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智(?—?),字愚夫,山東兗州府滋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韓智

大明
籍貫 山東兗州府滋陽縣
出生 公元1456年(大明景泰7年)
逝世 公元1506年(大明正德元年)
墓葬 兗州韓樓村韓家林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出身
經歷

韓智幼有才名,五歲能作擘窠大字,地方官視其為神童,推薦到京城翰林院學習。但是,韓智的科舉之路卻並不順暢,直到三十歲,才考中明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舉人,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進士及第時,已年四十四歲。進士及第後,朝廷授予禮科給事中,後累遷右給事中、兵科左給事中、工科都給事中。

韓智所任官職是朝廷負責抄發章疏,稽查違紀官員的職務。韓智任職十餘年,守官蒞政,不激不阿。他曾上疏朝廷,希望制止濫發僧道度牒,以控制社會勞動力的減少和賦稅的萎縮。但朝廷沒有採納他的建議,他便在實際操作中嚴格程序,提高標準,控制名額,使僧道度牒的發放控制在儘可能少的範圍。當時有鹽商與朝中權貴勾結,在官鹽經營中牟取暴利,使朝廷賦稅損失嚴重。雖有大臣多次上疏其事,但因涉及到朝中權貴的利益,一直沒能得到解決。韓智對此堅持不懈,不屈不撓,一直堅持上奏。他向朝廷提出的「正心」、「使賢」、「愛賞罰」、「節財用」等建議,都被朝廷所採納。他在受命勘查軍事用糧的儲備情況時,不懼權貴,摘奸發匿,對虛報冒領一查到底,使軍隊糧餉管理清明,得到保障。

明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三月,韓智的父親韓惠卒於京中,韓智與兄弟韓普一起扶柩歸里,經營喪葬之事。回鄉後,韓智竟一病不起,於明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八月六日卒於家中。韓智幼有才名,好讀書,長年手不釋卷。其博聞遠見,能作詩歌,兼能填詞,所作輯為《澹庵稿》。其卒後,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為其撰寫了墓表,戶部左侍郎喬宇,後任刑部侍郎的趙鑒為其墓碑篆額,皆一時重臣名流,可見其當時名望之高。

著作

澹庵稿

生平 編輯

山東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弘治十三年(150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三十五名進士[1][2]

家族 編輯

曾祖韓景華;祖父韓晟;父韓惠,曾任陝西苑馬寺錄事,是負責管理軍馬的小官。弟韓普。母程氏。

韓家石坊 1506~1521年(明正德年間)建。坊為石結構,4柱3門,仿廡殿頂,有簡單斗拱。中門額面浮雕為二龍戲珠,間以祥雲圖案。正中刻「永言維則」楷書大字。中2立柱刻對聯,右聯為「馴鹿遠春技丙舍泣三年之痛」,左聯為「慈烏啼夜月墓日深百世之思」,皆為剔地陽文。立柱前後各立蹲式石獅兩尊,其他坊面皆有祥雲、荷花、梅花等淺浮雕或線雕圖案。

韓家林 坊後約200米為韓氏墓地。林前神道上的石雕皆埋入地下。現存贔屓4塊,墓表3塊,墓誌1合(其中墓表1塊和墓誌於1986年收藏於兗州縣博物館)墓多被整平,僅有個別保存完整。此墓地為明代封徴仕朗禮科都給事中韓智及其號稱「兄弟二進士」的河南按察副使韓普的家族墓地。

戶科都給事中韓君智墓表碑 青石製作,碑高204厘米、寬83厘米、厚26厘米。此碑由「特進光祿大夫左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長沙李東陽撰文」,李東陽撰的韓智墓表記他「聞見甚博,能為歌詩,旁及詞調,以所自號名之,曰《澹閹稿》藏於家」,楷書陰刻,落款「大明正德九年歲次甲戌冬十月,孤子元佐立」。碑四周刻雲紋圖案。此碑原立在韓樓村韓氏祖塋韓家林里。現為兗州博物館收藏。

封徽仕郎禮科都給事中韓公智墓表碑 1507年(明正德二年)立,青石製成。碑 高240厘米、寬84.5厘米、厚28.5厘米。此碑由「賜進士及第通儀大夫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大學士徑筵講官同修國史會典楊 廷和撰文」,楷書陰刻。

封徴仕郎禮科給事中韓公智墓誌 志石上、下兩塊,漢白玉石製成。長、寬各63.5厘米。蓋篆書「封徴仕郎禮科給事中韓公墓」。志文為「賜進士及第禮部右侍郎翰林院學士同修國史會典餘姚王華撰」。 [3]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