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āo(1087年—1147年),字伯遠,汝州魯山(今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人,南宋抗金名將岳飛最為倚重的將領之一,官至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寧國軍承宣使荊湖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追贈安德軍節度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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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應募弓手[1]金軍南侵,牛皋聚眾抵抗,數有戰功,借補武翼大夫榮州刺史京西北路招撫司中軍統領。建炎三年(1129年),金軍再次侵入京西,牛皋連勝數戰,汝州知州王俊借補其為武節大夫果州團練使。翌年正月,東京留守上官悟闢為同統制兼提點京西南路刑獄公事[2]。金人入侵江西後從荊門北歸,牛皋伏擊得勝,京西招捉副使王俊借補其為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紹興元年(1131年),高宗南渡,長江以北全部淪陷,牛皋不得已投降偽齊,官至右武大夫、和州防禦使、添差鄭州兵馬鈐轄。三年(1133年)二月,牛皋與武德大夫、知汝州事彭歸附南宋,授左武大夫安州觀察使、蔡唐州信陽軍鎮撫使兼知蔡州。年底劃歸鎮南軍承宣使、神武后軍統制、京南西路蘄州制置使岳飛節制,為神武后軍中軍統領兼制置司中軍統制。

岳飛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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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四年(1134年),清遠軍節度使、神武后軍統制、湖北路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縣開國食邑五百戶、食實封二百戶。岳飛收復襄陽六郡後,以牛皋為唐、郢州襄陽府安撫副使,負責戍守。同年底,以救援淮西之功,升轉中侍大夫(從五品,武階五十二階第七階,橫行正使十三階第六階)。

紹興五年(1135年),以平定楊麼之功,生擒楊麼,升轉武泰軍承宣使((正四品,遙郡武階五階第一階)、充行營後護軍中軍統制。

紹興六年(1136年),岳飛為檢校少保鎮寧崇信軍節度使、充湖北、京西南路宣撫副使、行營後護軍都統制、兼本路營田使、武昌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食實封八百戶,以牛皋為湖北京西路宣撫司左軍統制。

紹興七年(1137年),中侍大夫、武泰軍承宣使、湖北京西路宣撫司左軍統制牛皋落階官,為建州觀察使(正五品,正任武階六階第三階)。後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從五品,禁軍軍職,為加官)。

紹興十年(1140年),以北伐之功,除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從五品,禁軍軍職,位在龍衛、神衛四廂都指揮使之右,為加官)、成德軍承宣使,後兼提舉一行事務(可代替岳飛指揮)。

晚年與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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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十一年(1141年),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營田大使岳飛被解除兵權之後,其軍番號由行營後護軍改名鄂州駐紮御前諸軍,暫由御前中軍統制、權都統制王貴節制,御前前軍統制(軍職,次於都統制)、權副都統制(軍職,都統制副手)張憲副之。牛皋為鄂州駐紮御前左軍統制,加真定府路馬步軍副總管。後轉寧國軍承宣使,加荊湖南路馬步軍副總管。

紹興十七年(1147)年三月[3],因對紹興和議表示不滿,被鄂州駐紮御前都統制田師中毒死,時年六十一歲。五月追贈安德軍節度使(從二品,正任武階六階第一階)[4]

牛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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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浙江杭州西湖北側棲霞嶺紫雲洞口。墓以石塊砌成,坐西朝東,墓碑鐫「宋輔文侯牛皋之墓」,墓道前建有石坊。北側有碑,上有《重修宋輔文侯牛公墓記》。周圍松竹環繞。墓地簡潔爽淨,石牌坊上有聯:「將軍氣節高千古,震世英風伴鄂王」。

牛皋的臉譜為灰臉三塊瓦臉,鳥眼窩細眉予,象徵機智;寬鼻窩表示雄健威猛。頭戴紮巾盔,黑髯、黑耳毛,身穿硬靠。盔耳下飄垂紅穗,更加強了造型的生動。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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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68》,出自脫脫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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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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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京西北路弓手始置於建炎元年,主要負責地方緝盜。按武藝高低分為三等,每月給米一石,上等給月錢兩貫五百文,中等兩貫,下等一貫五百文。《宋會要輯稿·鄉兵》:「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七日,樞密院言:『河北、河東、京東西、京畿要害控扼及附近去處……招置土著有家產戶籍人充弓手,以五百人為額。……』詔:『……弓手三等,月給每人米一石,食錢上等二貫五百文,中等二貫文,下等一貫五百文。』
  2.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建炎四年正月)是月,京城留守上官悟以京西南路招捉司中軍統領牛皋為本司同統制,兼京西南路提點刑獄公事。皋魯山人,初為射士,聚眾與金人戰,以功補官。金人蹂踐京西,皋數戰皆捷,知汝州王俊假皋武節大夫、果州團練使,至是為留司所辟。」
  3. ^ 《續資治通鑒》卷127
  4. ^ 《宋會要輯稿》第五十一冊‧儀制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