯者主觀替大家決定。那麼啥內容都可以放上來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10日 (二) 06:54 (UTC)
我們不判定描述,我們只是描述的搬運工。——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0日 (二) 08:02 (UTC)
破壞也算「編輯的內容」,所以不要混為一談了。--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0日 (二) 08:01 (UTC)
蘇州君的類比有個嚴重的錯誤:大紀元好歹也是有相當發行量的公開媒體,也有相當數量的閱讀者認同其觀點(當然也有更多人不認同),以這角度來說它和一般的報章雜誌並沒有什麼關鍵的不同,符合維基百科的參考來源要求,這跟普通一個編輯者在無任何參考來源的支持下胡亂編輯的內容是完全不同的事。世界上存在很多報章本身是有特殊政治背景,只是大紀元的幕後推手是法輪功所以閣下特別感冒,要不然它跟那些政黨辦的黨報又有啥不同?我個人並不喜歡法輪功這個團體,但若討論的主題是大紀元適不適合作為維基百科參考來源,我認為並沒有不適合。--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5月10日 (二) 08:03 (UTC)
以下是玩笑:我們換個話題吧,朝中社的政治立場和大紀元一樣都很強烈,而且朝中社老撒謊,不僅撒謊而且撒得很誇張(想想朝鮮人民的幸福生活),你們說朝中社算不算可靠來源?(不懂韓文可以看我們民族之間,裏面有中文)你們說到底是朝中社撒謊次數多,還是大紀元新唐人撒謊次數多?--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0日 (二) 08:12 (UTC)
vjudge1,有些用戶可能不在意朝中社撒不撒謊,也不在意新華社、人民日報撒不撒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3日 (五) 05:00 (UTC)

(-)反對作為可靠來源,內容極端(中文版說是極端,至於其他語言版本,不算極端吧)。--Shwangtianyuan 留言在此 2016年5月12日 (四) 04:21 (UTC)

(-)反對作為可靠來源。--Carrotkit歡迎參與DC14非正式投票 2016年5月12日 (四) 05:26 (UTC)
(+)支持做為參考來源,但不可做為主要來源,左手只是輔助。--核斯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05:28 (UTC)
(!)意見 「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不止是政治資訊,也有文娛消息及其他新聞。那些沒有政治觀點的報導難道也不算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6年5月12日 (四) 07:18 (UTC)
(:)回應:「沒有政治觀點的報導」仍然是小報級別的,鑑於它們在政治新聞上習慣造假,其他內容的可靠性也存疑。--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3:56 (UTC)
(:)回應,泅水大象君所言有理,「大紀元好歹也是有相當發行量的公開媒體,也有相當數量的閱讀者認同其觀點(當然也有更多人不認同),以這角度來說它和一般的報章雜誌並沒有什麼關鍵的不同,符合維基百科的參考來源要求」。
反過來中共官方表明要『黨媒姓黨』,已經說明代表黨的立場,包括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等,都不是政治中立的媒體,這些官媒黨報雖然有人支持,但同樣有人不認同其立場,但不是完全不可引用。
維基百科應收錄各方觀點,由讀者自行判斷,而不是故意抹除不討好的來源,進而令到條目只代表某黨團的立場。更遠一點,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日本共同社、台灣自由時報等,對中國較多負面報道,都可被認為不能引用,中文維基將會為討好某些編者而掉入政治審查。--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4:22 (UTC)
如果討論最終結束的時候能夠達成共識,在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中應該提醒一下那些「我就是認為共慘黨不靠譜」、「我就是認為法輪功不靠譜」、「我就是認為泛藍/綠不靠譜」的人。--vjudge1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5:05 (UTC)
負面報道/政治不中立 ≠ 造假。輪子媒體造假是出了名的。--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6:41 (UTC)
『黨媒姓黨』強調黨媒要代表黨的利益,在報道與黨相關的事件,不僅是政治不中立,更涉及利益衝突,而不是可靠來源。因此以 君之造假論,有黨背景的媒體都不能作為可靠來源。--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2日 (四) 17:14 (UTC)
「黨媒」在報道與黨相關的事件的時候也許不中立,但是輪媒報道所有內容都不中立。--CHEM.is.TRY 2016年5月12日 (四) 18:15 (UTC)
(!)意見--
  1. Jsjsjs1111上面這句話,本身就已經明顯的偏頗不中立吧!?黨媒用「也許不中立」?講的好像黨媒是「被認可的國際主流媒體」一樣...大紀元「所有不中立」?這句話更顯然偏頗不實---讓人想到文化大革命扣帽子了。Jsjsjs1111說大紀元「習慣性造假」,在下於前面已提出許多反例。---在下也提個醒,據說大陸廣泛流傳一句話「《人民日報》除了日期是真的,其餘都是假。」---這句話不是在下說的,而是很多大陸朋友、外國朋友說的,提供社群參考。
  2. 大紀元經常報導中共對FLG及良心犯、維權律師的「酷刑」,這些是說謊、造假?但大紀元報導的事件與內容經常被聯合國人權機構收錄,各國政府及國會,譴責中共是譴責假的?亂譴責?都要被扣上「反華勢力抹黑」?另,中共當局嚴控消息來源,海外記者在中國採訪非常困難、遭到官方嚴重干預...。
  3. 政治新聞,當許多海外媒體都還不大敢報導時,大紀元好多好多年以前就報導薄熙來周永康的問題,並提出「薄周政變」,這些是謠言嗎?其他媒體不是跟進了嗎?習近平政府不也在講「政治秩序」、「集團」之類了嗎?中共當局長年否認使用囚犯器官,說是「反華勢力抹黑」,後來衛生部副部長等官員不是也幾次改口認了嗎?這些是謠言嗎?太多例子不勝枚舉。
  4. 在下以為,Jsjsjs1111這項討論具有針對性,一再針對FLG相關背景議題、媒體。如果要在維基百科搞言論及來源審查,請問審查的規則是什麼,首先看陸港台媒體符合的多少,維基究竟「要是維基還是百度」?
  5. Jsjsjs1111很關心來源,在下協助提個疑問,維基百科許多中華人民共和國、共黨相關條目,長期使用了大量的大陸官媒黨媒,這顯非第三方來源,請問該如何改善?大陸媒體的新聞自由言論審查,對媒體可靠度的影響又如何?大陸黨媒官媒造假的頻率、被抓到的頻率及監督可能性又如何?您採取標準是否「雙重」,而若雙重,又會不會差到太多了?
  6. 大陸網友之所以要翻牆,不正說明了很多問題?---被當局封鎖、過濾的這些關鍵字的相關新聞,是否在中共官方及黨媒官媒眼中就是「造謠、造假」?如果是「造謠造假」,最好的方式就是打開圍牆,讓老百姓自行搜尋判斷。不該用大陸在中共嚴控新聞自由下所形成的地域中心主義傾向,去排除中共反對的媒體。一個百度已經夠了,魏則西們也已經夠多了,不需要更多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3日 (五) 04:35 (UTC)
可靠來源的根本是可供查證而可靠,而非其態度,這個與中立性無關(中立性側重於我們去描述時而非對描述的來源的要求),所以其實大陸媒體和輪子媒體只要符合可供查證都算是,但相對而言,輪子可能更屬於游擊隊性質來源,相比之下反而大陸官方媒體和其他主要外媒一樣「可靠」。如果整天針對媒體的態度性質來吵中立性,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永遠記住,任何媒體都會有態度傾向。我們只是將兩種對立傾向儘可能地中立地描述,而不是這個來源支持觀點可用,那個有背景支持不可用地吵。我覺得再就媒體態度來判斷來源使用是一種極度愚蠢和不理解方針意義的行為,讓他繼續固執己見就是了。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13日 (五) 06:15 (UTC)
若是法輪功以外的議題,大紀元的來源可行,但若與法輪功相關,大紀元或新唐人可能有POV嫌疑,另外特別一提的是,台灣大紀元有時會收錄中央通訊社的新聞資料,雖標題可能與中央社不同,但內容會和中央社一樣,若引用大紀元網站的資料時,新聞資料也可引用中央社的內容連結,這是因為某些新聞可能在中央社官網可能到一定期限後就有連結無效的狀況(現行改善狀況不確定,但大紀元的中央社新聞連結目前較不易死連)。千雪孤鳴歡迎打狼! 2016年5月13日 (五) 13:13 (UTC)
閣下之言不應單方面用於某類媒體,同樣適用於官媒黨報。作為打擊法輪功一方操控的官媒黨報,人民日報、環球時報及新華等,在相關的政治議題,同樣都有POV嫌疑的。--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13日 (五) 14:55 (UTC)
(:)回應--Jsjsjs1111您好,不知您是否看了這裏「所有」的討論...
  1. 您說,「既然管理員同意我」,請問:哪位管理員,同意了您哪一點?在下不認為有哪一位管理員同意您的全部立場。
  2. 個別管理員,就部分議題看法,不必然代表社群或管理員群共識意見,還是應該以方針為準;況且也有其他管理員、許多用戶都表示了不同意見,不贊同Jsjsjs1111您這樣的作法。
  3. 您原先引用WP:可靠來源方針中的內文,由於之前添加「大紀元、新唐人等字樣」並未經共識,經過在下與當時添加的管理員商議,他也已同意先移除相關字樣敘述。
  4. 關於中共黨媒官媒的討論,您似乎都不回應。而對於其他用戶關於新唐人、大紀元的與您不同看法,您也不實質回應。------請問您對方針理解與執行的標準,究竟是什麼?是以中共觀點出發的地域主義嗎?無充分POV等理由針對性的替換媒體,那不也違反方針嗎?「是改善?還是歧視?還是審查過濾?」
  5. 之前不久,有個別用戶在客棧提出過濾「新唐人大紀元」(因應中共網絡審查等考量),就已被普遍反對。您現在做的,是不是這件事情?
  6. 因此,您的作法仍有相當爭議,也並未獲共識。如果在一些條目被回退,希望您能參與討論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4日 (六) 20:58 (UTC)
個人認爲,凡是未牽涉到其本身的報道(不過這很難定義),都不是不能引用吧。比如關於中國時政的部分,不少是總結個大媒體的。--地底深山留言2016年5月19日 (四) 13:13 (UTC)
附:以我個人經驗,在引用法輪功系的媒體時會自行判斷品質,有時一些讓我懷疑的我會查證再引用,一些明顯地帶一貫立場的評論若有引用價值一般會冠以「法輪功媒體報道」以醒目。不可否認,裏面某些報道總結的也不錯,在創作時政條目時比較方便。我覺得也不用太過於極端。--地底深山留言2016年5月22日 (日) 19:21 (UTC)

(-)反對大紀元時報新唐人被中文維基百科用作可靠來源,尤其是涉及中國時政的內容。至於其他內容,上述「媒體」也沒有什麼權威性和廣泛性,也無必要單獨採信。--LISAN12330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7:01 (UTC)

(:)回應-樓上Lisan1233上述發言,您對方針及來源的判斷,是否嚴重雙重標準?
  1. 您在FLG的條目,使用中共專門用來鎮壓FLG的網站,顯然非第三方也非可靠....。
  2. 一個媒體要「權威性、廣泛性」到什麼程度?您覺得才能使用為來源?
  3. 大紀元、新唐人有大量多語種的版本,在世界各地普遍能看到。
  4. 您所使用的「中共專門用來鎮壓FLG的網站」消息,難道有「權威性、可靠性、無利益政治衝突」嗎?
  5. 個別大陸用戶在排斥新唐人、大紀元的同時,卻對「中共黨媒、官媒、專門鎮壓FLG媒體」來源的顯著而嚴重問題視而不見,令人難以理解,也未考慮中共網絡/新聞/出版嚴密監管下的「中國網絡不中立性」的結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1日 (六) 05:17 (UTC)
中共控制的媒體,人民、環球、新華,報道中國時政的內容,因其代表黨的利益,而有利益衝突,同樣不符合可靠來源。--Thomas.Lu留言2016年5月20日 (五) 10:31 (UTC)
你看,又掉入利益相關的圈圈裏。如果從可靠來源的論斷來看,輪子和黨媒都屬於可靠來源,但相比之下,輪子具有游擊隊屬性,所以「除非作為原始材料,也就是說在條目中闡述某些組織的觀念或追隨他們的群眾的觀念等,但即便使用也要謹慎,同時不應該作為唯一的來源。」,所以,可以用,但如果有其他比它更好的來源,可以作為補充。這些我上面已經提過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6日 (四) 00:32 (UTC)
維基百科判斷來源是否可靠不是根據出版過程是否有審查麼?有審查就是可靠的。就算不可靠的來源,經過有審查的媒體審核之後也是可靠的,可以認為媒體給來源做了背書,比如賈君鵬事件中被引用的百度貼吧原帖。至於選什麼來源,當然是有專業的學術來源就不需要用不專業的新聞來源咯,法輪功和黨媒這樣的第一手來源的引用也應該儘量避免,即使引用也需要二手來源支持證明來源裏面的觀點的普遍性。不過可供查證只是內容的最低標準,法輪功的條目主要問題是中立性和原創研究問題。比如李洪志搬個家都要在法輪功的海外傳播里佔一小半篇幅。他搬個家可以默認會造成海外巡迴演講次數比較多也就算了(雖然這仍舊是原創研究,但是按照常理可以這麼推斷),在法輪功的傳播里提到他搬家是和老婆女兒一起搬有何來源支持?他的老婆女兒對法輪功的傳播有過貢獻嗎?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對法輪功的傳播有何影響?來源沒有用一小半的篇幅介紹他怎麼搬的家,深入介紹他搬家的細節明顯屬於不當篇幅。Skyfiler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07:13 (UTC)
(!)意見:某些條目確實有必要使用法輪功媒體的來源,例如發正念。如果將這類來源全部移除,那麼還能拿哪些來源證明發正念的「神奇力量」?--M940504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10:40 (UTC)
咦,什麼時候第一手來源有資格支撐一篇文章了,非原創研究方針不是說了」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麼?把第一手來源砍掉文章就沒有辦法繼續存在的話,是明擺違反方針吧?沒有深入介紹的中立可靠二手來源,怎麼過的關注度審查?用什麼來源判斷每個章節在文中合理的比重?Skyfiler留言2016年5月26日 (四) 22:41 (UTC)
我認為描述可以依靠第一手資料印證,第二手資料進一步助證。但評論的話,必須要求是第二手資料。——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27日 (五) 00:43 (UTC)
@Skyfiler:@Cwek:關注度那邊有很明顯的指稱必須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因為它們能為主題是否受關注提供最為客觀的證據。
(※)注意主要構成條目的資料可以是第一手資料,但要提供足夠的二手資料作為證據佐證其存在。而關注度指引並不直接限制條目內容--核斯留言2016年5月27日 (五) 02:31 (UTC)
@核斯:用第一手來源的資料作為主要內容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里的「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這一條,發正念那篇文章就是個典型的樣本。一篇符合方針的文章,基於二手來源的內容篇幅應超過一半。不僅僅是關注度才需要二手來源,非原創研究和中立觀點的方針都要求了二手來源。發正念的問題是把第一手來源的內容砍掉就沒內容了,說明沒有內容來自二手來源,但是這個狀況和關注度標準矛盾,理論上僅僅來自二手來源的內容就應該能支持一個條目,第一手來源只是用來錦上添花。缺少二手來源的問題上面已經說了。你覺得在法輪功的海外傳播里(持續時間有好多年吧?)用一小半篇幅介紹一個持續時間很短(搬個家一個禮拜頂天了吧?)的事件的細節,比如搬家是跟老婆女兒一起搬,有什麼理由?如果有可供查證的理由證明這些細節的重要性,比如搬個家帶上老婆女兒如何有助於法輪功的傳播,我也就不說了。一個條目一大半都是這種只有第一手來源證明其存在,沒有第二手來源證明其重要性的內容的話,是違反「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這一條的。Skyfiler留言2016年6月8日 (三) 04:36 (UTC)
(-)反對將大X元時報和新X人單獨作為可靠來源,但在佐有其他獨立第三方媒體報道時可以將資料當做可靠,因為前文所述那倆虛假是有目共睹的。#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數統計工具 2016年5月27日 (五) 11:35 (UTC)
(~)補充,在涉及中國政治條目中,(-)反對大X元時報和新X人和其他親法輪功媒體作為可靠來源,因為有利益衝突,並且不靠譜。#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數統計工具 2016年5月27日 (五) 11:36 (UTC)
反對@FRDian:論述,理據如下:Wikipedia:利益衝突Wikipedia:可供查證。【利益衝突】是規範編者不是規範資料來源,即使觀點偏頗只要可供查證得到關注度也可成章,惟如果不是主流意見,在非獨立成一個條目的狀態下,依照中立性需要注意呈現的量也就是比重不可過高,如果是主流意見或者是相對常見的觀點,最好可以大書特書詳實記述,但不可偏袒任一觀點,但不可任意假定不中立即行回造成編輯衝突甚至編輯戰。
直白點敘述好了,可不可靠再次重申不是我關注的點,因為方針優於指引,想透過指引去牴觸方針是無用功,與其討論是否可靠不如去討論是否可疑還比較容易達成目標。--核斯留言2016年5月27日 (五) 13:12 (UTC)
我沒有說上文的利益衝突就是Wikipedia:利益衝突,完全沒有這個意思,但是你一定要覺得就是Wikipedia:利益衝突,我也沒有什麼辦法,識得唔識得啊?#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數統計工具 2016年5月27日 (五) 13:32 (UTC)
(!)意見:我覺得和某些人溝通十分困難--CHEM.is.TRY 2016年5月27日 (五) 20:42 (UTC)
(?)疑問-在下就不明白,當有用戶談到「大紀元」是否有利害衝突時.....何以中國相關條目,中共控制的黨媒、官媒,不屬於利害衝突?而被大量使用,這些用戶誰提出異議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9日 (日) 14:20 (UTC)
在傳統傳媒系統中,來源可靠來自於信息準確、以及作者(及其領導)對於內容真實性和報道內容的承擔責任及連帶責任。這促使在大陸甚至美國的新聞編輯、記者需要對自己發表的內容負責,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職業的操行——這些也構成了維基百科堅持可靠來源的根本邏輯。單論法輪功一系列網站,從編寫、提交至發表,作者並無提供真實證據的義務,也無需承擔虛假內容的責任,網站甚至遠離法律責任(無論這個責任是美國還是中國),促使其網站的可信度無底線地降低。另外一個佐證,來自於對大陸政府持負面信息、證據及結論的報道,信息投稿人及編輯均優先採取美國、英國甚至香港媒體,而非法輪功平台。--🍌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28日 (六) 13:08 (UTC)
(!)意見--@Walter Grassroot:您好,恕在下難以接受您「斷言」說法。
  1. 您說大紀元「從編寫、提交至發表,作者並無提供真實證據的義務,也無需承擔虛假內容的責任,網站甚至遠離法律責任」---請教您的斷言依據何來?---臺灣、美國等數十個國家都有大紀元,這些國家的媒體涉及誹謗,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這些國家的「法治Rule of Law」程度,應該都「不會低於中國」吧!在下從未聽說過大紀元受到任何法律上豁免。在下對於您這樣的斷言,感到非常驚訝!
    1. 您說「另外一個佐證,來自於對大陸政府持負面信息、證據及結論的報道,信息投稿人及編輯均優先採取美國、英國甚至香港媒體,而非法輪功平台」---在下看不懂您這句話意思,您所指的「信息投稿人及編輯」主體不明。而且,實際上,許多海外媒體也引用大紀元的報導;另外,臺灣中央社的報導,經常被其他媒體「不具名」引用,大紀元的大陸消息也會被不具名引用,這與華人媒體較不尊重「著作權、新聞倫理」有關。
    2. 被優先引用的媒體之外,還有許多大量的媒體;「未被優先引用」直接 =「非可靠來源」嗎?那這樣就得乾脆直接推定全世界大多媒體都是「非可靠」了!?
    3. 法輪功學員辦的媒體,就等於是「法輪功平台」?那基督徒辦媒體,例如知名的「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美國還在鈔票上印「In God We Trust」...美國的媒體都是「基督教平台」?在下以為不是,這是在自由社會下的媒體。
    4. 在下分享一些個人的媒體觀察。大紀元在海外包括獲得多個新聞獎項,新唐人2003年還提前中共三週發佈了SARS蔓延的消息-而獲得國際記者組織的讚譽,也曾獲得臺灣政府、行政院/立法院方面的讚賞,新唐人參與製作的多部紀錄片獲得了不少海外大獎。再舉幾個例子:
      1. 首發/追蹤的中共活摘器官系列報導,促成聯合國相關委員會、多國國會決議譴責、國際醫學界關注反省的基礎
      2. 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等政局報導,也在海外被國際媒體廣泛引用(新華社英文版幾年前曾發表文章,批評國際主流媒體大量引用大紀元等媒體報導,關於中國在薄熙來後的政局發展。)
      3. 華爾街日報曾專版介紹大紀元、新唐人,指出其報導大量中國維權運動、異議人士的聲音。
  2. 如果您真要說「無需承擔虛假內容的責任,網站甚至遠離法律責任」的媒體:那在下覺得,要找到您形容的媒體,可以在目前新聞自由排名「全世界176位」的中共治下的中國大陸---
    1. 中共黨媒、官媒,甚至一般媒體受到中共中宣部等各級中共黨機關的過濾----「奉(黨)旨造謠/宣傳/引導輿論/過濾」,與黨保持一致、掩蓋SARS、批鬥、太多不實信息。請問何時曾經聽說這些「奉旨」造謠者負上法律責任了?
    2. 至於中國大陸的媒體,算不算是「共產黨平台」?這問題大家也可以開放性的思考。在海外,「過濾、干預新聞者」,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相較下,大陸有(黨)嚴格的出版/新聞/網絡管制,中國記者突破禁區相當困難、風險極高,且外籍媒體記者也受到嚴格干預;中共黨官干預新聞自由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幾乎不受憲法/法律制衡,「奉旨干預」、「自行干預」的情況太多了...。在下相信,以中國民眾的勤勞與智慧,當某天推倒了中共的各種審查防火牆,中國的新聞媒體肯定非常精彩!讓人致敬!
    3. 中共黨官媒記者,在海外,有時還被當作「潛在的間諜」...。舉個這兩年的小例子,「加拿大總理」辦公室,指出中共媒體記者一直在拍攝總理的安全人員,而禁止該中共媒體隨行出訪報導。
  3. 中國新聞的報導,真實性的驗證不易,主要原因,是中共當局「壟斷資訊、嚴控新聞自由所致」。記得一家西方媒體曾說,大意是「中國新聞,就像007電影,不到 最後,不知道結果真相」,責任在中共當局,而不在於海外媒體報導是否精準...因為「不受中共當局干擾的查證」是非常困難的,但海外媒體仍必須報導、分析,提供世界關於瞭解中國、做決策的需求,也提供中國民眾不一樣的資訊。
    1. 這麼多海外媒體、國際媒體,報導了中共負面消息,如果真的是無根據的謠言,為什麼中共不採取法律行動控告呢?
    2. 許多勇敢的國際媒體,在關鍵事件,都曾經受過當局、權力者(企業、有錢有權)的「法律控告(誹謗等相脅)」,頂着壓力經過檢驗。
    3. 中共經常詆毀大紀元,中使館在海外打電話威脅商家不得下廣告。...那是為什麼呢?中共也在香港施壓,讓金融界減少對蘋果日報下廣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9日 (日) 13:43 (UTC)
(:)回應,我不清楚回復的意義,但是我還是回復一下。2003年,當中國大陸出現SARS疫情的時候,我自己身處疫區,當時全市停工停學的場景仍記憶深刻。我不清楚法輪功網站上對於SARS的報道更新率是多少,但是我清晰記得當時法輪功網站援引所謂「聖經密碼」,說中國大陸會死亡的人數會超過5000萬。是啊,如果真死了那麼多人,那和你這個小朋友毫無關係,你甚至只會拍手叫贊,對吧?這類網站我相信已經被清理掉了,因為連作者都知道它不會為此承擔哪怕是一絲一毫的法律或者道德責任,這恰恰印證了一個報復心切以至於缺乏憐憫之心的極端組織之世界觀。但我對法輪功仍然保持克制與體諒,不是因為我讚賞或者憐憫它,而是我在面對一些醜陋中,我要求我自己要成為更好的人、更好的編輯,我要求我經手編寫的條目成為更好。所以我,無法,也決不能允許自己,採取法輪功類似的網站作為來源。我可以對閣下的論點一一反駁,但是意義在哪裏?您的意義又在哪裏?--🍌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30日 (一) 05:00 (UTC)
(!)意見--樓上好,其實在下無意一一辯論反駁,在下尊重您提出看法、社群討論,因此在下才提出對應不同觀點的意見,提供交流。至於有無意義,見仁見智,對於「想在維基百科審查內容」(非指您)、或「維持維基編輯自由」、「被我們公開討論/評價 的主客體/群體」的角度來說,應有一定的討論意義。
  1. 在下先指出一個區別,「FLG網站」≠「FLG學員辦的媒體」≠「來源不明的FLG外貌言論網站」,前者是FLG他們修煉上的事與交流、部分文章表現其立場;中者就是個社會媒體,所轉載、報導文章不當然是FLG立場,就像「基督徒辦的媒體報導,不是基督教會立場」;後者,也不知道誰建立的,例如--在下在臉書上也看過「假FLG之名,散播極端言論以醜化FLG」的粉絲頁。
  2. 您個人不採用大紀元作為來源,是您在那樣生活環境下所做的理解與判斷。在下尊重您,也只是跟您說在下不同的認知事實。
  3. 您所舉例子,您說FLG網站(不知您說的是「FLG網站」或「FLG學員辦的媒體」或什麼具體網站)「援引聖經密碼說中國可能會死5000萬人」(也許是轉載其他媒體或網站的觀點?數字?),在下印象中沒閱讀過,不過提點看法:
    1. 那篇文章的態度,是叫好嗎?還是憂慮的關心?真的是「報復」心理嗎?不透明的疫情下,當時臺灣、香港社會都非常恐慌...當時聽過些記者與台商訴說中共當局私下處理疫情的方式,中國大陸究竟病死了多少人,大家心裏都沒個準,至今恐怕還是個謎...;就像2008川震四亡人數(尤其兒童)的調查...實地調查的維權人士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另外,像是2012年以前,許多媒體都轉載或報導了一些「2012災難預言」、聖經密碼也常被用在很多災難或大事件的事後比對....難道基督徒辦的媒體,引用 了2012文章,荷里活基督徒拍攝電影《2012》,就代表導演、演員「為全人類幾乎死亡而拍手叫贊」?基督徒拍攝《諾亞方舟》電影、《龐貝》電影,難道 就代表他們「為全世界生命(龐貝)幾乎死盡而拍手叫贊」?西方學術機構、科學家發表研究指人類與地球可能因為哪些原因毀滅,難道也是為了「拍手叫贊」?他們的法律與道德責任呢?
    2. 在2008年四川大地震時,在下看過報導:FLG在美國街頭幫四川災民募款,中共相關媒體栽贓FLG說「FLG在為川震叫好」...。
    3. 另外,提供個額外思路。在下看過多篇報導,疑似中共特務假冒FLG學員寫假信給「外國議員」「機構」,用恐嚇語氣方式「要求他們支持FLG,否則會就有報應之類的」...藉此讓人誤解FLG。在下不知道您所說的那篇援引文章是什麼狀況,但冒名以扭曲聲譽,在網絡上要做到也是很容易的。中共支持的專門攻擊FLG的網站,扭曲FLG的文章在中國網絡上也夠多了,但國際媒體對FLG的獨立報導在中國網絡上卻是被中共嚴重過濾的、看不到的。
  4. 在下覺得以一篇援引文章,來斷言一個媒體、或一整個群體,恐怕太快了些。在下長期閱讀大紀元等媒體,從不覺得大紀元有「報復」,該媒體對於中國大陸是很關心的。在下也跟FLG學員聊天過,他們很關心中國的現在與未來福祉、少數人可能帶點悲憤,但從未感到任何「報復」心理。-------中國最著名的維權律師、基督徒高智晟這樣評價FLG學員---「我們是在和一些聖賢(法輪功學員)打交道,她們的不屈的精神,高貴的人格及對施暴者的寬恕襟懷是我們今天中國的希望所依,也是我們堅強下去的理由所 在!」「紀念那些已往逝的、高貴的殉道者,他們是我們民族的光榮,是這民族的最後力量,是這民族尚可有為、尚可高貴的證據,紀念他們,是我們終於還未完全泯滅良心的 證據。 」---他親自調查了FLG遭受的酷刑後,震撼的發現FLG學員沒有任何報復心理、只是很平靜堅強的說明經歷、關心中國人(在下2005年閱讀了高智晟獨立調查FLG問題後發表給當局三封公開信,強化在下對中國人權議題的關注)。
  5. 最後,您留言說到「如果真死了那麼多人,那和你這個小朋友毫無關係,你甚至只會拍手叫贊,對吧?」看起來似乎指的是Wetrace...這句話似乎不大恰當?您以何根據斷言Wetrace是這種人?...掩蓋SARS疫情導致蔓延全球的不是在下,而是共產黨當局...在下是關心人權與自由者,關心中國與人類、生命,當然不希望中國同胞遭遇災難,不希望世界發生大災難;就像911恐怖攻擊事件發生,在下就算對美國的中東政策有些意見,也絕不會像一些大陸網民 對西方國家發生災難而「叫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0日 (一) 06:15 (UTC)
  • 強烈(-)反對將輪子媒體用作可靠來源。輪子是極端主義團體,其媒體宣揚的都是極端主義,比如「發正念可以治病」這種。如果輪子媒體可以作為可靠來源,那麼極端主義的伊斯蘭國媒體也是可靠來源。One jar ball留言2016年5月29日 (日) 14:32 (UTC)
樓上好,
  1. 請問,誰說了FLG是極端主義?誰說了大紀元都是極端主義?
  2. 關於FLG修煉者的一些神奇故事,在下尊重其說法,在普遍信神的臺灣社會,也有許多神奇故事;在信神的西方社會,也有「禱告後病好」等許多的「神蹟」;這就像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有許多佛家、道家的故事,當然這些在文化大革命中都很慘了。此外,中國原子彈之父錢學森當年勸說胡耀邦對氣功(人體科學)定下了「三不政策」,讓氣功在無神論的中共下得以存續發展,1970/80年代的特異功能、氣功熱潮,在臺灣也有一些...。如果氣功對身體的效果是「極端主義」,那不就是延續文化大革命「否定中國一切傳統」?
  3. 您要不要上一下大紀元網站,看看如何極端主義了?
  4. 要說「極端主義」的發展,除了納粹、法西斯之外,「共產主義」應該是排得上前幾名的,導致了8千萬中國人非自然死亡,全世界多少國家對共產主義抱有好感?有些國家查禁共產主義...在反思。而目前,有些用戶受到「共產中共的片面政宣觀點」的影響,指稱大紀元是「極端主義」?在下印象中,中共給FLG扣帽子,也沒扣過這一頂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9日 (日) 14:41 (UTC)

