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評選/存檔/2012年/6-12月

李朝 (越南) 編輯

 

李朝 (越南)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29,872位元組)

結果: 符合特色標準, 不符合特色標準 => 核對者
投票期:2012年6月24日 至 2012年7月8日
說明:本條目獲選為優良後再經補充改善,應已達到特色條目的要求。越南李朝這個主題,對越南史、東南亞史、中越關係等範疇的研究,都具有參考價值。現提名參選特色條目,冀能把它介紹給更多的讀者參詳與指正。謝謝。—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6月24日 (日) 12:38 (UTC)[回覆]

支持 編輯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6月24日 (日) 12:50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且參考資料足夠。不過請完善最後兩個腳註。--CHEM.is.TRY 2012年6月27日 (三) 08:10 (UTC)[回覆]
    (:)回應:最後兩個腳注作了調整。謝謝。--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7月1日 (日) 11:29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肚子又餓了(留言) 我的遊戲 2012年6月27日 (三) 00:16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相當完整詳細--Huandy618 (留言) 2012年6月27日 (三) 02:32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各方面敘述齊全。--B2322858留言2012年6月28日 (四) 07:15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08:52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寫的很完備。--Jasonzhuocn留言2012年6月29日 (五) 23:49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投下第8票,古文問題已有所改善。--Hans LiLi|Sn|ΔH2012年7月1日 (日) 02:43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好。--玖巧仔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15:09 (UTC)[回覆]

反對 編輯

  1. (-)反對,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6月27日 (三) 18: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1. 確實感覺有點對不住,太吹毛求疵了,但是有幾處很彆扭。一是貨幣一節感覺表格過詳細,給人的感覺應該是一個靠在右側的較小的表格,建議適當分拆。二是「越共學者」(#建築)是否適當?三是自然災害的表格能否不使用強制換行?四是李朝遣使入宋的年份絕對是過度連結了。--達師218372 2012年6月30日 (六) 16:36 (UTC)[回覆]
    (:)回應:貨幣裡的表格按內容作了分拆。自然史表格裡換行的問題亦作了調整。李朝遣使入宋各年份已移去內鏈。至於建築一段裡提到「越共學者」,因正文裡引用到的觀點來自1970年代編成的《越南歷史》,作者群是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沒有人名,但有感該名太長,又不應籠統地用「有學者指出」一類的詞,故稱做「越共學者」以指明由誰提出。謝謝。 --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7月1日 (日) 11:19 (UTC)[回覆]
    (!)意見:咳咳……插插嘴。上面提到的那些「越共學者」,個人認為應該統稱為「北越學者」會比較好,因為「越共」既可以是指由越南共產主義者建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和南越的越共游擊隊,也可以是指當時叫做「越南勞動黨」的越南共產黨,這個詞語的意思容易令人混淆。要證明他們全部都是越共黨員,實在是很難。倒不如用「北越」代替「越共」,因為這些學者應該是在越南民主共和國的領土從事歷史研究工作。--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7月2日 (一) 14:30 (UTC)[回覆]
    (:)回應:「北越」也可能產生一種錯覺,就是會以為持正文裡所引觀點者,只限於南北越分裂時代的北越人,那是否意味著統一了以後到現在,那個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現改名越南社會科學與人文研究中心)就不再持那個論調呢?或許若要避開各種誤會與問題,就直接叫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更好,只要不怕此名已過時的話。--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7月2日 (一) 20:14 (UTC)[回覆]
    用「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這個詞語我覺得好像有點兒累贅,不過也好,過時不成問題(論點是由「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提出的)。也可以寫成「越共政權的學者」,可以避免詞義混淆(越共學者→越共政權下的學者、越共游擊隊的學者、身為越共黨員的學者)。--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記 | 功名記 )2012年7月4日 (三) 14:20 (UTC)[回覆]
    (:)回應:「越共政權的學者」則分拆得太細了,我們也難以否定當時及後來的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裡,會否已吸納了來自越共政權、南解,以及越共黨員等等的學者為其成員。所以似乎還是用「越南社會科學委員會」較為穩妥,如果讀者不厭其煩的話。─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7月4日 (三) 17:00 (UTC)[回覆]

中立 編輯

意見 編輯

  • 古文原文不是每個人都能懂的,應該用現代漢語表達,而古文作為相應的注釋吧。-- 豆腐daveduv寫上海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8:25 (UTC)[回覆]
  • 那一句「李朝歷經九代君主,凡217年。」,早在條目參選優良時就想說了,但後來忘記發言。我覺得這句話不適合單為一段,太短,做為結筆,不通。是不是放到第一段之間或是第二段前面要好些?再就是那個越南地圖可以用一張中文版的,畢竟是要特色條目了,凡事做得完美才好,那張地圖也並不詳細。最後一點,為什麼表格中的空白處要填上「/」,是否屬多餘?--玖巧仔留言 2012年6月27日 (三) 01:33 (UTC)[回覆]
    (:)回應:首段的「李朝歷經……217年」那句已修改。越南地圖已更換。表格中的空白處問題亦已修訂。謝謝。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6月30日 (六) 22:21 (UTC)[回覆]
  • 不僅是引用古文很多,正文中古文語法亦甚多,如「太子年紀幼沖,臥朝帝弟弟黎明提、黎明昶起兵爭立」,「愛州(今越南清化省)人叛,太宗親自討平,判罰愛州長官、撫諭其民。」等句,入文言維基亦無不可。同時文章似乎以短句為主,精煉有餘流暢不足。對於普通讀者而言,該條目距離「文章易讀」的要求還差得有點遠。--Hans LiLi|Sn|ΔH2012年6月27日 (三) 06:36 (UTC)[回覆]
    (:)回應:正文中出現古文語法的問題,已把我個人認為確屬不妥的地方修改。引用的古文亦大部份改為現代語體內容,原文移至注腳中,只有小部份經我作過考慮,認為應不太艱深,或希望不影響文意的情況下保留原狀。謝謝。clioherodotus (對話) 2012年6月30日 (六) 22:27 (UTC)[回覆]

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 編輯

 

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04,768位元組)

結果13符合特色標準, 4不符合特色標準 => 入選 核對者:--茶壺留言2012年7月29日 (日) 07:02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7月9日 至 2012年7月23日
說明:「自薦」 關於十世班禪的信息奇缺,而且大部分來源極其不中立且相當一部分內容是重疊且雷同的,因此在編寫本條目中我面臨了很大的困難,一方面是來源很少,另一方面是保持中立有一定困難。但是在編寫一段時間後,我掌握了一定的平衡,在可以找到的資源的基礎上完成了此條目,做到了內容充實,儘可能中立客觀且列明了相關來源。十世班禪作為西藏近現代史的一個人物,其重要性幾乎絲毫不亞於達賴,而在歷史學界卻受到了很大的忽視,從而影響了許多人對西藏近現代史的認知,因此希望可以得到更多人的關注並參與本條目的進一步的提升。—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6:09 (UTC)[回覆]

支持 編輯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9日 (一) 06:14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中立是指能夠不有意識的過濾特定傾向的資料;而不是敘述非要中性,正反各打五十大板;來源必須是可靠資料,但不一定是客觀正確的資料。著作確實簡單了,但班禪主要是個政治/宗教領袖,而不是對宗教思想有巨大創建的人,其實「著作」一段完全不要都可以。-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1:24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結構清晰,內鏈適度。其他意見同症候群與一萬年。--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2012年7月14日 (六) 02:18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語言流暢,讀起來很不錯--CHEM.is.TRY 2012年7月14日 (六) 03:37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班禪大師為藏傳佛教領袖,內容豐富,條理清晰,支持。對於大陸人的條目,諸位不要總是扯上擁共和反共的二元對理論裡面去,這裡畢竟是學術,不是政治鬥爭的場合。--劍指中原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13:00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可靠,行文流暢,符合要求。Gz deleted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14:05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細。--肚子又餓了(留言) 我的遊戲 2012年7月15日 (日) 08:42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雖然反對的觀點不足,但在難以找到更多的情況下已經可以了。我想維基百科特色條目的「內容充實」標準是要求寫入能找到的信息,不要求寫入要求原創研究。因此本條目可為其他條目的典範。--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3:36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7月16日 (一) 15:12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非常好!--Fxqf·留言簿 2012年7月18日 (三) 03:52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似屬周詳,但來源應更廣泛,可找找中華民國蒙藏委員會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西藏流亡政府等網站、或英美俄印等其他國家有無相關檔案記錄。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07:51 (UTC)[回覆]
  1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來源比較可信,支持成為特色條目。{{SUBST:反破壞工作小組申請|獨孤克業}}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10:38 (UTC)[回覆]
  1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的意見都在討論區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7月22日 (日) 03:46 (UTC)[回覆]

