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一个中国

最新留言:1年前由暁月凛奈在话题一个中国三段论解析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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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根本的原因 编辑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 Jyxyl9批判一番2018年2月1日 (四) 12:0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其根本的原因是:一党专政的民国政府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失利,败退至台湾。共产党虽攻占了大陆和海南岛,却未能攻下台澎金马。1971年,“排我纳匪”的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表决通过后,“一个中国”有了国际上的法理依据。

至于“1楼”描述的那些问题,和“一个中国”政策的“根本原因”有个屁关系。 --波阿洛 2014年4月2日 16::14 (UTC)

一个中国三段论解析 编辑

一个中国三段论,因为反分裂国家法(2005,3,14)的通过,已正式成为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 其中涉及中国一辞, 遂在此条目下予以讨论, 三段论的内容如下.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依照中文的辞性,一个中国, 这一句,重点可以偏向一个,也可以偏向中国,端赖上下文的语气而定. 例如, 只有一位国家主席,和,有一位国家主席, 意义迥然不同. 前者指的一定是现在当权的胡锦涛主席.后者指的则不一定是当权的国家主席,可以是胡锦涛主席,也可以是江泽民主席,也可以是之前的任何一位主席.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和,世界上有一个中国,意义迥然不同.前者的重点在一个,不在中国,所强调的是一个,所以反对两个.后者的重点在中国,不在一个,所强调的是中国,可以是过去的中国,可以是现在的中国,也可以是未来的中国.不明说过去现在与未来,却隐含着过去现在与未来. 我们希望台湾当局能够接受一个中国的原则,但是内容可以更为宽广,我们建议新的三段论内容如下.

世界上有一个中国.
删掉一个"只"字.
大陆和台湾同属这一个中国.
增加一个"这"字,为什么要加一个"这"字呢?因为要补足前一句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中国,语气上的不足,与前面的一句紧紧相扣.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最后一句维持不变.

我们再建议,台湾当局与大陆当局,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之下,双方公开言明愿意抛弃现有的国号,未来以中国为国号,并且合作制定出中国宪法,由中国人民全体在自由意志之下,选出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中国从此进入民主的时代. 近百年来的中国人,有三次改国号,制新宪的良机. 第一次是1912年,如果孙中山制定的国号不是中华民国,而是中国,请问之后会如何演变. 第二次是1916年,如果袁世凯制定的国号不是中华帝国,而是中国,请问孙中山有无起死回生的机会. 第三次是1949年,如果毛泽东制定的国号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是中国,请问撤退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是否自动丧失了中国的代表权.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中国人民应该掌握第四次机会,将国号改为中国,将国名的中国,与,国号的中国,合而为一.海峡两岸,从此没有战争,只有和平,只有建设,没有破坏,不出十年,中国必成为全世界的第一等强国. --李学忠 林秀英 2005年3月15日 取自"http://zh.100ke.info/wiki/Talk:%E4%B8%AD%E5%9B%BD" 本文原来在Talk:中国发表,一个多月之后,被台湾的管理员狄奥多瑞尼乌斯删除,遂移来本条目的讨论区,如果管理员一定要删除本文,请给个宣判死刑的理由。 --李学忠 林秀英 2005年4月25日

国号是“中华”没有任何疑问 要略称也当是“中华国” 略称中国问题太多了 想过去一字略称都是“华”譬如日华战争等等 现在好像变成“中”了 中华2字重心应当是“华” 而“中国”的话 其实并不在政治意义上的“国” 自订国号为“中国”无异于作茧自缚 理想的中国地区应当是大部东亚大陆 所以万不能把自己叫中国  这里中国2字不表述国家概念 而平常略称的中国表述的自然是 中华什么什么国 和直接的 中国 概念是不同的

屁还是少放一点,这种政治八股文要真的写在WIKI条目里,那各种反中国的言论当然同样也有资格列出,其时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互不干涉不是很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非共和国,简称一个中国,非洲是人类的发源地,所以中非共和国就代表着全世界的中国人,中非人是全世界中国人的祖先,奉劝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刻停止鼓吹两个中国的分裂行为,早日回归祖国中非共和国,这才符合一个中国的真意。111.252.140.165留言2016年11月17日 (四) 17:48 (UTC)回复
写得好。两位无须责怪台湾的管理员,由成龙评论台湾政局而遭台政府封杀可见,台湾所谓民主与言论自由,“不过是个笑话”。--Pashan (留言) 13:34 2005年6月11日 (UTC)
像成龙这样一个品格有严重问题的败类所说的话,本身就是个笑话。111.252.190.76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1:17 (UTC)回复
台湾所谓的民主与言论自由,“台湾政府根本没办法封杀” --rainlag 03:04 2006年3月31日 (UTC)
那么李敖的节目为什么最后要到凤凰卫视?当然,我不生活在台湾。只是看香港和新加坡的报纸而已。民主和自由主远都是相对的。不想放弃 00:44 2006年4月7日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违反Wikipedia:讨论页指引,已由——暁月凛奈 (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4:3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违反Wikipedia:讨论页指引,已由——暁月凛奈 (留言)2023年4月17日 (一) 14:3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源自何处 编辑

文中说:大陆官方默认“维持现状”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一个方法。 可是无限期搁置和平统一,似乎并不为大陆所接收的吧?--Pashan (留言) 13:36 2005年6月11日 (UTC)

大陆官方也不会无限期存在吧?下一代的问题自然有下一代的解决办法。-- 石添小草 13:11 2005年6月11日 (UTC)
你的看法有道理,但是并不是大陆官方的默认看法,条目描述得不对。--Pashan (留言) 13:36 2005年6月11日 (UTC)
我觉得这样意义不大。秦始皇也希望可以把帝位传给二世、三世,以至千秋万世,但结果呢?我觉得,大家要看官样文章的话,不需要一定来这里。在这里,是要给大家一个比较全面的角度。要是有什么遗漏了,可以补充,但也要顾及会否使条目的立场偏侧而变得不够中立。--石添小草 13:48 2005年6月11日 (UTC)
你说得很对,这里当然可以表达个人自己的不同观点,但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不同观点而曲解甚至篡改他人(大陆官方)的观点并不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吧?--Pashan (留言) 14:13 2005年6月11日 (UTC)

我不觉得这个是反分裂法的结果...

因此,维持现状只能是和平统一过程中的一个暂时阶段,而不是大陆官方认可的解决方法。

Roadrunner 00:57 2005年7月20日 (UTC)

 

台湾人对"一个中国"感想 编辑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 Jyxyl9批判一番2018年2月1日 (四) 12:09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一个‘宗’国 编辑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 Jyxyl9批判一番2018年2月1日 (四) 12:21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2009年11月16日 (一) 13:50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移动到“中国”条目下 编辑

  建议将该词条移到“中国”条目下。

太多对一手来源的原创研究,中立性有问题 编辑

太多对一手来源的原创研究,中立性有问题。请补充大量多方的独立第三方第二手文献。--❦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3月10日 (一) 03:04 (UTC)回复

处理 编辑

更多来源挂得太多,而且格式不符合,所以全数回退,npov已经补回过(因为某人的多手,撤销不能,只能先回退再差异补回)。另用语上,已经查阅过在source的文档,确认原描述无误,某人切勿扭曲描述。评论才需要第三方,描述可以用第一方(描述是事实)。——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0日 (一) 03:33 (UTC)回复

拆分条目 编辑

这个条目中,有两个相互冲突的主张,我已经将原来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民国,拆成两个条目。希望各位编辑提出意见,参与接下来的编修,感谢。--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1月12日 (一) 16:25 (UTC)回复

拆分意见是可以的,但最好本条目对大致情况还是要有个介绍,要更详细的就进入另两个条目了解。还有国际观点不能只放在其中一侧,所以我将此条目国际观点补充回来,这样也让本条目更加全面,只做成消歧义页也太忽略本条目了。另外关于一边一国,如果有编辑者一定想将这个完全相反的观点放在一个中国里面,我也不反对。--涓生留言2015年3月21日 (六) 18:14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 Jyxyl9批判一番2018年2月1日 (四) 12:2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一个中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1日 (二) 16:5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一个中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6日 (三) 19:19 (UTC)回复

关于外交公报叙述中立性问题 编辑

@Barter84鉴于条目有关争议部分已被反复回退,为避免编辑战,特增开讨论。关于acknowledge的中文问题,个人认为应当中英文原文本并列,留待读者自行判断。阁下给出的来源均只来自第三方国家(台湾、美国),而没有来自立场所涉的英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的诠释。蒂勒森不是地球球务卿,美国政府的立场只能代表美国自己,而其立场在条目内文亦已另有长篇叙述。本条目“其他国家”一节列在“美国”一节之后,从条目架构来看,相信采用承认(Recognised)、承认(Acknowledge)、认知(Acknowledge)三段并列的表述已能令读者判断。——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1日 (四) 12:09 (UTC)回复