我告訴你為啥叫「極端主義」:打從兩千年開始我家樓道甚至房門經常被粘貼各種FLG宣傳材料,並且牆壁上還有粉刷的FLG宣傳口號,而且是撇一回粘一回,是刷一回寫一回,這種無視環境衛生,嚴重污染本人視線,有礙家人觀瞻的做法就是「極端主義」。我家門口又不是FLG宣傳欄,讓你貼了?讓你寫了?(不過這些印刷小冊子的紙拿來裝魚刺、瓜子皮、毛豆皮、蠶豆殼、草莓須子等各種廚餘垃圾還挺班配的) 還有,好好看電視劇你「噌㘄」在屏幕下邊打字幕「平反64」「GCD萬死」「FL大法好」是啥意思?我是看電視還是看你演講?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5月29日 (日) 15:31 (UTC)

(!)意見現在談的是「媒體」,樓上有些離題了。至於樓上您要拉到在中國大陸被共產黨打壓的FLG,那在下幾句看法切磋:
  1. 在全世界有言論自由的國家,都經常看到FLG在街頭發傳單澄清被中共的宣傳攻擊,沒看過要去粉刷或秘密黏貼的,也不需要,因為在言論自由下,有媒體 言論 法院 找官員及國會議員陳情 找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等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途徑。
  2. 您說的情境,倒讓在下想到納粹時代一言堂,反納粹的愛國人士,言論被絕對控制,發反納粹傳單 揭露納粹暴行的傳單與文字,都可以被判死刑。當法院 媒體 出版 行政機關 國會,都失靈、被壟斷封鎖,在全面法西斯環境下,基本權途徑全面失靈,有些德國人也用黏貼或粉刷、秘密發傳單吧,那可是冒着生命危險以突破言論思想封鎖的大勇之舉、是打破納粹「違反憲法、侵害人民基本權」的憲法自救之舉。當這種狀況,在今天中共治下的中國發生,在國外卻沒有,不正突顯中共言論的封鎖與一言堂?
  3. ---在網絡上也有類似現象:WEIBO、網站,都受到當局的嚴密過濾,很多中國人寫文章「還得用圖片」等方式來避開過濾,有些人在論壇上貼各種中共不喜的文章,跟網管「刪帖」搶時間比賽。但畢竟中國大陸還有很多人沒上網,資訊的傳遞仍必須有網絡以外途徑。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9日 (日) 15:54 (UTC)

哦,合着我家門口的一堆小冊子和標語是大風颳來的,自己長腿跑來的?

咱就好比方說,甲乙兩人在酒吧里看歐洲杯,甲對乙講:「荷蘭這屆2016年歐洲杯沒進去,實力下降太狠了。」結果乙給甲整一句:「國足連世界盃都進不去裝什麼大瓣蒜?」好了,這在酒吧里就是上啤酒瓶的節奏了。荷蘭實力下降進不了歐洲杯乾國足啥事?東一榔頭西一斧,南一鑿子北一杵,把話題扯陣老遠在很多人心中(比如我)看來就不是想好好談,是來存心找茬的。

最後再說一遍,我家門口是我家門口,你給我扯德國納粹干哈玩意?你愛上哪兒貼上哪兒貼,別跟我廢話,貼我家門口就是不行!!!!!!!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05:25 (UTC)

咱就好比方說,一群維基人在互助客棧討論可靠來源,一些人認為有法輪功背景的來源是可靠來源,另一些人認為不是。結果你給整一句「打從兩千年開始我家樓道甚至房門經常被粘貼各種FLG宣傳材料,並且牆壁上還有粉刷的FLG宣傳口號,而且是撇一回粘一回,是刷一回寫一回,這種無視環境衛生,嚴重污染本人視線,有礙家人觀瞻的做法就『極端主義』。我家門口又不是FLG宣傳欄,讓你貼了?讓你寫了?」好了,這在維基百科就是雙雙撕逼,然後互報VIP的節奏了。部分法輪功用戶在你家門口發傳單幹法輪功背景的媒體是否可靠啥事,是這些媒體的工作人員在貼傳單嗎?東一榔頭西一斧,南一鑿子北一杵,把話題扯陣老遠在很多人心中(比如我)看來就不是想好好談,是來存心找茬的。Antigng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05:39 (UTC)

極端主義,你在我家門口貼就是「極端主義」。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05:46 (UTC)

部分法輪功用戶在你家門口瘋狂宣傳、黑進電視宣傳,和兩個具有法輪功背景的媒體是否可靠有什麼必然的聯繫?--Antigng留言2016年5月30日 (一) 05:49 (UTC)
可能沒成功保存到?在討論來源是否屬於可靠來源,和輪子怎樣宣傳,大陸怎樣上網有什麼關係?(就是說你,W的)我認為都是可靠來源,但是屬於游擊隊性質,最好能有其他「相對較好」的來源來輔助。對於利益相關的,可能更需要其他相對立的或「相對較好」的來源扶證。這樣應該沒問題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30日 (一) 05:50 (UTC)
看來討論不會有共識。(-)反對將大紀元時報與新唐人作爲不可靠來源,(-)反對將中共喉舌媒體作爲不可靠來源。--Gqqnb留言2016年6月2日 (四) 01:26 (UTC)

(-)反對將大紀元時報與新唐人作爲可靠來源。中立性奇差無比,最多比新聞聯播強一丟丟--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補充:至少不要在政治出現。觀點過激--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10日 (五) 04:38 (UTC)

維基百科不允許條目保留不可靠來源,既然如此我只好(-)反對將大紀元時報與新唐人作爲不可靠來源。之前我已經以發正念為例子說明過了,有些條目反而有必要使用大紀元時報與新唐人。加入法輪功來源有時更能突顯其荒謬之處,如同蘇州宇文宙武的這筆編輯一樣。--M940504留言2016年6月10日 (五) 06:09 (UTC)
同意。-- 太子太保啦啦  有事找我  2016年6月11日 (六) 08:02 (UTC)
(!)意見--在下以為,既有維基方針即已足夠了,在不同條目透過用戶間的溝通、不同來源的比對即可達成。若要針對特定媒體作特別規範,就請一體適用「推定大部分媒體都是不可靠來源」,以避免審查及歧視的疑慮。
  1. 一般條目編輯時,要求「第三方可靠來源」。那在FLG條目就會避免或盡量減少使用大紀元或新唐人,這方面在相關條目已經做了很大的提升與來源替換;實際上,這方面的迴避,中共黨官媒的使用,在中國及共黨相關條目中的落實,相較下是「普遍且非常不夠」-----在下不明白何以這明顯不符合方針的現象可以被完全無視?不明白何以中共黨官媒的造假與控制紀錄,也可以被完全無視?與大紀元相較,要求的標準竟然可以如此不同?
  2. 但在非FLG條目來說,大紀元新唐人當然可用。
    1. 政治領域,大紀元新唐人,在中國消息上,如在下上面所述,第三方也給了不錯的評價。實際上,究竟是大紀元過激?還是中共政治本身就刺激?或者中共對媒體、言論媒介的嚴控、政經的高度不透明,「經過過濾的中共官方訊息」相對平淡,導致外界報導「相對過激」?中共的內鬥歷史,舉世聞名的。香港也有很多媒體分析中國局勢,也有許多內幕或深刻的分析。若在政治領域排除,很容易形成言論審查的結果。
      1. 例如:臺灣主流媒體,在分析臺灣及兩岸事務時,有大量的臆測分析與猜想推演,都不一定會實現,請問臺灣主流媒體過激?或者是對政經局勢的合理觀察推演呢?臺灣主流媒體普遍的共識「馬英九/連戰不合」、「馬英九/王金平不合」,但三位當事人都否認、都說沒心結---請問是否臺灣媒體「過激」?如果中共取消媒體審查,臺灣及西方媒體在中國自由報導內政,他們的報導...跟中共黨官媒相比...恐怕是「超激」了。
      2. 1990年蘇共垮台前,西方社會媒體與政界普遍想像不到,當時大家都被嚇著了。請問:如果有媒體預測,蘇共可能垮台、報導蘇共內部的路線分歧等等,這家媒體是過激嗎?
    2. 進化論來說,至今仍然是假說,近年在科學界也有些突破,是進化論難以自圓其說的,在西方社會也有很多反對或批判進化論的來源;講的有無道理,讀者自行評判。此外,大紀元於在歷史、科學等許多領域的文章、翻譯文章也相當多,在臺灣就常有人參考引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1日 (六) 13:00 (UTC)
現代的生物學早已不在乎進化論的達爾文表述是否成立,現在批判這個就像批判太陽不是宇宙的中心,狄拉克方程會給出負能量、克萊因-高登方程會給出負概率,熱二律導致熱寂那樣,是毫無意義的。另外科學理論的要求是可證偽性,說「XXX理論是一個假說」同樣也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科學理論本來就不可以被證實。如果理論與實驗結果符合,那麼只能說它有可能是正確的。--Antigng留言2016年6月11日 (六) 13:17 (UTC)
謝謝Antigng的分享,在下的意思是想指出「不宜因為『大紀元報導了不贊同進化論的觀點與文章』」而排斥,例如大紀元最近一篇編譯《當代生物學》雜誌文章的研究成果就對進化論提出了理論挑戰;用戶中有支持進化論/無神論、神創論/有神論的,是個人看法信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1日 (六) 14:10 (UTC)
(-)反對,好了,看到這裏我想我可以反對大紀元等期刊成為可靠來源了。問題不在於政治問題,而在於大紀元等媒體為了其宗教信仰,在編譯科學新聞時大量夾雜私貨(例如[15]),扭曲原文報道。大紀元大量刊載否定進化論的報道,將其原文理性科學的理論討論篡改為「進化論是謬誤」,已經不適合作為可靠來源引用了。—Chiefwei - 2016年6月12日 (日) 05:31 (UTC)
(!)意見--樓上好,
  1. 「翻譯」與「編譯」兩者不同,前者是「原著」翻譯,後者是編譯「報導」。[16]該篇編譯報導的編譯者,認為這項研究成果,顯示出進化論面臨的理論挑戰,並綜合引用多篇其他主流媒體近期科研報導事例,這並非「竄改、扭曲」,編譯者「沒有把自己的話塞到科學家的嘴裏」。類似這樣的作法,在一般正規媒體也常見;例如某媒體編譯「國外一項研究或報導」,認為可印證什麼、什麼趨勢...。
  2. 如果說到竄改,中共黨媒官媒竄改、扭曲及冒名外國人物話語的紀錄不算少,在街頭採訪「自己工作人員」當「民眾」的公然造假紀錄許多、經濟數據不實、災難死亡人數不實,請問是否贊同將中共黨官媒全面歸入非可靠來源?
  3. 在下以為,既有維基方針即已足夠了,在不同條目透過用戶間的溝通、不同來源的比對即可達成。若要針對特定媒體作特別規範,就請一體適用「推定大部分媒體都是不可靠來源」,以避免審查及歧視的疑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2日 (日) 16:45 (UTC)
第一,不要老和某黨對比。某黨的媒體代表的中方意識形態我也不喜歡。你可以根據我的用戶頁有一段內容猜出來。但是,這類媒體大部分關於文化(文化滲透論不在討論範圍內),體育等的論述還是可以作為可靠來源使用,比起來大x元等很多反而比不上。

第二,這個話題與進化論無關,並且大量證據已經表面進化論的可行性。

第三,這些親fl的媒體不應該出現在fl相關條目中,這叫第一手來源。

第四,我還是覺得客觀性不行,新華社也不會一天到晚不間斷的攻擊一特定政治人物,那些媒體卻整天攻擊蛤蟆。--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13日 (一) 02:58 (UTC)

(:)回應--樓上好,(1)基本上如在下所言,在FLG條目當中,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方針,是該避免用大紀元/中共方面媒體,這些是現有維基方針即可解決的,(2)臺灣媒體整天都在監督修理政治人物啊,如果江在臺灣,那他應該會更慘...看看臺灣的馬英九每天被新聞怎麼監督,卸任的阿扁、李登輝也不時被提出來評論。新華社應該沒辦法這麼做,因為可能燒到自己吧。另外,新華社等黨官媒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可是一天到晚不間斷在攻擊FLG啊。(3)不是老要跟某黨比,而是討論問題不應差別性針對對待--而黨官媒明顯的問題、在利害衝突條目被大量使用,卻無人提及改善。(4)黨官媒這麼龐大人力,在體育等新聞當然品質與數量是很大的;臺灣媒體寒冬現況(黨政軍依法不得經營、持有媒體股份,財團景氣不佳),在體育報導上人力應該遠不如大陸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3日 (一) 10:59 (UTC)
對科學條目(尤其是醫學條目)而言,媒體都不是好來源。--Antigng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03:39 (UTC)
樓上好,贊成應該多用專業優質來源。媒體報導往往是一個訊息指引,其解讀若適當合理,適度具名引用,這是在下個人的理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3日 (一) 11:07 (UTC)
那麼至少只要使新華社不成為政治方面的可靠來源即可,其他方面的大部分內容依舊可以使用。另外贊成科學條目應用專業來源,上次我發現新華社和BBC對一個科學家的譯名不同,結果搞到最後兩個都是錯的——這當然不是攻擊BBC。--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14日 (二) 09:22 (UTC)
按照這說法,是不是認為屬於游擊隊性質的輪子在政治報道是可靠的?反而作為國家媒體的新華社在政治報道反而是「不可靠」的?可靠是對報道的來源是否可供查證,也就是是否存在其他來源確定其所描述的「事實」一致,而非其後面的支持團體是否意義上的「可靠」。——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4日 (二) 09:36 (UTC)
其實兩個都不可靠。輪眉亂七八糟懶得說了。。。但共黨一類獨裁政體控制的媒體的政治言論未必可信,但國家權威性保障下可使其大部分其他內容作為可靠來源使用。--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15日 (三) 08:29 (UTC)

不同的人眼中中立的標準是不同的。是否可以真的有一個中立的百科?--維基小霸王留言2016年6月20日 (一) 05:12 (UTC)

先看看大家是怎樣看待「法輪功」這個組織的吧

看來大家對於「法輪功」這個組織本身的認識就沒有共識,所以看看大家是怎麼想的:你認為「法輪功」是不是邪教

  • 如果是,那麼你認為法輪功屬於那種「邪」——因為「邪教」一詞的定義比較含糊
  • 如果不是,那你認為它是什麼東西?