反對 編輯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中說法名是羅桑赤列倫珠確吉堅贊確吉堅贊,信息框中說法名是羅桑赤列倫珠確吉堅贊,到底是哪個?1959年藏區騷亂與本條目沒有主從關係。著作部分過於簡單。個人認為本條目最多也就是優良水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0日 (二) 03:02 (UTC)[回覆]
    (:)回應:關於名稱問題已經修改。之前的「民主改革」和59年藏區騷亂是影響十世班禪產生寫《七萬言書》的重要事件,作為事件的親歷者,有必要對相關內容予以敘述。此外,由於關於十世班禪的資料,無論是在網絡上還是在書籍(中國國內或者是外國都很少)中是極其極其稀少的,不僅大部分來源不中立,而且關於人物經曆本身的內容也是非常稀少的,即使有,許多內容也都是基本相同的,沒有足夠的新的內容。本條目的編寫基本上已經是盡一切可能利用了現有的一切資源才編寫出來的,涉及人物「評價」「影響」等深層次的內容,必須得在有來源的基礎上才可以編寫,不能原創研究(而實際問題是幾乎根本就沒有相關研究)。參考其他有關歷史人物的特色條目,如劉辯耶律倍等,應該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最主要的是不是每一個條目都可以編寫到同一個詳細程度的。—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10日 (二) 06:28 (UTC)[回覆]
    著作的資料至少還應該是有一些的吧?另外,我說的是不要用{{主條目}}模板,而應該用{{參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1日 (三) 03:02 (UTC)[回覆]
    (:)回應:已經添加了可以找到的所有學術著作,包括書籍和期刊(關於本條目的來源十分十分有限)。
    (:)回應:已經補充了書籍或期刊類的著作資料:
  • 牙含章. 《班禪額爾德尼傳》 第八章 十世班禪確吉建築. 華文出版社. 2000-1: 292-342 [2012-7-11]. ISBN 9787507509144.
  • 《毛澤東與十世班禪》. 青海民族學院報. 1996: 44-47 [2012-07-11].
  • 王力雄. 《天葬:西藏的命運》. 1998 [2012-7-7].
  • 王興國. 《毛澤東與佛教》 第二節 對達賴 耐心幫(5). 中共黨史出版社
  • 《解放西藏史》 第八章 人民網西藏頻道. 2008-03 [2012-7-16]. ISBN 9787801999030.
  • 江明武. 《周恩來生平全紀錄》第一章 殫精竭慮護精華(34). 中央文獻出版社. 搜狐讀書 [2012-7-1].
  • 《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附卷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組織).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
  • 劉偉. 《十一世班禪坐床記》:一、1995年11月29日大昭寺的早晨. 內蒙古人民出版社 . 1999-06-1 [2012-7-7]
  • Elizabeth Hilton. The Search for the Panchen Lama. W. W. Norton & Company. 2000: pp. 192–194. ISBN 0-393-04969-8.
  • The Story of Tibet: Conversations with the Dalai Lama. Grove Press, New York: p.355. ISBN 978-0-8021-1827-1.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贊成書生的意見。此外,條目的中立性也有問題。班禪現在是北京樹起來的一尊佛,所以現在大陸方面的資料對他好話說盡。條目中關於萬言書、被批判的論調完全照搬北京的宣傳口徑,但是班禪真的就那麼正確,過去對他的批判就真的毫無道理?條目在後面提了一句,班禪自己對此也是有反省的。但前面的相關章節卻完全沒有有關的說明,給人一種感覺似乎班禪的意見是完全正確的,對他的批判是完全錯誤的。僅僅對這一點,條目要達成中立性就還有不少改進的餘地。--Gilgalad 2012年7月13日 (五) 06:10 (UTC)[回覆]
    (:)回應:關於中立性的問題,請拿出與本條目觀點不同或相反的文章作為證據,僅僅依靠自己的直覺是不夠的,我在編寫的過程中一方面參考了中共方面的來源,同時也添加了美國以及王力雄和唯色的來源,此外也加入了香港寶蓮寺等相對中立的來源。在所有來源都參考之後才編寫的,如果有對十世班禪進行批判且符合維基百科要求的內容,我肯定會加入的。而結果是我幾乎是完全沒有找到。畢竟我不能原創研究,沒有對他批判,而我自己加入批判的內容。在本條目裡面,不中立真的不是我的問題,是來源的問題。如果你可以找到反駁裡面觀點,或者指出其中有違事實的來源和內容,我非常歡迎你指出。我在編寫過程中幾乎找了一切可以找到的來源,只能編寫到現在這個完整度和中立性,這幾乎已經是極限了,如果沒有新的資料解密或新的相關內容,現在的版本幾乎就是可能達到的最高的水平。—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13日 (五) 11:36 (UTC)[回覆]
    條目里提到班禪本人也是有所反省的,這就是最大的證據。確實,對班禪客觀批評的資料很難找,這是個現實存在的困難,但是FA標準不會因為找不到資料就降低了。--Gilgalad 2012年7月13日 (五) 12:44 (UTC)[回覆]
    (:)回應:根據我在編寫過程中的了解,這個比較好解釋:反省不代表他就犯過錯,沒反省不代表他就沒錯。作為一個異族的宗教領袖,為了維持自己的地位和影響,適當地順應形勢,對自己過去「年輕氣盛」表示「反省」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作為政治人物,「反省」本身不能代表任何事情,不能證明任何事情,沒有其他資料,我無法自己添加內容。我是在參照了其他的特色條目(包括人物的,也包括非人物的),與它們中的某些條目相比,自認為並不甘拜下風,除非那些特色條目也沒有達到標準。畢竟,有些條目是可以寫的非常詳細,可以面面俱到的(如鄧小平),而有些條目在有些的條件下其編寫的詳細程度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標準不應該是完全相對的,同時也不應該是完全絕對的,應該適當考慮到可能編寫到達的程度,比如一個年代久遠的歷史人物如韓信之類的,涉及他們的歷史資料是極其有限的,難道可以因為那些條目編寫的本身局限性而完全杜絕其成為特色條目的可能性嗎?本條目同理,雖然十世班禪是個現代史人物,但是有關他的資料是非常有限的,只有考慮到這個事實,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斷。—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13日 (五) 13:03 (UTC)[回覆]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7月13日 (五) 18: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確實有一些條目主題本身存在局限而無法成為優良或特色條目,我們無法為此降低標準。--達師218372 2012年7月20日 (五) 14:37 (UTC)[回覆]
  4.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認同書生的看法,先去評選優良,過一段時間再來評選特色。--茶壺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2:16 (UTC)[回覆]

#暫時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的意見在下方。改為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7月21日 (六) 07:56 (UTC)[回覆]

