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秘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驻秘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西班牙语:Oficina Económica y Cultural de Taipei en el Perú),亦称驻秘鲁代表处,是中华民国政府派驻秘鲁共和国的代表机构。[5]

驻秘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Oficina Económica y Cultural de Taipei en el Perú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秘鲁利马
地址Av. Las Palmeras 301, Urb. Camacho, La Molina[1]
坐标12°04′48″S 76°58′15″W / 12.079965°S 76.970836°W / -12.079965; -76.970836
启用1978年1月
机构信息
辖区 秘鲁
 玻利维亚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张幼慈 公使[注 1][5]
网站
www.roc-taiwan.org/pe/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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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负责推动台湾与秘鲁之间的经贸、观光、文化、学术、科技等各层面的双边关系,以及办理护照签证文件证明英语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领事相关业务,并提供侨民服务与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国大使馆[6][7][5]馆务辖区玻利维亚[8]

秘鲁政府派驻台湾的代表机构则是秘鲁驻台北商务办事处英语Commercial Office of Peru to TaipeiOficina Comercial del Perú en Taipei)。[9]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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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月1日,中华民国于首都利马设立驻秘鲁远东贸易中心Centro Comercial del Lejano Oriente, Lima, Perú)。[10][11]

1990年11月5日,秘鲁总统阿尔韦托·藤森核定第RE014号最高行政命令,同意将远东贸易中心改名为具大使馆功能驻秘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12][5]并设立领务组、业务组、经济组、新闻组负责相关事务。[6]

历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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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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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2][3]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4]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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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8-10-25.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5.0 5.1 5.2 5.3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6. ^ 6.0 6.1 駐秘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8-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6). 
  7. ^ 領務.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1-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19). 
  8. ^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9. ^ 駐臺外國機構.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31). 
  10. ^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7-07). 
  11. ^ 《中華民國77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駐無邦交國家地區機構通訊錄〉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12. ^ 駐館與駐地關係.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8-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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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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