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負擔(農村稅費)為中國大陸地區1980年代開始廣泛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使用頻率很高詞彙概念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農村稅費 編輯

農村稅費指包括農業稅農產品定購、村級提留和農民負擔的各種收費總稱。

1980年代後期開始,很多地方出現的農民負擔過重和「亂收費」漸漸成為制約和影響農村發展社會問題並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大陸中央政府儘管採取各種措施,但有的地方呈愈演愈烈的勢頭,自1996年以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將農民問題歸入「三農」作為問題提到議事日程,2003年正式推出農村稅費改革措施,2004年3月溫家寶總理作出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的承諾;至此,沿海地區、內陸經濟較發達地區開始出現農民的「零負擔」現象,有的地方政府推出了糧食補貼政策(農業補貼),鼓勵糧食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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