--<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6月18日 (六) 13:37 (UTC)

注意到美國自由之家在國會作證的證詞The Origins and Long-Term Consequences of the Communist Party’s Campaign against Falun Gong,有討論邪教標籤是如何被濫用的問題。小蓮莊處士 2016年6月19日 (日) 02:00 (UTC)

第一個問題問的毫無水平:「他是大陸人,他被洗腦了!他是台灣人,他是日本狗!」--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19日 (日) 07:33 (UTC)

  囧rz...好吧,我承認問題問得確實不妥。再補一個:「他是美國人,他就是輪子!」--<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6月19日 (日) 08:15 (UTC)
臺灣人在這不會有"日本狗"標籤問題,因為藍、綠一致(1)2004年立法院(包括國民黨民進黨)就通過決議案一致支持FLG了,例如:指李洪志所傳法輪功在世界數十國上億人修煉,「教人修心向善、促使社會道德提升,並使廣大的修煉民眾身心健康」,並指中共「發動全國宣傳機器,全面抹黑、污衊李洪志先生,故外界亦一再質疑,大陸當局一手炮製天安門自焚案..等事件,意圖挑起一般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2)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藍綠的政治領袖都公開談話,馬英九、呂秀蓮還曾公開煉FLG功作。(3)立法院近年又通過幾項決議案,關於中國良心犯、活摘器官等人權議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6月19日 (日) 14:32 (UTC)
但很多時候別的有些大陸人就是覺得台灣人和日本是穿一條褲子的什麼賣國賊啊這樣啊,帝吧出征fb時就有極端分子這麼說。-- Clear Sky C 討論頁 2016年6月22日 (三) 12:36 (UTC)

  囧rz... 刷了幾天互助客棧,我發現我的這個問題(「法輪功是不是邪教」,甚至包括「法輪功是否被中國政府認為是邪教」)是維基社群裏面打了幾年內戰都打不明白、打不出共識的問題。我還能說什麼呢?我接着破壞維基百科去了,再見。--<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6月22日 (三) 14:05 (UTC)

@Vjudge1中立觀點,「當我們討論觀點時,我們應當把觀點歸屬於某個人或某類人,並討論他或他們持有這一觀點的事實。例如,不要斷言「披頭四樂隊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樂隊」,而是找到發表這一觀點的來源。」重要的不是維基編輯怎麼認為,而是有沒有來源。你可以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法輪功視為邪教」,之後附上可靠來源說明。但是「法輪功是邪教」,這個陳述違反中立觀點。--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3日 (日) 06:47 (UTC)
關於本小段落最初提出的法輪功是不是邪教的問題,我的觀點如下:法輪功在國內是被視為邪教。它與「六四」不同,因為在百度、必應等搜尋引擎都可以搜到不少內容,其中不乏一些可靠的。至於法輪功是否自焚,摧殘身體,我覺得可能是否。此外,關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消息,不能確定是否為真實。中國法律規定了生命健康權不得侵犯。此外,法輪功通過印刷紙幣以及打電話等方式宣傳,很像是邪教的搞法。通過在真幣上印刷宣傳法輪功的信息,明顯違反法律(據說隨便在紙幣上塗抹也不行),應交至公安局。此外,通過百度搜索到的「邪教列表」有兩種,其中一種列表不包含法輪功。--SolidBlock留言 2017年10月20日 (五) 10:53 (UTC)

這樣說,個別用戶是把無偏見作為可靠來源的要求嗎?

個人反對把中立作為可靠來源的要求。原因詳見這篇論述。——C933103(留言) 2016年6月23日 (四) 18:52 (UTC)

可靠來源當然不需要是中立,沒有偏見的,否則NPOV就會變成no point of view。--Antigng留言2016年6月24日 (五) 01:39 (UTC)
WP:BIASED「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在一些場合,不中立的來源是最好的對某個主題的各方觀點的支持性來源」--M940504留言2016年7月3日 (日) 05:41 (UTC)
同意以上意見,可靠來源與中立性是兩個不同的要求。--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7月3日 (日) 06:40 (UTC)

最新可靠來源的範圍?

有人提出來罷了,自媒體(微博簽約自媒體好多好多)、微信號、公眾號、頭條號這些算還是不算?確定這一點就OK。(通過=有ref 否定=無來源的口胡)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9日 (六) 08:20 (UTC)

當然不算。一切沒有可靠的審稿過程的來源都屬於WP:SPS,絕大多數的SPS都不是可靠來源。--Antigng留言2016年7月10日 (日) 13:47 (UTC)
同。WP:RS#採用在線或者作者自行發表的來源。--廣雅 范 2016年7月10日 (日) 13:51 (UTC)
繼續補充一種情況,假設這個頭條號的作者是某位知名人士呢?(比如 CCAV的著名主持人 或者著名記者,其身份的真實性 認知度等自然問題不大,也就是,這屬於此人的非職務性發表,有些瑣碎的小話題自然不便寫在單位的專欄上)--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10日 (日) 14:06 (UTC)
不管他是誰,只要那個地方想發什麼就發什麼,不受任何限制,就不行。--Antigng留言2016年7月10日 (日) 14:11 (UTC)
你要說,頭條號是有人審稿的,小編咯,否則某部門讓你吃不了兜着走。--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11日 (一) 07:49 (UTC)
「不過也有一些特例是可以的,例如知名的專業研究人員在其自身專業領域中的自行發表或是一位顯著的專業新聞工作人員所自行發表的資料。這種資料在某些情況下是屬於可以使用的自行發表的資料來源,例如這些資料已經被可信的第三者發行過以及是以他們的真名發表而不是筆名或假名」。--廣雅 范 2016年7月10日 (日) 14:13 (UTC)
當然肯定是真名。
另外,這還有不少人,為了節約成本,把自己網站關了(肯定符合獨立第三方那個要求 這沒問題),搬到自媒體去的(估計某些ref因此也廢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11日 (一) 07:49 (UTC)
自己的網站和新媒體是一個性質的東西。--Antigng留言2016年7月11日 (一) 09:57 (UTC)
一般來說有認證的可以當一次來源用。不宜做主要來源。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7月11日 (一) 09:50 (UTC)

引用維基百科內容的書籍是否為可靠來源

一方面把學術性書籍列入可靠來源,一方面寫應迴避其他來源中引用自維基百科的資訊,這兩者誰優先?如果某一本已經出版的學術性書籍、教科書、主流期刊雜誌中宣稱其中部分內容引述、參考、或改寫自維基百科,則該內容是否為可靠來源?KRF留言2016年11月24日 (四) 10:12 (UTC)

統計信息的最低要求

民調等統計信息目前沒有設置相關要求,導致有些對基礎統計學不熟悉的人,會將一些可信度不高、誤差範圍較大、抽樣人數過低的統機數據列入條目,並以有第三方來源為藉口將資料留在條目中,這是相當不好的,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對於僅僅只有參考價值,而不能應用在正式用途中的數據,應該要有一個下限最低基本要求,在統計學中普通抽樣通常會要求95%可信度,而嚴謹的統計則會要求99%。——Samishikute 2017年1月30日 (一) 15:30 (UTC)

投票:凱風網能作為來源嗎

有些用戶因為該網站中的內容與他的立場相差太大,說此網站全是騙人的,不能當來源,但是並非如此,不能為闡釋立場擾亂維基百科,這個網站只是反對某些觀點的,但某些人就是雙重標準,反對CPC某些觀點的網站就隨便當來源,反對FLG某些觀點就不行,而且這是官方網站,可靠,大家支持凱風網當來源嗎?如果某個7個字母的用戶還想辯解,第一,我真的很忙,第二,還是那四個字,無可奉告 南極的熊 留言 2017年1月22日 (日) 07:45 (UTC)

  • 投票區(截止:北京時間大年初八晚上24點)

(+)支持:提名人票,理由同上上 南極的熊 留言 2017年1月22日 (日) 07:46 (UTC)

這就投票了?--Zhxy 519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3:33 (UTC)


此討論人發起投票的心是好的,但並不了解投票發起的條件。「……按照多數人的意見發起投票,並應該事先在公告欄公告1至2日以後再進行正式的投票。」因此,我認定此次投票無效,不過歡迎進行相關討論。相關討論請在下方展開。-- Stang 136 2017年1月24日 (二) 03:07 (UTC)

觀察者網的消息算不算可靠來源

請問各位,觀察者網的信息算不算可靠來源,可否引用,如:對條目五唑的一則新聞搞中國造出「N2爆彈」:威力堪比核武器而沒有核污染。在下不便獨斷,希望知道社群的看法,以便將來的編輯。先行謝過。--黨國,您還是自己給自己編輯條目吧,草民幫不了了留言) 2017年1月29日 (日) 08:24 (UTC) 補充:在下的觀點是其網站信息被大量轉載:123,應可引用以供讀者作全面判斷。--黨國,您還是自己給自己編輯條目吧,草民幫不了了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08:37 (UTC)

文章底下有一句話「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12:16 (UTC)

社論、分析、評論員文章、通稿、有償廣告和讀者來函,無論是被編輯部編輯還是外部的作者編寫,都只能作為作者的主張的來源,而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

↑喏。——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1月29日 (日) 21:18 (UTC)

感謝各位的回覆指點,這將成為在下以後編輯的指導,在下會恪守相關規則。順便吐槽下,修正改善不達標的條目,真是個浩大繁重的工作!--黨國,您還是自己給自己編輯條目吧,草民幫不了了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2:58 (UTC)

也是得益良多的工作,世界上盡是充斥着片面和不實的資訊,修正條目時往往使我們對自已為已知道的知識有更清晰的了解。 -- 愚蠢的人類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00:40 (UTC)

關於內容農場的壹讀是否能當來源

內容農場似乎不是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似乎對此沒有描述,最近找資料常找到壹讀,他似乎屬於內容農場,但又像一般新聞,是否能當來源?--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3:27 (UTC)

自行出版的來源絕大多數情形下都不屬於可靠來源,極少數的例外包括自我介紹。--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3:28 (UTC)
但,轉載內容除外。比如轉載北京晚報,那麼不影響可靠性。--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3:30 (UTC)
(:)回應,但這個網站幾乎都是轉載,難道轉可靠來源的就行?--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3:34 (UTC)
壹讀好像轉載居多,如果轉載網站或目標是可靠來源,怎不直接引用轉載的目標?-- 寫作「源環」  讀作「PTMaea」  2017年2月28日 (二) 14:09 (UTC)
同意樓上各位的意見。早說過了內容農場的三大缺點,我也不厭其煩的再說一次:一、喜歡抄襲別處的文章,卻不標明來源;二、審查尺度非常寬鬆,引致文章質素的良莠不齊;三、當上標題黨,用搶眼的標題吸引讀者,然後讀者上當了,再從流量得到廣告分紅。但是內容農場轉載,卻出自可靠來源的資料,是可以轉載的,但是一定要轉載原文(或者存檔,如果原文的連結失效的話),不能夠轉載內容農場。說到內容農場還有一個「每日頭條」(kknews.cc;不直接加連結,免得便宜他們),某些人也很喜歡用,只是這種事情一再在GAN出現,而且還要有一人——不是一個人——一錯再錯,着實令人扼腕。--春卷柯南歡迎參加協作計劃 ( ) 2017年2月28日 (二) 14:20 (UTC)
在維基百科上,內容農場自行出版(非轉載)的內容從來就沒有成為過描述第三方的可靠來源。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某些人也很喜歡用」、「一錯再錯」。另kknews我已加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您想加也加不了。--Antigng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4:23 (UTC)
(?)疑問清華大學條目裏用了三個每日頭條,似乎也不是轉載的(裏面沒說),如果已經加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怎麼還存在?--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6:37 (UTC)
  • (!)意見,剛剛替換每日頭條的來源後,發現一個似乎類似的網站[17],廣告放很多,內容似乎也是轉載,但與壹讀和每日頭條不同的是可以存檔,這個網站也是內容農場嗎?--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28日 (二) 17:20 (UTC)

被農場轉載的來源被刪除的話,用[18]找不回嗎?-113.52.109.35留言2017年3月1日 (三) 03:29 (UTC)

過去計劃被放棄興建、施工一半被放棄興建、放棄興建後又恢復施工並竣工落成,這三種情況哪一種可被允許撰寫此條目?

我有大概翻查一下相關的方針指引,就是沒找到可為我解惑的答案!現在情況是:

即使具備以上二項要件,撰寫這種條目仍有問題:

  • 過去有計劃興建(來源並沒記載「預定」二字),卻未曾動工興建,今已被證實永久放棄興建
  • 興建計劃只實現一半,停工至今才被證實永久放棄興建
  • 若是沒被拆除的情況下,萬一哪天對永久放棄興建給翻盤,恢復並繼續動工,直至竣工落成

以上這三種情況裏,我考量到Wikipedia:關注度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故詢問有哪一種是算「無爭議」可被允許撰寫此條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i3952對話貢獻)於2017年4月2日 (日) 00:08‎ (UTC)加入。

    • @Kai3952:至少第一項是絕對可以的,在下所主編的GA桃園捷運藍線就屬計劃取消的案例。- 不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4月1日 (六) 16:16 (UTC)
      • 你應該有發現吧!第一、二種情況都可能會變成第三種情況,也就是原本放棄興建被改成繼續施工到完成。問題是,維基百科不是預言家有寫道:
        這些將來事件成為過去後,都必須有值得記載的價值。個別事件必須頗為肯定會發生、而且具一定的重要性,才應該值得記載。
────────────────────────────────────────────────────────────────────────────────────────────────────這要如何知道我上述三種情況,有哪一種算符合「成為過去後是肯定會發生」?規定當中又涉及到「一定的重要性」,我就考量到Wikipedia:關注度,上述三種情況有哪一種算符合值得記載?同時想順便一問,「成為過去後是肯定會發生」此話又是何意,感覺語句不完整,是不是想表達「成為過去後是未來肯定會發生」?--Kai留言2017年4月1日 (六) 16:48 (UTC)
有第三方可靠來源的深入介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4月5日 (三) 03:45 (UTC)
我想向你確認你說的意思,我解讀認為你是想說:「只要我來源引用是來自第三方的深入介紹,並且具有可靠性,上述所舉出那三種情況,不管是哪一種,也都能可以寫?」請問是嗎?--Kai留言2017年4月7日 (五) 10:44 (UTC)

我後來發現我似乎誤用了維基百科不是預言家,它是對「將來事件」而言,所以不適用於我討論那三種情況已發生的結果,那麼剩下的就是討論Wikipedia:關注度。依據User:Shizhao所說,我創建條目得要在所謂「第三方可靠來源有深入介紹」為前提,但是當初我詢問:「三種情況有哪一種算無爭議可被允許撰寫此條目?」看來如此就似乎是無法避免無爭議?我所謂「無爭議」,其實是在顧慮:當條目進入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雖然會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與投票,但在結果上還是有一定的機會將條目給刪除!由此看來,當條目所設定的主題無論是屬於「過去已發生而未實現」,又或者是「過去已發生而未完全實現」,一旦被證實是永久放棄興建,像這樣的主題在條目創建出來之後,能否不被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結果是給刪除,這說明條目要在Wikipedia:關注度基礎下建立,即所謂「第三方可靠來源有深入介紹」,是否如此?若真是如此,爭議就出現了。--Kai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03:50 (UTC)

Anime UK News和Anime News Network算可靠來源嗎

這兩個網站被引用在Yuri!!! on ICE的頁面裏,裏面關於"同性關係的描述"我覺得暗示性太強,個人觀點的感覺過重,而對該欄位進行更動,另外在Anime UK News的幫助裏寫着類似評論僅代表個人立場的話--小傍千留言2017年5月4日 (四) 13:27 (UTC)

Anime News Network除了fan interest部分外,news, reviews, and release information我們視為可靠來源,Anime UK News則是reviews接納為可靠來源。Cherjau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09:30 (UTC)

假新聞的識別?

如何方便快捷地識別一條假新聞? --祝願ღ唐✿安✯琪♍早日康復 2017年4月26日 (三) 23:41 (UTC)

其實條目內文都講得好清楚。WP:可靠來源 或許也能幫上忙。個人覺得最重要的地方是,遇到一個很誇張的報道的時候,要去其他主流媒體看看有無類似新聞。Dargasea 2017年4月27日 (四) 00:47 (UTC)
看這個:How To Spot Fake News, IFLA 就差不多了。隔壁英文餵雞的可靠來源方面論述指引也很好用。——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覆請用pi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0:49 (UTC)
那麼,吉米·威爾士創辦查核假新聞的網站Wikitribune有何意義?維基新聞難道不是遵循WP:可靠來源的方針麼?(都說字體行高超限,現在的可以了吧,╮( ̄▽ ̄")╭)--㊗ღ✿趙粵 姚禕純 張丹三 嚴佼君✯♉🎂生快! 2017年4月28日 (五) 18:53 (UTC)
根據目前資料來看,吉米·威爾士創辦查核假新聞的網站Wikitribune是針對大眾的,用維基百科協作的概念來查核假新聞,但Wikitribune應該不能作為維基百科的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5月1日 (一) 01:20 (UTC)
但這個文章是付費請記者寫的吧,不是志願者--淺藍雪 2017年5月1日 (一) 19:54 (UTC)

醫學專科協會的新聞稿可以作為可靠來源嗎?

[19]是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針對某公聽會提出的新聞稿,是有關ADHD、兒童青少年精神醫療與心理衛生等議題,對政府部門的呼籲,想確認這個新聞稿可以作為可靠來源嗎?--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5月4日 (四) 13:37 (UTC)

醫學專科協會的新聞稿可以作為可靠來源嗎? 當然可以囉! 不然您要相信誰呢?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4日 (四) 13:50 (UTC)
重點是,醫學專科協會的新聞稿基本上是立基於眾多科學數據之上。--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4日 (四) 13:51 (UTC)
依照en:Wikipedia:Identifying_reliable_sources_(medicine)#Assess evidence quality,最可靠的來源是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及Meta-Analysis Systematic Review,Wikipedia:可供查證#可靠來源提到:「一般而言,最可靠的來源包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以上的新聞稿,比較不太確定是其中的哪一項?--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5月4日 (四) 14:00 (UTC)
新聞稿的內容都是基於tertiary sources所寫成的。醫學專科協會本身即可視為一間著名出版社。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4日 (四) 14:03 (UTC)
比如說美國FDA屬於上述中哪個單位呢? USFDA可視為一間著名出版社。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4日 (四) 14:09 (UTC)
Jason我補充說明一下:
  • 出版單位是由專家學者們組成的「學會」的情況下,那麼出版方會比其他人士來的相對可靠些。這點沒問題。
  • 我認為沒有任何一類的文獻可以被篤定的說絕對可靠,建議用相對的概念。不談個案,以文獻的種類而言,二次文獻或三次文獻通常優於一次文獻。「新聞稿」的參考優先序並不高,如果有專業期刊或專書,還是遠比新聞稿來的優先。條目若有引用新聞稿類參考源,在找到更好的參考文獻之後,建議把新聞稿替換掉。
  • 那麼新聞稿就不可使用嗎?還是可以的。新聞稿優先適用的情況在於我們記述的內容需要表達這個發稿者的立場;或新聞稿試着傳達的知識是最新的,二次文獻三次文獻皆未記載的,那麼用新聞稿無妨。
  • 有經驗的維基人包含管理員應該都知道,可靠來源是wikipedia社群在使用的概念,學術上可能沒有通行所有領域的「可靠來源」的公認定義。--Jasonzhuocn留言2017年5月8日 (一) 12:34 (UTC)

可靠來源 Reliable sources

剛才讀了這篇文章

請問這間報社的出版物是否是維基百科的可靠來源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18日 (四) 14:10 (UTC)

@Wolfch: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這個議題適合在這個版詢問嗎?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5月18日 (四) 14:18 (UTC)

這個議題可能比較適合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或是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提出--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5月18日 (四) 21:30 (UTC)

關於政治及國家之間,尤其是頗有爭議的消息的參考來源,從發佈者所屬國家、機構或政府的方面來講,是否要均衡,以保持內容中立?