这是Barter84目前认定的版本:
  马来西亚[1][2]  澳大利亚[3][4][2][5]  新西兰[6][2][7]  西班牙[8][9]等八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认知(Acknowledge,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使用“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2日 (五) 03:45 (UTC)回复

建议改为:

  马来西亚[1][2]  澳大利亚[3][4][2][10]  新西兰[6][2][11]  西班牙[8][12]等八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公报中文本后半句中的“承认”一词,英文本则写作“Acknowledge”。美国和台湾普遍认为,“Acknowledge”一词实际上应当表述为“认知”[2]。另有观点认为应表述为“理解”[11]。——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2日 (五) 04:50 (UTC)回复

(:)回应,请Jyxyl9尊重其他国家、以及正视二次文献来源的解释,不要拿"承认"两字以先入为主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说法强硬套到其他国家的认定身上去。--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2日 (五) 05:14 (UTC)回复


  • 文献一: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dNav3pjPh0UC&pg=PA38
Australian officials argued at the time: [The] formula is in our view closer to the Canadian than the british. “Acknowledges” is very similar to “takes note”: and there is no direct grammatical connexion, which there is in the british formula, between the territorial issue of Taiwan and the removal of official representation. (in our view, the removal of representation is a necessary consequence of recognizing the PRC Government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territorial issue of Taiwan.)
澳大利亚官员在签署建交公报时说:“我们的见解,这个模式较英国模式而言更为接近加拿大模式“Acknowledges”非常类似英文的“takes note”(注意到):在英国模式中,这个字义在台湾领土问题和撤走官方代表机构(断交议题)之间没有直接相关。(简单说:我们的见解,撤走代表机构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中国政府必须的结果,跟台湾主权问题无关)。”


  • 文献二: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KBLA4QNp0DEC&pg=PA327
在Acknowledgment目录底下,从小号字体当中就知道中国(The Chinese side)和美国(The U.S. side)对于签署公报的认知和声明就不同,后面说上海公报(使用acknowledge字眼)吸引一系列国家走相同路径(the same trajactory)的举动,包含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马来西亚等国,证据显示他们在制度性学习加拿大模式(institutional learing from the Canadian experience)

至于“加拿大模式”是什么,自己去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找一下就知道。


  • 文献三:

https://www.theaustralian.com.au/opinion/onechina-policy-must-not-dilute-taiwans-independence/news-story/f9aa9f9444b945be487e3d69d29b9cde
Mao Zedong, who also did not claim Taiwan as Chinese until 1942, likewise insisted that Taiwan belonged to China. Mao persisted with this insistence when Western powers reached agreements to recognis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early and late 1970s. The democratic powers at the time acknowledged that China believed this, but did not recognise this claim.
西方列强在1970年代达成协议(签署建交公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毛泽东坚持台湾属于中国,西方列强此时acknowledged中国信奉这一点,但是没有承认这种要求。--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2日 (五) 15:03 (UTC)回复

(:)回应:阁下给出的文献只是证明承认(Recognise)与“承认”(Acknowledge)不同,而这并非我们讨论的焦点,我从来没有说Acknowledge等于Recognised,我们探讨的是它的中文表述。阁下一直在反复提及“英国模式”、“加拿大模式”,而这些文献只是在说明Recognise和Acknowledge不同罢了,却并没有说“Acknowledge”的中文就是“认知”,只有美国这么说过。单在你给出的来源中,我就能找到“认知”、“理解”、“注意到”多种翻译,这显然证明对“Acknowledge”的翻译是有分歧的。
而在外交公报中英文本中,除了“承认(Acknowledge)”的用法外,还有“认知(Acknowledge)”即双语文本都是“认知”的用法,这是需要作出区分的,而阁下的版本显然将之混为一谈。最后,我想再次请阁下尊重公报中文本正文,别忘了建交公报中文本这些西方国家也是一起签字的[13]。——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3日 (六) 02:07 (UTC)回复
(:)回应Jyxyl9,那是阁下信仰的观点,其他国家使用Acknowledge的意思很清楚不是承认,阁下就非得先入为主定义为承认;明明中英文版本双方各自的声明与解读不同,阁下就非得用一起签字之说四两拨千金带过。敝人给出的文献证据就在那里,事实究竟如何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就让事实说话吧!--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07:15 (UTC)回复
(:)回应:拜托阁下提高下阅读能力。我从来没有说过Acknowledge等于承认,所以我用“承认”加以表示。因为中英两文公报都是正文,在英文本中同样是“Acknowledge”,但中文本中英国澳大利亚公报使用“承认”而在泰国公报使用认知,这一定是有其外交意涵的。我仍用中美公报的例子说明这一点:
——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3日 (六) 11:21 (UTC)回复

(!)意见,应该要在条目里, 注释 这两个英文字的区别--叶又嘉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2:03 (UTC)回复

