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 (或称有薪病假)是指劳工因身体健康因素,留在家里休养,并且不会失去工资的假期。带薪病假在许多国家是法定要求,比如大部分欧洲国家、许多拉美国家,还有一些非洲和亚洲国家在法规上都有要求。圣经中利末记第13章记载,皮肤有状况隔离7天的疗程。而早在公元前1500,一些盖法老陵墓的工人,已经享有病假和其他国家支持的医疗保健[1]

法律没有规定要给病假的国家,有些雇主会选择给有薪病假。那些选择提供病假的雇主,会在劳动契约记载,或是透过集体协商达成。

目前在美国有9个州((亚利桑那、加州、康乃迪克、马里兰、麻塞诸塞、俄勒冈、罗德岛、佛蒙特、华盛顿州);23个城市;2个郡(马里兰州蒙哥马利群和加州旧金山郡),法律规定公司需要给有薪病假。而在其他的州、郡、城市,有在计划在法律上规定要有有薪病假。

参考文献

编辑
  1. ^ Anne Austin. Even the ancient Egyptians had paid sick days. Washington Post. 17 February 2015 [8 September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1).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