討論區 編輯

  • (!)意見,大陸封鎖了,許多人應該不會投票了,悲劇!--Huandy618 (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1:40 (UTC)[回覆]
  • (!)意見,這種條目容易發生論戰,特色很不容易。-- 豆腐daveduv寫上海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21:30 (UTC)[回覆]
  • (!)意見,能在資料有限的情況下寫成這樣已經相當不容易了,不過有一些細節上的問題希望注意:
    • 首段貢布慈丹的藏語拼音是錯誤的,信息框中的才是正確的。
    • 「1949年6月3日繼任」不確,正式繼任應該是8月10日的座床典禮。
    • 「早年」一節的出生日期與條目開頭部分的出生日期不符。
    • 文中說馬步芳參加了坐床大典,實際上雖然國民政府任命了馬步芳為副專使,但他因有事而沒有參加典禮,而是派了馬繼融為其代表。
    • 十世班禪拜拉科倉活佛和嘉雅活佛為經師是1944年而非1949年的事。
    • 「藏區騷亂」一節,說班禪考取了「噶欽」(即格西)學位,但事實上扎什倫布寺的噶欽只能說是和拉薩三大寺的拉讓巴格西(頭等格西)相當。
    • 同樣是這一節,「6月28日,十世班禪主持召開了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不確,第一次會議是他去北京之前舉行的,這應該是第二次全體會議。
    • 「反抗」一節,先說了班禪被撤銷了自治區籌委會代主任職務,後面又說12月第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被撤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但其實撤銷籌委會代主任也是在第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另外「只保留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一職」也不確切,他還保留了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委員的職務。
    • 「結婚」一節,提到班禪說「達賴喇嘛的哥哥嘉樂頓珠結了婚,達賴的弟弟也結了婚,他們都是活佛」,我不知道這話是不是班禪親口說的,但顯然有誤。嘉樂頓珠雖然結了婚但他並不是活佛。倒是達賴的大哥土登晉美諾布既是活佛也結了婚。
    • 「去世」一節,最後部分先說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訃告,接著說搶救無效逝世,這個順序似乎反了吧。--Stevenliuyi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08:38 (UTC)[回覆]
(:)回應:非常非常感謝你提出的意見,真的非常寶貴。我先對照檢查一遍,檢查並修改完成後,儘可能提早做出答覆。—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08:53 (UTC)[回覆]
(:)回應:確實有問題的部分已經在參照更為準確的來源後作出了相應的修改。
    • 像班禪生日這個,我一開始找到了好幾個答案,當時就暈了。為此,我專門查詢了藏曆的紀年法,因為雖然公曆日期有好幾個,藏曆的日期是確定的,而藏曆和中國農曆是有一定對應關係的,經過對當年1938年的農曆的查詢,基本確定應該是2月3日,原來找到的來源對此敘述有誤。
    • 經師那個我確實搞錯了,不過我查到的資料上說嘉雅活佛是1943年成為十世班禪的經師的,而不是1944年。
    • 「噶欽」這個我實在是搞不清楚了,來源裡面是這麼寫的,我實在不知道哪裡有問題,如果你認為有問題,請你儘管參與編輯修改。
    • 保留了「委員職務」這件事和我找到的來源有衝突,如果確實有問題,請你找出可以佐證的相關來源,再行定奪。
    • 「結婚」一部分來源里就是這麼說的,即使確實與事實有差錯,因為是引述班禪的話而也有可能是班禪自己搞錯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註明事實但是沒有必要修改班禪的講話(也有可能是中共編的,不過個人認為可能性不是很高)。
    • 訃告那個,根據來源的意思是,在確認班禪無法搶救成功後,全國人大常委就已經開始起草訃告了,估計是準備在他死後發布,我原來的描述有一點模糊,已經做出修改。

最後,非常感謝你提出的寶貴意見,如果還發現了問題,儘管提出,我一定儘可能做出修改。還有,如果你願意,非常歡迎你參與編輯,畢竟維基百科不是一個人的,每個人都可以參與編輯,我個人的力量終歸是很薄弱的,難免會看走眼,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2:54 (UTC)[回覆]

「噶欽」與「結婚」部分的兩個問題我已經在條目中添加了注釋,其他的問題可能還需討論:
  • 關於嘉雅活佛,我查了下,雖然沒有找到直接的來源表明他是在1944年為經師的,但這個問題還是有些疑問的。[1](該來源雖是論壇,但內容是《參考消息》轉載香港《明報》的)中說嘉雅是十世班禪7歲時擔任副經師的。班禪生於1938年,按虛歲算1944歲時為7歲。另外,[2]中說1944年拉科活佛被任命為經師,以嘉雅活佛為協助。加上前一來源說嘉雅擔任的是「副經師」,合理的猜測是,拉科和嘉雅於1944年同時被任命,拉科為經師,嘉雅作為拉科的助手則是副經師。當然,因為沒有直接的來源,這部分該如何處理我還沒想到什麼好建議。
  • 「反抗」一節,我找到了當年周恩來的政府工作報告[3],發現班禪確實是在籌委會第七次擴大會議上被撤銷籌委會代主任的,我之前說是在第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被撤銷是錯誤的。但這份報告也提到了他被保留了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委員的職務。我又看了現在條目中的表述,如果「只保留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一職」僅僅是指人大與政協中的職務,那就沒有錯。
  • 此外我還發現了一個新問題,在條目最後的前任繼任模板中,班禪的職務應該是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代理主任而非主任。我原想直接修改的,但發現達賴喇嘛在流亡印度後還保留著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主任的頭銜,直到班禪被撤職之後的1964年12月才撤銷他的主任職務。[4]我不知道該如何在模板中表述其中的關係。--Stevenliuyi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9:28 (UTC)[回覆]
(:)回應:關於嘉雅活佛那部分,如果暫時沒有其他來源明確說明是什麼年份成為十世班禪經師,就先以目前的來源為準。如果有更明確的來源再行修改。第三個,應該二人是同時被撤的,達賴的位子之所以暫時得到保留,據說是因為希望他可以及時回來,到了後來雙方徹底決裂,把班禪也打倒了,也就沒必要保留二者的職位了,所以應該是一同被撤職的,這個我記得在哪裡看到過,但是暫時忘記是在什麼來源看到的,只能是以後找到這個來源再進行修改。如果你發現了問題儘管改就是了,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討論頁裡面添加一些備註之類的解釋一下。—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20日 (五) 11:47 (UTC)[回覆]
我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中找到了班禪和達賴同時被撤銷職務的說明,已經據此修正了條目中的被撤時間,這部分應該沒問題了。另外我又發現了個很奇怪的問題:文中說1949年坐床典禮後「拉卜楞寺喇嘛拉科倉晉美赤烈嘉措為貢布才旦剪髮」,但這個「拉科倉晉美赤烈嘉措」應該就是上文中的「計美赤來嘉措」(也就是[5]中的「拉科·晉美稱勒嘉措」),問題在於根據[6],拉科·晉美稱勒嘉措在1948年就去世了,不可能在1949年還能參加坐床典禮,我查對了下其他一些來源,還是不知如何解釋這一矛盾。--Stevenliuyi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5:00 (UTC)[回覆]
(:)回應:我再研究一下,等有了答案再行回復(你觀察問題真的是極其地細緻入微)。—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9:54 (UTC)[回覆]
  • (!)意見:為了看條目,不惜翻牆了。同意上面某些朋友的說法,在資料短缺的情況下此條目有此水準實屬不易,但有些措辭似乎不夠中立或者多餘,主要集中在藏區騷亂和七萬言書兩段。如「針對西藏實行『民主改革』中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瘋狂癲妄的場面」一句,無產階級專政暫且不說,將民主改革打上引號,顯示作者對此持否定態度,並不符合中立原則,另「瘋狂癲妄」一詞有大大的貶義,更不符合中立。同樣問題出現在「結婚」一段,故意把民主人士打上引號,作者的不中立立場可見一斑。「發布」第一段整個就沒提班禪,而打斷描寫另一位高僧對官方的批評,不但多餘,還給我留下「借條目故意要多批評官方一些」的印象。待修改得更加中立後可望獲得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7月21日 (六) 07:54 (UTC)[回覆]
(:)回應:謝謝你從內容的中立性等方面提出寶貴意見,根據你的意見已經做出了一定的修改。至於添加喜饒嘉措對中共政策的批評是為了對當時及之後的情況進行鋪墊和解釋,據說當時的政治形勢即1962年4、5月份的政治形勢有一定的緩和,李維漢主動做了檢討,因此許多人進一步「猖狂地」站了出來,對中共進行了批評。喜饒嘉措在後來因為班禪的《七萬言書》一事受到牽連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並死亡,與班禪的個人遭遇形成了對比。班禪在後來提到「你們看,這意見書,全是我親手書寫,親自修改的,為了它,我花了不少心血。批判時,說是這個人寫的,那個人寫的,冤枉了不少人。」說的就包括這件事,因此對他的敘述是有一定必要的。我在條目中使用引號主要是為了表示是引自來源中的內容,如果不使用引號,許多地方的內容將變得無法分辨、含糊不清,因此個人傾向於保留引號。不過,既然你提出了引號會給人留下不中立的印象,那只能是刪除了。如果有更好的辦法,歡迎你繼續提出意見或親自參與修改。—Aronlee90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9:46 (UTC)[回覆]
(:)回應:作者回答非常有禮貌,也根據我的意見修改了,暫時也就是小問題了,待措辭進一步修改潤色後應該可以評選上,不過已經不是達不達標的問題,而是達標後能不能更好的問題了,所以改為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7月22日 (日) 03:44 (UTC)[回覆]