我發現一些條目,尤其是關於政治的條目,總是被稱為不中立,或者掛上需要中立的模板。而這一類條目的參考來源,大多是國外的網站,在國內被牆。比如十九大,就有不少來自多維新聞網的。其中有些內容是虛假的(至少我這麼認為,因為這些消息即使不是負面的、會被和諧的,在國內都找不到可靠來源,官方也沒有),我將其刪了。還有一部分內容真實,但依靠國外來源,我已補充國內的一些來源。文章過多依靠國外的來源易導致不中立。--SolidBlock留言 2017年10月20日 (五) 10:58 (UTC)

網上商店的貨品可以用來當來源嗎?(比喻說Amazon的)

我在創建一個音樂歌曲的條目,找不到文獻之類的來源,唱片在Amazon有售,因此問一問。JackCheung72留言 2017年11月17日 (五) 12:44 (UTC)

可以證明唱片確實是神州無限公司、聯合跨國公司或者國際環球公司發行的,但是無法證明對應條目可以存在於維基百科。參見WP:42。--175.167.146.215留言2017年11月17日 (五) 12:51 (UTC)

Google Earth、Google Maps、Google Street View 和其他相似信息來源可否作為條目的來源

這個問題出現在許多的公路鐵路條目中。有的條目只以上述的來源就能寫出很多關鍵內容,比如所在地、行車道數量、交通限制、連接道路和城市等等等等。但是也有人覺得這些來源不適合作為條目的來源。

至於我而言,我覺得這些來源顯然是非常可靠的,尤其是衛星照片和google街景,就公路條目而言,這兩者能夠提供豐富而準確的信息,交通標誌牌和行車限制信息都看得一清二楚,仿佛身在其境。那麼,這些來源毫無疑問是一手來源,但是我們也沒有禁止使用一手來源,所以我覺得這些來源寫進條目完全沒有問題。不過,我也問過反對將Google Earth當來源寫條目的人,為什麼這麼想。我得到的回答是,1)Google Earth似乎不能提供足夠內容;2)需要依靠Google Earth,這樣豈不降低維基百科的臉面及在讀者心目中的形象,等等。顯然,這些說法並未說服我。但是我仍請大家討論一下這個話題。也許您有別的不支持G Earth入來源的想法我不知道的,請告訴我。此外,對於第一次看到這個話題的用戶,這些道路的存廢覆核關注度例外理論也將為此話題提供一些上下文。Bluedeck 2017年11月10日 (五) 17:53 (UTC)

符合GNG標準的來源,根據定義,應當對主題進行了有效介紹,即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因此條目內容應主要依據符合GNG的來源,而Google地圖類來源只可作為補充。--Wcam留言2017年11月10日 (五) 20:30 (UTC)
  • 第一手應該沒問題。但是這能認定是可靠來源嗎?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11月11日 (六) 06:29 (UTC)
  • (-)反對 顯然,Bluedeck的主張與關注度指引相違背,接納的話等同可以不經篩選收錄地球上所有道路、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和大大小小的公共設施,嚴重違反五大支柱的第一條。--158.85.76.233留言2017年11月11日 (六) 14:45 (UTC)
  • IP君意思似乎想說「《關注度指引》和本次反對是因為不可以收錄地球上所有道路、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和大大小小的公共設施」?五大支柱那一條說不可收錄所有道路?
  • 達師君,閣下為何說上述來源未必是可靠來源?毋須「看圖說故事」,路牌已經提供很多資訊。
  • 以上。--M.Chan 2017年11月11日 (六) 16:39 (UTC)
  • 我覺得主要道路當然是沒有收錄問題,但是什麼交流道、收費站等,其實都是公路的一部分,本身能夠寫的東西非常有限,沒有可靠來源的情況下更不應該建立。Google地圖什麼的可以用作來源,但不能證明有關注度。—AT 2017年11月11日 (六) 17:03 (UTC)
Street View是用戶可以自行拍攝上傳的,這個當來源的話,需要辨別是google拍的還是用戶上傳的。其他的的確有看圖說故事的問題,容易不小心變成原創研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1月13日 (一) 01:13 (UTC)
即使是用戶上傳的,也不應該會構成任何分別吧?除非懷疑用戶改圖——C933103(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0:35 (UTC)
似乎都是第一手來源,應視作資料而非參考來源。--YFdyh000留言2017年12月9日 (六) 11:00 (UTC)

關於新媒體的可靠性

傳統的媒體是報紙電視,即使改為線上也幾乎都是自己創一個網站。但如果像是清華大學清新時報(像清華周刊一樣的學生刊物[20])主要在微信公眾號[21]發表文章,而沒有自創自己網站,或是其他官方媒體或帳號在微信公眾號[22]的文章,是否可當可靠來源? 他們與一般媒體的區別應該只是平台的區別吧?--葉又嘉留言2017年4月16日 (日) 12:36 (UTC)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需修正

正式提議

基於以上討論,新提議後三天無人反對。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歷史:學校教科書隔幾年就會更新,由專家評估,使信息能趕上當代的研究成果。但教科書沒有註明原始材料來源,也缺乏必要的歷史數據。但是對於高中以下的教材最好不要在維基中引用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歷史:學校教科書隔幾年就會更新,由專家評估,使信息能趕上當代的研究成果。但高中以下的教科書往往沒有註明原始材料來源,也缺乏必要的歷史數據。因此最好不要在維基中引用高中以下的教材

可靠來源指引的文辭修訂

部分修訂(徵求意見目的)。修訂流程爭議

補充:未審閱和修訂全文。疑問:此指引中存在的「但本頁面的內容同其他相關方針和指引不衝突。請自由地編輯維基百科!」、「……都絕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觀點和共識無問題,但文辭和標點是否得當和反映共識(已存在多時),即嘆號和「都絕不能」等情緒表達語句在維基百科方針中的使用,是利於表達,還是不利於作為條目編撰的示範(雖無此職責)。--YFdyh000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5:01 (UTC)

將愛好者網站列為可靠來源

提議增補關於香港新聞媒體可靠來源列表

根據2017年香港維基人夏聚的討論內容,現要求新增關於香港新聞媒體可靠來源列表,並成為可靠來源的子指引。 暫時此列表內容包括:

可靠媒體來源:

  1. 明報
  2. 經濟日報
  3. Hong Kong Free Press
  4. 亞洲華爾街日報香港版
  5. 香港政府憲報

半可靠媒體來源:

  1. 東方日報
  2. 蘋果日報
  3. 星島日報
  4. 南華早報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5. 立場新聞
  6. 852郵報
  7. 信報
  8. 香港郵報
  9. HK01

不可靠媒體來源:

  1. 沒有在上面列出的,香港免費派發的報紙(頭條日報,都市日報,am730,The Standard,晴報)
  2. 文匯報
  3. 大公報
  4. 香港商報
  5. HKG報
  6. 大紀元時報
  7. 成報
  8. 寰宇膠事錄
  9. 任何只於網上發行,並未出現的網絡報紙
  • 所有個人專欄將被列為不可靠來源

此為2017年討論的內容,因事忙故延至此時提出。--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8年2月4日 (日) 15:17 (UTC)

強烈(-)反對,帶政治傾向的主觀名單。--胡蘿蔔 2018年2月4日 (日) 15:33 (UTC)

我對這個列表只有報章沒有電視雜誌感到奇怪,不知道你們夏聚時有沒有討論過。而且我對你們的不可靠媒體來源名單也感到奇怪,香港免費派發的報紙為什麼屬於不可靠媒體呢?

獲列為可靠來源後,該報的所有內容,即使有明顯錯誤,也應採用?否則我看不出可靠與半可靠的分別。其實只需列出不可靠來源名單就可以,任何新聞媒體,若出現經常報道已被證實為錯誤的消息、內容錯漏百出、已被外界定性為內容農場等等,特別是經常剽竊維基圖片及文字(沒有註明作者及出處),即可視為不可靠來源。對於沒有以傳統方式出版的媒體,應以較嚴格標準審視。此名單(只有不可靠來源的名單)制定後作為方針,供其他編者跟從。另外也應對外發佈,讓外界和有關媒體知曉中文維基對可靠來源的標準。—Baycrest (作客) 2018年2月5日 (一) 04:14 (UTC)

  • 個人認為,來源的可靠程度和其報導質素成正比。其實我更多想增補一下來源。至於為何沒有電視雜誌,是因為還未想到如何界定。例如曾經報假新聞的TVB,就是一個好的例子,已經很難判斷這是不是可靠不可靠的來源了。不過,話說回來,我只是額外新增一個黑名單已經很好了。--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8年2月5日 (一) 08:57 (UTC)
  • (-)反對,我雖對香港不熟,但還是認為這個列表有點不夠客觀。大公報是個歷史悠久的老報,怎麼可以就這樣判為「不可靠來源」?蘋果日報也都是知名的大媒體,判為「半可靠」,個人覺得是有失準則。也許在與政治有關條目上這個表有參考價值(畢竟此表內部分媒體都有各自明確的政治立場,如大紀元就是強烈反中的,若在與中國大陸相關的條目內引用可能就屬不可靠來源),但在與政治無直接關連的條目上就完全沒這個參考必要。而且我個人本來就覺得在整體上,除非對方是很明顯的內容農場(每日頭條和壹讀),否則就不應該去評定某一個媒體是「可靠」或「不可靠」,這樣的作法本身就不是很客觀(政治有關條目另當別論)。以上僅是個人的一點小意見,謝謝!--一群貓留言2018年2月5日 (一) 10:19 (UTC)
    • 一併回應,我是支持在聚會時討論提案的初步看法的,但對你們認為香港免費派發的報紙屬於不可靠媒體的確感到奇怪。根據我找到的2016年公信力調查[23](未能找到2017年),免費報紙得分由5.43至6.46(得分越高越好),收費報紙得分由4.21至6.54,可見免費報紙公信力與收費報紙相若,得分最高的反而是免費報紙英文虎報,而得分最低的則是大公報、交匯報。我十分同意來源的可靠程度和其報導質素成正比,因此這個公信力調查可以幫助大家客觀地評估一個媒體的報導質素。另外,我們不應以政治立場評定媒體是否可靠,我們更需要不同政治立場的媒體去平衡條目的中立性,但是媒體報導質素差的話,就十分影響條目的正確性,所以我仍認為大家需制定不可靠來源名單。—Baycrest (作客) 2018年2月5日 (一) 13:57 (UTC)
  • 如果將提案改為只提出不可靠新聞來源是否比較好?--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8年2月6日 (二) 01:04 (UTC)
  • 政治相關條目本應就爭議性的議題避免單一來源,而採用多方來源。大公報及持相反立場的大紀元在政治相關新聞雖然被認為是立場偏頗,仍是可引用的,但應增補多方來源避免條目內容同樣偏頗。至於非政治相關的報導,大公報及大紀元基本上與其他媒體沒有明顯分別,沒必要刻意剔除。--Thomas.Lu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01:55 (UTC)
    • @Thomas.Lu很抱歉在上面沒說清楚造成閣下誤會。我之前在上面講的「在與政治無直接關連的條目上就完全沒這個參考必要」並不是指哪一個媒體,而是指這個「香港新聞媒體可靠來源列表」在與政治無直接關連的條目上沒參考必要。但現在我基本上同意閣下的看法。另外個人還是覺得wp:可靠來源已經講得夠清楚了,沒有必要再去一一評定哪些媒體是可靠或不可靠。--一群貓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20:14 (UTC)
      • 在下不認同特意歸類某個媒體是否可作為可靠來源,而是在關鍵性的內容應有多方來源,在引用媒體的評論式報導時更應在內容直接指出作出該報導的媒體。--Thomas.Lu留言2018年2月7日 (三) 03:12 (UTC)
  • (+)支持政府公告成為可靠來源。3ATENU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0:09 (UTC)
  • (-)強烈反對把香港報紙列為可靠來源或進行不客觀的分類。( ‽ )疑見

半可靠‽還有這樣的分法‽還要自己判斷要不要引用的‽It's gonna be amazing!Talk ♪ 2018年2月6日 (二) 10:36 (UTC)

上面這位的建議令人費解。--【和平至上】💬📝 2018年2月8日 (四) 09:56 (UTC)
@和平至上請問如何費解?【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2018年2月8日 (四) 16:46 (UTC)
為何只是香港的媒體?又如何經用戶驗證?反而,維基人卻可自行翻譯?這似乎只是徒添煩惱,而作用不大。--【和平至上】💬📝 2018年2月9日 (五) 09:09 (UTC)
1. 當然不只是香港的媒體,凡是把「Rodríguez」譯成「洛迪古斯」、把「Путин」譯成「普丁」等這些不懂裝懂的媒體,在作為譯名的參考來源時都應該被預設為不可靠來源。不過這裏討論的是香港媒體,所以我暫時沒有把其他媒體扯進來。
2. 用戶驗證並不難,只需要找幾個懂得名稱來源語的用戶驗證便可。
3. 我的目標不是無限制地鼓勵維基人自行翻譯(當然,在沒有現成可靠譯名的情況下,自行翻譯或許是萬不得已的選擇),只是希望盡可能把不可靠譯名排除在維基百科之外,以確保維基百科的知識盡量可靠。【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俠2018年2月9日 (五) 16:20 (UTC)
"當然不只是香港的媒體,凡是把「Rodríguez」譯成「洛迪古斯」、把「Путин」譯成「普丁」等這些不懂裝懂的媒體,在作為譯名的參考來源時都應該被預設為不可靠來源。"我沒看完後面強調香港還以為這樣就把臺灣媒體全部預設為不可靠媒體了,所以要考慮地域差異。-- Matt Zhuang (雖然不一定會回應,但是歡迎至「此」留言) 2018年2月10日 (六) 06:15 (UTC)
  • (-)反對1233君的提議,但作為香港維基人,(+)支持設立列表,並建議列表改為如下:

可靠媒體來源:

  1. 香港政府憲報(政府立場)
  2. 明報(親泛民)
  3. 經濟日報(親建制)
  4. 星島日報(親建制)
  5. 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親建制,英文)

半可靠媒體來源:

  1. 文匯報(親建制)
  2. 大公報(親建制)
  3. 成報(親建制)
  4. 信報(親建制)
  5. 香港商報(親建制)
  6. 東方日報(親建制)
  7. 蘋果日報(親泛民)
  8. 立場新聞(親泛民)
  9. 亞洲華爾街日報香港版(親泛民,英文)
  10. HK01(親建制,部分立埸可能偏頗)
  11. The Standard(親建制,英文)

不可靠媒體來源:

  1. 沒有在上面列出的,香港免費派發的報紙(頭條日報,都市日報,am730,晴報)
  2. HKG報
  3. 852郵報
  4. 香港郵報
  5. Hong Kong Free Press
  6. 大紀元時報
  7. 寰宇膠事錄
  8. 其他任何只於網上發行,並未印刷的網絡報紙
  • 所有個人專欄均視為不可靠來源。

修改成現狀的原因:

  1. @蘭斯特胡適論大公報是中國最好的報紙,但彼大公報已不同此大公報矣!
  2. 半可靠來源加入一些建制意見,但個人認為3至4個半可靠來源才抵得上2個可靠來源,即視為次級可靠來源。
  3. 一些不可靠來源雖不受某些維基人認同,但仍在不可靠來源之列,是因為其偏頗程度實在太大,方會有此判斷。

以上意見,如有錯漏,懇請賜正。 — 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8日 (四) 09:48 (UTC)


  • 這樣說吧:整個提案改為只設立香港的不可靠媒體來源(並使用過濾器禁止新用戶及IP用戶添加該等來源)

現時提案的不可靠來源:

  1. HKG報
  2. 寰宇膠事錄,Econ記者 (可以採用他們本身新聞的來源)
  3. 港人講地

順便說說,不關提案,我個人認為拉仇恨的報紙我認為不可靠. --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8年2月8日 (四) 13:13 (UTC)

  • (-)反對:雖說大紀元以及部分電子媒體報部分報導內容確實是有點誇大其詞...但是就新聞內容而言部份報導還是可信的,建議應該改列半可靠,或是必須有其他來源來佐證(條目不能單獨引用該來源)。順便吐槽,如果要將"其他任何只於網上發行,並未印刷的網絡報紙"全部包含在內,那不僅限是香港,(如果把類似評斷標準拿來台灣的話)台灣的電子媒體引用的應該會死一大半。-by 全速前進~~Yosoro!!~~的Tsuna Lu留言2018年2月8日 (四) 14:26 (UTC)
  • (-)強烈反對:這樣和中國大陸的審查無異!-- Matt Zhuang (雖然不一定會回應,但是歡迎至「此」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01:01 (UTC)

始終也是這個問題︰獲列為可靠來源後,該報的所有內容,即使有明顯錯誤,也應採用?否則我看不出可靠與半可靠的分別。況且上面也說過,媒體報導質素差的話,就十分影響條目的正確性,引用一篇差劣報道,會導致條目資料錯誤而不易被人察覺,誤導讀者。參考英文版,他們已把每日郵報列為不可靠來源,原則上禁止使用;學術界也常把維基百科視為不可靠來源。建議最低限度應把內容農場、及經常剽竊維基圖片及文字的媒體,視為不可靠來源,原則上禁止使用,相信應可獲較多人支持。—Baycrest (作客) 2018年2月10日 (六) 16:17 (UTC)

精簡

  • Whatever,不論其他的,這些應該是可以有共識:
  • 可靠來源:
    • 明報
    • 南華早報
    • 經濟日報

[24][25]等多個來源,這三個報紙可信度都名列前茅)

  • 不可靠來源
  • (-)反對任何形式的自我審查。視為不可靠來源,換句話來說,就是禁止在條目內使用相關來源,大紀元在政治方面可能有爭議,但是在其他範疇並沒有問題,如果持同一標準的話,大公文匯等也應該視為不可靠來源,這樣的話,沒完沒了。—AT 2018年2月14日 (三) 09:00 (UTC)
  • (-)反對我以為這裏是中國大陸的百科呢?-- Matt Zhuang (雖然不一定會回應,但是歡迎至「此」留言) 2018年2月14日 (三) 09:29 (UTC)
  • (?)疑問:我個人覺得把大紀元放到不可靠真的很不方便,KPOP相關條目也就這家能用還可以存檔,可以只禁止政治條目使用嗎?另外俄文版或是西班牙文版的大紀元也算在香港媒體裏面嗎?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8年9月25日 (二) 02:25 (UTC)

參考資料

  1. ^ Susan V. Lawrence. Falun Gong Fields Media Weapon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018-01-04]. 
  2. ^ David Ownby. Falun-Gong. 

旅遊網站是否屬於可用來源?

有編者在條目[26]中加入窮游網景點介紹的網址作為資料來源,是否符合要求?--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4:21 (UTC)

個人意見,這就要看這旅遊網站是旅行社經營的,還是雜誌社經營的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3月2日 (五) 16:21 (UTC)
作者身份不明、無同行評審、內容非穩定(可能隨時變更),所以非可靠來源。類似Wikipedia:可靠來源#BBS、wiki和新聞組的帖子中的wiki。--YFdyh000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7:00 (UTC)
(-)反對:內容估計要麼是抄來的,要麼是用戶貢獻的。前者應該引用來源內容,後者不可靠。--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3月5日 (一) 05:34 (UTC)
(!)意見:我認為要看條目本質是甚麼,假如只是提供補充資料(例如景點前往方法)而又有其他可靠來源支持,我認為並無妨礙(至少不需要一見這是旅遊網站便刪去),但不能單獨使用作為證明景點的存在。Allen Uhomist留言2019年12月9日 (一) 20:57 (UTC)

提議修改「Wikipedia:可靠來源#來源的類型」中的部分條文

關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的解釋

能否以非第三方出版物作為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可靠來源說:

請問這是否意味着,條目參考來源中不能包括非第三方的出版物?