(:)回应Jyxyl9,阁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的文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的答复做什么呢?上面不是已经说过,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说法强硬套到其他国家的认定身上去,请别忘了引发这个讨论的内文编修,主词是其他国家,要看的是其他国家的观点,这些到底要再提醒阁下几次呢?--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6:09 (UTC)回复
(:)回应Jyxyl9,阁下引用的文章:“这两处中英文表述,都是经过中美外交谈判人员反复磋商达成一致共识的,并经中美两国领导人批准,不存在什么文字解释上的歧义”,是这样吗?事实果真如此吗?条约比公报的位阶更高、更为严谨,更需要双方的努力谈判与反复磋商与元首批准,难道就不会存在文字解释上的歧异吗?这种自我合理化的说法并不堪检验,而且事实上并非如此[1][2]。--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7:07 (UTC)回复
(~)补充,关于中美双方在联合公报上面关于台湾议题认知上的歧异,美国现任国务卿雷克斯·蒂勒森的回应已经讲得够清楚了!有需要翻译跟敝人说一声[3]
The United States did not, however, give in to Chinese demands that it recognize Chinese sovereignty over Taiwan......Instead, Washington acknowledged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aiwan was part of China. For geopolitical reasons,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RC were willing to go forward with diplomatic recognition despite their differences on this matter. When China attempted to change the Chinese text from the original acknowledge to recognize, Deputy Secretary of State Warren Christopher told a Senate hearing questioner, “[W]e regard the English text as being the binding text. We regard the word ‘acknowledge’ as being the word that is determinative for the U.S.” In the August 17, 1982, U.S.-China Communique, the United States went one step further, stating that it had no intention of pursuing a policy of “two Chinas” or “one China, one Taiwan.”To this day, the U.S. “one China” position stands: the United States recognizes the PRC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but only acknowledges the Chinese position that Taiwan is part of China.--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7:28 (UTC)回复
(:)回应:第一,我引用那篇论文是为了说明中文词义语气的区别,不要转移问题。第二,我已经无数次说明我从来没有说过Acknowledge等于承认,请阁下不要强行扭曲我的立场。我也再次说明,公报的中文本、英文本都应当具有同等效力,公报中文本下方一样有两国的签名落款。既然都是Acknowledge,为什么英澳和泰国的公报就是不同呢,这显然是有其特殊意涵的。因此,用承认、“承认”、认知三级表述显然是忠实于原文本的。当然,我同意之前叶又嘉的看法,在忠实于原文的表述之外,应当解释这些词语中英文中的词义。
另外,阁下刚才提到“不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說法強硬套到其他國家的認定身上去”,可却又曾在回退编辑摘要说“acknowledge與公報的意義美國講得最清楚”,这是否是双重标准呢?阁下所做的,正是将作为第三方的美国和中华民国的认定表态简单套到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上去,他们可没说Acknowledge的中文就应该是认知。我再次重复,单在你给出的来源中,我就能找到“认知”、“理解”、“注意到”多种翻译,这显然证明对这些国家公报英文本中“Acknowledge”的中文翻译,哪怕在美台内部都是有分歧的。——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3日 (六) 17:41 (UTC)回复
(:)回应Jyxyl9,请阁下不要先入为主,如上一个回应还一直执著 承认又“承认”的。敝人再说一次,关于台湾议题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说法强硬套到其他国家的认定身上去,因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专门在做的事(阁下提供的文献),还由其他国家出来辩驳解释(敝人提供的文献),从文献资料上来看就很清楚,请交给文献,文献会说话,敝人上面贴完没有再次贴,并不代表不见了。--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9:16 (UTC)回复
(:)回应:第一,我也请阁下不要把中华民国或美国的认定表态简单套到其他国家的认定上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好歹算公报缔约方,美国和中华民国却实实在在的算第三方。第二,想必抢着帮别人解释“Acknowledge”的含义,中华民国方面比谁都上心吧。“由其他国家出来辩驳解释”既不应当是美国解释,也不应当是中华民国解释。而你给出的文献无非是在强调英文本中“Acknowledge”与“Recognise”的不同,到头来也没有说“Acknowledge”的中文应该是什么,但后者才是本次讨论的主题。既然对“Acknowledge”的中文表述有争议,那么我想忠实于原文始终是最重要的。最后,再次吁请阁下不要一面说着“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说法强硬套到其他国家的认定身上去”,一面又说“acknowledge与公报的意义美国讲得最清楚”,双重标准终究是行不通的。——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3日 (六) 20:21 (UTC)回复
(:)回应Jyxyl9,阁下的类比错了,当事方澳大利亚官员在签署建交公报时就有说:“我们的见解,这个模式较英国模式而言更为接近加拿大模式。“Acknowledges”非常类似英文的“takes note”(注意到)[4],当事方(主词)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从文本的修改就知道阁下是以己方观点在凌驾当事方(主词)的意思,而且偏离原意更远。另外,美国对公报与字词的解释一向很稳定,美国摆明英文版才是他们要的(We regard the English text as being the binding text)[5],修订版本所提的那些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马来西亚),在公报中使用相同英文字眼acknowledge都是跟随在美国签署公报的路径来的(drew a series moves by numbers of countries in the same trajectory)[6],反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自身的政治需要而改变掉原先acknowledge的相对应中文字词。--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4日 (日) 02:51 (UTC)回复
(:)回应:第一,正如我一再说的,“Acknowledges” is very similar to “takes note”一句只是解释“Acknowledges”一词在英文本中的外交意涵,而并没有说明“Acknowledges”的中文对应词是哪一个。哪怕是阁下反复声称的“英国模式”、“加拿大模式”,上述两国政府也没有就这一问题作出立场声明。如果依阁下之意强行诠释为认知,就是与阁下自己给出的来源([11])自相抵触。这一情况表明,哪怕是台湾学术界对该词的中文表达都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要做的是忠实于原文,而不是拿来源做推论进而加以原创研究。第二,我已一再强调阁下不要转移论题,我从来没有对美国政府对公报中文的解释表达异议,因为该内容在条目中已有专段叙述。而另段叙述的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却并没有对其中文对应词的官方表态,阁下也始终无法拿出“中文对应词”问题的英澳加方官方表态,阁下拿出的只是推论而已。第三,阁下一直在用各路学术研究和台美立场反复质疑公报中文正文本。说“反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自身的政治需要而改變掉原先acknowledge的相對應中文字詞”,这搞得好像作为第三方的中华民国方面不是为了自身需要,而满世界帮公报缔约国解释“Acknowledges”的中文词义似的。——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4日 (日) 04:20 (UTC)回复
(:)回应Jyxyl9,其一,阁下所打的字只是阁下个人的观点,个人观点人人都可以制作出自己的一套说法,请配合文献发言。其二,相关国家的表态已经很清楚了,根本就不是承认的意思,为何阁下还硬要加到别人身上去呢?虽然目的早已经知道了。其三、acknowledge翻译成认知、认识到,这可不是原创研究,而是满满的文献都有提到,就连北京九州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办主管的出版机构)出版的书籍都有提到这一点[7]。美国、澳大利亚都已经对该字的定义有所表态,请回头找一下,文献证明足够了,很清楚该字并非承认的意思,否则请阁下提出反证,而不要只等人喂鱼要文献。不死心一再找碴,否则拉倒,这招敝人也会玩,不过太廉价了,要反驳请拿出可靠文献来证明相关国家的意思就是在"承认",这样才能说服人,因为敝人实在懒得看阁下的写作。--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4日 (日) 05:48 (UTC)回复
(:)回应@Barter84请阁下保持冷静。第一,“谁主张谁举证”,我的主张是在叙述时并列中英文原文本[1][3][6][8][4],而你的主张是否定中文原文本表述而另表述为“认知”。所以拿出“Acknowledge”的官方中文对应词的举证责任在你。第二,我已一再说明,本讨论的主题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官方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报中“Acknowledge”一词的官方中文对应词。而你给出的文献只能证明上述国家对公报英文原文本的诠释。正如我一再说的,“Acknowledges” is very similar to “takes note”一句只是解释“Acknowledges”一词在英文本中的外交意涵,而并没有说明“Acknowledges”的中文对应词是哪一个。毕竟它说的不是“Acknowledges” is very similar to “Ren Zhi”。[开玩笑的]第三,正如我一贯的意见,该词表述以中英原文本对比看确实有一定差异,但对该词的中文翻译连台湾学术界都有争议(各方意见分别有认知[2]、理解[11]、认识到、注意到等),因而我提出尊重原文本的折中方案,用“承认”而非承认加以描述,并另文说明其中的意涵差异。我仍然希望阁下能采纳这一意见。第四,说什么“因為敝人實在懶得看閣下的寫作”,这不是一个积极的沟通方式,也无助于达成共识。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如果阁下仍然抱有偏见地进行对话,那继续论战也失去了意义。——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5日 (一) 10:15 (UTC)回复
(:)回应Jyxyl9,
  1. 敝人先前就说过,二次文献是维基百科所依赖的主要资料引用来源,这是维基百科的规定,请阁下遵守
  2. 敝人提供的文献里面就有当事国的官方表态,以及相关二次文献关于公报中该英文字的中文翻译及各当事国的意思、作为,并能彼此互相印证,证据力已经足够,请阁下不要故意视而不见。
  3. 阁下要求该英文字要拿出统一中文对应词在讨论页做文章,那么请阁下提出确实提及此项要求的可靠文献,请提出立论根据,以此证明有必须遵守此项原则的特别要求,否则就是阁下为了限制别人而个人化提出的原创观点,原创观点在维基百科的地位如何相信阁下应该非常了解。--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5日 (一) 17:49 (UTC)回复
(:)回应@Barter84简单的中英原文本并列,是可以直接引用第一手来源的,因为中英原文本中的这个词都是单纯事实,这符合方针中关于“描述性断言”的定义。而像您这样否定原文本另立新词,才适用“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的规定。第二,由始而终,您的“當事國的官方表態”都只是对英文原文本的解读,而非对中文原文本的解释,故不能引申否定其中文原文用词,这一问题我已在前面的论述中反复提及,无需赘述。第三,WP:POV在中立性处理上有“让事实自己说话”原则,因而我提出了尊重原文承认(Recognised)、“承认”(Acknowledge)、认知(Acknowledge)三段并列的表述。在这一问题上,无论是只写中文的承认,还是改写为认知,都属于“潜在有偏见的声明”,前者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后者则偏向中华民国。因而,我认为在这一段落需要“通过归属与证实来组织成一段中立的陈述。”——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5日 (一) 18:35 (UTC)回复
以下是我的草案,这仍然可以修改:
  马来西亚[1][2]  澳大利亚[3][4][2][15]  新西兰[6][2][11]  西班牙[8][16]等八国都在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的外交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acknowledge)[a]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公报中文本后半句中的“承认”一词,英文本则写作“Acknowledge”。美国和台湾普遍认为,“Acknowledge”一词实际上应当表述为“认知”[2]。另有观点认为应表述为“理解”[11]、“认识到”。有澳大利亚官员在签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公报时说:“在我们的观点中,这个模式较英国模式而言,更为接近加拿大模式。“Acknowledges”一词的语义非常类似英文的“takes note”(注意到)。《澳大利亚人报》的一篇文章则写道,民主力量在当时认识到中国所信奉的观点(台湾属于中国),但并没有承认这一要求。
——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5日 (一) 19:28 (UTC)回复
(:)回应Jyxyl9,
  1. 方针的解读请阁下先看清楚再下笔,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这里的真实情况就是拥有许多第二手来源文献,并非没有第二手来源,前提条件请看清楚,其中第二手来源敝人已经提供了不少,况且这些第二手来源的解释与阁下提供第一手来源之中文版本方面的语意有明显不同,这就是关键点。该注意的是,维基百科是人为介绍条目的地方,有经过改写就含有解释的成分,并非原原本本的描述性断言维基百科以二次文献做为依赖支撑论述的主要资料引用来源,这是维基百科的要求,请不要本末倒置。
  2. 只有当阁下确实了解前项所述维基百科的特质,就不会再说出类似“不能引申否定其中文原文用词”的这种话。
  3. 让事实自己说话相信阁下早已经非常清楚这些国家的观点并非“承认”,请注意“外交辞汇”的独特性,不要再随中方使用偏离事实的字眼挂他们牌子,如同前面那句话显示的效果,使用双引号有强调该字的语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的“承认”字眼置于前面又有先入为主的灌输效果,既不能反映事实也不可能接受这种写法。请别忘记,维基百科是由二次文献支撑的,不要固着执迷于第一手来源的文件,维基百科长期以来会如此着重二次文献检验与评估来源,就是考虑到文本可靠性的问题以免读者落入不可靠的陷阱。--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7:51 (UTC)回复
(:)回应@Barter84第一,问题在于,阁下所给出的所有二手来源皆未提及其中文对应词,亦没有否定中文原文本的地位,因而没有文献能直接支持阁下您的观点,亦不能据此推翻公报原文的单纯事实。该语句在阁下动笔修改前是完全按照中文原文本阐述的,在阁下出手前不存在经过改写或加了特技的成分,如果阁下仍对用语不满,我欢迎条目回退至本次争议前的稳定版本。第二,“中方使用偏離事實的字眼掛他們牌子”我已经无数次说明,公报没有说明哪个文本是正本,也没说中文本是英文本的译本,中英文本是由两国同时签署的外交文件,阁下给出的所有外文来源都没有直接否定中文原文本的地位,故阁下“偏離事實”之说并无立论根据。如果那些国家认为“偏离事实”大可直接参考泰国模式,用“认知(acknowledge)”不就得了,因而阁下说法显然站不住脚。我再次呼吁阁下不要抱着固有偏见进行编辑,这样的编辑是不具有建设性的。第三,“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承認」字眼置於前面又有先入為主的灌輸效果”,阁下要是想把英文本放前面,变为 acknowledge(“承认”),我不反对。不过这是不是又有“先入为主的灌输效果”我就不清楚了。第四,“如同前面那句話顯示的效果,使用雙引號有強調該字的語氣”,按阁下所说,大陆方面常用的 台湾“中央银行”总裁 之类用法是在强调央行咯?——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6日 (二) 22:43 (UTC)回复
(:)回应Jyxyl9,阁下的回应已经背离事实了,阁下所谓:“问题在于,阁下所给出的所有二手来源皆未提及其中文对应词,亦没有否定中文原文本的地位,因而没有文献能直接支持阁下您的观点,亦不能据此推翻公报原文的单纯事实”,请阁下自己回去检视敝人提供的文献,不要再讲反话或当做没有看到。另外,阁下所称:“如果那些国家认为“偏离事实”大可直接参考泰国模式,用“认知(acknowledge)”不就得了,因而阁下说法显然站不住脚。”请问是谁站不住脚?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都是使用acknowledge,谁告诉你不是?条目内文中,泰国那段所引用的参考文献47[8],里面明明白白写着:“ 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西班牙等八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系“中国”(或“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认知(acknowledge)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台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一省)。 请问阁下有没有先看过再来?还有,阁下一直将acknowledge和承认两个字以先入为主的方式对应捆绑起来,也不管敝人提供多少二手来源文献,就是执意如此,到这种层级已经接近信仰等级了,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针特别要求:“台湾不应被叙述为一个独立国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较适合被视为中华民国一部分”,代表之前曾有编辑者因为坚持特定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人为的,只有特定地区或受到成功灌输的人会对此毫无怀疑)而去干扰到维基百科的编辑、强要在维基百科灌输特定意识形态引导读者,而制定此约束。至于双引号有多种用意,不像阁下举孤例就能一概而论的,双引号也有强调、突出的语气作用,请阁下自己去参阅[9]。--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7日 (三) 11:26 (UTC)回复
(:)回应@Barter84请阁下不要继续罔顾事实了。第一,谁告诉你acknowledge就是“认知”了?在你自己给出的来源中就有两三种翻译,给出了“认知”、“理解”、“认识到”等多种翻译,你单独只取其中一个“认知”,难道不是意识形态作祟?你自己说“至於雙引號有多種用意,不像閣下舉孤例就能一概而論的”,但阁下却一直将acknowledge和认知两个词先入为主地捆绑起来,继而甚至搞出了用维基方针推翻公报原文的戏码,我也不得不深切怀疑阁下的执念是否进入了“信仰等級”。我呼吁阁下尊重原文表述,不要再坚持特定意识形态而去干扰到维基百科的编辑,也不要继续“強要在維基百科灌輸特定意識形態引導讀者”。第二,我收回泰国模式一语,因为中泰建交公报的中英原文本也采用了“承认”对“acknowledge”。——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7日 (三) 12:28 (UTC)回复
以下是我的草案,这仍然可以修改:
  马来西亚[1][2]  澳大利亚[3][4][2][19]  新西兰[6][2][11]  西班牙[8][20]等八国都在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的外交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acknowledge”(中文本表述为“承认”)[b]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公报中文本后半句中的“承认”一词,英文本则写作“Acknowledge”。美国和台湾普遍认为,“Acknowledge”一词实际上应当表述为“认知”[2]。另有观点认为应表述为“理解”[11]、“认识到”。有澳大利亚官员在签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公报时说:“在我们的观点中,这个模式较英国模式而言,更为接近加拿大模式。“Acknowledges”一词的语义非常类似英文的“takes note”(注意到)。《澳大利亚人报》的一篇文章则写道,民主力量在当时认识到中国所信奉的观点(台湾属于中国),但并没有承认这一要求。
这你总满意了吧?——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7日 (三) 12:40 (UTC)回复
(:)回应Jyxyl9,
  1. Acknowledge使用“认知”两字对应是大多数敝人提供的二次文献清楚标示的,这不是阁下所能否认与贬低的,敝人还能提供额外更多文献来证实这一点,就连“阁下自己”去年提供的脚注引用来源(阿波罗新闻网)也是使用“认知”两字,阁下别不承认。中共自己在公报上对acknowledge都使用过不同的中文翻译,而且意思竟然还一样,阁下怎么不批评看看?请别双重标准。
  2. 敝人可以再提醒一次,“二次文献”是维基百科所依赖的主要资料引用来源,这是维基百科的规定,请阁下遵守,原始文档请到维基文库。
  3. 敝人再讲一次,不要一直故意将acknowledge和承认两个字以“先入为主”的对应方式捆绑一起来引导读者,虽然阁下早就知道那些国家并非表示承认的意思。
  4. 关于意识形态,若要推广以让大家了解“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事实”,请阁下同维基百科社群寻求共识,进而替换掉现有方针,规定在维基百科使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而不应使用其他说法,这么好的办法总比在这里争夺诠释权更有用,敝人实在很想看看“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的论述在维基百科到底能不能走的通、有多少人认同。--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回应我再次呼吁阁下认真考虑我之前提出的行文方案。第一,麻烦阁下提高文字阅读水平,正因为各方都有不同翻译,我才主张尊重原文。我自己的来源一样也有“认识到”这一表述([14]),所以该词显然是富有争议性的,应当以尊重原文形式表述。第二,阁下说什么译为“认知”是“大多數敝人提供的二次文獻清楚標示的”,并且“敝人還能提供額外更多文獻來證實這一點”,而阁下却一直不能给出有关建交国对“acknowledge”一词的官方中文对应词,而一直单方面地使用来自台湾方面的来源([2][20][19])作为对中文对应词的诠释。阁下一方面批判中文原文本是“中方使用偏離事實的字眼掛他們牌子”,另一面却在用台方的解释来强行予以覆盖,这是否是双重标准的行为呢?第三,我再次说明,维基方针不能推翻历史事实,按阁下这逻辑,“台湾独立”条目可以删除了,因为该条目内容显然与“台湾是中华民国一部分”的方针相背离。——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8日 (四) 23:09 (UTC)回复
(:)回应Jyxyl9,
  1. 阁下称尊重原文,难道是中文吗?请问阁下哪来的自信说这种话?谁是原文、谁才是从原文翻译过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深外交官施燕华透露,《中美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英文的acknowledge,是中国方面依靠查字典来翻译成公报中文的,施燕华在文中更明白透露是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在“认识到”与“承认”的翻译方案中,亲自敲定翻译为“承认”,说这个词更符合我们的立场[10]。美国则明白表示不屈服于中国的要求迫使美国承认PRC拥有台湾,还提到中国试图将中文的"认识到"改为"承认",而表示公报英文版对美国才有约束力[11]。施燕华的话透露中国对acknowledge的中文版翻译有政治动机,美国的说明显示中国的翻译脱离原文的涵义。阁下要求尊重原文,那么阁下要不要批评中国的翻译脱离原文涵义的做法?
  2. 这点先前已经提过,请阁下请勿自创规则,如要求该英文字要拿出统一的官方中文对应词来做文章,除非阁下能提出确实提及此项要求的可靠文献,提出阁下的立论根据,以此证明有必须遵守此项原则的特别要求,否则就是阁下为了限制别人而个人化提出的原创观点
  3. 北京九州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办主管的出版机构)出版的书籍就有提到acknowledge的翻译有认知、认识到的意思[12]美国国务院派驻台湾的最高官员薄瑞光说过:美国对台湾地位的立场,包含在美国与中国从1972年到1979年签署的《联合公报》之中,在公报中声明了美国“认知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3](美国AIT网站),acknowledge意思为“认知”可不是阁下所谓只有台湾方面的解释,请不要窄化别人
  4. 请阁下不要错误类比来误解别人的意思,请看清楚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用语方面的方针规定,只要能理解前面两行字在写什么就够了,不要拿中国大陆中心的断言(明显属于意识形态层面)要来影响读者,这是维基百科不能允许的。简单说,维基百科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家的,虽然阁下很喜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说法。--Barter84留言
  1. 再次呼吁阁下认真考虑我之前提出的行文方案
  2. 单词对照是查字典查出来的有什么问题吗?这种关键的外交文件难道不需要查字典认真斟酌用字吗?难道公报原文就写了以英文本为正本吗?难道中国或者美国方面说过中文本无效吗?没有。美国政府只是说,“美国认为英文才是对美国有拘束力的条文”,而没有说中文本是假的、是无效的、是加过特技的。公报中英文本都是经两国换文签字的,中文本下方也有美国落款,故都应有法律效力。只是公报作为外交文件约束力较条约更弱而已。
  3. “谁主张谁举证”,该文段原文即为承认,阁下硬要改称认知,而罔顾其他翻译,举证责任自然应在阁下一方。“美國認知中國的立場”这只是中美公报而已,有说代表其他建交国立场吗?而其他国家公报的中文对应词,只有台湾提供,阁下也只能拿出台方文献,这显然缺乏中立。大陆书籍说的是“有认知认识到的意思”,有两种翻译,请不要断章取义。而且学术研究只能代表作者观点,书籍中也没说这是大陆官方立场,请阁下不要一直拿出版社做文章。在中时被并购前,时报文化出版的所有书籍都能代表中国时报立场?