 入選:13支持,4反對。--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7月23日 (一) 07:18 (UTC)[回覆]

超價分子 編輯

 

超價分子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47,329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7月30日 至 2012年8月13日
說明:本條目內容豐富,參考文獻充足,以16支持0反對當選優良,現又擴充大量新研究成果及參考文獻,故提交評選特色條目。—MakecatTalkDC10 2012年7月30日 (一) 06:02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MakecatTalkDC10 2012年7月30日 (一) 06:02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條目與參考資料都已經完整,圖表清晰,故投支持票。--Leiem留言2012年7月30日 (一) 11:19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細,圖文並茂,參考資料也完整的化學條目!--yrr933! (留言)|化學、科技提升計畫! 2012年7月30日 (一) 15:12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的化學條目。--B2322858留言2012年7月31日 (二) 22:18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解決化學愛好者很多疑惑。--吃白菜的企鵝留言2012年8月1日 (三) 03:57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細,參考豐富。Merphisto留言2012年8月1日 (三) 06:59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專業且完整詳細--Huandy618 (留言) 2012年8月01日 (三) 05:15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理由同上諸位。話說回來,對於作者在科學類條目中的卓越貢獻,我是甘拜下風,建議提名作者獲得科學特別貢獻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8月2日 (四) 01:36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不知道寫些什麼,就寫內容豐富吧……--CHEM.is.TRY 2012年8月3日 (五) 11:04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豐富了維基百科的內容,提高了維基百科的質量,讓人大開眼界。建議作者去英文維基修訂修訂,把英文條目也弄成特色。Cccmm002留言2012年8月4日 (六) 00:38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優秀。--Amazingloong 2012年8月4日 (六) 18:16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8月04日 (六) 12: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中立 編輯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編輯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定義與相關術語」只論述了最初的定義,也不見「相關術語」,「爭論」部分倒是在講述定義的內容。另外,章節劃分是不是太碎了一些?另外,「結構」部分的小標題「五配位磷」等,正文都是舉例「例如,五氟化磷通過sp2雜化軌道形成三個水平方向的鍵。」,而不是全部都在描述五氟化磷。這樣的排版讀者很容易誤以為只是在講「五配位磷」等幾種物質的結構,而沒有綜述超價分子的結構。另外,反應部分也有一些問題,例如「矽」這一節,一開始就是「科里於和他的同事對反應特點的早期研究認為該反應經過了一個超價過渡態[26]。在催化量水存在對四價氯矽烷水解反應速率進行測量」他們研究的是什麼反應完全沒說;「催化量水」是什麼?沒看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1日 (二) 07:36 (UTC)[回覆]

 入選:11支持,0反對。--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9:31 (UTC)[回覆]

企業號航空母艦 (CV-6) 編輯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企業號航空母艦 (CV-6)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08,907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8月18日 至 2012年9月1日
說明已完成同行評審。—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4:36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4:36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圖片豐富,。--B2322858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7:47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行評審後已完善。--CHEM.is.TRY 2012年8月18日 (六) 10:04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卍田卐JC1 2012年8月18日 (六) 19:27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詳細,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及圖片位置良好。—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8月19日 (日) 00:23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Huandy618 (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16:43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米爾格拉姆留言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我短暫復出,本不擬投票,但見有此好條目,不能不支持。本文資料完備,行文流暢,參考充足,足見譯者苦心。對於下方有人質疑艦隻技術沒獨立成段,我覺得有點無聊,右上角的表已經詳列了資料,有必要再用文字表達嗎?窗簾布(議會廳) 2012年8月23日 (四) 02:06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已經相當完整,也沒有什麽太大瑕疵。(!)意見:1. 「舷號」二字需要粗體嗎? 2. 如果有個服役年表,同時搭配列出歷屆艦長,就更完美了。-- Marcus Hsu  talk  2012年8月28日 (二) 06:08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排版清晰。--Wongpong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6:37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全面--Rogidomain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7:32 (UTC)[回覆]
  1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此條目符合FA標準—An Macanese 2012年8月31日 (五) 16:29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8月18日 (六) 12: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 用「她」表示企業號,有敬愛之意,維基百科是中立的,應該用「它」。
  • 「1956年海軍將企業號除籍並出售拆解。」,應該標明「美國海軍」。
  • 引文段落沒有註腳。
  • 「其時美國經濟尚未從經濟大蕭條中回復」,應為「恢復」。
  • 「7月18日,企業號前往加勒比海及南大西洋試航,並到訪波多黎各、海地、里約熱內盧及關塔那摩灣,在9月22日返抵漢普頓錨地。」這裡是過去進行時,這個字應刪除。
  • 很多紅字內鏈都莫名其妙,比如「艦隊決戰」「戰鬥部隊」「偵察部隊」「第6偵察機隊」「第6魚雷轟炸機隊」,沒有完整的正式名稱。
  • 條目完全是戰鬥歷史,沒有一章介紹航母的基本情況,沒有航母的長、寬、高,排水量、航速等基本內容,信息框不能代替文字介紹。

--Fxqf·留言簿 2012年8月18日 (六) 09:52 (UTC)[回覆]