我看了幾個中文維基百科的典範條目,如徐向前石林彝族自治縣天津市,都包括大量中國媒體的參考。共產黨領導人、中國執政的區域都與中國共產黨有很大的利害關係。有人認為,「中共組織相關的出版機構及媒體,當然也有利害關係,非屬第三方」。那麼,是否應該刪除這些參考呢?--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01:41 (UTC)

@吉太小唯,是的,(1)非第三方,屬「非可靠/可疑來源」,維基WP:可供查證方針有明確規範可以使用的狀況。(2)此外方針也要求特別的斷言需要優質的來源,爭議性條目常涉及「特殊斷言」,尤其要小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02:46 (UTC)
WETRACE-(!)意見-中國大陸的情況,由於中共的控制,導致來源影響,因此在維基百科很多「一般性條目」(地區、歷史)仍有使用(是不是都符合方針是一回事。例如二戰對日本抗戰的歷史,中共版本其實跟當年參戰的國家戰史,很不同。)。但當遇到高度爭議性條目時,應當符合維基百科方針原則。而且「第三方」也是在一個議題上所指,也許在A議題是第三方,在B議題不是第三方。
  1. 「第三方可靠來源」,是維基百科對來源的要求
    1. 方針WP:可靠來源就要求「條目應該基於來自可靠的第三方的出版物,來源應具有事實驗證和準確性聲譽。」「自行發表的來源是一種未經過任何事實證實或是未經過第三者檢驗所發行的資料」可靠來源的定義,就有第三方。
    2. 方針WP:可供查證也要求「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如果某一主題得不到來自可靠第三方來源來的支持,則關於該主題的條目不應出現在維基百科上。」
      1. 「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均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
      2. 「無資料來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若可損及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保留在條目中」
  2. 「非第三方」的來源,非屬可靠,即屬「可疑來源」,在維基百科的使用,屬於參考性質,而且方針有明列出 限制使用的態樣:
    1. WP:可供查證方針:「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作為其本身內容來源」(非可靠),可以用作說明其自身信息乃至條目的參考來源,而不要求是由該領域的專家發表,只要:「沒有過度的自我宣揚;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不包括與主題無直接關聯事件的主張;來源內容的真實性未受到合理的質疑;不是文章主要的來源。」
  1. 此外,WP:可靠來源---「自行發表的來源是一種未經過任何事實證實或是未經過第三者檢驗所發行的資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01:57 (UTC)
User:Hat600/essay/中國大陸不存在第三方來源。--Antigng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1:59 (UTC)
宣傳的目的與否的判斷是主觀的。即使目的不是宣傳,或者宣傳的目的不是條目主體,文章作者知識來源照樣可以是「宣傳」目的的文章,也成了宣傳的一部分。所以這篇論述沒有用。--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3:02 (UTC)
WETRACE-(!)意見--
  1. 「宣傳」跟「宣導」不同,「宣傳」還有分「宣傳造假」、「宣傳真實」---這是「宣傳」的客觀面,納粹的「宣傳」就是一例。
  2. 實際上這篇論述有其價值,但至少漏掉一個標準,也是維基方針明列重視的:要求第三方來源,目的除了避免「自我宣傳」還包括「第三方查證」,都是維基百科所重視的---「查證」,是新聞媒體記者、學術研究的最基本工作,在一般社會,「沒有查證的報導」侵害他人名譽,被告上法院會被判賠償(侵害名譽)。「查證」、「自我宣傳」,跟「利害關係程度」都有關係。
  3. 在下於上面引述了相關方針,其實將來源,透過這些方針討論,就可以得出結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16:17 (UTC)

對於中國議題,西方來源是否屬於第三方?

什麼才是第三方?有人認為,存在利害關係的就不屬於第三方。

西方不希望中國的實力上超過他們,因此西方遏制中國崛起。因此,西方會在一些地方刁難中國,進行不實報道。既然西方與中國有利益衝突,那麼對於中國的條目,西方來源也不應屬於第三方。還是說雖然自詡中立,因為維基百科是西方人辦的,金主主要是西方人,是西方的一部分,與中國有利益衝突,也願意幫着西方的媒體做宣傳呢?--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3:24 (UTC)

太過被害妄想了吧?我不會說西方媒體完全沒有任何不實報道,但是與中方媒體比較,由於西方媒體大多不受政府干預,具備獨立自主性,而且處於一個自由環境下,資訊情報也更完善,因此就算西方政府對中國施壓也與西方媒體沒有關係。除非您要說所有西方媒體都跟中國作對,不過您要這樣說的話,會變得根本沒有來源可以用,因為全世界各國之間都有利害關係(無論是經濟、政治、歷史還是其他),所以權衡利害下我會選擇相信西方媒體。簡而言之,如果以可能存在利害衝突為由拒絕其來源的話,那基本上則不用寫條目了,因為根本寫不了。正確做法是列出所有方面的來源,讓讀者自行判斷,而非自我審查。—AT 2018年7月17日 (二) 13:43 (UTC)
很多西方對於法輪功的報道明顯是不實報道,法輪功用戶在維基百科加入這些報道;同時認為中國媒體與中國共產黨(取締者)存在利害關係不屬於第三方,審查刪除中國媒體。但如果以利害關係來界定是否屬於第三方,那麼中西方媒體其實都不屬於,因為都直接或間接存在利害關係。對於此種情況,你能否表個態?有幾個選擇:
  1. 西方媒體對法輪功不存在不實報道,中國媒體才是不實報道。因此應該保留西方媒體刪除中國媒體。
  2. 西方媒體的利害關係是間接的,利害關係小於中國媒體。因此應該保留西方媒體刪除中國媒體。
  3. 列出所有方面的來源,讓讀者自行判斷,而非自我審查。
  4. 對於法輪功這件事來說,西方利用李洪志,李洪志把握機會騙取同情,之後西方媒體以訛傳訛,支持法輪功,動機包括遏制中國崛起。中國媒體更加了解法輪功。因此,應該主要使用中國媒體,同時介紹西方媒體的觀點。--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4:01 (UTC)
我認為應該列出所有可靠來源。首先,如果不是當事人的話,根本無法得知事情的真相,也就是說形容某些來源為可信或不實,其實都只是個人見解,而且隨着時間流逝,所謂真相都有可能被推翻,因此所謂真實只是一種階段性真實,而非最終答案。其次,雖然我覺得西方媒體比中方媒體可信,但是無需要拒絕中方媒體(反之亦然),因為我的個人見解與怎樣寫條目不應該掛勾,也就是說,只要有可靠來源提出這種觀點的話,都可以舉出來讓讀者自行判斷。綜合來說,用戶自身當然可以衡量使用哪一種來源,但是不能因為自己認為某可靠來源不實就阻止別人使用,這是屬於違反NPOV的行為。另外,您說都不過是您自己的見解,有人跟您持相反見解的話,是不是又能夠以西為主中為副的方式來寫條目?並非如此,因為來源並沒有主客之分,並列就好,加上自己判斷來寫條目的話很可能構成OR或NPOV。—AT 2018年7月17日 (二) 14:36 (UTC)
我想您的意思是中西方媒體的參考資料都該有。這與當前部分用戶認為應該以「非第三方來源」為由刪除中國媒體參考資料的意見不一致。
那麼請問您認為比重應該如何考慮呢?假如西方+大紀元有100篇報道,中方有30篇報道,那麼條目中介紹中西方觀點的比例應該是多少呢?--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14:42 (UTC)
我從不認為刪除某一方來源是合適做法。比重方面,理想的話當然是各佔一半,如果出現一方較多的情況,應該做的是添加另一方來源至條目直到均衡為止,而非刪除已有的可靠來源。對此,建議可以參考一下劣作起錨 (口號),相信便明白。—AT 2018年7月17日 (二) 14:52 (UTC)
WETRACE-(!)意見-維基百科方針,沒有考慮到什麼國家,就是基本透過 第三方、查證、可靠等原則,今天是中共控制下的環境導致,不是維基百科要配合中共退縮原則。
  1. 小霸王說「很多西方對於法輪功的報道明顯是不實報道,法輪功用戶在維基百科加入這些報道」
    1. 能否請小霸王列出來討論?哪裏「明顯是不實報道」?我們來看看是誰添加的?為什麼是所謂「法輪功用戶」?對於西方自由環境下的媒體來源,小霸王的「明顯是不實報道」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2. 問題不在於「西方」與「中共(可控制、過濾、利害)來源」報導的數量,而在於這些來源,是否第三方、可靠(而且,法輪功條目,基本上不用大紀元。)如果什麼來源都列出來,讓讀者判斷,這種作法,形同架空毀棄了維基方針要求「第三方(查證等考量)可靠來源」的基本要求。維基方針確實提到可用「自行出版、可疑來源」,但限定只能在一些情況下使用,例如不涉及他人。
    1. 【中共與所控制來源之直接利害關係】中共控制來源媒體,尤其在法輪功議題上,是有很明確的組織、人事、黨委、資金財務、審查、審批、過濾等機制。而且有很明確的全面鎮壓政策,透過黨體系在外交、教育、公檢法、內政、軍隊、企業....全面性的。
    2. 【各國與來源之『間間間...間間接』『利害關係』?】小霸王提及的「西方媒體所謂間接的利害關係」,在下認為有原創研究的問題,中共經常扣上「西方反華勢力亡我(中共而非中國)之心不死」;如果您對個別媒體有意見,您可以對「特定媒體在特定議題的利害關係程度+新聞專業倫理程度+專業信譽」來綜合舉證,彼此討論。 ---而不是以「無限上綱利害關係」認為「西方媒體都反中反華」,請問:歐美、台灣、日本、韓國,有媒體、網絡審批過濾制度?在台灣被認為「親共」的「旺旺中國時報」,都不報導中共對法輪功的說法,頂多就是幾乎不報導法輪功(避免得罪中共,影響旺旺在中國的生意)。
  3. 小霸王上面列給AT的四個選項,並不合理,實際上忽略了很多客觀條件。這所謂四個選項,其實都不符合維基方針,都在架空維基方針,都迴避了維基方針。維基方針的選項很簡單,就是如果第三方來源沒有,這些可疑論述就不該出現。
    1. 中共下的中國,媒體、網絡,沒有自由意見市場。而自由環境下的媒體,是可以相互查證,在自由意見市場正面競爭、辯論的。所以西方媒體有可能報導錯誤,總體上卻不會差遠,寫條目也不是「引述所有西方媒體」。如果您對哪個來源認為內容錯誤,應該舉相對論述及證據來討論。
    2. 將中共控制下來源,以「不歧視中國」(實際上是中共歧視中國人、歧視維基百科、歧視西方網絡服務、歧視自由意見市場)或「沒辦法」等理由,而「不經過維基方針的檢驗」,在維基百科將反而形成一種真正的「不公平意見市場」,而不是真正的「自由意見市場」。決定一個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跟國家地區無關,而是具體情況,例如一個公式(方針條件)驗證討論,符合就是、不符合就不是。---實際上,是中共壟斷、控制了中國的「意見市場」,導致「中共控制下的中國」的來源,尤其在(與中共)敏感議題上,會難以找到第三方來源。這不是維基的錯、不是維基用戶的錯,而是中共的錯,中共也故意這麼做以維繫其統治。中共媒體信譽低落,也不是海外的錯。
    3. 所謂「中共媒體應該更瞭解法輪功」的前提,這前提基本上就是與國際認知不符,其中也包括了中共參加的「聯合國機構」。相對,「中共媒體跟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利害關係更深」,但中共不允許媒體獨立查證法輪功議題、控制等等。
    4. 此外,不只是西方,東方的韓國、日本、台灣、澳洲媒體...等等,對法輪功的認知,也普遍跟中共媒體不同,難道韓國、日本、台灣都「反華」?台灣親中的政黨國民黨,馬英九、多位高層也都公開讚賞法輪功,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決議支持法輪功(阿扁時期)、譴責中共活摘器官、禁止中共迫害人權官員入台,還是在馬英九執政(兩岸關係最好時期)時,難道台灣這時跟中國大陸的利害關係要怎麼算?
  4. 中共的說法,難道第三方來源都不會引述?如果不引述,通常代表是因為被拒絕查證、或者中共說法已沒有公信力,西方媒體只願意引述一部分。難道納粹說猶太人什麼,其它媒體都要全盤引述,才算公正?
  5. 至於篇幅,維基百科WP:DUE並不是以「數量」來論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15:55 (UTC)
如果您要求不能在條目內使用中方來源的話,只有兩個可能性,就是該來源並非可靠來源或文不對題,沒有其他。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雖然可能存在利害關係,但是不代表不能使用,要完全排除相關來源的做法不切實際。而且,中方來源敘述的是否事實,應該交由讀者自己判斷,而不是自我審查式地將所有中方來源排除。反過來說,如果將中方來源排除,那是否又要將法輪功相關來源都排除掉?中方可以有自己的觀點、見解,其他國家、組織也是如此,我自己也不認為中方媒體可信,但是寫條目時我不會滲入自己的見解,而是來源說什麼,我寫什麼,它的真實性不由我來檢證,責任也不在我,而是在於來源本身(如果是錯誤的話)。如果可靠來源的敘述有誤,理應拿出其他可靠來源來反駁,而不是直接忽略掉前者。—AT 2018年7月17日 (二) 16:37 (UTC)
WETRACE-(!)意見--讀者恐怕難有時間判斷,這也不是維基百科的目標與本質。維基百科不是要用戶「自我審查」,而是提出一套維持來源基本品質的方針,讓用戶去依循,依照方針選用來源,通過方針要求的來源來建構內容--讓讀者可以有相當程度的信賴,這不是自我審查,是對「百科編輯者」的「基本要求」。否則學術著作、新聞報導的倫理規範,全部都不需要存在,讓讀者自己判斷就好。那麼學術著作、新聞就都失去其價值了,社會的真相與知識傳播的成本,將會大為增加。
  1. 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判定違反維基百科的生者傳記方針,或違反其他維基方針與指引(尤其是中立的觀點),或維基百科伺服器所在地美國佛羅里達州法律的內容,會遭到移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16:32 (UTC)
WETRACE-(:)回應-AT您好,在下沒有說「不能使用中方來源」,在下說要依照維基方針要求,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方針對「可靠來源」的定義,就包括「第三方」。
  1. 為何要第三方,方針講的很清楚,包括第三方有查證效果、利害關係考量等等(維基百科對來源要求,沒有「絕對的真實性」,但要求「可供查證」,第三方、可靠度,就是其重要內涵。)。中共對法輪功議題是全面性的壓制過濾,現在的來源(尤其大量都是特殊斷言),是可靠的嗎?為什麼西方媒體跟台灣、日本、韓國媒體引述的少?使用者應舉證其可靠性。
  2. WP:可供查證方針:「無資料來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若可損及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保留在條目中」
  3. 其實,也有其他用戶引述「第三方來源/或中共來源 引述中共說法」,在下就曾經引出「第三方可靠來源」來證實該消息是錯誤的。
    1. 但中共控制下的來源,很多說法都是「中共自己說的」;第三方媒體、機構根本無法去驗證(維基百科要求第三方來源,就是至少有個查證基本可能)(聯合國要進中國查驗人權狀況都不容易)。當都是中共自家說的,請問要怎麼找其它消息來證實是錯的?這就是中共「壟斷媒體環境、壟斷意見市場」的問題、不讓查證,也是西方媒體後來越來越少引述中共全部說法的原因(但西方媒體會引述中共的「立場」)。---這時當您質疑該說法,只有中共自己說,沒有第三方說,可能就被反批「沒人能證實它錯誤,所以它是對的」之荒謬現象。
    2. 舉個例子,中國維權女律師王宇,709事件被中共抓走,消失很久,突然「電視上認罪、拒絕歐洲機構頒贈人權獎」,當時沒有任何海外媒體可以接觸、聯繫到王宇,王宇完全被中共監禁到軟禁;後來王宇出來後,很長一段時間後,才透露當時遭到酷刑、威脅孩子的安全,她被迫「認罪、拒獎」---第三方媒體,會引述部分中共控制媒體 的說法、並強調王宇仍未自由,但也會去訪問認識王宇的人、海外專家質疑中共媒體的看法。
  4. 對於「非第三方來源」,非屬可靠,即屬「可疑來源」,在維基百科的使用,屬於參考性質,而且方針有明列出 限制使用的態樣:
    1. WP:可供查證方針:「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作為其本身內容來源」(非可靠),可以用作說明其自身信息乃至條目的參考來源,而不要求是由該領域的專家發表,只要:「沒有過度的自我宣揚;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不包括與主題無直接關聯事件的主張;來源內容的真實性未受到合理的質疑;不是文章主要的來源。」
    2. 此外方針也要求,特別的斷言需要優質的來源,爭議性條目常涉及「特殊斷言」,尤其要小心。
    3. AT您說「那是否又要將法輪功相關來源都排除掉」---是的,基本上法輪功條目已排除法輪功相關來源。如果有,那就依照方針上述規範而存在。---實際上,幾年前,就有中國大陸用戶一再要求執行方針第三方來源,在很久以前就剔除條目中存在的大紀元等來源了。
  5. WP: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判定違反維基百科的生者傳記方針,或違反其他維基方針與指引(尤其是中立的觀點),或維基百科伺服器所在地美國佛羅里達州法律的內容,會遭到移除。---維基百科不是要用戶「自我審查」,而是提出一套維持來源基本品質的方針,讓用戶去依循,依照方針選用來源,通過方針要求的來源來建構內容--讓讀者可以有相當程度的信賴,這不是自我審查,是對「百科編輯者」的「基本要求」。否則學術著作、新聞報導的倫理規範,全部都不需要存在,讓讀者自己判斷就好。那麼學術著作、新聞就都失去其價值了,社會的真相與知識傳播的成本,將會大為增加。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16:56 (UTC)
WETRACE-@AT-小霸王在條目探討頁,提出關於「英美媒體與本拉登」、「日本NHK」等題目,在下這兩天有與他切磋交換意見,若您有興趣可以看看[27]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17:27 (UTC)
如果同時排除雙方來源的話,我認為可以接受。—AT 2018年7月17日 (二) 17:41 (UTC)
@AT--您好,是的,依照方針要求第三方可靠來源,是同時排除雙方來源,非第三方來源的使用,則有明確規範的限制使用態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9日 (四) 00:13 (UTC)

使用西方的「第三方來源」是不公平的:西方不希望中國的實力上超過他們,把中國視作威脅。比如最近的例子:

As a result, while this strategic competition with China is a long-term threat rather than a short-term crisis, preserving our technological superiority and economic capacity requires urgent action today.

因此西方採取各種措施遏制中國崛起。因此,西方會在一些地方刁難中國,傾向於進行不實報道。

因為西方與中國有利益衝突,所以西方的報道不可能總體上是中立、客觀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2:03 (UTC)

馬克思認為:「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利益既是人們奮鬥的目標,又是人的一切活動的內在動力。西方與中國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那麼他們所奮鬥的目標也與中國的利益有牴觸。因此,他們對中國的報道,從總體上來看,不可能是中立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2:20 (UTC)
請您重新閱讀我第一次的回應。—AT 2018年7月19日 (四) 02:08 (UTC)
「所以權衡利害下我會選擇相信西方媒體」完全是你自己的主觀選擇。西方媒體是西方辦的,代表西方利益。西方利益與中國利益存在衝突。即使西方媒體受到政府干預少,具備一定程度的自主性(絕非完全不受政府干預,絕非完全自主),他們代表西方利益的本質不會變。你的選擇站不住腳。--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2:20 (UTC)
西方媒體是西方辦的,代表西方利益。西方利益與中國利益存在衝突。即使西方媒體受到政府干預少,具備一定程度的自主性(絕非完全不受政府干預,絕非完全自主),他們代表西方利益的本質不會變。--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2:22 (UTC)
所謂西方遏制中國崛起並未經證實,只是揣測,無法構成您排除西媒來源的基礎。而且,西方媒體可不一定代表西方利益,不要拿中媒的一套跟西媒相題並論(西媒可以批評政府而不受影響,中媒呢?),至少睜眼說瞎話的情況要比中媒少很多。況且,如我上述所說,如果要排除西媒,請問還有什麼來源可用?恐怕條目也不用寫了。—AT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1 (UTC)
你要是覺得西方人建立,西方人資助,記者主要是西方人,受眾主要是西方人的西方媒體,總體卻不代表西方利益,也沒什麼好爭論的了。--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3:16 (UTC)

這個話題我一直在看,反正沒什麼討論的價值,我就送一句話:維基百科不是堅持港台/西方地域中心的維基百科!--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7月19日 (四) 03:11 (UTC)