  4. 有关方针的意涵同样包括,不要拿台湾中心的断言(明显属于意识形态层面)要来影响读者,这是维基百科不能允许的。简单说,维基百科不是中华民国自家的,虽然阁下很喜欢中华民国的说法。另外,这类比可太正确了,强行抹杀外交公报原文,显然和删除“台湾独立”条目是一个层次的维护“中华民国”单方立场的行为。——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10日 (六) 10:52 (UTC)回复
(:)回应Jyxyl9,
  1. 敝人上面就提出过文献,说明包含澳大利亚、新西兰、西班牙、马来西亚等国,证据显示他们在制度性学习加拿大模式(institutional learing from the Canadian experience)。[14],光是这个文献就足够支撑敝人的论点,很够力了,是阁下对此不了解与漠视。敝人要的对等回应,应该是来一个看得懂、以及尊重不合己意文献的人才有意义
  2. 美国对公报翻译的中文版有没有接受,敝人提供的文献已经讲过了,请回去翻。
  3. 阁下的回应充满个人的观点,请阁下要有自己的发言根据,看看敝人是怎么回应的,回应要有凭据,而不是自己不做功课、坐等别人家的文献、只要靠一直找碴、鄙视文献的战术玩到最后就自以为获胜,这种出嘴巴的口水战敝人也会,只不过这样子生出来的一篇回应太廉价了,敝人对不对等的回应兴趣缺缺,请阁下认清维基人只是一个维基百科用户的角色,发言要有根据以提升自己,维基百科不是论坛。--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0日 (六) 12:42 (UTC)回复
“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继续讨论已经失去意义,不过是鸡同鸭讲罢了,可以休矣。——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2月10日 (六) 14:07 (UTC)回复
这里我想补充几点。首先,“阁下的回应充满个人的观点”这句显然就有问题,回应不充满个人观点怎么叫回应,而且本人在先前的讨论中也一直给出了相应的来源,只不过是阁下一贯只认同自己的来源,而把别人的来源都称作“问题来源”或干脆不予理会罢了。其次,阁下并不是受害者,也请不要装作受害者,阁下一直强调“维基人只是一个维基百科用户的角色,发言要有根据以提升自己”,我很同意您的观点。只是希望您说到就要做到,而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将自己说过的话当作空中楼阁,束之高阁。这同样不是一种健康的编辑态度。——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0日 (一) 19:52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马来西亚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门户网站. 北京. [2018-01-29] (中文(中国大陆)). 马来西亚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关闭它在台北的领事馆。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沈吕巡. 台美關係/沈呂巡:一個中國國際社會N種表述. 中央网络报. 2017-12-07. 马国虽然承认(recognize)中共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只认知(acknowledge, 中共也译为承认)中共立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前述的马来西亚模式,它承认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但对中共对台主权立场仅表示“认知”(acknowledge),采用此种模式的另有澳洲、新西兰、泰国、英国(提升关系公报)等 
  3. ^ 3.0 3.1 3.2 3.3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澳大利亚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中、澳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门户网站. 北京. [2018-01-29] (中文(中国大陆)). 澳大利亚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并决定于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前从台湾撤走其官方代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大利亚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欣赏。 
  4. ^ 4.0 4.1 4.2 4.3 4.4 澳大利亚政府. Taiwan brief Australia-Taiwan relationship. 澳大利亚外交和贸易部. [2018-01-29] (英语).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continued to recognise Taipei until the establishment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PRC in 1972. Australia’s Joint Communiqué with the PRC recognise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RC as China’s sole legal government, and acknowledged the position of the PRC that Taiwan was a province of the PRC. 
  5. ^ 范盛保. 澳洲外交政策的中國面向 (PDF). 台湾国际研究季刊. 2013, 9 (2): 110. 惠特兰正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全面建立两国关系,他也是首位访问中国的现任总理。对于中、澳的建交公报中关于台湾的叙述也以“认知”(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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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沈吕巡. 大陸「一中原則」全球化了嗎. 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 2017-12-27. 西国法院此次既以建交与否定分野,那就不妨看看西国当年与大陆建交的时候,公报中有没有“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经查该公报中西国所用的字眼只是“认知”(acknowledge),但中方也把它翻译成“承认”。 
  10. ^ 范盛保. 澳洲外交政策的中國面向 (PDF). 台湾国际研究季刊. 2013, 9 (2): 110. 惠特兰正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全面建立两国关系,他也是首位访问中国的现任总理。对于中、澳的建交公报中关于台湾的叙述也以“认知”(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为内涵。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赖怡忠. 後冷戰時代的紐西蘭外交政策. 台湾国际研究学会. 2006-02. 新西兰与中国建交公报中,新西兰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台湾是中国一省的立场,只表示“理解(Acknowledge)”。 
  12. ^ 沈吕巡. 大陸「一中原則」全球化了嗎. 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 2017-12-27. 西国法院此次既以建交与否定分野,那就不妨看看西国当年与大陆建交的时候,公报中有没有“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经查该公报中西国所用的字眼只是“认知”(acknowledge),但中方也把它翻译成“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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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14.0 14.1 任东来. 美国对台湾地位问题的立场——也谈“认识到”和“承认”. 开放时代. 2003, (1): 153–154 (中文(中国大陆)). 
  15. ^ 范盛保. 澳洲外交政策的中國面向 (PDF). 台湾国际研究季刊. 2013, 9 (2): 110. 惠特兰正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全面建立两国关系,他也是首位访问中国的现任总理。对于中、澳的建交公报中关于台湾的叙述也以“认知”(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为内涵。 
  16. ^ 沈吕巡. 大陸「一中原則」全球化了嗎. 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 2017-12-27. 西国法院此次既以建交与否定分野,那就不妨看看西国当年与大陆建交的时候,公报中有没有“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经查该公报中西国所用的字眼只是“认知”(acknowledge),但中方也把它翻译成“承认”。 
  17. ^ 17.0 17.1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acknowledge ~ Definition of acknowledge in English by Oxford Dictionaries. Oxford Dictionaries. [2018-02-06] (英国英语). [reporting verb] Accept or admit the existence or truth of.……[with object] Recognize the importance or quality of.  引证错误:带有name属性“词典1”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18. ^ 18.0 18.1 柯林斯英汉双解大辞典. 有道词典 acknowledge. Oxford Dictionaries. [2018-02-06] (英国英语). 及物动词 If you acknowledge a fact or a situation, you accept or admit that it is true or that it exists. 承认 (事实或情况)……及物动词 If someone's achievements, status, or qualities are acknowledged, they are known about and recognized by a lot of people, or by a particular group of people. 认可 (某人的成就、地位或品质) 
  19. ^ 19.0 19.1 范盛保. 澳洲外交政策的中國面向 (PDF). 台湾国际研究季刊. 2013, 9 (2): 110. 惠特兰正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全面建立两国关系,他也是首位访问中国的现任总理。对于中、澳的建交公报中关于台湾的叙述也以“认知”(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为内涵。 
  20. ^ 20.0 20.1 沈吕巡. 大陸「一中原則」全球化了嗎. 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 2017-12-27. 西国法院此次既以建交与否定分野,那就不妨看看西国当年与大陆建交的时候,公报中有没有“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经查该公报中西国所用的字眼只是“认知”(acknowledge),但中方也把它翻译成“承认”。 
  1. ^ 《牛津词典》网络版指出,“acknowledge”一词在作转述性动词时,有“接受或承认某事的存在或真相”(Accept or admit the existence or truth of.)之意,而作及物动词时,则有“承认某物的重要性或质量”(Recognize the importance or quality of.)的意涵[17]。《柯林斯英汉双解大辞典》表示,该词作及物动词时,有认可(某人的成就、地位或品质)、承认(事实或情况)的意思[18]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安年指出,该词含有“认识到”、“认知”的意思,在法律意义上与“承认”有所区别。中国大陆人民教育出版社引述《新英汉词典》和《远东英汉大词典》指出,该词的在两本词典中的第一个词义是“承认”。并据此认为,“‘认识到’和‘承认’两个词实际上并无本质差别”。
  2. ^ 《牛津词典》网络版指出,“acknowledge”一词在作转述性动词时,有“接受或承认某事的存在或真相”(Accept or admit the existence or truth of.)之意,而作及物动词时,则有“承认某物的重要性或质量”(Recognize the importance or quality of.)的意涵[17]。《柯林斯英汉双解大辞典》表示,该词作及物动词时,有认可(某人的成就、地位或品质)、承认(事实或情况)的意思[18]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安年指出,该词含有“认识到”、“认知”的意思,在法律意义上与“承认”有所区别。中国大陆人民教育出版社引述《新英汉词典》和《远东英汉大词典》指出,该词的在两本词典中的第一个词义是“承认”。并据此认为,“‘认识到’和‘承认’两个词实际上并无本质差别”。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一个中国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28日 (四) 18:0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一个中国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6日 (一) 22:45 (UTC)回复