首先,船艦用她是文法所需吧,不過如果各位喜歡用它的話,最後我再改;接著,1956年那段前面已經是美國海軍部長,加上整段也沒有任何其他國家海軍出現,毫無歧義,用海軍也可以了吧;第三,引文部分不下注的原因,乃因整段導言基本由內文歸納而來,個人認為實在沒必要再下註釋了;第四,回復本身沒有問題,但若果普通話恢復順口一點,改掉沒所謂;第五改成「期間曾到訪」。
第六,那些紅字絕非莫名其妙。「艦隊決戰」是馬漢海權論述其一重要思想,指各國海軍不應分散軍艦於各方守備,而是集結成群,組成他國無法挑戰的龐大艦隊,以增強戰鬥力;而兩個海權國家的爭奪將以兩支艦隊決戰以解決。此一思想對當時全球海軍影響甚大:英國在英日同盟後旋即將遠東主力軍艦調返歐洲(即後來的本土艦隊Home Fleet),以應付德國,並打算將遠東海洋事務交由日本代理;德國建立了公海艦隊;美國建立了大白艦隊;日本分別有六六艦隊八八艦隊計劃,「艦隊決戰」一詞正正是日譯漢字,後來再傳回中國。接著,「戰鬥部隊」及「偵察部隊」是美國海軍在1930年初的海軍編制,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戰鬥艦隊」及「偵察艦隊」(Battle Fleet, Scouting Fleet)。當時海軍主要由三支「艦隊」組成,分別是戰鬥、偵察及亞太艦隊(Asiatic Fleet),而這種編制正正是因「艦隊決戰」的思想而來:海軍假設海戰爆發時,戰鬥及偵察艦隊將在海上集結成,由後者率先「偵察」,然後再由後方的主力「戰鬥」艦隊打擊對方,一如日德蘭海戰英德雙方的分部。然而到1920年代末,海軍有聲音指未來海戰未必會出現艦隊決戰,再加上各支「艦隊」的訓練互不統屬,有礙發展,故此海軍在1930年將兩支艦隊降格為「部隊」,並統一兩者訓練等行政事宜。這種編制到珍珠港事件時仍然存在於太平洋艦隊,直到1942年才逐步廢止。最後,機隊等已經是正式名稱,英文分別為Scouting Squadron 6、Torpedo Squadron 6,如此類推。
最後有關技術數據方面,一部分已在下方回答;另外模版已足以說明,無需再作重覆。要再加論述,應放到艦級條目。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11:54 (UTC)[回覆]
用「她」很正常吧....卍田卐JC1 2012年8月18日 (六) 19:26 (UTC)[回覆]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很多章節下有「主條目:xxx」,但是這些條目完全和本條目之間完全不是主從關係啊。另外,的確如其他用戶所說,這條目基本就是船的服役史,其他技術方面的資料不足。還有參考資料部分,貌似有一些應該算是「外部連結」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2日 (三) 06:44 (UTC)[回覆]
那是指該章節的主條目吧,在維基多年我接觸到的是用主條目而非參見模版。技術方面的我不想再重覆了,說破嘴各位還是不明白。第一是資料本身不足,海軍條目的技術資料,本身就有不準確及不完整問題;好吧硬是要加就照模版抄,但抄出來就是累贅。模版本身就是條目一部分再抄一次有什麼意思?第二就算資料充足也應該擴充在艦級條目才看到連貫性,否則就只會是一堆數字砌出來的段落,完全略去背後設計者的動機及原因。屆時又說這太「專業」、「不知所云」了否?好吧把動機那些都寫在艦艇條目,那不就是重覆艦級條目了?最後參考資料那些不是外部連接,而是註譯曾使用過的網站。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8月24日 (五) 03:00 (UTC)[回覆]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意見中所提的兩個問題均未有改進,不符合「章節與標題清晰而有條理」的特色條目標準,大致為優良級。--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8日 (二) 06:31 (UTC)[回覆]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其實類似你的意見早在Wikipedia:特色條目候選/艾塞克斯號航空母艦這裡已有提出過了。只是,我認為這類軍艦條目的焦點理應聚焦在艦史之上。首先,艦體的技術數據更改頻仍,不保證有充足而準確的紀錄。一般來說這類資料來源主要有二:第一是一手的技術資料報告,散見於艦艇巡航報告、海軍船塢維修報告、海軍不同官署報告。這種資料的價值雖高,但難以查閱,而且各報告的內容未必一致。或曰海軍官方自家編寫的報告會特別認真,但實情是不同部門的負責人態度不一,再加上要視乎報告編寫情況,這類資料很易顯得散亂。第二是二手的出版書籍,尤其是那些整理一手資料後,再歸納濃縮出版為佳;少量論文也會有此論述。這種資料會是約克鎮級航空母艦的好來源,但其提供的技術性數據,都是大約哪一年換了哪種炮、加了雷達、換換機種等等,其實與目前企業號的描述沒有很大分別。
另外,技術資料本身還會有重覆問題。約克鎮級在1942年10月後只剩下企業號一艘。在此以前,所有的技術資料基本上可套用到約克鎮號航空母艦 (CV-5)、企業號甚至稍有改裝的大黃蜂號;在此以後,所謂的艦級技術改變,其實就是企業號的艦史部分,包括換炮、改為夜戰航母等等,又於本文已有描述。
條目表面上的信息欠缺,既是資料先天不足所致,亦與內容重覆有關。強行延長編寫不是不行,只是容易出現散亂不全及條目失焦的問題,最後反而破壞結構。既然如此,倒不如用目前寫法,將焦點放在艦史上更好。就算艦級條目有充足資料擴充,以補艦艇條目之不足,其論述角度亦會截然不同(設計沿革,近的扯到遊騎兵號及「航母巡洋艦」的小型化爭議、倫敦海軍會議橘色戰爭計畫、1929年後航母戰術改革、遠的還可到1922年華盛頓海軍會議...),實在不宜將之列入企業號條目。更可況本條目無需此等資料,也足以讓不同人全面認識本艦歷史,故此我覺得條目就算不加上該等資料,已足以特色了。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6:24 (UTC)[回覆]
如果說關於艦體之類的數據難以查找(即先天不足),這個理由我覺得可以接受,但是所謂內容重複的說法,我就無法贊同。比如讀者如果想知道其艦載機是什麼,如何查詢呢?只能通讀整個條目,從各個戰役中一點點去收集信息,而艦體的改裝部分,也都(很隱蔽地)分布在各處,這樣就違背了百科全書的查詢功能。簡單地說,這個條目是按照時間順序寫就,各種信息交織在一起,那從這個角度來說,「章節與標題清晰而有條理」的標準未能達到。寫一條船應該是如同寫一個人,不能用「生平」一個章節從頭寫到底吧。我覺得可以選擇一些比較重要的內容抽離出來,不應該躲在全篇的戰役名稱下。--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15:18 (UTC)[回覆]

 入選:12支持,3反對。--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05:03 (UTC)[回覆]

春社 編輯

 

春社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04,786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9月8日 至 2012年9月22日
說明:此條目係由我所主編,從編撰至今已超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在新條目推薦和同行評審中,他人對此條目所提出的意見,我也基本做了相應的改善,現已基本完工。此條目基本做到了每一句皆有來源可供查證,同時個人也以為此符合特色條目之標準,故在此提請特色條目。—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9月8日 (六) 11:02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9月8日 (六) 11:02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比目前的許多FA質量好多了。--CHEM.is.TRY 2012年9月9日 (日) 08:18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非常完整,參考文獻足以支撐全文。--Gilgalad 2012年9月9日 (日) 10:38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1:33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注釋、引用詳盡,可以為典範矣。--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3:44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非常好的條目,主編者很用心,內容豐富全面而不失趣味,注釋齊全,引用詳盡,是傳統節日條目的典範。—Snorri留言2012年9月9日 (日) 13:55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已做了修改。--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0日 (一) 02:47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質量極高。Gz deleted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11:23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非常完整詳細--Huandy618 (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5:39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詳細,參考資料清晰。-- 2012年9月12日 (三) 05:28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詳細完整。另外,再次強調以所謂格式問題來刁難作者是毫無根據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9月12日 (三) 05:29 (UTC)[回覆]
  1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1:42 (UTC)[回覆]
  1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可作節慶條目的榜樣了。另外呢,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將點列視為必然不合格。有時點列比長長的內文,更能清晰描述,要視乎情況。最後樓主有興趣寫寫重三節祓禊等等傳統節慶條目嗎  囧rz……Oneam 01:00 AM留言2012年9月13日 (四) 03:58 (UTC)[回覆]
    (:)回應:無興趣……我現在的計劃是寫中國性文化史,不過這個目標太宏大了,所以先決定寫中國史前文化時期性文化史,但這個還是有點宏大,所以就決定先寫史前文化時期的婚姻制度,如群體婚姻制血緣親族等……另外,這個條目就是我在編寫中國性文化史時描述到春社,而建立的……--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3日 (四) 04:11 (UTC)[回覆]
  1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寫得很好,同時也弘揚了民族文化,讚一個。--Jack No1留言 什麼樣的節奏是最呀最搖擺?什麼樣的歌聲才是最開懷? 2012年9月14日 (五) 23:41 (UTC)[回覆]
  1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這個條目的編輯者在未閱讀過我編輯的條目來源,就以中立的名義把是所有的編輯內容全部刪掉。我覺得這樣是有失公允的。我希望他閱讀過相關的新聞才採取恰當的步驟,並將符合新聞事實的內容恢復。我也正在不斷的學習和改進我的編輯。--大海南海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17:20 (UTC)[回覆]
    我刪除閣下之言,一般出於三個原因:一,閣下所編輯新聞未見有重要性和知名度,如「哈大客運專線被爆貪污腐敗纏身,存在凍脹等多種問題,開通再次延期。」;二、閣下所編輯內容加入評論性內容或者直接以評論性內容為主,如「鳳凰衛視《傾傾百老匯》節目指出2012年「敢」動中國前三名為:日本、菲律賓、越南。並指出:美國其實也「敢動」,不過美國人精啊,攛掇別人自己不動,這叫「非自動化」」;三、在措辭的中立性上有一定問題,如「中國在日本宣布國有化釣魚島後,終於派出了兩艘海監船抵達釣魚島海域。海軍繼續保持沉默。」我認為,我刪除的這些內容,均不符合Wikipedia:新聞動態更新指南——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7日 (一) 01:15 (UTC)[回覆]
  1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整,用甚麼點列式其實沒有問題。—achanhk留言板 2012年9月18日 (二) 09:46 (UTC)[回覆]
  1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習俗的條目要寫得好不容易,本條目算整理得有模有樣,值得推薦。不過建議標題略做修改,如直接些元明清或近世,而非「式微於元明清」,這樣比較沒有用詞武斷的嫌疑。--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7:10 (UTC)[回覆]
    • 此系學者之言,且在專門研究社日的相關書籍或論文中,也對此說多持肯定態度,故在編撰標題時,採用此說。以此為題,可讓讀者直接認識到春社的起源、興盛、衰落過程,且此非政治等爭議性比較大的條目,鄙人以為此標題尚妥。——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9日 (三) 08:01 (UTC)[回覆]
    • 通常一個現存事物的條目或介紹,不太會寫直接說「式微」或沒落,因為它還存在,即使過了高峰,仍然有復振或創新發展的可能。比如中醫公認的發展高峰是金元時期,重要的理論都是當時出現運用,現在當然發展遠遠比不上當時(中國大陸因為國家體制有意扶植還有點自主空間,但中國以外的華語圈如台灣香港或新加坡,西醫基本上主宰了醫學體系的發展,中醫只能是附庸或轉入民俗療法),但不太會有人說「中醫的沒落」。當然,學術研究會直白說這些都是什麼在高峰期什麼已經不行,但此系就現在現象的描述分析得出的成果觀點,即使該觀點有其權威性,不代表百科條目應完全照用(畢竟過了幾年,情況又很難講)。因此我建議,前面的起源或發展高峰可以直接講,但後面用後期發展或直接講元明清就好。--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16:50 (UTC)[回覆]
    • 我當然知道用詞的目的是描述。我只就讀過的東西提出建議,上面已經說明理由了,很多書寫習慣不過就是個感覺的東西,這裡沒有強制性所以我也只當補充建議。至於沒落後面是不是可以再起(一蹶不振跟沒落的意思好像也沒有差別),這種主觀認定可以發揮無限的想像力,不在我要討論的範圍內。--阿儒 | 這裡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18:39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9月10日 (一) 00: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2. (-)反對,「現代」、「春社的作用與意義」的內容多為點列式;既然「參考資料」中已經列明了,在「主要參考書籍」中就沒有必要重複列一遍了,另外,「注釋」部分的內容幾乎都沒有參考文獻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0日 (一) 02:39 (UTC)[回覆]
(:)回應:已據閣下進行修改,移除點列式,刪除主要參考書籍。注釋部分,如果是字詞解釋,則儘可能從辭源中找到相關解釋,如辭源中未含有此詞彙,則以網絡字典為準;為詞句注釋的,則加上所在的參考文獻。致謝。——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吶親 2012年9月10日 (一) 06:35 (UTC)[回覆]