就只是依循維基方針,維基方針,沒有堅持哪裏的地域中心;硬要把中共控制媒體的情況,來架空維基百科方針,才是「中共(非中國)地域中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9日 (四) 05:46 (UTC)
呵呵。--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7月19日 (四) 06:19 (UTC)
(!)意見-小霸王您好,
  1. 您現在的觀點,是用「中共全面控制中國」的模式,在看待把全世界其它國家也這麼做。您先前提提出關於「英美媒體與本拉登」、「日本NHK」等題目,在下之前與您切磋交換意見,已描述西方、日本、台灣、韓國等公民社會與媒體、政府的關係[28]
  1. 依照您的觀點,維基百科是美國人設立的...?所以要將維基百科百度化嗎?概略式的提「西方利益」,這已經無限上綱了。所謂「絕非完全自主」,也是無限上綱,用這種說法,無法跟「中共全面控制」來對比。中華民國台灣、日本、韓國的例子,已經很清楚,問題在於中共,不在於西方或中華民國、日韓的制度。
  2. 真要說中國、中華。中共是「西方來的共產主義」,八千萬人非自然死亡、把中華傳統文化打到什麼樣子,是誰在反華?依照您的意思,那麼,中共受「西方共產主義利益」影響,共產主義侵害中國利益下,中共不可能在利益上自主?
  3. 中華民國是孫中山「中華傳統文化,加上參考西方民主制度」。誰反華不反華、反中國不反中國,不是中共的標準。
  4. 而且您指的問題,是法輪功條目議題。問題在中共全面控制媒體等來源,而不是維基百科;歧視維基百科、歧視中國人的,是中共的制度。在下於上面也提到,一個來源在A議題是第三方,但在B議題可能是非第三方,要看議題而定。
  5. 西方與中華民國制度,錯誤的報導、謊言,在自由意見市場,有機制能讓會被揪出來。今天的中國,不是意見自由市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4 (UTC)
你要是覺得西方人建立,西方人資助,記者主要是西方人,受眾主要是西方人的西方媒體,總體卻不代表西方利益,也沒什麼好爭論的了。--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3:16 (UTC)
在下理解沒錯的話,您的詮釋,似乎是把「西方利益」無限上綱、「無限間接化」,而且似乎狹化到「不希望大陸崛起」之類的論述。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9日 (四) 05:46 (UTC)
您也承認,西方媒體是西方人建立,西方人資助,記者主要是西方人,受眾主要是西方人,因此總體上代表西方利益嗎?--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07:27 (UTC)
(:)回應-小霸王您好,對於您上面的假設句,在下不這麼認為、也不這麼想;在下意思是,即便您說是所謂「西方利益」,您定義的「利益」也很窄化。(1)不知是否誤會您,您似乎用「馬克思」來衡量這一切。但馬克思不是真理,世界不是只有「唯物」,世界也不是只由利益驅動、運轉着。(2)此外,世界除了利益,還有道義,還有不分東西南北方的 普世價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對於良善價值的追尋。(3)在下認為,維基百科的核心,不是利益,而是信任、溝通等普世性價值。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9日 (四) 13:42 (UTC)
(1)不知是否誤會您,您也認同,世界部分由利益驅動、運轉着。而我認為這個驅動佔有的力量比較大。(2)此外,世界除了利益,確實還有道義,還有共同價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對於良善價值的追尋。(3)在下認為,維基百科的重要一點是中立,而西方與中國利益並非完全相同。西方媒體是西方人建立,西方人資助,記者主要是西方人,受眾主要是西方人,因此總體上代表西方利益。禁止中國媒體會使條目主要來源是西方媒體。禁止中國媒體使維基百科難以中立。--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14:08 (UTC)
(1)沒有人主張「禁止中國來源」,而是方針要求「第三方來源」,是中共對來源的控制、審查等,導致這些來源,在一些議題上,不是第三方。(2)很多論述,在下前面已經表示過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9日 (四) 14:19 (UTC)
西方媒體是西方人建立,西方人資助,記者主要是西方人,受眾主要是西方人,因此總體上代表西方利益。西方利益與中國利益有衝突,所以西方媒體也非真正的「第三方」。--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19日 (四) 14:23 (UTC)
en:WP:IIS:"An independent source is a source that has no vested interest in a given Wikipedia topic and therefore is commonly expected to cover the topic from a disinterested perspective...Interest in a topic becomes vested when the source (the author, the publisher, etc.) develops any financial or legal relationship to the topic. " 西方媒體和中國有任何經濟、法律上的關聯嗎?比如報道了什麼,就會扯上官司,拿不到錢,被政府威脅?不會。那談什麼非第三方?--Antigng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23:57 (UTC)
沒有直接的可以有間接的。具體的我上面已經說過了。對於西方媒體脅迫記者,我可以給你舉個例子。是誰要求「德國之聲」懲罰講真話的華人女記者?。對於中國算不算第三方,大家都能看出來。--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6:56 (UTC)

原來維基上也有,摘錄下來:

--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6:58 (UTC)

(!)意見
  1. 就這一案例而言
    1. 德國之聲中文部副主任張丹紅在接受德國媒體採訪時稱,中共在實現人權宣言第三條方面做出了「比世界上任何政治力量都要大的貢獻」,並為北京禁止「自由西藏」以及法輪功網站開脫,張丹紅隨後被德國之聲暫停職。---這番言論,被認為向中共獻媚,迴避了許多重大的人權問題。
    2. 記者後來向德國法院控告德國之聲,後來敗訴。中共控制下的記者,有這種向法院控告的待遇?
    3. 德國之聲,是國家公共資金支持的公共媒體,但遵守新聞自由及專業倫理、有獨立空間。也因此,張丹紅等人才長期影響着德國之聲的報導方向,是到這些公開媚共言論太過了,才被解職。
    4. 您舉這一例子,恰恰反映:西方社會,如果出現這樣的事,有公開檢驗、公開討論、公開控訴、公開流通、公開尋求第三方法院審判的機會。而這些機會,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幾乎是沒有的。
  2. 中共是全面性的。您認為能相提並論嗎?
  3. 也許您不知道,現在海外仍有很多人抱怨德國之聲的報導,有些親共了。
    1. 台灣的媒體,更是普遍不敢得罪中共,中國時報被認為是「媚共」的報紙,淡化六四等問題。台灣有些媒體,因為考慮中國市場因素,對於中國發生的民間維權事件、官方爭議,報導都大幅減少、甚至幾乎不報導。也有不少媒體觀察家,批評西方媒體在中共敏感問題上的報導表現。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1日 (六) 07:15 (UTC)

這種給說公道話記者停職的媒體在海外媒體中都能算「有些親共」,你還主張海外媒體對中國算是第三方。😆😆😆--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7:26 (UTC)

(:)回應-
  1. 中共全面控制,可以相提並論?有公開向法院控告機會嗎?而且在法輪功議題上,中共是全面性鎮壓、封鎖、過濾、審查,具體落實到各層面與機構。您應具體談在法輪功議題上的第三方來源討論。
  2. 指責記者「有些親共」不是在下的話,而是被認為,您可以看海外其他國家媒體的報導,而不只是中共控制下的媒體。在下沒去看德國法院的判決書。---就張丹紅事件議題,有些來源就不是第三方來源,例如「德國之聲」。
  3. 小霸王,您認為「張丹紅」是說「公道話」的記者。在海外會有多元的聲音,有些媒體認為張丹紅說公道話、有些媒體認為張丹紅不公道或媚共,海外是自由意見市場,這些資料不會「被消失」、法院紀錄也都在有公開,懂德文就能去查。---同樣情況在中國發生,中共會讓這些空間存在嗎?
  4. 在自由體制社會,媒體有立場,例如親民主、左派、右派,但原則是要遵循新聞倫理與規範。
  5. 一個沒有利害關連的第三人,他會有自己的立場,不因為他的觀點或立場,就導致他「不是第三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1日 (六) 07:30 (UTC)
西方不同的媒體可能代表西方的親民主、左派、右派,但對於中國上,西方媒體是西方人建立,西方人資助,記者主要是西方人,受眾主要是西方人,總體代表西方利益。--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1日 (六) 07:39 (UTC)
同樣德國之聲,被檢驗--:BBC:德國之聲否認解聘蘇雨桐是出於政治原因-2014紐約時報:德國之聲解聘批評中國記者-2014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1日 (六) 07:51 (UTC)

德國聯邦銀行警告:中國轉向「高質量產品」:中國轉向「高質量產品」,德國就發出警告,西方與中國有沒有利益衝突,還能更明顯嗎?--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08:55 (UTC)

If it holds, the US-EU pact could allow both to focus on China, whose economic rise threatens both. Lawmakers in Washington on Thursday passed legislation to slow Chinese investment in US companies. In Europe, alarm bells have been sounded over China's growing economic influence there.

中國的經濟崛起威脅到了美國和歐洲,這是媒體的共識。中國和西方有利害衝突,中西媒體是兩個地方的代表,肯定會在各種事情上,總體上代表自己這一方。中文維基百科部分條目禁止中國媒體,事實上造成了西方媒體的內容太多,導致中文維基百科嚴重違背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很多編者對此視而不見,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想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7月27日 (五) 02:25 (UTC)

中立性要求條目應該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

如果按照WP:比重來做,因為「當前世界媒體的話語權掌握在西方媒體手裏」,所以「維基百科自然受西方媒體的影響大些」。但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很多條目根本沒按WP:比重來做,沒有「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而是進一步加大了非大陸傳媒的比例,法輪功類條目更是禁止了主要的大陸資料來源。結果,維基百科受西方媒體的影響,比西方媒體手裏掌握話語權的部分還更大。--維基小霸王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4:02 (UTC)

有沒有不能拿圖片當作來源的準則?

圖片不是可靠來源,但看了指引沒有找到相關說明,刪除圖片來源也會被反覆復原,有沒有辦法處理?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8年9月25日 (二) 07:25 (UTC)

修訂Wikipedia:可靠來源#新聞組織

已通過:
提案公示一周,對方針進行修改。-Mys_721tx留言2018年11月4日 (日) 02:5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認為,現行條文有含混和不合適之處,應當再次從英文維基百科相關方針翻譯。

現行條文

新聞來源通常包含事實內容和社論。來自歷史悠久的新聞社的新聞報道通常可以被用來作為事實性聲明的來源,但是注意即使最有聲譽的新聞社也有勘誤專欄。來自新近的新聞社的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比較不可靠。很多報紙轉載大新聞社的消息,這些新聞社負責查核新聞的真實性。在列明來源的時候,應該在註明報紙的名字的同時,也註明新聞社的名字。

社論、分析、評論員文章、通稿、有償廣告和讀者來函,無論是被編輯部編輯還是外部的作者編寫,都只能作為作者的主張的來源,而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

提議條文

新聞來源通常包含事實內容和觀點內容。信譽卓著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事實陳述足夠可靠。未被廣泛認可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事實陳述更少可靠。很多報紙轉載新聞社(如法新社美聯社)的消息,這些新聞社對消息的可靠性負責,引用這些消息時應當在來源註明報紙和新聞社的名字。

社論、評論文章,無論是由出版物編輯還是外部的作者撰寫,都是編輯或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其事實陳述很少可靠。趣味新聞通常不如正式新聞可靠。

以上翻譯自en:Wikipedia:Identifying_reliable_sources#News_organizations(部分內容未翻譯)。以上修改主要是,不再強硬否認「社論、分析、評論員文章」「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而改為「很少可靠」。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1日 (一) 14:45 (UTC)

  • 建議{{新增條文}}標明差異。「事實陳述可靠」和「事實陳述更少可靠」不太像中文。「但對」邏輯不太懂。趣味新聞也是「新聞報道」,應該說「正式新聞」、「嚴肅報道」等。「信譽卓著的新聞媒體所刊發的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事實陳述足夠可靠」、「而未受廣泛認可的新聞媒體和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事實陳述沒那麼可靠」如何。另建議「很多報刊會轉載大型新聞社刊發的信息,此時由這些新聞社負責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引用時應當註明最初的刊發機構。」,消息->信息,真實性->準確性,新聞社->刊發機構(存疑,是否要寫消息、數據的原始發佈機構)。--YFdyh000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9:32 (UTC)
  • "[Editorial commentary, analysis and opinion pieces] are rarely reliable for statements of fact"
    社論在極少數情況下情況下是事實的可靠來源。
    社論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情況下不是事實的可靠來源。
上述提案忽略了英文方針的精神。中文方針沒有更詳盡的判定標準,無從判定來源是否屬於極少數情況。在引入英文方針判別標準前,不應放鬆對社論的要求。-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日 (一) 19:50 (UTC)
    • 我拒絕「沒那麼可靠」這種翻譯,因為我認為這種翻譯給人一種無端誹謗的感覺。「信息」不如「消息」,消息是個媒體詞彙。「準確性」也偏離了本欄圍繞「是否可靠」的寫法,似乎「可靠性」更好。不知新聞社之外還有什麼媒體性的刊發機構?似乎沒有必要修改。「但對」改為「但其事實陳述很少可靠」。其他意見接受。
    • 我想不必在這裏討論社論可靠性如何,就以「社論在極少數情況下情況下是事實的可靠來源」為前提討論吧。雖然我的個人觀點是:難道新聞媒體不是經常把事實和評論放在一篇文章里嗎?這樣一篇文章算編輯評論嗎?除非一個媒體聲明其刊登的某篇文章不能代表它,除非一個媒體在某事件不屬於第三方,否則應當認為它發表的所有消息都有相等的可靠性。「中文方針沒有更詳盡的判定標準」,難道英文維基就有了嗎?沒看出有什麼不同。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2日 (二) 09:11 (UTC)
      1. 社論、讀者來信等一般不經事實查驗,其可靠程度在本質上與新聞報道不同。修改此條款必須討論社論可靠性,否則將打開濫用此提案的大門。英文有一套體系判別來源是否可靠(en:Wikipedia:Reliable sources/Noticeboarden: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Perennial sources),而中文沒有相關設施。
      2. 由於中文缺乏相關討論設施,"某個特定的新聞報道是否可以作為某個事實或者觀點的可靠來源應單獨討論"一條基本沒有得到執行。將事實和評論混在一起的文章,其可靠性需要單獨判斷。一般而言,新聞社的名譽可對判斷其報道可靠性有所幫助,但具體報道的可靠性需要單獨判斷。社論、讀者來信等一般不經事實查驗,絕不可自動將此類內容與相同機構新聞報道的可靠性等同。
      3. 中立的觀點方針要求在維基百科條目中使用可靠來源展現中立的觀點,而非要求來源與其報道對象保持中立。來源可以同時可靠而非中立。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2日 (二) 15:37 (UTC)
        • 那麼就來「打開濫用此提案的大門」[開玩笑的],我不知道如何討論社論的可靠性,不過我的看法是:「在沒有其他前提時,一個媒體以該媒體名義發佈的所有非轉載消息可靠性相等」。社論「一般不經事實查驗」的依據在哪裏?以編輯部聲名擔保的社論怎麼可能不查核事實呢?「將事實和評論混在一起的文章,其可靠性需要單獨判斷。」迴避了問題,「將事實和評論混在一起的文章」只要不是自我聲明為評論文章,就應該視為報道。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3日 (三) 13:17 (UTC)
          1. 上文中的社論為op-ed、column、letter to the editor、editorial的統稱,不單指editorial。
          2. 社論因為其評論性質不會受到與新聞報道相同級別的編輯監督,因此不能自動將其視為可靠。
            1. 紐約時報的op-ed專欄不需通過與新聞報道級別的事實檢查
            2. Kansas City Star對其專欄沒有事前事實檢查
          3. 新聞是對事實的報道,而非對事實的分析。出版機構聲譽、分析人資歷都會影響分析的可靠程度。記者未必是對應領域的專家,其分析不一定該領域的主要意見。此現象在大眾媒體對科學研究報道上尤其可見。因此將評論與事實混在一起的文章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應按照兩者比例專門評估。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3日 (三) 15:05 (UTC)
          • 社論(editorial)可沒有這種含義,你說的實際是opinion pieces,如果你認可「社論」性質(在我看來效力和新聞報道等同)和op-ed、column、letter to the editor不同,那要討論的問題就分成了兩個,我會支持社論(包括評論員文章、特約評論員文章)和新聞報道並列,並繼續支持對op-ed、column(沒有letter to the editor)的「rarely reliable」限定。「評論與事實混在一起的文章不應視為新聞報道」是沒有必要的做法,這類文章通常是文尾加幾句評論的報道而已。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3日 (三) 15:42 (UTC)
            1. 社論和新聞報告通過同一編輯部審核,同意社論可靠程度與該刊物新聞報道相當。但在同時存在其他來源時,社論不應作為首選的事實來源。
            2. Letter to the editor是讀者來信,展現讀者的觀點,其審核程度較op-ed與column更低。因此也應當予以限制。
            3. 正如你的分析,評論與事實混在一起的文章應按混合程度分開判斷。如果全文相當一部分為評論,則該文章應視為分析。如果評論僅占極小篇幅,則可作為報道。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3日 (三) 16:56 (UTC)
            如果認同「社論和新聞報告通過同一編輯部審核」,那「評論與事實混在一起的文章應按混合程度分開判斷」就沒有必要,同樣的審核,效力和其他新聞報道相同。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03:45 (UTC)
            權威人士對不屬於其領域的分析亦不會自動可靠。非權威人士的分析與權威人士的分析可靠程度也截然不同。任意刊物編輯部還不一定有審核分析的能力。評論與事實混在一起的文章必須按照混合程度分開判斷。-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4:00 (UTC)

根據以上討論共識推出新版提案:

現行條文

新聞來源通常包含事實內容和社論。來自歷史悠久的新聞社的新聞報道通常可以被用來作為事實性聲明的來源,但是注意即使最有聲譽的新聞社也有勘誤專欄。來自新近的新聞社的新聞報道通常被認為比較不可靠。很多報紙轉載大新聞社的消息,這些新聞社負責查核新聞的真實性。在列明來源的時候,應該在註明報紙的名字的同時,也註明新聞社的名字。

社論、分析、評論員文章、通稿、有償廣告和讀者來函,無論是被編輯部編輯還是外部的作者編寫,都只能作為作者的主張的來源,而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

提議條文

新聞來源通常包含事實內容和觀點內容。通常認為信譽卓著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事實陳述足夠可靠,而未被廣泛認可的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事實陳述更少可靠。很多報紙轉載通訊社(如法新社美聯社)的消息,這些通訊社對消息的可靠性負責,使用這些消息時應當在來源註明報紙和通訊社的名字。

社論評論員文章不應作為事實的首選來源。混有較多評論的報道不應視為新聞報道,其可靠性需單獨討論。由外部作者撰寫的評論文章,是作者觀點的可靠一手來源,但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人性化故事通常不如其他新聞可靠。

以上。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09:07 (UTC)

除第一段被動語態需要修改外,支持對第二段修改。建議同時更新該節細則。-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2:19 (UTC)
說明一下,新聞報道有兩大派別,一派是只報道事實,不評價;一派是夾敘夾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8日 (一) 03:14 (UTC)
因此夾敘夾議的報道不能全盤收為事實來源,必須具體分析出報道的部分。-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8日 (一) 03:49 (UTC)
讓我想起知乎〈什麼叫做新聞寫作中的「華爾街日報體」和「倒金字塔體」?〉一篇精闢的示範文。--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9:11 (UTC)
@Fire-and-IceShizhaoCh.Andrew本討論已有一陣無新意見。建議在公告欄予以公示。-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21日 (日) 17:57 (UTC)
已加於公告欄。公示一周後若無反對意見則應按照目前方案應進行更新。-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14:27 (UTC)

參照英文維基百科方針修訂細則以供討論

刪除了在我看來缺乏意義的部分,說明其意義後可以重新加入。「新聞社」改稱「通訊社」。

現行條文
  • 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份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一個被廣為尊敬的專家更有可能發表可靠的、能夠反映有顯著支持的主張[1]。如果觀點的聲明不是權威性的,註明觀點的來源而不是將其作為事實描寫。對於書籍、藝術作品等的評價可以是觀點、總結或者是學術性的文章,使用時應注意區分。[2][3]
  • 關於學術主題的信息,學術性來源和高質量的非學術來源比新聞報道更加合適,新聞報道應視上下文決定是否採用。深入介紹主題的文章比涵蓋內容比主題更廣泛的普及型文章更加有價值。通常這樣的文章被可以在文內列出的專家所編寫。
  • 關於謠言的報道只具有有限的百科性,但在一些場合可供查驗的關於謠言的事實可能是合適的。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傳遞八卦和謠言的地點
  • 一些新聞社採用了維基百科作為其來源。編輯者應注意這可能會造成的自我參照[4]
  • 某個特定的新聞報道是否可以作為某個事實或者觀點的可靠來源應單獨討論。
  • 一些報道被多個來源轉載,例如美聯社這樣的新聞共享服務中的新聞社可以互相轉載新聞。每一個報道只能作為一個來源。
  • 新聞社不需要將他們的編輯政策或者編輯部成員公開。這樣的新聞社包含很多主要的新聞社。
  • 一個報紙是否有審核事實過程或聲譽的信號是這個報紙是否有勘誤欄。
提議條文
  • 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份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一個被廣為尊敬的專家更有可能發表可靠的、反映顯著支持的主張[5]。如果觀點不是權威性的,需在文中註明作者。
  • 對於學術主題,學術來源和高質量非學術來源比新聞報道更好。報社常不加更改地使用來自研究組織或期刊的新聞稿作為報道,這些報道不應與其來源新聞稿區別對待。
  • 對謠言的報道的百科性有限,一些情況下關於謠言的可供查證信息有百科性。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傳遞八卦和謠言的地點
  • 一些新聞組織採用維基百科作為來源。編輯者應注意這可能會造成的自我參照[6]
  • 某個特定的新聞報道是否可以作為某個事實或者觀點的可靠來源應單獨討論。
  • 一篇通訊社文章可能被多方轉載,它只能作為一個來源。
  • 一些新聞組織不公開它們的編輯方針。
  • 勘誤欄與利益相關聲明是一家新聞組織進行事實審核、擁有良好聲譽的信號。

以上。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13:32 (UTC)

  1. "Press releases from the organizations or journals are often used by newspapers with minimal change; such sources are churnalism and should not be treated differently than the underlying press release."
    "報社通常不加更改使用來自研究組織或期刊的新聞稿作為報道,這些報道不應與其來源新聞稿區別對待。"
    Minimal在此表示更改程度極小,翻譯時應按否定翻譯。
  2. "The reporting of rumors has a limited encyclopedic value, although in some instances verifiable information about rumors may be appropriate"
    "對謠言的報道的百科性有限;一些情況下關於謠言的可供查證信息有百科性。"
    原文是關於謠言本身的可供查證內容,即謠言的始作者、傳播範圍等信息,而非謠言內容有可供查證信息。
  3. "Signals that a news organization engages in fact-checking and has a reputation for accuracy are the publication of corrections and disclosures of conflicts of interest."
    "刊登勘誤與申報利益衝突是體現一家新聞組織進行事實審核、擁有良好聲譽的信號"
    "reputation for accuracy"不知如何翻譯,意思新聞組織是在長期以來保持嚴謹準確報道建立的聲譽。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4:02 (UTC)
「刊登勘誤與申報利益衝突」似乎不如「勘誤欄與利益相關聲明」好懂,其他都已修改。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14:13 (UTC)

參考資料

  1. ^ 注意特別的斷言需要特別的來源,這是方針
  2. ^ Princeton. Book reviews (html). Scholarly definition document. Princeton. 2011 [September 22, 2011] (English). 
  3. ^ Virginia Polytechnic Institute and State University. Book reviews (html). Scholarly definition document. Virginia Polytechnic Institute and State University. 2011 [September 22, 2011] (English). 
  4. ^ Private Eye列出了這樣的一些例子,破壞性的編輯被引用而出現在新聞中
  5. ^ 注意特別的斷言需要特別的來源,這是方針
  6. ^ Private Eye列出了這樣的一些例子,破壞性的編輯被引用而出現在新聞中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訂Wikipedia:可靠來源

