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是一個單一制共和國,按照1987年制定的海地憲法總統國家元首行政權由政府實行,政府首腦總理立法權由政府和國民議會兩院分享。

聯合國海地穩定化任務組在2006年執行一次任務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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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總統府

海地總統選民通過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5年,最多連任兩屆。總理人選由總統指定,國民議會批准。總理任命各部部長國務秘書,其執政綱領需要得到國民議會的信任案批准。

海地政府的部包括:

  • 農業、自然資源與農村發展部
  • 商業和工業部
  • 財政和經濟部
  • 外交部
  • 情報協調部
  • 內政和國防部
  • 司法部
  • 國民教育、青年和體育部
  • 計劃及外國援助部
  • 公共衛生和人口部
  • 公共工程、運輸和通信部
  • 社會事務部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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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國民議會法語:Assemblée Nationale)是海地的最高立法機構,由參議院(Sénat)和眾議院(Chambre des Députés)組成。參議院有27名議員,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眾議院有83名議員,每四年改選一次。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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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屬於大陸法系國家,其法律以羅馬法為基礎。最高司法權歸海地最高法院。海地接受海牙國際法庭的裁決。

主要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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