中立 編輯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編輯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入選:17支持,1反對。--茶壺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1:03 (UTC)[回覆]

朱安達 編輯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朱安達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64,470位元組)

結果14支持, 0反對 => 入選 核對者茶壺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0:59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9月13日 至 2012年9月27日
說明:該條目經本人訪求各處各語種資料,已近完備,現在已是各種語文版本中最豐富的,且大大超過其他語文版本數十倍,可稱「一騎絕塵」,評選優良條目後經過同行評審(無人評審- -!),還有對文中未創立條目的逐步消紅,個人認為成為特色條目沒什麼問題,希望大家多給點意見和建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9月13日 (四) 10:55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9月13日 (四) 10:55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啦啦啦。--治癒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15:40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參考資料覆蓋全面。--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3:49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比其他語言優異。--B2322858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06:08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質量好,參考多。--PORTALandPORTAL2rocks 2012年9月15日 (六) 12:03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看閣下消紅這麼辛苦,就投支持票了,內容完整詳細,腳註足以支撐全文,特別是對於一個現在不太知名的人來說,異常難得,編者用心了。——Langer Lee-本人所主編春社條目正在進行特色條目評選歡迎大家提出意見 2012年9月15日 (六) 12:07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質量不錯。--Gilgalad 2012年9月15日 (六) 16:49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難能可貴的質量。—Ai6z83xl3g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6:11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awesome--CHEM.is.TRY 2012年9月16日 (日) 10:29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宇文兄的努力我想是有目共睹的--ᡧᠣᠯᠣᠨᡨᡠ 2012年9月16日 (日) 14:55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忘記投票了,質量很高的條目。--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7日 (一) 06:49 (UTC)[回覆]
  1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參考充足,內容講述也見深入。—achanhk留言板 2012年9月18日 (二) 09:48 (UTC)[回覆]
  1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希望此一條目能夠成為2012年10月1日-2012年10月7日的特色條目首選!--Msnhinet8jp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4:09 (UTC)[回覆]
  1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理由同上,已經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Rivalry留言2012年9月26日 (三) 00:24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09月14日 (五) 18: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入選:14支持,0反對。--茶壺留言2012年9月27日 (四) 10:58 (UTC)[回覆]

米歇爾·阿弗拉克 編輯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米歇爾·阿弗拉克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65,055位元組)

結果10支持, 0反對 => 入選 核對者晃晃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15:39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9月16日 至 2012年9月30日
說明:根據朱安達條目的遭遇,我對同行評審已經不抱任何希望。在評選上優良條目的基礎上又尋訪中文資料補充,再加上校對並對格式版面做了改進,現在已是所有語言版本中最詳細的,相信能夠符合特色條目標準,希望大家多給點意見和建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9月16日 (日) 15:28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9月16日 (日) 15:28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除了紅鏈有點多沒什麼問題,當然這不是作者的問題。--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7日 (一) 06:51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十分完善。--CHEM.is.TRY 2012年9月17日 (一) 07:34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善--ᡧᠣᠯᠣᠨᡨᡠ 2012年9月17日 (一) 22:35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參考充足,總覺得紅鏈不會影響條目的質素,最多只是影響觀瞻而已。—achanhk留言板 2012年9月18日 (二) 09:44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Huandy618 (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2:57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理由同上,已經符合特色條目的標準。--Rivalry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14:14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沒什麼問題。--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11:48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唯一的缺點就是紅鏈多,但這不是標準之一(是嗎?),所以就不投反對了。--PORTALandPORTAL2rocks 2012年9月25日 (二) 11:02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Hikaru Genji留言2012年9月29日 (六) 10:34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入選:10支持,0反對。--晃晃留言2012年9月30日 (日) 15:39 (UTC)[回覆]

拉姆齊·麥克唐納 編輯

 

拉姆齊·麥克唐納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56,458位元組)

結果13支持, 3反對 => 入選 核對者晃晃留言2012年10月15日 (一) 07:43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10月1日 至 2012年10月15日
說明:條目本身是優良條目,經過增補及潤色後,相信現階段已符合特色條目資格,歡迎各位提供意見!—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1日 (一) 06:29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1日 (一) 06:29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參考充足,文意通順,不過「經歷」框跑到下面好像有點奇怪,建議移到上面去--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2年10月1日 (一) 16:18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行文流暢,注釋充足。Gz deleted留言2012年10月1日 (一) 20:58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huandy618留言2012年10月6日 (六) 02:07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完整詳細,建議作者對條目內一些重要內鏈消紅。-- 2012年10月6日 (六) 06:24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有著作者Clithering過往優秀條目寫作的水準。--晃晃留言2012年10月6日 (六) 12:20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厲害。--Cccmm002留言2012年10月6日 (六) 15:53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以FA標準是沒有大問題,但有些本身有藍鏈的人名,例如「亞瑟·亨德森(Arthur Henderson)」,實無必要附加英文名。—achanhk留言板 2012年10月8日 (一) 14:32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遣詞得當,來源充分,排版清晰-Wongpong留言2012年10月10日 (三) 08:34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開頭是英國人常用的頭銜稱謂,沒有什麼問題,特別詳細完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2年10月12日 (五) 16:57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最後面模板有點拖到了。--B2322858留言2012年10月13日 (六) 00:27 (UTC)[回覆]
  12.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10月13日 (六) 01:05 (UTC)[回覆]
  13.   符合特色列表標準,ok!--Msnhinet8jp留言2012年10月15日 (一) 02:33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未能對首段出現的FRS和JP兩個莫名其妙的縮寫進行解釋。參見Wikipedia:詢問處/存檔/2012年9月#我在金庸條目里發現一個很奇怪的東東 --達師218372 2012年10月8日 (一) 08:08 (UTC)[回覆]
    1. (:)回應,對於您知識範疇以外的事物,可透過學習認識和解決,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8日 (一) 15:09 (UTC)[回覆]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外部連結有部分外文未翻譯。「部份著作」只有一個簡單的列表,應該做進一步的闡述吧?「榮譽法學博士」也只是列出學校,至少應該給出授予時間吧?而且著作與榮譽兩個部分都沒有任何來源,甚至還有簡單的外鏈(如:「萊斯特榮譽市民 (1929年10月29日[1])」)。另外,參考資料部分,近期出版的書籍能否加上ISBN?--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9日 (二) 02:11 (UTC)[回覆]
  3.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FRS和JP既不是英文全稱也不是中文名稱,徒添閱讀障礙。—Snorri留言2012年10月10日 (三) 08:25 (UTC)[回覆]
    1. (:)回應,假定所有電腦使用者都具基本的理解能力,他們理應可使用滑鼠點擊連結,或以新視窗開啟,以閱讀其他條目的資料,無需在每個條目都交代一次。正如一些對某些人看來莫名其妙的數學公式符號,讀者不明白可以前往相關條目自行查閱,不必在每個條目把符號的含義解釋一次。事實上,您提出的縮寫在中文語境中是一直存在的。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10日 (三) 13:49 (UTC)[回覆]
      對於天書來說,莫名其妙的公式符號不會引起問題。而您的條目其他部分都清晰易讀,唯有兩個縮寫擺在那裡,就會增加讀者的困惑。再次強調不能假定讀者在哪一種介質(或稱媒體)上閱讀條目,您的條目很可能有幸被印刷成紙本,屆時讀者將無從查起。 --達師218372 2012年10月10日 (三) 14:15 (UTC)[回覆]
      1. (:)回應,過往已解釋過的答覆,在此不贅(請參見維基百科:同行評審/詹姆斯·庫克Talk:戴維德)。勳銜的排列展示在中文語境中有適當的規範,是一種可透過學習認識的知識。很多勳銜比起勳章等級全稱本身更多人認識,而且有規範遵從,不是隨便可改。事實上,很多事情不是有全寫就可以令人明白,例如把「log」詳寫成「數 x(對於底數 β)的對數是βy 的指數 y,使得 x=βy」,不明白就是不明白,要靠自己學習解決。--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10日 (三) 14:53 (UTC)[回覆]
        我也說過了,只需增加一個註腳,可惜並未獲得採納。 --達師218372 2012年10月11日 (四) 15:34 (UTC)[回覆]

