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運動 (中華民國)

憲政運動中國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國境內出現的兩次民主憲政運動,[1]目的是讓國民黨一黨制改變為各黨派合作的政治體制。[2]

過程 編輯

第一次憲政運動發生於1939年9月至1940年9月期間,以國民參政會一屆四次會議為開端[3]。1939年9月15日,大會國民參政會一屆四次會議通過了《請政府明令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案》。該提案提出要定期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憲政黃炎培為召集人與各黨派代表組成「憲政期成會」。中國共產黨也參與了第一次憲政運動。各地成立憲政促進會。1939年11月,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接受了《請政府明令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案》,並決定於次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4]。1940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向各級黨部發布《關於目前憲政運動諸問題的指示》。1940年4月18日,國民黨五屆中常會第145次會議通過《憲政問題集會結社言論暫行辦法》。[5]1940年9月18日,國民黨5屆157次中常會召開時表示「戰事不便,國民大會之召集日期應俟另行決定」,且期成憲草暫不實施。第一次憲政運動結束。[1][6]

第二次憲政運動始於1943年9月至1945年7月。1943年11月,國民黨第五屆十一中全會召開,當時中國國民黨表示如果中國戰勝日本,戰勝的一年後就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施憲政[4]。1944年1月8日, 蔣介石發表 《對當前黨政與青年團工作之指示》 ,表示國民黨應加強對憲草研究運動的領導, 並加以控制。此時許多地方召開憲政座談會,要求國民黨結束一黨專政以及開放政治。中共在此期間提出要成立聯合政府。1945年元旦,蔣介石宣布「一俟軍事形勢穩定,就及時召開國民大會,歸政於全國國民」。3月1日,他在憲政實施協進會上宣布「本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開國民大會」。[6][5]1945年7月,國民參政會四屆一次會議召開,蔣介石拒絕建立聯合政府。共產黨方面認為,第二次憲政運動結束。[1]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1.2 羅天. 簡論中國共產黨是抗戰時期兩次憲政運動的實際政治領導者[J]. 中文信息,2018(3):256,255.
  2. ^ 王永祥.中國共產黨與抗戰時期的民主憲政運動[J].歷史教學,1991,(第1期).
  3. ^ 張曉曦著,《新中華報》的抗戰動員,山西經濟出版社,2021.06,第72頁
  4. ^ 4.0 4.1 賀永泰1,齊文娟2.延安時期的憲政理論與憲政運動述論[J].延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第1期).
  5. ^ 5.0 5.1 胡平原.中共在國統區掀起的兩次憲政運動高潮[J].文史春秋,2019,(第12期).
  6. ^ 6.0 6.1 劉富書.試論抗日戰爭時期的民主憲政運動[J].史學集刊,1986,(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