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方興(?—1665年),字浡然,清初大臣。遼東廣寧衛(今遼寧北鎮)人。

原為諸生天啟二年(1622年)廣寧之戰歸順女真皇太極命其掌書記,考試中孝廉,授予牛錄額真之頭銜,又提拔為內秘書院學士,參與編修《清太祖實錄》。楊方興嗜酒,曾在酒後沖犯皇帝聖駕,被判死刑,皇太極赦免他,命他戒酒。

順治元年,隨著清兵入關。七月授予河道總督之位。李自成進兵,決黃河堤,水淹汴梁,水災頻仍,土匪蜂起,楊方興上任之後,修築各堤,消滅土匪,後又引咎辭職,表奏提拔方大猷

順治十年,黃河決堤於封丘大王廟,毀滅縣城,沖毀安平堤、邳州、朱源寨。楊方興發動夫役數萬人治河,堤防一築好就決堤,給事中周體觀彈劾方興,方興抗辯,自請辭職,皇帝慰留。順治十一年,給事中林起龍又攻擊方興貪汙,但朝廷查明方興清廉而貶了起龍,治水到順治十三年才勉強成功,耗費白銀八十萬兩。

直隸總督李蔭祖彈劾方大猷貪汙,方興亦彈劾大猷,皇上認為方興不先舉發,責備他。給事中董篤行又彈劾方興徇私包庇,方興降級留任。十四年,乞休,加太子太保致仕。方興所居僅蔽風雨,布衣蔬食,四壁蕭然。康熙四年卒,賜祭葬。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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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7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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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列傳第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