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多明(1955年),男性,甘肃高台人,汉族中共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甘肃地区代表[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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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多明早年在甘肃省财贸学校财政专业就读,毕业后进入甘肃省财政厅任职,累官至该厅副厅长。后来空降地方,先后担任中共白银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白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2006年回到兰州担任甘肃省财政厅厅长[3]。2008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任期至2013年[4]

2011年,周多明当选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于2013年连任[5],2018年届满卸任[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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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甘肃白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环境保护工作. 新浪网. 国家环保总局. 2005-05-12 [2023-10-17]. 
  3. ^ 陈永君. 甘肃省政府任命新任秘书长与3名厅长. 新浪网. 西部商报. 2006-03-30 [2023-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4-16).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周多明.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7). 
  5. ^ 尹彦宏. 甘肃新一届人大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简历(主任王三运). 中国经济网. 2013-01-30 [2023-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5). 
  6. ^ 伊一. 甘肃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历(主任林铎). 中国经济网. 2018-01-29 [2023-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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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孙效东
中国共产党白银市委员会书记
2005年1月-2006年3月
继任:
张景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卢天禧
白银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年4月-2005年1月
继任:
袁占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