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吞并六国后,秦始皇下令认为六国“倍约”、“倍盟”、“畔约”,称秦灭六国是“兴兵诛暴乱”,并让群臣商议称号,从而确立了皇帝制度,学者称为《初并天下诏》或《初并天下令》或《议帝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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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从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入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服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1]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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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华认为,《初并天下诏》将统一战争的正当性建立在六国的“倍约”、“倍盟”、“畔约”上,“这样的政治思维与战国时期会盟约誓行为的极端工具化密切相关”。[2] 至于秦始皇二十九年刻石:“六国回辟,贪戾无厌,虐杀不已。皇帝哀众,遂发讨师,奋扬武德。义诛信行,威婵旁达,莫不宾服。烹灭强暴,振救黔首,周定四极。”[1] 秦始皇三十七年刻石:“六王专倍,贪戾慠猛,率众自强。暴虐恣行,负力而骄,数动甲兵。阴通间使,以事合从,行为辟方。内饰诈谋,外来侵边,遂起祸殃。义威诛之,殄熄暴悖,乱贼灭亡。”[1] 就将统一战争的正当性建立在“振救黔首”上,指责六王“暴虐恣行”,显示了与《初并天下诏》不同的旨趣。

鲁西奇指出,《初并天下诏》中,没有提到“天”的任何作用。[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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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史记·秦始皇本纪》
  2. ^ 崔建华. 秦统一合理化宣传策略的形成及改进--以初并天下诏为中心的探讨[J]. 人文杂志, 2015(11):85-92.
  3. ^ 王子今. 秦始皇议定“帝号”与执政合法性宣传[J]. 人文杂志, 2016(2):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