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检察厅法(日语:検察庁法)规定检察厅 (日语:検察庁) 为法务省的特别机关(日语:特別の機関)(法律14条)[1]。检察厅分为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及区检察厅,分别对应最高裁判所、高等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及简易裁判所(日语:簡易裁判所)(检察厅法2条1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