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大鲁阁纤维关厂抗争事件

大鲁阁纤维关厂抗争事件台湾的一起劳工运动事件,发生于2005年6月16日至7月13日,共计27天。此事件导因于违法关厂与资遣费问题,最后随着中坜厂工会自行与资方谈判妥协而告终。此起关厂事件有两大特色:

  • 资方疑钻“违法被罚比守法便宜”的漏洞,明知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仍然无预警大量解雇。
  • 资方数次刊登报纸全国版广告,宣称已依《劳动基准法》给付资遣费、中坜厂员工已经同意公司方案、工运人士别有用心等等。资方为了劳资争议而刊登广告,这在解严以来的台湾工运史上尚属罕见,也反映了劳资双方在财力上的对比。

公司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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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鲁阁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是台湾一间纺织公司,成立于1973年,原辖中坜新埔二厂,1996年又在山东设立三间工厂。1994年,该公司由以谢修平国民党立委谢国梁之父)为首的三功集团入主经营,并开始转投资。该集团涉足金融、教育、租赁、投资甚至航运等事业。

也是从1994年起,原本体质健全、每年钜额获利的大鲁阁纤维开始亏损。大鲁阁纤维工会认为三功集团显然无心经营大鲁阁纤维,并有西进大陆、债留台湾、掏空资产的嫌疑。在劳动条件方面,则有十多年来几乎未调薪、年终奖金从原本的两个月渐减至、以及违法依底薪计算加班费等等现象,更要求员工担任免费哭灵团与助选员。

重整,无预警资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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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大鲁阁纤维宣布重整。中坜厂首先停工,而新埔厂则在6月14日将最后一个国际订单做完之后停工。6月16日上午,中坜厂及新埔厂的工会在台北关渡宫前举办“毕业旅行”,促进两厂工会会员交流,并准备后续行动;不料资方在中午宣布关厂,工会队伍遂拉到三功集团下属基隆市第二信用合作社及大鲁阁纤维总部。250名员工当天下午在滂沱大雨中拉起白布条抗议,要求资方依法解雇员工,除了给付合理资遣费之外,并补足积欠员工的种种津贴及加班费。

工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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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委会出面进行跨县市的劳资争议调解。
  • 保障员工工作权;否则资遣费应确实照顾员工生活需要,关厂解雇依法定程序。
  • 下列事实已非个案,而是台湾普遍现象,政府应有积极措施,而非一直以“劳资自行协商”或“你们去打官司,我补助经费”来应付:
  • 公司平日未依法或足额提拨退休金,政府如何处理?
  • 公司连年亏损或疑似掏空,连累员工,政府有什么办法?
  • 公司申请紧急处分,只是为了躲债,却又先处分工人;申请重整也是要躲债,反而员工被整
  • 《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无实质保障,变成保护雇主解雇权的法;雇主未依法提前60日预告,一旦被政府处罚就赶快随便补一页A4充当解雇计划书,使大解法的连续罚无法作用;劳工所受的损失,如何要求雇主赔偿?
  • 员工要求追补守灵津贴与竞选造势之人头津贴,以平日延长工时(加班费)计算,并列入平均工资,以及加班费依法计算、追讨缩水的保障年薪,并补偿十年未调薪的损失。

口号为“老板死老娘,员工守灵堂”等八句。

工会起初要求“2+2”的资遣条件。所谓的“2+2”,是以员工所有工作年资乘以二再加上2个月的提前预告工资,当作资遣费给付基数;在工会内部,基数底线随着抗争进行而逐步调降。

抗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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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鲁阁纤维工会从6月16日起,先后于大鲁阁纤维总公司、大鲁阁纤维新埔厂、劳委会亲民党党部等地抗争。

大鲁阁纤维针对这起争议,于6月23日在联合晚报登了半版的广告;大鲁阁纤维工会随后发布新闻稿回应。双方论点综整如下:

