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簡稱綏境蒙政會,是直隸於國民政府行政院地方行政機關。會址初設伊金霍洛,後遷公廟子抗戰期間曾暫遷札薩克旗[1]

簡介 編輯

民國25年(1936年)1月25日,國民政府決定取消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將該會的轄區依照省界劃分為二,分別成立「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察哈爾省境內蒙古各盟旗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自此,內蒙古各盟旗又恢復了分屬綏遠省察哈爾省的局面。同日,國民政府公布《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暫行組織大綱》15條。[1][2]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直隸於國民政府行政院,並接受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導長官公署的監督指導。該會辦理烏蘭察布盟伊克昭盟、土默特特別旗、察哈爾右翼旗的事務。[1]

該會設委員19至24人,由行政院自「綏遠省境內各盟旗之盟長、副盟長、札薩克或總管及其他資格相當人員中遴選,呈請國民政府派充之」。並且在委員中指定委員長1人、副委員長3人。各副委員長每年輪流駐會4個月,負責輔助委員長處理公務。委員長因事不能視事時,由駐會副委員長1人代理。另外,該會設專任委員5人。設秘書處、參事處、民治處、實業處、教育處、保安處、衛生處,各設處長1人。另設防共訓練委員會、建設委員會、財政委員會、賑濟委員會、綏東四旗剿匪司令部。[1]

1936年2月23日,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在歸綏成立。[1]

1936年2月25日,國民政府公布了《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導長官公署暫行條例》9條,設正、副指導長官各1人,參贊、秘書長各1人,參事2人,蒙古文漢文、外文秘書4人,參議22人,諮議14人,實察專員4人,調查員4人,經費皆由國民政府撥給。[1]

民國38年(1949年)9月19日綏遠淪陷時,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隨之消亡。[1]民國95年6月23日,蒙藏委員會廢止《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暫行組織大綱》。

組成人員 編輯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之上設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導長官、副長官:[3]

  •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導長官公署
    •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導長官:閻錫山(1936年2月13日-)
    •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副指導長官:朱綬光(1939年6月15日-)
    • 參贊:石華嚴(1936年2月28日-)
    • 秘書長:康國屏(1936年2月28日-)
    • 參事:

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如下:[3]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第七节 蒙古地方自治机构,内蒙古区情网,2011-4-14. [2013-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2.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55號. 民國25年1月25日出刊 [2024-03-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2). 
  3. ^ 3.0 3.1 第三节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主官,内蒙古区情网,2011-4-14. [2013-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