政权名称 编辑

@Jyxyl9阁下欲更改的政权名称是稳定版本,是故,与他人发生歧见时,须先在讨论页取得共识才能更改。--Matt Smith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2:26 (UTC)回复

首先,从未有任何方针指引规定“稳定版本一律不得修改”,也没有规定“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必须回退到原有版本”,请您拿出方针指引的根据,谢谢。其次,B君回退前难道毋需在讨论页说明情况?这是否有标准不一之嫌?——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0日 (一) 04:03 (UTC)回复
敝人没有说“稳定版本一律不得修改”,敝人是说修改稳定版本时若与他人发生歧见就须先在讨论页取得共识。如方针WP:共识所言:“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 ”假若人人都坚持己见、拒绝讨论,维基百科只会沦为编辑战的场所。请阁下理解。--Matt Smith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5:20 (UTC)回复
您说“若与他人发生歧见就须先在讨论页取得共识”,我很认同。但是,取得共识不是仅呼叫争论的一方进入讨论就能够解决的。作为未涉入争议的第三方,真正公允的作法是同时呼叫争议双方解决问题。——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0日 (一) 19:41 (UTC)回复
谢谢。敝人以后会注意这一点。--Matt Smith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23:14 (UTC)回复

外交公报的立场 编辑

@Barter84

首先,根据WP:共识,“编辑摘要很有用,但不要通过大量的编辑摘要去讨论争议——这实际上是编辑战,并有可能招致制裁。”因此,请考虑以谈判方式解决问题,而非反复回退。阁下在30个小时内已进行了3次回退,潜在地违反了WP:3RR原则。
其次,目前“外交公报上的立场”这个标题是您自己改的,如今却说什么“一直填塞哪个国家,又哪个国家的公报内容”“就其联合公报文件面上来做文章”,是否有些矛盾?如果您要平衡立场,不妨拿出中华民国与那仅有的17个邦交国的有关公报中反对“一个中国”的论述,并以其合理的比例放入本条目,这显然比您目前反复回退的粗暴行为更具有建设性。
以上两点望阁下说明。——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0日 (一) 19:36 (UTC)回复
中立性与准确性模板、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具有普世通用模板,偏重在某些见解、事件、或争议上的模板,是因为在众多公报都故意挑选与中共建交的外交公报说事,还以超大篇幅比重填塞,请问这是符合中立的观点方针、还是在宣传?阁下先前自行建立的讯息框,使用"一次文献"的中美建交公报,以断言的方式呈现美国"承认"中国的立场,证据已经表明这根本不是承认,而是认知,这种以断言方式放在文本已经构成误导。--Barter84留言2018年9月11日 (二) 16:28 (UTC)回复
第一,“故意挑选与中共建交的外交公报说事”?好啊,这个世界上有178个国家与共和国建交(90.8%),只有17个国家与贵岛建交(8.7%),比例约为9:1,你告诉我这叫“刻意挑选”?“外交公报的立场”一章中已经提及了超过一百个国家,如果这样还叫“地域中心”的话,那维基就没有能够幸免的条目了。另外,没有人阻止您添加与贵岛建交的17个国家相关的外交公报立场,您应当做的,是主动添加与贵岛有关的可靠信息,这才是有建设性的举动。
关于所谓“超大篇幅比重填塞”的问题,请注意,WP:中立性方针规定,
“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
第二,“使用"一次文献"的中美建交公报,以断言的方式呈现美国承认中国的立场”?《中美建交公报》本来就有中英双语文本,美国的说法只是“美国只遵守英文本,并认为英文本中的含义是认知”,但美国政府从未否认中文本是“承认”吧?条目中已经列出了中英两文本供读者参考,左侧还有贵岛方面添加的“超大篇幅”说明解释,如果您还认为“构成误导”的话,建议您还是致函美国国务院,要求中美两国重开建交谈判比较好。——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1日 (二) 20:30 (UTC)回复
  1. 中立性与准确性、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具有普世通用、偏重在某些见解,这些都是条目中确实存在的问题,一直在那边固着于公报东公报西做文章,阁下去看看英文版本为何就不会犯这些问题
  2. 再者,就条目中公报内容的引用,基本上都是取自第一手来源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条目里有多少地方违反维基百科方针,请阁下自己去清点看看。
  3. 阁下刻意在公报章节旁边放置引用方框,拿第一手文献特地展示提醒“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中共说法形成断言,与美国本身的意旨不符,如果阁下不愿意改善,敝人就认为这是有意引导中文维基百科读者落入偏见的打广告行为。--Barter84留言2018年9月12日 (三) 18:17 (UTC)回复
(※)注意:请不要掩耳盗铃,对别人的发言不管不顾、自说自话,这样无益于讨论。
  1. 阁下所列第一条:东八区时间9月11日、9月12日本人之发言已有回应,恕不赘述。
  2. 阁下所列第二条: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外交公报的立场”一段共引用了54个来源,其中只有18个为中方一手来源,中方一手来源占比约33.3%,阁下的指控不成立
  3. 阁下所列第三条:东八区时间9月12日本人之发言已有回应,恕不赘述。另外,按阁下的逻辑,阁下引用的中国东南某岛绿营学者的研究是不是也是“有意引导中文维基百科读者落入偏见的打广告行为”?如果阁下拿着贵岛学者的研究来推翻1979年中美建交谈判签署的建交公报中、英文原文,我觉得您有点不切实际了。——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5日 (六) 04:46 (UTC)回复
(※)注意:请不要以四两拨千金的方式key几个字过去,就当作问题不存在,
  1. 英文版本怎么就不会犯这些问题,阁下检讨过了没?敝人在上面已经问过阁下:“这是符合中立的观点方针、还是在宣传?”阁下当真以为别人家都看不出来?
  2. 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编辑,阁下有检讨过了没?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情事还能拿整体当中的比例多寡来当成没事儿?这逻辑非常奇怪!维基百科能这样搞吗?
  3. 阁下的个人地域中心立场这么强,已经直接影响编辑行为,阁下应该要好好了解详读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方针,例如“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的用意,不要每次都要别人提醒!关于第三点,阁下故意使用引用方框的用意为何,阁下自己是最清楚的。敝人再重复说一次:阁下刻意在公报章节旁边放置引用方框,拿第一手文献特地展示提醒,拿中共说法形成断言,与美国本身的意旨不符,如果阁下不愿意改善,敝人就认为这是有意引导中文维基百科读者落入偏见的打广告行为。--Barter84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7:41 (UTC)回复
(:)回应:自己在那里充耳不闻、闭目塞听就不要说别人“四两拨千金”“key几个字过去”,不是所有人都会像阁下一样反复复制同样的话来自造声势。
  1. 第一,模板可是挂在“外交公报的立场”整段的段首的,当然要对整段的情况作出分析。说话要讲证据,不是别人拿出数据打脸后,就如梦初醒地说“这逻辑非常奇怪!维基百科能这样搞吗?”,这不是讨论的合理态度。需要指出的是,在阁下的“帮助”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该章节之下各段基本都出现了二手来源,如“大洋洲国家”一段中,仅有46、47、50号来源属一手,一手来源占比不到27.5%,阁下的指控不成立。另外,本人在此对阁下的“帮助”深表感谢
  2. 第二,“英文版本怎么就不会犯这些问题”,麻烦阁下先搞清楚有没有“问题”,再来讨论要不要解决“问题”。从第一点的论述我们已经能够看到,“问题”不是阁下自己一厢情愿想有就能有的。“还能拿整体当中的比例多寡来当成没事儿?”,没错,比例低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开玩笑的]
  3. 第三,阁下所列第三条:东八区时间9月12日、9月15日本人之发言已有回应,恕不赘述。另请注意中英文本原文与“美国本身的意旨”是两个概念,请阁下不要混淆视听。
(最后稍微补充一下,加粗和大字体应该用在极少数文字的强调,而不是全文加粗,这样反而没有重点。阁下刚才回复的435个字中,问号感叹号8处、加粗就有151个,其中还有加粗放大81个。这样真的利于阅读吗?大片加粗放大可不是自壮声势的好办法。)——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6日 (日) 00:40 (UTC)回复
(:)回应
  1. 请问Jyxyl9打上面那些文字究竟有什么意义?意义在哪里?一直就同一件事翻来覆去,自以为真有那么一回事(这显示Jyxyl9先前看不懂敝人的留言),其余则敷衍过去,直将敝人的质疑给拨掉了,这种回应有任何价值可言吗?