中立 編輯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中立,主要還是關於FRS與JA兩個詞語,完全可以改成與之對應的中文詞語而可以不使用英文縮寫。有些詞語可能可以潤色的更加通俗易懂 -Rush FTK留言2012年10月14日 (日) 06:03 (UTC)[回覆]

意見 編輯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 (!)意見
  1. 1900年有份創立工黨。難以了解是什麼意思?
  2. 麥克唐納工餘的時候努力進修。可以了解意思,覺得稍微修飾會更好。
  3. 雖然失業率高介乎於百分之10的水平。難以了解是什麼意思?
  4. 但一些資深閣員如亨德森則透過辭職相來反對削減開支。難以了解是什麼意思?

--晃晃留言2012年10月6日 (六) 12:20 (UTC)[回覆]


 入選:13支持,3反對。--晃晃留言2012年10月15日 (一) 07:43 (UTC)[回覆]

滿族 編輯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投票結束,條目入選。
 

滿族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137,540位元組)

投票期:2012年11月19日 至 2012年12月3日
說明:本文主要由Šolon貢獻,由於他對這些評選不太關心,所以我代他提名。文章內容、圖片詳細全面,參考資料豐富,格式規範,符合特色標準。—huandy618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4:02 (UTC)[回覆]
(:)回應:首先感謝huandy618兄對在下所編條目質量的信任和肯定。近來因忙於課業以及英文維基的編輯,不可避免地使得我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活躍時間大幅縮水。滿族八旗制度等條目的完善計劃均與心裡預期的完結時間有所延遲。因在下確信條目還可以繼續完善,所以對諸君提到的問題,在下大都心中有數。確如huandy618兄所言,我旨在科普,但如今既已獲得提名,我將於近日(爭取就在明後兩日)將條目徹底完善。--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5:58 (UTC)[回覆]
(:)回應:由於實在沒有時間,這兩天裡僅完成簡史部分,但這也是最需要擴充的內容,預測再有兩天應該可以完成其餘部分,請諸位繼續斧正。--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3:36 (UTC)[回覆]
(:)回應:重寫已經完成。此次擴充了簡史,添加了許多本應敘述的內容;改善了服飾部分,刪去了大段圖片,添加了文字說明信息;改變圖片滿文為文本;換點式內容為文本;更換了可以在注釋中顯示引證來源的模版;並添加了原文根據缺少的滿族風俗。請諸位繼續斧正。--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6日 (一) 03:06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huandy618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4:02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引證充足。但(!)意見:中間圖片占了太多篇幅;最後的引證中德一些文字最好放到注釋里。--Cccmm002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15:29 (UTC)[回覆]
    1. (:)回應:服飾一章中大段圖片內容並非出自我手,將於近日徹底改善。--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5:58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圖片豐富,內容詳實,和之前的版本比較,有很大的提升。--荒野土豆留言2012年11月26日 (一) 04:04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很詳細。--Nndd留言2012年11月26日 (一) 18:21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表述清晰,非常「百科全書化」的條目。——三獵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01:13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很好。--chaus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03:37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寫的很不錯。貌似ipad上看一堆空框框。--♥VC XC 2012年11月27日 (二) 05:47 (UTC)[回覆]
    1. (:)回應:沒錯。滿文全方位顯示的技術問題期待可以儘快獲得解決。--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20:06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2年11月27日 (二) 08:05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修改後,條目詳略更加得當。--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7日 (二) 08:50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問幾個相關問題:臺灣粘姓究竟屬女真族滿族或都是?滿族人的臉型較長嗎?滿族在最盛時和中華民國建立前夕約佔大清人口多少?滿族內對滿州國的非官方評價/感覺為何?現在的滿族通滿語/滿文者約佔多少?除了您之外,滿族意識存在嗎?或者基本上都已被漢化/同化了?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10:03 (UTC)[回覆]
    1. (:)回應:首先非常感謝各位的公正與支持。然後在此回答WildCursive兄的問題。1.就我個人看來粘氏應該屬於漢人,因為民族的定義不能光看族源,更要看其歷史的發展。粘氏在元朝明朝就已經是漢人;就連清朝時期也既不隸屬旗籍,又沒有找完顏氏認親,幾百年來跟女真/滿洲沒有發生任何關聯,至近年因為中國的民族政策宣傳,突然又重新認同滿族,甚是突兀,明顯人造意味更大一些。但台灣粘氏為滿族做了很多事情,因此我雖然覺得不合適,也不會去反對。2.滿族人臉型較長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滿族人和其他人一樣,什麼樣的人都存在。3.滿族占中國人口的比例一直不是很大,最盛時期和民國初期估計都占不到1%。4.從我身邊的滿族朋友來看,基本都不認同滿洲國,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也居多。5.母語者所剩無幾,但通過後天學習可以以第二語言水平掌握滿語之人數以萬計一點不誇張,這還不算中小學在學的滿族青少年。但在1000萬滿族人之中比例還是不大。6和7.滿族在漢化程度上和漢族無異,即便是僅存的母語者,也都是以滿漢雙語為母語之人,但普遍來講,民族意識仍然沒有問題,都還知道自己是滿族。--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20:04 (UTC)[回覆]
    2. 多謝Šolon兄的第一手經驗資訊!以前也看您強調過旗籍之有無,所以滿族(看似重血統/祖籍)跟旗人(看似重社會建制)是等同的概念嗎?滿清入關前與後已將關外(如黑龍江)關內(新疆)滿族都納入八旗了嗎?這旗籍在中華民國建立後是如何維繫的?看父系族譜或另有方式公認?你說的這1000萬滿族基本上都能被歸入八旗之一嗎?現在還有在分說你是正黃旗、他是鑲白旗嗎?--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7:54 (UTC)[回覆]
    3. 兄台客氣。滿族跟旗人的關係,觀點不一,但現在學界一般都認為是等同的。所以滿族大於滿洲八旗,當今滿族應為滿蒙漢二十四旗融合而成的民族共同體。事實上也是有不少蒙古、漢軍認同滿族的。如果有人說他不是滿族,會招致反感。他們在滿族裡面占據比例很大,尤其在遼寧地區,以錦州北鎮為例,那裡至少80%的滿族人口都是漢軍;新賓本溪桓仁也有比例不小的漢軍人口,他們有的是舊漢軍,有的是順治、康熙年間到東北投旗謀生的山東人。經過了近百年的與當地滿洲八旗的融合,心裡狀態已經一致。如果將這些人去除,相信當今滿族人口保守估計都會少掉一半。清朝最晚在雍正年間已將黑龍江地區全部納入新滿洲行列,新疆地區的滿族、錫伯族是對準噶爾、回部用兵的時候才派去駐防的。旗籍在中華民國建立之後主要靠家譜或長輩口傳,因為旗人的世居、駐防之地大都是有一定的,有的歷經百年發展成為當地望族,所以很多家譜、口傳信息可以跟歷史資料比如縣誌、檔案相互對照。而且1952年距離前清相去不過40年,因此家族信息還是相對容易流傳下來的。至於現在的1000萬滿族就魚龍混雜了。因為其中有很多是在19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後為建立民族自治縣湊夠百分比而硬劃入滿族之人,這裡面有母系滿族,甚至有純漢族,這樣的人究竟有多少還沒有一個確實統計,本人保守估計應逾百萬不誇張。所以,不是每個戶口本上是滿族的人都有旗籍、滿族姓氏。有很多滿族人在尋根的時候找不到自己的旗籍、老姓,說明他很有可能本來就沒有。現在滿族人還會談及旗籍,但由於年輕人對滿族歷史、家族歷史的不了解導致亂說之人較多,所以經常可以見到鑲黃、正黃旗之人橫行網絡。--Šolon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14:07 (UTC)[回覆]
    4. 再次感謝Šolon兄的解說!我是第一次知道連蒙古八旗與漢軍八旗都被視為滿族...我假設這在清朝時可增加些對這十六旗人的保障,對滿洲八旗也有利。那這些「保守估計應逾百萬」而被中國劃入滿族者現在有什麼affirmative action之類的「好處」嗎?還是多了傳奇感?否則為何要接受?還是他們對於自己究竟身為哪一族既無客觀依據、也無決定權?新任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金溥聰自稱從父輩口中得知出身滿族皇室愛新覺羅氏,為鑲黃旗。我以為稱愛新覺羅的都是正黃旗?他和其他許多較知名的「滿族」也有可能其實不屬於或許是多數人認知的滿洲八旗囉?--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2月2日 (日) 16:35 (UTC)[回覆]
  1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參考充足。--如沐西風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14:49 (UTC)[回覆]
  1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理由同上。--晃晃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23:55 (UTC)[回覆]
  1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上--山城上総 2012年11月28日 (三) 01:57 (UTC)[回覆]
  1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配圖這真精彩。--江畔何人初見月 江月何年初照人 2012年11月28日 (三) 02:31 (UTC)[回覆]
  1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詳細,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及圖片位置良好。—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11月28日 (三) 04:44 (UTC)[回覆]
  1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c內容豐富、樸片大量、參考文獻足已支持全文。--B2322858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09:28 (UTC)[回覆]
  1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意,內容翔實可靠--達海(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22:46 (UTC)[回覆]
  1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此條目是民族介紹類條目中的典範。 --Алексеевский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12年11月29日 (四) 03:16 (UTC)[回覆]
  1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介紹完整,能讓人清楚了解滿族文化及各方面特色。--Steven81514留言2012年11月30日 (五) 05:29 (UTC)[回覆]
  2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細、清楚。--[[二十八星宿]]留言2012年12月3日 (一) 05:27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服飾圖片喧賓奪主。清時概況、民國以後章節中立性欠佳:對於民國的民族衝突寫了一大段,對於清初的民族衝突卻隻字不提。--MakecatTalk 2012年11月20日 (二) 00:18 (UTC)[回覆]
    (:)回應:已注意到這一方面,將於近日內改善這一情況。--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5:58 (UTC)[回覆]
    劃票,已有明顯改善。--MakecatTalk 2012年11月22日 (四) 11:19 (UTC)[回覆]
  2.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服飾部分太多圖片,而且少足夠的文字敘述;註解部分很多沒有來源;條目中舒注釋的滿文可以用文本表示,卻為何幾乎都用圖片?另外,飲食等處太多點列式內容(沒必要一條一條列出各種飲食再解釋,完全可以用內部連結在該飲食條目中解釋)。還有,人口部分為何要隱藏那幾個表格?最後,搜一下這裡[7]對比一下條目,很明顯很多相關內容在條目中還沒有體現或涉及,很難說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的「完整性」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1:58 (UTC)[回覆]
(:)回應:你所提出的這些內容都會有所改進。只是人口部分的表格在我經手之前就是隱藏的,但我覺得對條目的閱讀並不會產生任何影響,而且如果打開的話我感覺又占據頁面篇幅太大,到時候恐怕又會有人說喧賓奪主了。--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48 (UTC)[回覆]