已修改: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Wikipedia:可靠來源有七處「上下文」,對應英文是「context」,應當對譯為「情境」或「特定情境」。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18日 (二) 14:19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將新聞媒體從可信來源當中排除或者重新界定可信媒體的界限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假新聞已經遍地都是了,不應該再統一地認為新聞媒體是可信消息來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entailolicon對話貢獻)於2019年10月25日 (五) 09:57 (UTC)加入。

參看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當前評論個別來源是否可靠的請求在可靠來源佈告板進行。如果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的內容有不足/錯誤,可靠來源佈告板也沒有相關討論,可以在可靠來源佈告板提出新請求。--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10月25日 (五) 10:46 (UTC)
新聞媒體本來就不是都算作可靠來源的,參見Wikipedia:可靠來源#新聞組織;對於個別來源的問題(▲)同上。--及時雨 留言 2019年10月25日 (五) 12:48 (UTC)

分拆「可靠來源」概念:「單一使用可靠來源」及「單一使用不全面可靠來源」

現在越來越多的作者在網上寫作,但他們不一定能夠在較主流的媒體發佈。門檻低,不代表可靠,但也不代表不可靠。較主流的媒體,也有偏頗的機會,就如HKG報和港人講地(這是社群較早前的共識)。

現時中文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的討論是有其原因,但難免和「中立的觀點」有所衝突,因為沒人能夠保證「可靠來源」就涵蓋所有重要少數觀點。而且有些新聞、項目年代久遠,尋找有關資料部分並不容易,有時,我們或者需要對資料來源稍為放鬆處理。我建議提出「單一使用可靠來源」及「單一使用不全面可靠來源」的概念。現行被視為可靠來源的,大致上可以列入「單一使用可靠來源」,但有些現被視為不可靠的,則可看別情況,列為「單一使用不全面可靠來源」。條目理應要有「單一使用可靠來源」作為支持其存在的要求,但達到要求之後內容的補充,則可使用「單一使用不全面可靠來源」。而如果條目內個別論點只有「單一使用不全面可靠來源」,則內文要說明是甚麼媒體/來源提及(除非多於3個「單一使用不全面可靠來源」支持同一論點)。Allen Uhomist留言2019年12月9日 (一) 21:24 (UTC)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法律的修改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法律的相關文本在原意不做出大幅度改動,且增加小部份法律界對於可靠來源的評判標準後,本人欲做出以下修改(一切皆以下方修正文本為主)——

現行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或法國的法律,所以一般最好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

有些對於法律和法院判決的評論,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大量使用誇張的語言,不能僅看他們的表面現象。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可能會說「沒有執行無罪認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道,但不能代表事實

討論法律時,最好引用法律原文,或引用著名的法律學家的話,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道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道的記者雖然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律師的教育。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道,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道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提議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普通法系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法律或法國法律,所以一般推薦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法律專家,除非他們是該國家或地區法律的法律專家(如:身處於美國的德國法律專家可以作為德國法律的法律評論來源)

專業人士對於相關議題的法理分析,通常可以作為「社會評論」或類似等價章節(以下稱之為社會評論章節)的內容的可靠來源而引入。而非專業人士對於法律條文或法院判決的評論,可能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不能夠作為參考來源作為客觀的法律分析而實際使用。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定可能會說「沒有執行無罪推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導,但不能作為法律分析引用於條目的法律分析,應在社會評論章節用最多使用一句話於描述(包括一整句用分句隔開的長句子,不包括引述的文段)。

在編寫法律條目時,應該引用法官於判決書中的判決原因ratio decidendi)或者附帶意見obiter dictum);[註 1]法律的真確本[註 2];政府憲報;立法機關的會議記錄;法律學者的著作、法律分析、判例分析等。

如非必要,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導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導的記者也可能會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甚至部份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法律訓練,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導,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導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且就相關議題,應增加補充頁詳細說明。 -- 𓋹 謹此敬上 2019年12月7日 (六) 03:48 (UTC)

參考資料

  1. ^ 前者是具有法律效應(在大陸法系地區可能有法律效應),而後者僅僅只能夠作為法律評論存在。兩者都需要有相關知識人士才能在判決書中找到,而非直接列於判決書中的整篇段落,不建議編輯者自行操作。
  2. ^ 即,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記載文本。
  • 建議刪除「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導,但不能作為法律評論引用於條目正文,最多只能夠用一句話於偏文描述。」前面已經敘述過了,且既然覺得不該放就不該放在條目中。 Willy1018(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3:56 (UTC)
  • (&)建議:報章屬於可靠來源,但在某些知識領域的正確性未必最可靠,但就作為關注度來源絕對可靠,因此最好註明「報紙作為專門知識的來源,未必是最可靠;但作為關注度則屬可靠。」切勿一刀切,因為對於某項知識領域不可靠,而否定作為關注度來源的可靠的事實。--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7日 (六) 04:05 (UTC)
基於維基自身的特性而言,不同多元的表達非常重要,是維基空間賴以持續的基石之一。而法務方面在該平台中,與道德、社會、文化等不同範疇的聯繫展示,也是有必要為用家呈現以豐富思路視野的。
而對於牽涉可能不當地干預法務問題,認為修訂是應就僅需要指明,應受限制的引用是在先決法系法理不相合的社會系統中、兼具有高級別的政治社會地位的要職/官職人士和其代理人所持有,對法案、法例條款、司法裁定書或裁判官意見等的觀點意見[註 1],於人文道德、法理或其他知識範疇,可判定不存在有參考引用價值的內容部分,其他非法務專業的觀點意見,具備參考引用價值應不受限制,而建議基於時空因素等再綜合平衡。
過多地施加過於廣泛而不合理的限制的官僚化框架於本案,並不合乎維基長遠深度發揮的利益,最終將是以非人性的機械局限與限制,來扼殺維基用家與社群對法務法條知識的持續認識的空間。——約克客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05:05 (UTC)
我有些懷疑Longway22是如何讀到新條文會有「扼殺維基用家與社群對法務法條知識的持續認識的空間」的情況的(針對法例本身),但或許真的會帶來一些副作用(例如法例的衍生影響之類),所以我不對Longway22作完全否定。@だ*ぜ:針對Longway22提及到的「非法務專業的觀點意見」,建議條文的對應句是「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導,但不能作為法律評論引用於條目正文,最多只能夠用一句話於偏文描述」,這裏我的建議是把「只能」弱化為「應」、「但不能」弱化為「而不建議」、「最多只能夠用一句話於偏文描述」弱化為「應置於偏文作簡單描述」,因為WP:RS是指引,不應應用方針的強制性措詞。就例如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這類社會議題成分高於法律成分的條目,其實並不符合建議條文,但因其特殊性,如果建議條文通過的話,應該予該等條目以WP:IAR處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06:02 (UTC)
還有IP 160.39.224.247在上面提及到的伊斯蘭教法,以及諸如中國、日本、朝鮮半島傳統律令等,新條文皆應作考慮,而不是全盤傾向西方,除非新條文對這些條目豁免適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7日 (六) 06:11 (UTC)
  • 我希望大家能夠閱讀第二段,並非是論述完全不能引用,而是不要在分析法理的正文敘述時用。「或者實際使用於正文」、「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導,但不能作為法律評論引用於條目正文,最多只能夠用一句話於偏文描述。」順便一提,這裏的一句話並不包括引用的言論,同時也包含用分號隔開的長句子。—— 𓋹 謹此敬上 2019年12月7日 (六) 15:59 (UTC)
  • 坦白說,我無法從你的草案中讀出這一層意思。另外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執行和法律理論都未實行,不就已經引來一大堆評論了嗎。
  • 另外,一般有人願意寫成維基條目的案子,都是考慮它的社會影響力,多於單純法律上的考量。可以看看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Temp3600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17:37 (UTC)
    • 我說實話,我希望大家能夠自己仔細閱讀,他後面的補充說明都是說明前面陳述句,如果有什麼問題,大不了就改好了,我沒怎麼動第四段,怎麼第四段就這麼多評論?我第二段論述的是社評、分析言論的使用方法,怎麼就引伸出來不能用?⋯⋯—— 𓋹 謹此敬上 2019年12月7日 (六) 18:47 (UTC)

解釋

原意

本條文修改起由於條文原本中的含義模糊不清且對於可靠來源的限制範圍十分嚴格,為旨在符合實情與維基百科編輯者的法律學基礎,而對於法理分析的可靠來源要求做出最簡單的修正與補充說明。

  • 法理分析並非單純指的是正文內的文段,也包括對於法律或判例的個人分析,其不能構成法律效應。法理分析僅為就相關問題提出建基於法律文本和合理的推理而做出的一連串的推論。

段落分拆

第一段
現行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或法國的法律,所以一般最好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

提議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普通法系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法律或法國法律,所以一般推薦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法律專家,除非他們是該國家或地區法律的法律專家(如:身處於美國的德國法律專家可以作為德國法律的法律評論來源)

  • 該段落的修改,主要是對於相關概念的解釋詳細化,並非新增一個條款,我不認為要佔很大比重來論述這一修改事項的目的。如有需要,請於提問處留言。
第二段
現行條文

有些對於法律和法院判決的評論,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大量使用誇張的語言,不能僅看他們的表面現象。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可能會說「沒有執行無罪認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道,但不能代表事實

提議條文

專業人士對於相關議題的法理分析,通常可以作為「社會評論」或類似等價章節(以下稱之為社會評論章節)的內容的可靠來源而引入。而非專業人士對於法律條文或法院判決的評論,可能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不能夠作為參考來源實際使用於正文。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定可能會說「沒有執行無罪推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導,但不能作為法律分析引用於條目正文,應在社會評論章節用最多使用一句話於描述(包括一整句用分句隔開的長句子,不包括引述的文段)。

  • 專業人士對於相關議題的法理分析,通常可以作為社會評論章節的內容的可靠來源而引入。而非專業人士,即沒有經過法律訓練人士,大有可能做出不合理的假設、不合邏輯的推論、混淆視聽的言論等等,所以增加「非專業人士」以便於加快辨別過程。
  • 「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導,但不能作為法律評論引用於條目正文,最多只應在社會評論章節用一句話描述之。」是為了表示這些論點不能作為法理分析的可靠來源。例如,蕭若元對於法理基礎的言論,可能具有十分清楚的脈絡條理、十分理想客觀的推論分析,但僅能作為一種觀點於「社會輿論」或其他等價章節中做出引述。
第三段
現行條文

討論法律時,最好引用法律原文,或引用著名的法律學家的話

提議條文

在編寫法律條目時,應該引用法官於判決書中的判決原因ratio decidendi)或者附帶意見obiter dictum);[註 2]法律的真確本[註 3];政府憲報;立法機關的會議記錄;法律學者的著作、法律分析、判例分析等。

參考資料

  1. ^ 包括在其社會系統中,可視為具強制執行應用效力的書面文件、聲明和其他文本記錄。
  2. ^ 前者是具有法律效應(在大陸法系地區可能有法律效應),而後者僅僅只能夠作為法律評論存在。兩者都需要有相關知識人士才能在判決書中找到,而非直接列於判決書中的整篇段落,不建議編輯者自行操作。
  3. ^ 即,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記載文本。
  • 該文段並非強制性要求,而是一種最佳方式的論述。文段所載的是法律界對於可靠來源的要求簡述版本,無論是非在判例法適用地區,Obiter都只能作為法律意見存在,這點是 the matter of law,不是 the matter of fact。其他文件(例如,宗教人士對於判決的觀點)在不影響本意的情況之下,我絕對贊同在偏文使用。而由於大陸法系借鑑判例法的優點,Ratio對於法律整體而言越來越為之重要,不排除被視為法律的一刻。而對於宗教法律體系,宗教領袖或者其他的人士(e.g. 拉比、伊瑪目)等的言論事實上並沒有被不允許應用,我不想再重申——該段落是為了解釋對於可靠來源的定義,同時也僅用於規定法律分析。
第四段
現行條文

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道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道的記者雖然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律師的教育。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道,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道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提議條文

如非必要,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導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導的記者也可能會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甚至部份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法律訓練,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導,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導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 「如非必要」是為了簡單顯示法律條目對於報紙來源的評價,即沒有必要性就不要引用。另外,仔細看後文的話,就可以發現這段話不是在敘述引用對於法律問題的社會學或政治學評論。如果錯誤理解了,我表示極度遺憾;當然,這也同時意味着原文的確需要修正。
  • 「律師的教育」與「法律訓練」意味截然不同,原文意圖指出要有高規格的法律訓練,且至少具備有基礎法律知識。但事實上,這並非由任何必須性來使用「律師的教育」來敘述這一觀點,甚至這種表述經過細究可能會產生歧義。

這篇條文並不完整,也並不全面。這也就是為何我在尋找法律學對於可靠來源的要求、維基百科的條目構成、編輯者的知識基礎及條目編寫能力,這三者之間的平衡點;也籌備建立一個。對於地區間撰寫格式不同的說法、對於使用可靠來源的固有印象而產生的說法、標準需要降低的說法等等,我不與贊同——甚至相反,在我寫作業(i.e. 案件分析)時,我看過重慶大學的署名法律報告;在看法律的時事事件的時候,查閱過人大報告、大陸法律法規、中國政法大學等的署名論文⋯⋯我並不察覺在法理分析方面存在任何不同之處,大家都是就法律文本和事實做出合理的分析與推論,又或者是對於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 提出合理的個人意見;也不可能出現維基百科所定義的傳統二手來源(e.g. 報紙),也同時並不認為就現時所興的「摘錄」的作法會出現對於原創性編輯等。

再敘述一二的話,我希望能夠通過一個獨立頁面做出正在的論述,而非在這個因為原文存在巨多問題而提出的「修正案」中浪費時間;說實話,如果按照原文的話,很多條目都要推倒重塑。我希望在座諸位能夠真正的看看法律板塊(乃至其他板塊)的Policy & Guideline是多麼薄弱,而非當我提出問題時才醒起有這個問題存在。—— 𓋹 謹此敬上 2019年12月7日 (六) 19:23 (UTC)

議案討論

  • 定義太廣,這討論必定會花不少時間,而且也可能無法完全解決bug。問幾個(?)疑問
  1. 世上的法律條文很多,例如「全國法規資料庫」就很多條文了。其他國家不知道有沒有也很多種法律條文,但相信是有的。
  2. 如果條目來源要用「法院的判決書」,是否應該寫第xxx號判決書在條目上?那用維基文庫來當來源可以嗎?
  3. 「一個記者沒有受過法律訓練」不應使用報紙的報導,那媒體呢為什麼可以不一定要受法律訓練就寫報導?是否媒體報導的法律條文也不應該使用?
  4. 接第3個疑問,那麼「相關法律的書籍」呢?其書籍作者難道沒受過訓練照抄也可以用來源?
  5. 如果在條目中用各個國家的相關法律條文做比較合適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12月7日 (六) 20:00 (UTC)
    • 我的回答也會儘量簡短一點,後天就要開始考試了,我希望再複習一下法律概論等等,就不多講條理脈絡了,有空的話會再補充:
      1. 實質上就是「法律的真確本」。
      2. 這種情況下,香港法律界會使用「案件名稱+判例引註」(外部或內部連結加在「案件名稱」上),台灣換個名稱叫「裁判字號」(e.g. 94 年台上字第 2327 號),釋法的叫「解釋字號」(e.g. 釋字第 785 號 ),大陸叫「案號」(e.g. (2017)粵01民終15942號),但實際意義等價;後問:不單止文庫,條目的內部連結也可以,參見enwiki。
      3. 首先,我不否定所有記者的職業素養以及專業水準,我也知道有記者出身於港大法律學院但投身於傳媒工作的,我認為他們的報導並不是不可以引用,而是不應該在法理分析中使用(即使他們用相關的知識或長年進行法律專題的報導,也應當十分小心謹慎)。不要說什麼不要在維基百科中使用法律警告,我可以這樣說,例如在判例分析的條目,如果在法理分析中引用或者不當引用而導致讀者錯誤理解法律而且其影響導致負面結果,編者就有可能已經違反了小心且謹慎的責任(Duty of care),可能因此附上民事責任,這也就是為何存在{{法律聲明}}的原因,雖然這塊免死金牌的存在可以規避很多法律糾紛,但並非說編者就可以因此逃脫自己對於讀者所應該履行的責任。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分析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時,為什麼不能引用非專業人士的言論,即使是專業人士的言論,也應當小心謹慎,剔除一些沒有邏輯可言的言論,而最好根據「第三段」做出合適的引用。
      4. 參見「法律學者的著作、法律分析、判例分析」,已經涵蓋;對於非專業人士的言論,正如之前及第二段所論,僅用於社會評論最佳。
      5. 如果分析有條理、合理、又有可靠來源,我不覺得有理由禁止這種可以滿足所有人求知慾的行為,這也是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的目的之一。
    • 以上陳詞。—— 𓋹 謹此敬上 2019年12月8日 (日) 16:43 (UTC)
    • 以上的陳詞也是針對字詞修改的意見,我思考了很久,但也不完全認同相關看法,就可能更改的,我會盡可能更改,但我希望嚴厲的措辭可以令他人能夠負起對於條目編輯的責任,即使其作用微不足道。—— 𓋹 謹此敬上 2019年12月8日 (日) 16:46 (UTC)
我在此正式(-)反對提案,理由如下:一、未對「正文」、「偏文」作註釋解釋,其他人難以理解;二、「最多只能夠用一句話於偏文描述」過嚴,有時候用幾句長句子描述無可厚非,條文沒必要要人在寫作時刻意迴避句號。這兩個理由是建議條文中的根本弊病,如果提案人拒絕就此更改的話,我難以支持此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9日 (一) 12:38 (UTC)
  • (!)意見多謝繼續解釋修訂案,對於有關動議本編仍然堅持原已提出的意見,並有(~)補充
  1. 法律是現代人生活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在具備現代文明公民素養的氛圍下,事實是基本編輯者都可以假定無需所謂專業的「法律訓練」,對各觀點意見等是有足夠編輯尺度把控,無必要再做說明;
  2. 就動議解釋中所提出的專業引用例子,不得不增加編輯疑慮:在現實部分法系中的所謂專業,會極受其所屬社會系統中要素與利益不當地影響,而令之整個法律專業性、獨立性等均大打折扣,就基於之如法理分析等行事,未必是完全就法律文本和事實做出的合理分析與推論,修訂案應注意到這個重大矛盾性的存在;
  3. 若果依照現代文明公民素養等基礎而形成的各種「觀點意見」,往往可以是較假定處於法律專業嚴重不能勝任的「裁定」、「法律學者」等更有價值意義,這方面對於維基立足之本與整體目標、專業(條目)自身的重要度等均是不需多言的;
有鑑於上述牽涉重大,為審慎處理,凍結本案重新斟酌應不失為選擇。——約克客留言2019年12月11日 (三) 13:22 (UTC)

我有一個分部通過提議:由於第二段以外的修訂內容現時並未有太多異議,我建議先討論是否通過第二段以外的修訂內容,然後才對第二段開刀。ꓢꓯꓠꓟꓳꓢꓮ It cam wi' a lass and it will gang wi' a lass! 2019年12月14日 (六) 10:49 (UTC)

Sanmosa版本

第一段
現行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或法國的法律,所以一般最好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

提議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普通法系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法律或法國法律,所以一般推薦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法律專家,除非他們是該國家或地區法律的法律專家(如:身處於美國的德國法律專家可以作為德國法律的法律評論來源)

第二段
現行條文

有些對於法律和法院判決的評論,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大量使用誇張的語言,不能僅看他們的表面現象。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可能會說「沒有執行無罪認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道,但不能代表事實。

提議條文

專業人士對於相關議題的法理分析,通常可以作為「社會評論」或類似等價章節(以下稱之為社會評論章節)的內容的可靠來源而引入。非專業人士對於法律條文或法院判決的評論(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並稱相關裁定「沒有執行無罪推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可能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通常應被視為個別觀點來報導,並在社會評論章節以適度的篇幅描述(不包括直接引述的文段),而不應作為法律分析引用。

第三段
現行條文

討論法律時,最好引用法律原文,或引用著名的法律學家的話

提議條文

在編寫法律條目時,應該引用法官於判決書中的判決原因ratio decidendi)或者附帶意見obiter dictum[註 1];法律的真確本[註 2];政府憲報;立法機關的會議記錄;法律學者的著作、法律分析、判例分析等。

參考資料

  1. ^ 前者是具有法律效應(在大陸法系地區可能有法律效應),而後者僅僅只能夠作為法律評論存在。兩者都需要有相關知識人士才能在判決書中找到,而非直接列於判決書中的整篇段落,不建議編輯者自行操作。
  2. ^ 即,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記載文本。
第四段
現行條文

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道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道的記者雖然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律師的教育。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道,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道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提議條文

如非必要,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導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導的記者也可能會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甚至部份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法律訓練,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導,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導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我建議採用以上版本修訂現行指引。其中,我採取了「通常應被視為個別觀點來報導,並在社會評論章節以適度的篇幅描述」的文句,以避免對特殊法案條目編寫時非專業人士的意見的編寫造成局限(相關條目的例子有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2019年公民身份法(修正案))。我個人不反對此提案分部通過。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19年12月22日 (日) 04:55 (UTC)

(續)WP:可靠來源#法律的修改

通過:

由於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因此仍作通過。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22日 (三) 11:01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以下討論承接Wikipedia talk: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法律的修改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3日 (一) 04:14 (UTC)

