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得路(?年—?年),字?,湖南省衡州府桂阳州临武县人,崇祯间贡生,崇祯十三年(1640年)任四川邻水县知县[1],历任广安州州同[2]。升瑞王审理[3][4][5]

骆得路
大明四川邻水县知县
籍贯 湖南省临武县
出身
  • 崇祯间贡生
著作

注释

编辑
  1. ^ ‘知县……明……骆得路,里字阙,崇桢十三年任’。〔道光元年〕《邻水县志》卷二
  2. ^ ‘明州佐……骆得路。临武县贡生。以上五人俱崇正中任’。[乾隆]《广安州志》卷九
  3. ^ ‘临武县贡选。明。……崇祯。骆得路。广平州同。升瑞藩审理’[康熙]《衡州府志》卷十三
  4. ^ ‘明贡士……骆得路。任广平州同。升瑞藩审理。崇祯间贡’。[同治]临武县志卷三十
  5. ^ ‘临武县学……骆得路。审理’。[光绪十一年]《湖南通志》卷一百五十选举志十八贡生五靖州澧州桂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