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格式日本平安時代編撰的三部律令格式(律令的輔助法)的總稱,分別是:《弘仁格式》、《貞觀格式》、《延喜格式》。在中國設立新的格式時,舊的格式要廢除,但在日本,並沒有廢除舊的格式,而是合併使用。《延喜式》制定時雖然規定廢除既有的《弘仁式日語弘仁式》和《貞觀式日語貞観式》,但由於《延喜格日語延喜格》沒有相關規定,導致三代格並存,如果不完全研究三代格式,就無法獲得必要的法律信息。[1]

三代格式 編輯

弘仁格式 編輯

9世紀初由嵯峨天皇藤原冬嗣編撰。

  • 弘仁格日語弘仁格
    整理自701年(大寶元年)至819年(弘仁10年)為止編撰的格。部分現在仍存在。
  • 弘仁式日語弘仁式
    整理自701年(大寶元年)至819年(弘仁10年)的式。部分現在仍存在。

貞觀格式 編輯

9世紀中由清和天皇藤原氏宗日語藤原氏宗編撰。

延喜格式 編輯

10世紀初由醍醐天皇藤原時平編撰。

  • 延喜格日語延喜格
    869年(貞觀11年)至907年(延喜7年)的詔勅官符集。
    908年(延喜8年)頒布。全12巻,現已亡佚。
  • 延喜式
    從905年(延喜5年)開始編撰, 927年(延長5年)完成。
    於967 年(康保4年)頒布。全50巻。

相關項目 編輯

日本的律令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川尻秋生「格式法」尾形勇 他『歴史學事典』第9巻「法と秩序」弘文堂、2002年2月、p.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