资方 工会
完全依照《劳动基准法》给付资遣费。 另一个事实:员工三年多来加班费只以底薪计算,违反《劳动基准法》。
依《劳动基准法》解雇工人。 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且明知故犯。
照顾上万名股东的权益。 自三功集团入主十年以来,转投资大增,且年年亏损,如何对得起股东?
愿意在合乎情理的情况下给资深员工补偿。 另一个事实:员工十年没有调薪,近年来员工承受假日加班费缩水、劳动契约中的保障年薪最后两个月缩水到零。
没有能力负担员工的诉求。 诉求只为加班费、年终奖金、无预警解雇等违法部分补偿。而公司呈报法院的再生计划中,预计变更厂房改建为住宅区,净利估计新台币26.5亿元。
有心人士利用善良劳工,把劳资争议制造成政治问题。 工会赴亲民党党部陈情后,独派人士汪笨湖主持的年代MUCH台节目《台湾心声》连夜力邀工会受访,但遭工会拒绝。
亲民党立委谢国梁在媒体上表示,“感谢某些员工自发生的助选行为”。 员工不去助选还需以书面说明理由,员工迁户口则可获小礼品。


7月1日(劳工退休金新制施行首日),大鲁阁纤维工会成员携家带眷至新竹县政府陈情。新竹县劳工局择于新竹县总工会召开劳资调解会。由于工会坚持资方先行撤回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的解雇令,而资方拒绝,使得调解会未达共识。双方于7月4日继续在原地点进行调解。大鲁阁工会除了在进场调解前以口号和歌曲表达诉求外,也在资方驱车离去时以口号和歌声紧迫跟随相送。

大鲁阁纤维工会在调解会上提出了几点诉求:(一)恢复工作权,撤回违法的解雇令;如要解雇,依照《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程序重新开始。(二)追讨违法计算的加班费差额、违反劳动契约的保障年薪缩水部分、计算特休未休加班费、职工福利金及守灵津贴、助选津贴等等。资方则表示不可能收回解雇令,如果解雇与加班费计算等问题有违法之处,由司法程序解决。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共识。劳方另提出了劳健保续保至劳资争议结束为止,资方亦不同意。

大鲁阁纤维工会指出:资方解雇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基准法》,尚有争议;但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则是事实,资方在其他场合也承认。工会认为资方明知违法,仍然无预警大量解雇,令员工不能接受;尤其立法院订定了漏洞百出的大解法,再由立法委员谢国梁自己的公司来钻洞,更令人气愤。大鲁阁两厂工会亦表示,资方之所以赶在6月17日违法解雇,可能也和要躲避7月1日实施的劳工退休金新制有关。

大鲁阁纤维王董事亲自出席调解会;员工所称“董娘”的总经理、前任董事长谢林曼丽也出席。劳方方面,除了一直参与抗争的桃园县产业总工会筹备处、新竹县产业总工会、桃园爱乡协会与劳动党外,桃园县总工会、新竹县总工会、台中客运工会、新三兴工会、优美工会、富美家工会、工研院工会、久联化工工会、台丰印刷工会、花王工会、台湾松电工工会、华可贵工会、桃园县教师会等友会也到场声援。新竹县县长郑永金新竹县议会副议长张幸源及新竹县劳工局在调解会前到场关心;立委林为洲出席调解会。

资方在7月5日再度刊登声明,同样引发工会的反击:

资方 工会
6月17日关厂并非“无预警”。 放风声不等于预警。在6月1日、9日两次厂内正式公开的场合上,公司都拒绝证实关厂风声。
对于资遣事宜,劳资双方经多次沟通后,已与多数员工协定完成,发放条件优于劳基法相关规定。 加班费违法少算、劳动契约中“保障年薪十四个月”的违约部分若一并计算,公司目前的方案仍低于劳基法。
绝未积欠员工薪资。 加班费与保障年薪依法律定义仍属薪资。
劳资双方经多次协调后,7月4日再提优于劳基法的资遣方案,并已获致大部分员工同意,在主管机关见证下,双方签署同意书。 扣除非工会会员(其中多数为外劳及最高阶主管),只有少数基层的会员同意,且亦有人立刻后悔,认为实际上不足劳基法标准(考虑加班费与保障年薪的积欠)。
公司产业工会仍自行握有大额现金存款,但仍有部分产业工会员工计划于7月5日到基隆市向不知情善良群众募款,行为实不足取。 抹黑工会的募款行为,是断人粮源又不让人募捐。工会会员面临中年失业、下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知何在,抗争漫长无期,当然需要经费支援。
部分员工在有心人士煽动下激烈抗争,主要是企图扰乱社会及金融秩序,以达到胁迫公司就范目的,除深感遗憾外,重申绝不屈服于不正当手段的决心。 贬低成年劳工的智商。公司自己违法,牵托别人,实不足取。


