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脩(?—?),東漢巴郡妖巫,用符水替人治病,痊癒者付白米,故號曰「五斗米師」。

中平元年(184年七月,張脩叛亂,攻佔郡縣,《華陽國志 卷十》今注文稱其攻打巴郡宕渠縣時殺曲庾、馮湛兩名主簿。[1]

益州牧(太守)劉焉以張脩為別部司馬。

東漢初平二年(191年),劉焉派督義司馬張魯與別部司馬張脩,將兵掩殺漢中太守蘇固,斷絕斜谷,殺使者。

張魯既得漢中,殺張脩,奪其兵眾,改漢中郡漢寧郡,並對五斗米教進行改革。《三國志·張魯傳》裏裴松之注引《典略》:「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脩。……角為太平道,修為五斗米道。」

後世道教張陵為天師,張衡為嗣師,張魯為系師,也就是所謂「三師」。裴松之認為,張脩即張衡,錢大昭反對裴松之的意見,他認為張脩是另一個學習五斗米道的人,即《後漢書·靈帝紀》所說的巴郡妖巫。[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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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華陽國志 卷十 曲庾、馮湛篇》:皆宕渠人,為縣主簿。黃巾賊入縣,死之。(一縣不能同時有二主簿。原文省略過甚,至失真實。但可知其為黃巾所殺,當在中平元年,張脩領導巴郡黃巾起義時也。或是曲、馮為前後主簿。黃巾兩次入縣,先後殺之。故合讚焉。黃巾與官吏為敵。所至殺長吏也。)
  2. ^ 《三國志辯疑》:按張魯本傳,魯即衡之子。又雲益州牧劉焉以魯為督義司馬,與別部司馬張脩將兵擊漢中太守蘇固。《典略》所云張脩,即劉焉之別部司馬,亦習五斗米道,《後漢書·靈帝紀》所謂巴郡妖巫是也。安得以張魯之父當之?裴說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