以下是我在上次討論中提出的條文修訂版本

第一段
現行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或法國的法律,所以一般最好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

提議條文

首先要記住有一些法律傳統,即法律只在它行使的範圍內有效,例如一位美國和加利福尼亞州的普通法系法律專家就不適合去評價德國法律或法國法律,所以一般推薦去諮詢當地的法律專家,而不是去找外地的法律專家,除非他們是該國家或地區法律的法律專家(如:身處於美國的德國法律專家可以作為德國法律的法律評論來源)

第二段
現行條文

有些對於法律和法院判決的評論,具有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大量使用誇張的語言,不能僅看他們的表面現象。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可能會說「沒有執行無罪認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這些評論,只能作為某些觀點來報道,但不能代表事實。

提議條文

專業人士對於相關議題的法理分析,通常可以作為「社會評論」或類似等價章節(以下稱之為社會評論章節)的內容的可靠來源而引入。非專業人士對於法律條文或法院判決的評論(例如有人反對某些法律裁定,並稱相關裁定「沒有執行無罪推定」或「違反了法律原理」等)可能基於政治目的,通常應被視為個別觀點來報導,並在社會評論章節以適度的篇幅描述(不包括直接引述的文段),而不應作為法律分析引用。

第三段
現行條文

討論法律時,最好引用法律原文,或引用著名的法律學家的話

提議條文

在編寫法律條目時,應該引用涉及法律事務的數據,例如法官於判決書中的判決原因ratio decidendi)或者附帶意見obiter dictum[註 1];法律的真確本[註 2];政府憲報;立法機關的會議記錄;法律學者的著作、法律分析、判例分析等。引用相關來源時,亦應同時考慮政治偏見等的可能性,並對相關來源是否能作為專業的法律分析引用作合理判斷。

參考資料

  1. ^ 前者是具有法律效應(在大陸法系地區可能有法律效應),而後者僅僅只能夠作為法律評論存在。兩者都需要有相關知識人士才能在判決書中找到,而非直接列於判決書中的整篇段落,不建議編者自行操作。
  2. ^ 即,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記載文本。
第四段
現行條文

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道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道的記者雖然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律師的教育。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道,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道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提議條文

如非必要,不要引用報紙的報導,雖然有寫好的報紙報導也是可以接受的,寫報導的記者也可能會從許多法律專家那裏收集信息,甚至部份比律師收集的要更廣泛;但他可能從沒有接受過法律訓練,所以評價以前關於法律問題的報導,要考慮到報紙的聲譽和寫報導的記者水平有多高。

上次討論中,沒有人對我的提案表示反對(然後討論串就默默地被bot存檔了……),因此我正式在此重啓提案,並送交公示七日。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3日 (一) 04:14 (UTC)

  • (+)支持 --SCP-2000 2020年1月13日 (一) 05:12 (UTC)
  • (!)意見 該案第二段,建議第四行括注後修正「可能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修正結尾「而一般不作為法律分析引用」。
該案第三段,建議第一個逗號後修正「最好應該引用涉及法律事務的資料,例如(略)」,在本段結尾追加強調:同時應考慮第二段所指出的諸如政治偏見的可能性,合理判斷是否作為專業的法律分析引用。——約克客留言2020年1月13日 (一) 13:14 (UTC)
另有(?)疑問,該案考慮是保持原條目中的三段式就進行新的整修,還是分拆為現案所顯示的新的四段?排版變化也可能影響到整個的意思,所以想最好也在這裏釐清一下。——約克客留言2020年1月13日 (一) 13:24 (UTC)
回應一下Longway22。首先,此次修訂不改變排版。就你的以下建議:
  1. 「可能基於政治目的的偏見」;
  2. 「而一般不作為法律分析引用」;
  3. 最好應該引用涉及法律事務的資料,例如(略)」;以及
  4. 同時應考慮第二段所指出的諸如政治偏見的可能性,合理判斷是否作為專業的法律分析引用。」,
第一項接受,不過我也同時刪除了「的偏見」,以免語意重複。第二項不接受,我認為在其前方的「通常」已經有同等的意思,再加入「一般」會帶來語意重複。第三項分兩部分:「最好」不接受,如果法律條目完全沒有法官於判決書中的判決原因(ratio decidendi)或者附帶意見(obiter dictum)、法律的真確本、政府憲報、立法機關的會議記錄等文件,那條目就會失去了靈魂,就算是逃犯條例修正草案條目也有引用其草案真確本;「涉及法律事務的資料,例如(略)」接受,這是對後文的準確概括文字。第四部分我暫時不加進去,我認為編者有足夠常識考量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法律來源)是否偏頗,不過你堅持的話我可以照樣寫進去。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3日 (一) 13:58 (UTC)
第四段還是認為寫進去會比較好。——約克客留言2020年1月13日 (一) 14:21 (UTC)
User:Longway22 完成,畢竟社群有時候有些人還真的是沒常識(我真的遇過),不過我改寫了一下。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3日 (一) 14:24 (UTC)
OK。目前無異議。——約克客留言2020年1月14日 (二) 03:23 (UTC)
  • 如我之前一直所述,我不完全贊同相關更改。之前已經在一些語句上作出了相關更改,而並未更改項也是為了條目的編輯而保留的。我認為指引除了用緩和的語氣來告訴什麼事情可以去做外,也應該告訴他人什麼事情最好要去做以達到條目的編輯歸整化以及避免出現偏離主題的情況;所以在這一方面上,我想要表示不完全同意。——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1月17日 (五) 16:23 (UTC)
    我不認為在這方面,主觀的「雅量」是一件好事。正如之前所述,「合適」不是人人都有一個定論的,但而相關問題可以通過客觀的言論來作出恰當的指引,所以我選擇了直接給出「最佳用量」——如果一個案件沒有政治爭議或陷入政治紛爭的情況下,即純法律的案件,1~2句話已經足夠;而自從參雜了政治之後就不再是單純一個段落就可以解決的。這也就是我之前在一些場合所述的——再稍微補充一下當時的觀點——如此,我寧願重新寫一篇論述,也不要只用4段東西來論述並規範一個龐大的問題。再說一些其他的事情——事實上,我認為應該重寫這個段落,而更改只是為了減小相關變化所可能產生的爭議;事已至此,我希望能夠凍結此議案,擇日再給出一整篇論述,而非現時只能解決表面問題的修正案以及修正案的修訂版。——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1月17日 (五) 16:53 (UTC)
User:だ*ぜ問題在於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支持你的版本,我不能為了你一人而背棄整個社群吧。如果你希望重寫整個段落的話,請你另提一案(因為你原本的提案也不是完全重寫)。我覺得社群擔憂的是你原本的提案會被有心人用作限制有政治爭議或陷入政治紛爭的法律相關條目的編寫,這點你確實是處理不足,因為執行指引的管理員是幾乎不會看條文修訂的討論的,而只會生硬地按字面意思執行,你不能對管理員期望太高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04 (UTC)
還有,在現實的情況下,如果一個案件沒有政治爭議或陷入政治紛爭,通常你能找到的來源只可能讓你寫一兩句話,這實際上並不是你所謂的「最佳用量」,而是「平均用量」、「最高可用量」。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0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だ*ぜ。——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月23日 (四) 16:14 (UTC)
    • 感謝Ericliu1912提醒,上方的{{noping}}並未有起到提示的作用,不知道為何,但我沒有看到鈴鐺旁有額外的紅色1提示,可能有些問題。回復話題,我依然如此地表示,「應」由頭至終就不單只「shall」一個意思,即使在法律上通常做為shall的中文等價詞語來使用(題外話:shall曾經被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轉換為should or must,因為使用shall時,其詞語所顯示的強制性以及法定義務/責任不夠明確),這裏我採用的時should的意思,並不希望帶有任何強制性意味。我上legal drafting課也都是英文的,從來沒有使用過中文,所以對於相關問題不清晰僅表示遺憾。再講後面的管理員問題,我一直希望所有管理員能夠至少學會使用purposive approach,而且我從來沒有想過管理員會連立案目的與期望都不肯花時間看看,即便維基百科的歸類系統做得如此完善。再說另外一個話題,在這個修正案的修訂版也是只有一個段落有更改而已,其他事實上也是延續之前我的提案,如此,我不覺得這個「不支持我的版本」就會變成支持現在的版本,看看之前的討論結果,其實真正沒有意見的也只有第四段,所以事實上這個提案按照之前的延續而言,只能會是第四段通過。(我覺得第四段是我寫得最不完善的地方,我不理解為何沒有人想提出意見;我感覺這其實也恰巧說明了絕大部分用戶對於法律板塊的不熟悉與不理解,如此一來我如果提出法律界對於相關來源的標準估計會令絕大多數人感到震愕。)
    而且,我不覺得有人會完全遵循這些方針與指引。法律在諸位眼中,我相信,總是參和了政治,所以這篇為了單純法律的條目而修訂的指引條文其實不完全關事,隨時可能被人當小丑也說不定。我越讀法律,越覺得法律條目寫得像垃圾,所以提出了這個較為嚴格的修正案……如此一來,我更加堅定了一個想法——法律條目就從來不應該在中文維基百科寫,乃至在英文維基百科也應該審慎而行,因為沒有法律人士願意幹這種沒有錢的破差事……其實還有很多東西想說,不過扯遠了,就不談了。
    我對於相關關閉討論的手法表示質疑,整合之前的最終討論意見以及修正案的修訂版本實質取用程度及相似度,我認為這個議案及其修訂案具有極大爭議性,並表示不存在共識,在此要求撤銷相關操作,並重新開啟或者凍結討論。——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1月26日 (日) 03:00 (UTC)
除了你以外,沒有一個人明確地對我的提案表示反對,我認為共識是顯而易見的。你喜歡的話,可以找管理員,但是我是不會單純因為只有你一個人在反對而特地為你重開提案的。Sanmosa 2020年1月26日 (日) 03:10 (UTC)
說不會有人完全遵循通過的條文的話,其實WP:VWP:NPOVWP:RS的其他條文這些方針與指引也一樣啊,但從來沒有人因為這個理由而打算把這些方針與指引廢掉。Sanmosa 2020年1月26日 (日) 03:14 (UTC)
補充:基本上反對你的提案的人都是反對你的用詞,我是大體上搬了你的提案來用,但是我修改了措辭,這已經能消除反對你的提案的人的反對聲音。Sanmosa 2020年1月26日 (日) 03:19 (UTC)
另外,請大家一定要看使用條款:「我們的內容僅供一般信息目的:儘管我們管理的很多信息屬於專業知識範疇,包括醫學、法律或財務問題,這些內容僅供一般信息目的。它們不應作為專業建議。請向在該領域持有相關證照或資格的專業人士尋求獨立專業諮詢,而不是根據任何計劃網站上所包含的信息、觀點或建議行事。」維基百科不是讓人來尋求法律意見的。Sanmosa 2020年1月26日 (日) 03:23 (UTC)
你也是聰明人,應該能夠明白我想說什麼,可惜,這次你沒能明白。我說的是,之前還有一些人對於其他條款也表示反對,既然在沒有實質性的更改的基礎上,我希望等他們來表達了對現在的看法後再做出結案。——̴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1月26日 (日) 05:28 (UTC)
我也從來沒有說過他人是為了尋求法律意見來查中文維基百科,我個人是不知道這是從哪裏來的這個突發奇想。我再次重申,較為狹窄的限制的目的就是構建一本說明書,新手看了一定知道怎麼寫,而熟練者在遺忘時可以借鑒一下。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定要採用我的立場,而只是再三重申我的想法,希望大家能夠明白而已。「我不完全認同」一句也只是為了說我對於指引的價值觀,並不是說我反對這個修正案的修訂版本。不過看來,到現在還是沒有人懂,所以我在這裏依然會再說一遍。這就是很多人在線下所謂的「要講到連只豬都能懂才行」,我可能實踐得不好就是了,但我估計以後也沒這耐性和脾性再去實踐就是了。—— 𓋹 謹此敬上 2020年1月26日 (日) 05:45 (UTC)

品蔥網應該列為不可靠來源

參考社群對於相似性質的知乎的討論:Wikipedia_talk:可靠來源/存檔2#建議將知乎、科學松鼠會列為不可靠來源。我認為也應將其添加到過濾器里並在可靠來源佈告版上將其標註為紅色。-- 🏷️舞月書生🎊 楊超越極限挑戰粉絲,近期主要關注COVID-19 。 ❞ 2020年2月20日 (四) 05:08 (UTC)

本土新聞

本土新聞收錄很多關於香港本土派的消息,應被視為可靠來源--59.149.136.36留言2020年3月22日 (日) 22:52 (UTC)

新聞組織在報導頁面顯示更新時間

其中一項新聞組織的可靠度判斷準則是「勘誤欄與利益相關聲明是一家新聞組織進行事實審核、擁有良好聲譽的信號。」有些以網站發佈新聞消息為主要報導媒介的網絡新聞組織,會在頁面載有刊登時間和(最後)更新時間。這是否顯示該新聞組織有為發佈內容做「勘誤」,佐證它是可靠?--Pyll0留言2020年4月1日 (三) 15:24 (UTC)

@Pyll0,不一定,有可能只是更新或補充。--RekishiEJ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08:00 (UTC)

建議在本頁列明如何對可疑來源進行加注

新手往往不是不清楚什麼是可疑來源,而是感覺來源可疑卻不懂如何進行標記;但由於來源只是可疑並不是有誤,所以並不能直接將來源刪去。在本頁添加一條註解指引才能有效解答用戶疑問。--霎起林野間留言2020年6月20日 (六) 03:53 (UTC)

可靠來源指引及外部連結指引

原標題為:重看兩個指引以後發現的一個BUG

可靠來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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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Wikipedia:可靠來源#非中文的來源

然而,這似乎和現時一貫的做法相衝突(我以前好像還看過其他用戶相反的表述),因此我有理由相信此條已經名存實亡。我建議根據現狀更改成這樣: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09:22 (UTC)
修改於2020年7月26日 (日) 05:17 (UTC)。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5:17 (UTC)
(?)疑問:方針從沒有禁止用「非中文來源」,只是鼓勵用戶在同時存在中文和非中文來源時,應優先選用中文來源,這個規定有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21日 (二) 09:47 (UTC)
個人感覺是「請不要使用」措辭有點強烈,充分可能造成誤讀,變成排除外文來源甚麼的-AegonINVICTUS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2:09 (UTC)
同上。我只是希望消除「排除外文來源」的觀感。英文維基百科就有排除非英文來源的習慣,而我上面提到的「我以前好像還看過其他用戶相反的表述」就是在説那個用戶對這種做法提出批評,然後説中文維基百科絕不可照搬英文維基百科在這方面的做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1日 (二) 13:44 (UTC)
只是句子順序的問題,前後調換即可:「舉例說明,除非你在中文新聞報紙中找不到與其有關的報導 ,請不要使用非中文的報紙新聞為一個引用來源,不過……」--Yel D'ohan留言2020年7月21日 (二) 15:38 (UTC)
並非。即使你調整了句子順序,條文仍然對外文來源具有排拒性,然而我認為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排拒外文來源。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2日 (三) 01:09 (UTC)
(-)反對:原文表述似乎沒有問題,在可靠性相同的情況下,比起非中文來源,應當使用中文來源,因為使用中文來源可以降低編者和讀者查證可靠性的難度。——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7月23日 (四) 03:21 (UTC)
然而實際上這樣的可能性非常低,我幾乎可以當成沒有這樣的情況。根據我的觀察,要麼就是英文來源非常可靠、中文來源可靠性相對較低,要麼就是根本沒有中文來源,要麼就是根本沒有英文來源。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3日 (四) 14:25 (UTC)
我也不贊成「舉例說明,請不要使用非中文的報紙新聞為一個引用來源,除非你在中文新聞報紙中找不到與其有關的報導」這一句話,請儘量都還好,請不要就不妥。--7留言2020年7月23日 (四) 13:59 (UTC)
我也覺得這個指引有點曲解了「來源」的意義。來源的重要目的是可供查證,至於讀者能不能拿到全文或看不看得懂原文,並不是寫作者的責任。如果用這個邏輯,我們是否還能要求「請不要使用書籍作為參考文獻,因為大家沒空跑圖書館」、「請不要使用1980年以前的報紙做為文獻,因為很難拿到」、「請不要使用要付錢的期刊做為參考文獻,因為我們沒錢」?---Koala0090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04:26 (UTC)
或許這樣說:這個模式只在英文行得通(因為英文的主導地位實在……),其他語種行不通。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4日 (五) 14:12 (UTC)
查了一下編輯歷史,這條規定是在該指引頁面創建之始就已存在(Special:Diff/2226769#Sources in languages other than English),根據編輯紀錄亦可推測應該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並把原文的「English」換成「中文」而已。不過大致同@Koala0090,標示來源是為了「可『供查證』」,而非為了顧慮查證者可能看不懂某種語言就特意排除該語言的來源。而且如果特意排除某些語言的資料,恐怕與WP:NPOV的精神不符。因此我建議這段整段刪除。--Bowleeri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14:09 (UTC)
(~)補充: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指引的對應段落已經刪除,詳見en:Wikipedia:Reliable sources。--Bowleerin留言2020年7月25日 (六) 14:09 (UTC)
Bowleerin我認為還是明定不應刻意排除某些語言的資料的規則為好,免起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6日 (日) 05:17 (UTC)
(+)支持。--Bowleerin留言2020年7月26日 (日) 08:19 (UTC)
現公示7日。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06: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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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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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剛才在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其他對用戶「維基小霸王」的提報中,我留意到Wikipedia:外部連結#非中文內容的條文也存在相類似的BUG,並導致有用戶不當刪除外語外部連結:

根據同一個道理,我建議將該部分條文修改成這樣: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2:06 (UTC)
對於兩個指引的分別討論自2020年7月25日 (六) 02:19 (UTC)起分拆。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25日 (六) 02:19 (UTC)
就外部連結指引的修訂公示7日。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日 (六) 07:15 (UTC)
  • (+)支持:個人認為外部連結完全沒有必要限制語言。——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8月1日 (六) 14:50 (UTC)
  • (-)反對:這裏是中文維基百科,面向中文讀者。外部連結也應該主要連結中文網頁。想看外文外部連結的讀者,完全可以去外文維基百科。三個例外情況:
    1. 官方網站非中文,連結原文官方網站;
    2. 條目主要介紹外文文本(包括圖書、文學、法律等),連結原文;
    3. 外文存在優質介紹,且沒有相應中文替代。--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6日 (四) 03:45 (UTC)
    • 參照上面Bowleerin的說法類比,我認為此意見屬曲解外部連結之意義,而且此舉先前已產生爭議,並有改變指引實則意涵之意圖,與提案目的不合,因此技術性不處理此意見。如不服,還請另行提案再修訂。SANMOSA SPQR 2020年8月8日 (六) 07:15 (UTC)
鑑於以上情況,基於共識不強求一致,仍作通過論。SANMOSA SPQR 2020年8月8日 (六) 07:15 (UTC)
此提案未獲共識,未通過。如不服,還請另行提案再修訂。--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4:23 (UTC)
不通過不是這樣來的。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33 (UTC)
重開討論。@Bowleerin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33 (UTC)
  1. 對於你不同意的方針,你就在標題裏說這是「bug」。
  2. 雖然有人反對,你卻直接通過、關閉討論。
  3. 你不通過就能說「如不服,還請另行提案再修訂。」,別人就不能做同樣的結論。憑什麽你能隨變關閉,要求別人要是反對就能重新開,你自己卻可以?
Sanmosa,你也太霸道了吧!沒你這樣欺負人的!--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6:55 (UTC)
你不能把兩者搞混。你還沒有正式提出一個新提案,因此我請你另行提案;我現在已經正式提案了,「不通過」的結論也需要社群允許方能立定。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6:57 (UTC)
對於同意反對1:1的提案,通過的結論你自己隨便定,別人就不行???你能代表的了社群,別人就不行?Sanmosa,你不要欺人太甚!--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7:00 (UTC)
我當時給了未能接受反對意見的理由。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02 (UTC)
你不同意別人的意見,就能直接通過了?你還是想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社群。--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8月10日 (一) 07:04 (UTC)
如果你執意要如此理解,我無能為力。SANMOSA SPQR 2020年8月10日 (一) 07:10 (UTC)
重新公示7日。重複理據將不受理。SANMOSA SPQR 2020年8月21日 (五) 01:23 (UTC)
@Sanmosa:7日已過。--Super Wang※DC不是貪食蛇,請勿盲目刷分 2020年8月28日 (五) 09: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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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GNG是否應寫明接受三手可靠來源?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GNG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5日 (六) 04: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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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Fire Ice 2020年11月20日 (五) 21:22 (UTC)

我不是這樣認為。如果條目的來源完全來自可靠的百科全書的內容的話,管理員應該是更有信心保留條目才是。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1日 (六) 04:38 (UTC)
說句題外話,afd沒那麼多人參與討論,只要不要像上次霧島聖提前關閉討論,管理員保留條目也不會怎麼樣。--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11月21日 (六) 05:13 (UTC)
  • 這可不一定。比如《中國大百科全書》把若干內容抽象為名詞「隋唐寺院經濟」寫出,你不依據這個或其他百科從《中國大百科全書》學來的這個條目名,逕自寫隋唐寺院經濟條目,只能是認為是在搞原創研究。Fire Ice 2020年11月21日 (六) 05:36 (UTC)
(&)建議:把「「來源」[3]:需滿足關注度要求,應該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中改為「「來源」[3]:需滿足關注度要求,應該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或三手來源。」這樣才可以避免爭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1日 (六) 05:29 (UTC)
提案討論多天沒有異議,現在根據WP:7DAYS,公示七天。--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4: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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