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

丹斯里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馬來語Mohd Isa Abdul Samad,1949年11月14日),馬來西亞森美蘭第9任州務大臣,也是在任時間最久(1982年-2004年)的州務大臣,2004年至2008年期間出任聯邦直轄區部長,先後出任森美蘭寧宜州議員(1978年-2004年)、仁保國會議員(2004年-2008年;2013年-2018年)及峇眼檳榔州議員(2008年-2013年)。2011年至2017年間出任聯邦土地發展局英語Federal L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主席。

尊敬的丹斯里
莫哈末依沙·阿都沙末
Mohd Isa Abdul Samad
森美蘭 第9任森美蘭州務大臣
任期
1982年4月29日—2004年3月25日
嚴端端姑查化
前任萊士雅丁
繼任莫哈末哈山
個人資料
性別男性
出生 (1949-11-14) 1949年11月14日74歲)
國籍 馬來西亞
政黨 巫統(直至2018年)
獨立人士(2018年至今)
其他政黨 國陣(直至2018年)

2021年2月3日,莫哈末依沙擔任聯土局主席期間在購置酒店案中面對的9項收賄309萬令吉的控狀被高庭宣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6年和罰款1540萬令吉 [1][2]

爭議 編輯

購置酒店案 編輯

2018年12月14日,莫哈末依沙因在擔任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主席期間涉嫌批准聯邦土地發展局投資機構(FIC)高價購買砂拉越古晉一間酒店,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一項刑事失信罪以及9項收賄罪,涉及款額達300萬令吉[3][4]。依沙在通譯員念出所有控狀後,表示不認罪,並要求審訊。法官允許他與1名擔保人,以80萬令吉保釋,同時他的護照將移交給法庭保管,案件定於2019年1月25日進行審訊[5]

2020年6月16日,法官莫哈末納茲蘭裁決,依沙所有收賄控狀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諭令被告出庭自辯,不過,其失信控狀獲無罪釋放[6]

2021年2月3日,高庭宣判莫哈末依沙的控狀皆罪名成立,判處監禁6年和罰款1540萬令吉[1][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9收贿控状罪成 莫哈末依沙监6年罚1540万. www.enanyang.my. 2021-02-03 (中文(簡體)). 
  2. ^ 2.0 2.1 莫哈末依沙贪污罪名成立入狱六年. www.zaobao.com.sg. 2021-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 (中文(簡體)). 
  3. ^ 高价购砂酒店·依沙控1失信9收贿罪.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2018-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 (英語). 
  4. ^ 綜合報導. 高价购买砂州酒店案 依沙被控10项罪. 精彩大馬. 2018-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 (中文). 
  5. ^ 高价买酒店案被控10罪 依沙不认罪. www.themalaysianinsight.com. 2018-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3) (中文). 
  6. ^ 依沙9项受贿罪表面成立,但摆脱失信罪. Malaysiakini. 2020-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