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印是一個人走路或跑步時留下的的形狀的圖像以及痕跡。蹄印爪印則是動物留下的帶有形狀的的痕跡,鞋印是鞋子踩到地面上後留下的凹痕,也可能是粘在鞋底表面上的東西。自1934年以來,腳印在美國可以作為呈堂證據。[1]

赤腳留下的腳印
巴茲·奧爾德林在月球上留下的腳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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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eople v. Les, 267 Michigan 648, 255 NW 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