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顏章(15世紀—15世紀),美玉江西臨江府清江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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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章是金朝的後裔,在景泰元年(1450年)中舉人,授呈貢知縣,建造學宮教化瑤族、僮族人,改革累積陋習,服闕後補任英山縣,逮捕把持官府是非的奸人;改官崖州知州,救活在株連死刑中無罪的一人,又修禮教導峒民,占城入貢者總私下設市擾民,他出令禁止,不久其酋長叛國,數千人前來歸附,他就建議送還回國,八年後請求辭官回鄉。他個性情白,有經濟才能,每處就任都盤錯有聲[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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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清江縣志·卷八·人物志上》:完顏章,字美玉,金之後,景泰庚午舉人,任雲南呈貢縣知縣,新學宮造土猺獞,積俗頓革;服闕補英山縣,奸黨高貴等每持官府短長,悉捕之,陞知崖州,至則出株連者數十人死刑非罪者一人,修禮教飭武備,猺峒慕化。占城國貢者每以私市擾民,出令禁之,既其酋叛國,以數千人來歸,建議廩送還國,在任八年乞歸。章性情白獧介而負經濟才,故每處盤錯有聲。 秦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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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清江縣志》·卷八·人物志上
官衔
前任:
方整
明朝呈貢縣知縣
成化年間
繼任:
何宗洧
前任:
周茂才
明朝英山縣知縣
成化年間
繼任:
徐綱
前任:
徐琦
明朝崖州知州
成化年間-弘治年間
繼任:
林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