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清零政策

由MINQI在話題離題和綜合已發表材料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 (獲評中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2019冠狀病毒病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災害管理專題 (獲評未評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災害管理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災害管理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醫學專題 (獲評未評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醫學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醫學領域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未命名 編輯

動態清零名義上根據中國政府,表明與動態清零與零傳播/感染有別。並指出是「發現一起、撲滅一起」或者是「動態清零的核心在於早發現、快速圍堵、切斷傳播。」。然而,實際在中國內的情況(例如上海)在武漢亦曾發生,那時並無動態清零的字眼但兩者的防疫政策及方法並非有異。那麼動態清零和零傳播/感染的就僅僅是中國官方的新瓶舊酒。因此,我認為有兩種方法以修改本頁的不可靠來源或與來源有分別的資料。一是否認中國內地的說法,不論官方還是傳媒(主要是官媒)。二是不刪掉此頁直至有詳細定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erek31722討論貢獻)於2022年4月25日 (一) 01:40 (UTC)加入。回覆

 北韓是否也屬於實行清零政策的範疇? 編輯

根據 http://kcna.kp/cn/article/q/8b0b3b2eb5e99dd2a58672fe8594f043.kcmsf ,看起來朝鮮目前採取的防禦政策和中國大陸非常相似甚至更嚴格,因此我認為朝鮮應該也是實行清零政策的範疇內的,但由於該條目比較敏感我不敢直接修改,還望各位維基人定奪(最好是醫學相關的編者)。--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5月14日 (六) 17:46 (UTC)回覆

離題和綜合已發表材料問題 編輯

@MINQI

1.WP:PSTS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參照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

2.WP:SYN:「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只有在與條目主題相關的可靠來源發表了某一分析後,編者才能發表這一分析。 」

3.此章主題是「2022年12月放棄清零政策後出現的問題」,閣下重複添加多個2020年或2022年12月之前的一手材料和新聞報導已經離題,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2020年4月火/雷山醫院就已關閉,與章節主題無關。

4.關於中國國務院和衛健委在12月後應對問題採取的措施,此章亦有記載。--Jhstriver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06:23 (UTC)回覆

@Jhstriver
1.請注意「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WP:PSTS:我們的方針: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持。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2.注意「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將A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還請閣下指明下本人的「A」、「B」、「C」以便本人直觀了解自己錯誤;
3.注意DW報導針對的是「2022年12月放棄清零政策前的中國防疫對策」,閣下應注意條目所寫為「三年疫情期間,中國投入大量資源用於核酸檢測、建設臨時隔離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的設施,而醫療床位,特別是重症監護室床位數量仍有所不足。」。即之前一手、二手來源雖為「明朝劍」但斬的還是「明朝的官」——恰如其分;
4.關於中國國務院和衛健委在12月後應對問題採取的措施,亦有記載但未記載2022年12月之前中國大陸政府之增加救治資源政策,如有還請指出,並將此段「中國投入大量資源用於核酸檢測、建設臨時隔離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的設施」刪除——必定重複;
5.WP:POV: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WP:MORALIZE: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WP:ASF: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MINQI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08:51 (UTC)回覆
  1. 方針說得很清楚,「避免濫用」「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有什麼理由必須要用中國領事館和中國建築公司發佈的一手材料,真找不到二手來源嗎。
  2. 先在WSJ的報導(A)後,添加根據...」(B);再在DW的報導(A)後,添加據...」(B);又在DW的報導(A)後,添加要求...」(B)。以上B均不是在說「放棄清零後的問題」。麻煩看看WP:SYN的第一個例子,「假若未曾有可靠來源把資料按照上述做法合成,那麼這就將導致原創研究。」
  3. 原文如此,這是DW的分析,不是我的分析,有其上下文。閣下若不認同,應尋找綜合上述A和B的可靠來源。否則,我是不是可以接著在你的B後面,再加上「火/雷山醫院已於2020年4月關閉」「沒有投入大量資金到醫療基礎設施」。
  4. 不想浪費時間在無意義的爭論,已刪除「疫情期間」相關內容。--Jhstriver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12:32 (UTC)回覆
    1.請說明下什麼情況被稱為「濫用」?中國領事館發的就是二手來源——領事館並未參與,即非當事人;中國大陸政策有一慣性,多個來源只是佐證並不是一時興起;再請說明下有二手來源時一手來源不得使用出自方針哪句明文;
    2.本人並未整合WSJ報導或DW,且WSJ或DW報導就是分開的兩段——閣下分兩次刪除。麻煩請說明下本人的C在哪?DW、WSJ均針對「2022年12月放棄清零政策前的中國防疫對策」,我並未稱閣下對此分析,請勿偷換概念——原文寫「三年疫情期間」是事實,斷言觀點本身「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者並非本人;
    3.要求把醫療救治工作擺在第一位、增加救治資源,原文如此,不是我的分析,有其上下文(來自閣下所謂的一手來源)。閣下若不認同,請向所列來源反映「中國建設醫院不算投入大量資金到醫療基礎設施或不為救治」、「基層單位『陽奉陰違』、不聽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另請注意「而」並未添加(後刪除),你的「否則」不成立,並且你原創總結「火/雷山醫院已於2020年4月關閉」原因是「沒有大量資金投入」。
    4.不想浪費時間,但道理得講清楚——是部分編者故意將觀點斷言為事實在先,刪除後無異議。--MINQI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14:39 (UTC)回覆
返回 "清零政策"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