  2. 敝人在上面说的:“就条目中公报内容引用基本上都是取自第一手来源”,换成Jyxyl9的回应就变成:““外交公报的立场”一段共引用了54个来源,其中只有18个为中方一手来源,中方一手来源占比约33.3%,阁下的指控不成立”,根本牛头不对马嘴,还能一直大作文章批评别人称打脸,语文科教师应该会想哭吧!
  3. 英文版本条目并无有心人一直试图加强与引导政治正确的论述,想要影响读者落入其中的操作,自然不会犯这些问题。
  4.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违反维基百科方针不能允许,这种是非问题竟能拿个人独到的见解若无其事的带过变成没事儿,姿态摆明比管理员还威。
  5. Jyxyl9在公报章节旁边刻意另外放置引用方框彰显所谓“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中共方面断言,但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意思并非承认:(For geopolitical reasons,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RC were willing to go forward with diplomatic recognition despite their differences on this matter. When China attempted to change the Chinese text from the original acknowledge to recognize)“美国前任国务卿提勒森之前已经讲得很清楚”,Jyxyl9故意拿第一手文献,引导中文维基百科的读者落入错误见解的此种编辑行径,要求Jyxyl9改善,在这个讨论页已经讲第三次了,相信Jyxyl9又要选择继续闪躲敷衍过去。--Barter84留言2018年9月16日 (日) 16:35 (UTC)回复
(:)回应
(一)请您不要使用您自创的标准来解读方针内容,这属于原创研究,并且拒绝相信事实,一厢情愿地固执己见,强行认为别人违反方针。需要指出的是,您不分青红皂白随意解读方针指引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很显然,本人在9月16日的讨论中已经说过了,目前各章节各段文字基本都出现了二手来源,并基本与一手来源相配合,一手来源的总体比例并不高,
一如“大洋洲国家”一段中,仅有46、47、50号来源属一手,一手来源占比不到27.5%,阁下的指控不成立
再如“东北亚国家”一段中,仅有45号来源属一手,一手来源占比不到33.3%,阁下的指控不成立
如此情形,不胜枚举。请您不要使用您自创的标准来套用在维基百科中,并且拒绝相信事实,一厢情愿地固执己见,这不是开展讨论的合理态度。也请您搞清楚“牛头不对马嘴”的究竟是谁。
(二)本人已经在东八区时间9月12日、9月15日、9月16日三次对您所谓“美国的意思并非承认”的伪命题作出回应。而您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倒打一耙说本人“闪躲敷衍”,悲乎哀哉,您捂住耳朵不听他人言语是不能推动讨论进程的。需要强调的是,不管“美国的意思”究竟如何,《中美建交公报》的原文都不会作出任何改变。就算贵岛司法院大法官把宪法及其增修条文解释出花来,未经公投决议,原文也不会作出任何改变。请您不要试图混淆是非,用所谓“美国前任国务卿”的话来企图推翻1979年建交公报的中、英文本原文。本人再次强调一遍,《中美建交公报》的中英文原文就是这样,如果您认为列举公报中英文原文算“构成误导”的话,建议您还是致函美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要求中美两国重开建交谈判比较好。
(您一直喜欢把管理员当成青天大老爷,遇事不顺就想着到处找管理员上访,连举例也用的是“姿态摆明比管理员还威”。本人想要向您科普一下,管理员方针规定,“管理员并没有特权,在编辑责任方面,他们与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部分维基人甚至认为“管理”或“站长”是一种误称,因为管理员只是一群维基百科的用户”。)
——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7日 (一) 04:00 (UTC)回复
(:)回应
Jyxyl9的回应尽是一些敷衍之词。敝人之前说:“就条目中公报内容引用基本上都是取自第一手来源”,“公报内容”这四个字Jyxyl9看不懂就算了,竟然被Jyxyl9给大幅扩张定义成"各章节各段文字",并据此大做文章以扯开现有问题点。条目内文中有许多公报条文内容,不是没附上引用来源进行总结或改写、就是拿第一手来源进行总结或改写,根据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的这种强制性要求竟然被Jyxyl9自我合理化,变成没事儿的比例问题而已。Jyxyl9故意与众不同的在正文外面放置“引用方框”宣扬不符美国原意的中共方面立场(公报一次文献),迳称"美国承认"如何如何的错误见解,美国早已经说过这是中共方面企图将原来中文的"认知"改成"承认",与美国的见解不相同[15]Jyxyl9这种故意另外放置“引用方框”进行宣扬,让中文读者落入错误见解的编辑手法,在回应中完全回避掉自身编辑问题的责任,并将责任上纲推给中美两国上述这些都是Jyxyl9回应文章的招数。--Barter84留言2018年9月17日 (一) 17:24 (UTC)回复
(:)回应
(一)本人再次重申,请您不要使用您自创的标准来解读方针内容。您所谓“公报内容的引用”的定义完全属于原创研究,请不要继续偷换概念,这对继续讨论没有任何意义。
(二)胡搅蛮缠没用,反复复制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大篇幅加粗下划线来虚张声势并不能改变事实,动辄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大做文章没有建设性意义。——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日 (一) 18:47 (UTC)回复
(※)注意:请尽快回复,以利讨论。——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4日 (日) 06:04 (UTC)回复
(※)注意:请尽快回复。否则根据WP:共识,视为本人之主张无异议。——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20日 (六) 15:07 (UTC)回复
(※)注意@Matt SmithCommInt'l葉又嘉Cbls1911Jyxyl9屡次闪躲敷衍敝人在上面提出的各项问题,又打一些无意义文字来充当回应,没有意义的文字,敝人有何回复的意义?根据"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说明:“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请Jyxyl9不要在维基百科做出被认为是宣传的行为,请不要在维基百科搞两岸政治冲撞的零和游戏,维基百科的编辑不是这样玩的,阁下个人的特定意识形态上来维基百科就请自我收好,不要一再挑起冲突。--Barter84留言2018年10月20日 (六) 16:24 (UTC)回复
(:)回应
(一)阁下搞双重标准有一套我是领教过的。阁下一贯的把自己当作白莲花,仿佛自己是维基圣人、方针指引的维护者,而别人都是蛇鼠之辈。我再次说明,请不要动辄把别人的话当成“闪躲敷衍”、“无意义文字”,说得好像自己如何如何高尚似的。阁下说出“个人的特定意识形态上来维基百科就请自我收好”,我很认同。但是,听其言观其行,请您将您的发言与您的编辑记录保持一致,而不是尽搞说一套做一套的把戏。请搞清楚,整天在各种两岸及贵岛政治条目搞骂战搞斗争、从未为维基百科贡献哪怕一篇像样条目的人是谁?上来就把别人扣上“中共宣传”帽子的又是谁?
(二)本人已经说过了,条目中大部分对公报内容的引用及归纳总结,都有三手来源作出旁注或总结。阁下所谓“公报内容引用基本上都是取自第一手来源”完全站不住脚,因为阁下不知道,这个章节(除美国小节外)的基本框架完全是由第六十号来源搭建起来的,何谈“基本取自一手来源”之说?阁下自树靶子、自立标准的行为,实则无利于讨论,也完全背离方针精神,纯粹是胡搅蛮缠之举。请注意,说话要讲证据,用那种文革大字报一般的斗争手段,信口开河、乱扣帽子的做法在维基是行不通的。——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21日 (日) 02:15 (UTC)回复
@Matt SmithCommInt'l葉又嘉Cbls1911(:)回应,Jyxyl9的本位立场重不重,Jyxyl9自己最清楚,但不应该因此而影响到维基百科的编辑,请认清楚维基百科的属性,维基百科并不搞宣传、不背离文献、不地域中心、不玩你死我活、利己不利人的零和游戏
  • 条目中现存许多关于公报条文内容的描述,不是直接引用自公报内容本身,就是没附上引用来源,然后就进行总结或改写,证据就在文本后面那一串一串许多国家并排的地方,当然还有前面一些零星的地方,只要阅读能力没问题的都看得出来。
  • Jyxyl9在正文外面另外放置“引用方框”,拿中共方面立场(公报一次文献),迳称"美国承认"如何如何的这种根本不符美国的见解,采用“引用方框”试图引起读者注意并落入其中,这样做很有趣吗?--Barter84留言2018年10月21日 (日) 16:22 (UTC)回复
直引原始文献当然可以呀。只要不过量、不曲解即可。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06:57 (UTC)回复
问题是文本中的公报内容描述并不是老老实实直引,而是已经被改写成综合解释。根据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要求:“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这还只是其中一个问题点而已。--Barter84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0:34 (UTC)回复

