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世國(1954年河南信陽人,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處級助理調研員,後被人民法院以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無期徒刑。[1][2][3][4][5]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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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歷任戰士、排長、副連長、正連職參謀,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負傷立功。1981年轉業回信陽。後任信陽市勞動人事局副局長。1992年出任信陽市駐海南辦事處主任。[2][5]

由於席世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林克昌的妻子是同鄉,1993年2月11日,席世國被林克昌調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工作,1995年7月被林克昌提升為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三處副處級助理調研員。[2][6][5]

1996年6月,席世國結識了自稱從事汽車配件生意的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間諜熊天軍。此後兩人頻繁交往。1996年10月14日,由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出錢,席世國參加旅行團經香港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兩天後,在泰國曼谷一家酒店同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官員「楊總」、「李總」會面。自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間,席世國通過熊天軍為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竊取、非法提供絕密、機密、秘密級文件及其他內部文件近百份,內容包括政治、經濟、國家安全等方面。為此,席世國先後領取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支付的酬金美元4300元、台幣14萬元、人民幣6600元及其他酬物。[2][4][6][5]

1997年3月,熊天軍被海南省國家安全機關抓獲,熊天軍隨即供出席世國。1997年3月18日,海南省國家安全機關將席世國逮捕。海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席世國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犯罪行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於1999年6月一審公開宣判。此前,中共海南省紀委和海南省監察廳已分別作出決定,開除席世國的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1999年8月3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席世國被以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9年6月,中共海南省紀委和海南省監察廳對有關領導管理失職作出處理決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林克昌被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其他7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也分別受處分。[2][4][6][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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