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寧 (明初御史)

陳寧(14世紀—1380年),初名陳亮洪武賜名陳寧茶陵縣人,明朝初年官員,因胡惟庸案誅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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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末年,其為鎮江小吏,後跟隨朱元璋大軍至金陵,擔任一名將軍的幕僚朱元璋看到其起草的檄文寫得非常好,就考他,要他寫檄文,文章雄壯,於是朱元璋任命陳寧為行省掾吏。當時陳寧奉命到淮安徵兵,到高郵時被張士誠部隊俘虜,陳寧不屈,後被放還,升任廣德知府,其代民請求減免賦稅,沒有批准。於是其自己上奏朱元璋道:「民間饑荒如此,還徵稅不已,這是要把百姓驅趕到張士誠那裏去。」朱元璋於是答應他的要求[1]。後任樞密院都事提刑按察司僉事、浙東按察使中書參議,當時有人說其過錯,朱元璋親自審問,後招認,並在應天監獄中監禁一年。當時朱元璋惜才,於是免除其罪過,任命太倉市舶提舉。

洪武元年(1368年),召拜司農卿,後擔任首任兵部尚書[2]。次年,出任松江知府,單安仁接任兵部尚書[3]。同年九月,改任山西行省參政臨洮府同知[4]。同年十月,改任中書省左參政[5],管理禮部戶部吏部賜名[6]

洪武三年(1370年),因連坐而任蘇州知府。後改任浙江行省參政,未赴任前由胡惟庸推薦,召為御史中丞,後兼任國子監事,升任右御史大夫左御史大夫[7]

陳寧在蘇州時徵收賦稅非常苛刻,經常用烙鐵燒人,迫人給錢,當時官吏百姓都深受其苦,稱其為「陳烙鐵」。到金陵任職時,更加苛刻,朱元璋經常指責陳寧,陳寧仍不悔改。其子陳孟麟亦數次勸誡,陳寧大怒,竟然捶打陳孟麟數百下,直到打死。朱元璋聽後非常厭惡陳寧,稱:「陳寧對其子都如此,那麼對君父(我)又會怎樣呢?!」陳寧聽後非常恐懼,於是與胡惟庸通謀。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為胡惟庸案案發,陳寧伏誅[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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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308):「陳寧,茶陵人。元末為鎮江小吏,從軍至集慶,館于軍帥家,代軍帥上書言事。太祖覽之稱善,召試檄文,詞意雄偉,乃用為行省掾吏。時方四征,羽書帝午,寧酬答整暇,事無留滯,太祖益才之。淮安納款,奉命徵其兵,抵高郵,為吳人所獲。寧抗論不屈,釋還,擢廣德知府。會大旱,乞免民租,不許。寧自詣太祖奏曰:「民饑如此,猶征租不已,是為張士誠驅民也。」太祖壯而聽之。」
  2. ^ 明太祖實錄》(卷34):中書省奏定六部官制部設尚書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先是中書省惟設四部以掌錢榖禮儀刑名營造之務 上乃命李善長等議建六部以分理庶務至是乃定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之官以滕毅為吏部尚書樊魯璞為侍郎前司農卿楊思義為戶部尚書少卿劉誠為侍郎錢用壬為禮部尚書世家寶為侍郎陳亮為兵部尚書朱珍為侍郎周禎為刑部尚書盛原輔張仁為侍郎單安仁為工部尚書張文為侍郎 上御奉天殿六部官入見 上諭之曰朕肇基江左軍務方殷所以官制未備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國家之事總之者中書分理者六部至為要職凡諸政務須竭心為朕經理或有乖謬則貽患於天下不可不慎。
  3. ^ 《明太祖實錄》(卷40):以工部尚書單安仁為兵部尚書,孫克義為工部尚書。克義故元平章,守真定。常遇春下真定,克義降。至是擢用之。
  4. ^ 《明太祖實錄》(卷45):召山西參政楊憲為中書省右丞以侍御史王居仁為兵部尚書松江府知府陳亮為山西行省參政臨洮府同知班用吉為狹西行省參政
  5. ^ 《明太祖實錄》(卷46):己巳召山西參政陳亮為中書省左參政知吏戶禮三部事
  6. ^ 明史》(卷308):「辛丑除樞密院都事。癸卯遷提刑按察司僉事。明年改浙東按察使。有小隸訟其隱過,寧已擢中書參議,太祖親鞫之,寧首服,繫應天獄一歲。吳元年,冬盡將決,太祖惜其才,命諸將數其罪而宥之,用為太倉市舶提舉。洪武元年召拜司農卿,遷兵部尚書。明年出為松江知府。用嚴為治,積蠹弊,多所釐革。尋改山西行省參政。召拜參知政事,知吏、戶、禮三部事。寧,初名亮,至是賜名寧。」
  7. ^ 明史》(卷308):「三年,坐事出知蘇州。尋改浙江行省參政,未行,用胡惟庸薦,召為御史中丞。太祖嘗禦東閣,免冠而櫛。寧與侍御史商暠入奏事,太祖見之,遂移入便殿,遣人止寧毋入。櫛已,整冠出閣,始命入見。六年命兼領國子監事。俄拜右御史大夫。八月遣釋奠先師。丞相胡惟庸、參政馮冕、誠意伯劉基不陪祀而受胙,太祖以寧不舉奏,亦停俸半月。自是,不預祭者不頒胙。久之,進左御史大夫。」
  8. ^ 明史》(卷308):「寧有才氣,而性特嚴刻。其在蘇州徵賦苛急,嘗燒鐵烙人肌膚。吏民苦之,號為「陳烙鐵」。及居憲台,益務威嚴。太祖嘗責之,寧不能改。其子孟麟亦數諫,寧怒,捶之數百,竟死。太祖深惡其不情,曰:「寧於其子如此,奚有於君父耶!」寧聞之懼,遂與惟庸通謀。十三年正月,惟庸事發,寧亦伏誅。」
政府職務
新頭銜 明朝兵部尚書
1368年—1369年
繼任:
單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