7月5日上午,百余员工在工会及劳动党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基隆市,于基隆车站前拉起白布条,以行动剧及诗歌朗诵方式进行抗争。工会下午前往基隆市义一路基隆二信港东分社,企图以每人持新台币一百元开户的方式瘫痪基隆二信的作业,不过被基隆市警察局以未依《集会游行法》申请为由阻挡、举牌要求解散;最后,立委刘文雄出面要求员工回谈判桌,并答应担任沟通桥梁;工会方前往基隆车站等地散发传单,当晚夜宿国光客运基隆站。

劳动党桃竹苗劳工服务中心表示:在新埔厂工会赴基隆抗争的过程中,事实上遭到了警方违法对待,其中包括:基隆二信欢迎工会集体开户,警察仍然拦路阻挡、并放话“三个人以上走出火车站,就要逮捕移送”、“即使合法申请,也有办法耍小手段让你变成非法”等等。在最后的劳资谈判中,资方甚至表示可以请警察酌斟文句,让被移送的工人能得到缓刑。这些措施成功地削弱了部分工会干部的士气。

中坜厂工会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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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坜厂工会常务理事自7月初就瞒着新埔厂与上级工会,自行与资方谈判,并约定4日调解会由资方提出基数1.1以使调解破裂。7月4日中午新竹县政府调解破裂后,中坜厂常务理事拒绝了新埔厂工会的邀请,不愿两厂共同用餐,坚持中坜厂全体会员立刻北返。当日下午,该厂会员被要求另签委托书,直赴桃园县府与资方签署协议。此协议包括对工会内部破坏性甚大的“顺风车条款”,即:新埔厂如果争取到更好的条件,中坜厂会员可比照加发差额。

中坜厂工会借此争取到 1.2 个基数及每人3,000元现金;而新埔厂工会与其它上级工会浑然不知。

事实上,资方从6月初一直到关厂后半个月,都坚持基数一;若无新埔厂的强硬抗争,劳方是否能循中坜厂的交涉模式拿到 1.2 个基数的价码,也是值得存疑的。

由于中坜厂工会常务理事的提前妥协,劳方抗争顿遭重击。中坜厂80几名会员加上总公司的高阶人员同意了资方的解雇方案,使得公司能够宣称“过半数员工都已经同意”(实则不然,因为新埔厂工会会员达120余名)。虽然工会也在媒体上暴露了不利三功集团的信息,而所谓“过半数员工已同意”仍然在舆论上打击了工会抗争的正当性。

根据中坜厂工会少数几位拒签委托书的会员表示,介入抗争的资深工运人士曾茂兴(1992年曾因远化罢工事件入狱90天,2005年时正在陈水扁政府内担任有给薪国策顾问)还对部分悔签会员说:“我都帮你们争取到了1.2,你们还要怎么样?”对于少数不愿签名的会员,先是资方发言人陈杨林来斥责“你们为什么不签”,而曾茂兴接着竟也说了一模一样的话。

抗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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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坜厂工会在7月4日瞒着新埔厂与资方先行妥协,加上后来工会内部积极分子的动摇,使得工会方面的士气一泄不可收拾。7月13日下午,依据大鲁阁纤维新埔厂产业工会决议,授权正在中坜厂与资方谈判的几位常务理事签署协议书,以 1.2 个基数计算资遣费,结束了27天的抗争。

新埔厂方面的抗争使得资方一度扬言“有上基隆的只给一个基数”,但在工会持续行动,并已向基隆市警局申请游行获准的压力下,资方后来再度回到 1.2 的标准;至于中坜厂每人3,000元的部分,资方则以工会在基隆市地方版登报“向基隆市民道歉”为条件;登报花费估计仅3万元,但遭新埔厂工会全体会员决议放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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