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特色列表評選/2014年/吳越國州縣列表/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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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國州縣列表 編輯

 

吳越國州縣列表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77,518位元組)

投票期:2014年4月28日 至 2014年5月12日
說明:所有來源如:《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舊唐書·地理志》、《中國古今地名大詞典》等,沒有任何一本書籍(或古籍)提供有頁碼和版本信息(不同的版本可能會有不同的頁碼),這會導致讀者都有興趣查證,只能一頁一頁地找。對於只有幾頁的報紙之類來說還可以接受,但對於數百上千頁的大部頭,這不符合「可供查證」的要求。目前提名的北漢州縣列表也有一樣的問題。—劉嘉留言2014年4月28日 (一) 06:20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L}},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如果硬要按照這個重審理由,好多特色條目都得重審。--  IvyӪxjc   2014年4月29日 (二) 05:22 (UTC)[回覆]
    歡迎提出。--劉嘉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09:55 (UTC)[回覆]
    任何電子文檔都可以使用查找功能,如果閣下認為這些文獻要找到具體內容的難度,和我在這上面列出的那些書一樣困難,那就請閣下也提出重審。--劉嘉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01:48 (UTC)[回覆]
  2.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不建議用這理由重審,重審應更謹慎。--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13:12 (UTC)[回覆]
    只要有問題,就應該改善,也必須改善,所謂特色、優良條目不是個什麼稱號、榮譽,而只是說是否達到了應有的標準,只要沒有達到,就沒有什麼「更謹慎」的理由。寧可沒有一個達標條目,也不應該為此放低標準。--劉嘉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01:48 (UTC)[回覆]
  3.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根據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如果有標註章節,可以不用標頁碼,該條目的來源都有標註是哪一卷哪一志,甚至到卷下的哪一節;沒標的只有《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但該書是辭典,使用筆畫等方式查詢,要查到一個地名很快,所以每個地名實際上可以當作一個章節,所以也算有標章節而不需標頁碼。--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5月1日 (四) 05:31 (UTC)[回覆]
  4.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所列文獻均有電子資源,無需頁碼定位。有頁碼自然更好,但沒有也不夠成不能成為特色條目的理由。—Chiefwei - - - 2014年5月1日 (四) 08:58 (UTC)[回覆]
  5.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改變立場,在中文維基提名重審需要嚴謹,小問題可找主編商談,不必撤銷。--HYH.124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17:26 (UTC)[回覆]
  6.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無傷大雅。--Kuailong 2014年5月2日 (五) 04:42 (UTC)[回覆]
  7.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4年5月4日 (日) 10:43 (UTC)[回覆]
  8.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非常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的條目,小細節問題修改即可,沒必要撤銷特色。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4年5月4日 (日) 14:50 (UTC)[回覆]
  9.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無條件支持歷史條目。--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4年5月6日 (二) 09:26 (UTC)[回覆]
  10.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我覺得可以,更難得的是原創。——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5月6日 (二) 15:41 (UTC)[回覆]
  11.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有書名及卷數就行,頁碼倒不需要,會買實體書的是少數人,你要無實體書的多數人怎麼找,而且有網路版的古籍原文。——DEMONBANE留言2014年5月7日 (三) 23:00 (UTC)[回覆]
  12.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支持原創內容,珍惜辛苦的成果。--Huandy618留言2014年5月8日 (四) 07:07 (UTC)[回覆]
  13.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我覺得是對「可供查證」產生誤解,只要有註明書籍和卷數,又有其原文,完全符合要求。-日月星辰留言2014年5月9日 (五) 19:12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L}},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提名人票。--劉嘉留言2014年4月28日 (一) 06:21 (UTC)[回覆]
    劉嘉先生這麼說,一些優良條目也要一一搬出來提出重審?--HYH.124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12:16 (UTC)[回覆]
  2.   不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同提名人。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5月4日 (日) 10:09 (UTC)[回覆]

中立 編輯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中立:不支持也不反對,如果是候選,倒可以不入選,但重審的話,因為小問題而被撤銷有些不妥。--HYH.124留言2014年4月29日 (二) 12:18 (UTC)[回覆]
    改回中立了。--HYH.124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05:52 (UTC)[回覆]

意見 編輯

參考特色列表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