中立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1. (=)中立。傳統服飾、配飾章節幾乎全是圖片,缺少實質性的文字內容,另外沒有對傳統髪式的介紹。--Gilgalad 2012年11月19日 (一) 16:10 (UTC)[回覆]
(:)回應:已注意到這一方面,將於近日內徹底補充完善。--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5:58 (UTC)[回覆]

意見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回應:已注意到這一方面,將於近日內徹底補充完善。--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5:58 (UTC)[回覆]
(!)意見:台灣的滿族,也許可以簡介一下,如果有相關資訊。例如:將出任駐美代表的「金溥聰」就是滿族人喔。這樣,此條目會「更容易被搜尋」、台灣讀者興趣也會提高。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05:45 (UTC)[回覆]
(:)回應:台灣滿族可以搜尋到的信息基本只有中華民國滿族協會網站上的介紹內容了,獨立介紹難度有點大,提及金溥聰是一個很不錯的建議,謝謝。--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20:04 (UTC)[回覆]
(!)意見:似乎「參考文獻與哈佛腳註混雜」。這句話是User:烏拉跨氪給我的一篇條目提的意見。現在我拿來用。:) --Cccmm002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05:52 (UTC)[回覆]
(:)回應:接受閣下的意見。腳註模版的使用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每個人選擇的用法可能都不大一樣,但只要不與維基方針相悖、不影響條目整體質量,我覺著都不是什麼大問題。--Šolon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20:04 (UTC)[回覆]

 入選:19支持,1反對。--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12月3日 (一) 08:14 (UTC)[回覆]

編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58,613位元組)

結果10支持, 0反對 => 入選 核對者晃晃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13 (UTC)[回覆]
投票期:2012年12月17日 至 2012年12月31日
說明:鍺是重要半導體材料,主譯者Choihei留言) 按照英文維基特色條目精心翻譯,內容詳盡、參考充足、文句順暢、易讀易懂,誠屬物理條目中的佳作。—老陳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2:06 (UTC)[回覆]

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支持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yesFA}},說明支持的理由並簽名;
  1.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老陳留言2012年12月17日 (一) 02:06 (UTC)[回覆]
  2.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特色條目要求,內容詳盡,參考資料充足。--Cccmm002留言2012年12月20日 (四) 05:16 (UTC)[回覆]
  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把複雜的內容講解至淺顯易懂是這個條目最出色的亮點。--スイカバスモ 2012年12月25日 (二) 11:23 (UTC)[回覆]
  4.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實詳細--yrr933! (留言)|化學、科技提升計畫! 2012年12月25日 (二) 13:32 (UTC)[回覆]
  5.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支持票作獎勵。—ArikamaI 在沒有人有槍的國度裡,一把手槍的人就是國王謝絕廢話|戰鬥記錄2012年12月25日 (二) 13:55 (UTC)[回覆]
  6.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細。--Huandy618 (留言) 2012年12月26日 (三) 04:36 (UTC)[回覆]
  7.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參考充足。--沙田友留言2012年12月26日 (三) 06:15 (UTC)[回覆]
  8.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沒什麼問題,紅鏈可以消除一些。--Makecat 2012年12月27日 (四) 13:15 (UTC)[回覆]
  9.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詳盡、引證充足,像我這種理科白痴讀了以後也能感覺學到東西。--駙馬帖木兒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06:14 (UTC)[回覆]
  10.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支持化學條目--CHEM.is.TRY 2012年12月28日 (五) 08:27 (UTC)[回覆]

不符合特色標準 編輯

如果反對這個條目的提名,使用#{{noFA}},說明反對的理由並簽名;
  1.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還達不到特色條目的等級。—うちはイタチ (留言) 2012年12月17日 (一) 18:00 (UTC)[回覆]
    ↑投票者沒有註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請投票者補充理由。

中立 編輯

如果對這個條目的提名持中立態度,使用#{{中立}},說明理由並簽名;

意見 編輯

參考特色條目標準寫作指南,給予意見並簽名。



 入選:10支持,0反對。晃晃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1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