离题 编辑

Barter84乱扣帽子等文革式批斗他人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天的事,那句“本位立场重不重,Jyxyl9自己最清楚”更让我想起在我中学生年代遇过的一件趣事,有个整天喜欢欺负人的小学鸡不停地骂一个用粉红色文具的同学是Gay,无论那位同学怎样反驳怎样回应,那个喜欢欺负人的都只会是扔下一句流氓话:“你是不是Gay你自己最清楚”。一般人脑袋里想什么其他人是不清楚也不可能会清楚知道的,不过Barter84在想什么及其编辑倾向是什么倒是自己直接表露出来了[16],他是一个有“敏感症”的人(用台媒整天滥用的经常用来指中国大陆人的词来说就是“玻璃心”),也是个随便相信和宣传网上骗小孩的垃圾网文的人,还是个会跟他意见不合的人说“我还愿意看你打字已经很给面子了”的人,足见其自大无礼的性格,他每次在争议中ping第三方找third party也不是以寻求他人意见为主,而是企图“拉大队”搞批斗(“请你参与讨论来提供意见以达成共识”跟“看啦这个人多坏快来骂他”的分别),因此可见“本位立场重”的正正就是Barter84自己,Barter84不应该因他自己的本位立场而影响维基百科的编辑,应该认清楚维基百科的属性,维基百科并不搞宣传、不背离文献、不地域中心、不玩你死我活、利己不利人的零和游戏,谢谢。--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03:44 (UTC)回复

其它国家的承认 编辑

@Patlabor Ingram敏感内容之删改较易引起异议,宜先在此逐项提出讨论、寻求共识,以避免编辑战。--Matt Smith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08:47 (UTC)回复

M先生又在拉偏架了,每次在讨论页都是只@我一个,搞得是我先破坏稳定版本一样。
(1)针对相关争议部分,相关版本过去两年都维持,为何阁下突然绕过讨论又重启编辑战?根据共识方针,请在讨论页详细论述理由。B先生在阐述理由前更改稳定版本违反方针。
(2)各国公报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请B先生不要扭曲事实。““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论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建交国都没争议,B先生加上争议模板完全是搞笑。如果共和国的建交国连共和国的合法地位都不承认,哪来的建交?还建个锤子交?请B先生自己好好反思及阅读下相关文献。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1年8月20日 (五) 15:43 (UTC)回复
那么请问哪一个版本才是稳定版本?敝人只ping阁下的原因是阁下似乎删改了稳定版本中的较敏感内容而引起User:Barter84回退。--Matt Smith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5:52 (UTC)回复
@Matt Smith根据您的要求,退回到2021年6月24日您的版本,此版本为稳定版本。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1年8月21日 (六) 02:37 (UTC)回复
  • 用户Patlabor Ingram在2021年8月11日(三)18:00所修改的文本称:“ 当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179个主权国家和不丹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场宣示”,这种命题被质疑不正确,敝人所提供的文献也证明事实根本不是这样,但是Patlabor Ingram为了维护他个人的观点,所以就故意放手大砍引用文献[17],故意扯掉问题模板,以回避他的编辑问题,使用假信息误导读者。--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6:53 (UTC)回复
  • 文献内文:“有奥地利、爱尔兰、印尼、卢森堡、沙特阿拉伯等 41 个国家,虽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但却绝口不提台湾问题。甚至有 18 个国家既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也未提到台湾问题。”文献来源:台湾的未来,华泰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 [18][19]--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6:58 (UTC)回复
  • 文献内文:“孟加拉、维得岛、中非、甘比亚、利比亚、墨西哥、莫桑比克、巴布亚纽几内亚、千里达、西德、津巴布韦等 12 国,在公报中只提建交,不提“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或台湾问题。”文献来源: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第1篇,第4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 [20]--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6:59 (UTC)回复
阁下的来源有多荒谬及搞笑,我们逐一分析:
我们逐一分析你的来源到底是否可靠
  1. (孟加拉)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孟加拉国联合公报(2005年)》:“孟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完全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与“维得岛”建交,你的来源错误)
  3. (中非建交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88年1月29日)》:“中非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
  4. (甘比亚建交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2016年3月17日)》:“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承诺不同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不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冈比亚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5. (利比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新闻公报(2002年4月15日)》:“利比亚重申现在和将来都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支持中国在地区和国际上为此所进行的努力。”
  6. (墨西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联合声明》:“墨方表示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重申墨西哥政府关于台湾和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
  7. (莫桑比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莫桑比克共和国联合公报》:“双方承诺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相互支持。中方赞赏莫桑比克政府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大业。莫桑比克政府重申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反对包括“法理台独”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
  8. (巴布亚纽几内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联合新闻公报》:“巴新方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新方认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巴新方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尊重和支持中国为维护国家统一所做的努力,希望中国早日实现和平统一。巴新方反对台湾当局采取包括“公投”在内的旨在导致台湾独立的任何单方面举动。”
  9. (千里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包括领陆、内水、领海及领空),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领海以外的海域。”
  10. (德国)中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于2004年5月2日至5日访问德国的联合声明》:“德国政府承诺坚持明确的一个中国的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德国政府反对“台湾独立”,并反对旨在加剧台湾海峡紧张局势的任何举动。”
  11. (津巴布韦)津巴布韦政府声明》:“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任何挑战这一事实的行为对中国的稳定乃至国际和平和安全都构成了威胁。”“津政府奉行一个中国立场,支持通过“一国两制”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方针,谴责无论是来自中国国内、还是国际上的所有破坏中国稳定的“台独”势力。”
(持续更新中,之后将逐一列出阁下所列举的每个国家)。
以上列举足以证明阁下所提供的来源为不可靠来源,应予以排除。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1年8月21日 (六) 02:37 (UTC)回复
  • (千里达)?? 文本这句话的成立前提:"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179个主权国家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场 ",只要有任何一个建交国家没有白纸黑字承诺、条件不成立,则这句话的"总结命题"就不能成立,就是在误导读者。--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9:15 (UTC)回复
  • 编辑维基百科非常忌讳违反非原创研究方针,敝人之前在此讨论页已经说过底下这些话,上面找一下就知道:就条目中公报内容的引用,基本上都是取自第一手来源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9:26 (UTC)回复
  • Patlabor Ingram拿中共方面"第一手来源的公报中文版"来做证明,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公报中文版和英文版的内容与意思并非全等,美国就是最好的例子。要表明其他国家承认中国如何如何,道理上也不是拿中文版出来show,这之前已经说过很多次了。--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9:48 (UTC)回复
以上对公报原文的引用是证明你给的第一手来源是错误的不可靠来源。一本用于归纳法律条约的书籍,居然跟条约本身不符,连基本事实都是错误的(你的来源说这些国家“不提‘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或台湾问题”,但事实是以上众多国家不但提及而且还是详细叙述。这可推不到中英词汇差距上)。甚至连国家名称上都出错,您的来源有何可靠性?
用第一手来源与第二手来源交叉比对证明论述的可靠性本来就是可靠来源方针所要求的。WP:评估可靠性:“当在评估一个来源的可靠性时,请给予来自网络上的来源与你对传统书籍来源的相同态度。”“一般对于一个理论,最好引用原始文献,如果有两种引用选择,选择更可靠的文献加以引用。但另一方面,可靠来源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同行评审的刊物也会出现错误,专业出版物也会参差不齐,并含有自己的偏见,因此应该多方面引用。”
如果您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刊载的外交公报及条约原文有误,请给出来源证明(该来源需详细归纳及分析您所提出的各个国家)。而不是在此空口无凭地作价值判断。
另提醒:您所提及的美国,在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问题上,中英文文本并无争议(中文本:承认;英文本:recognizes)。以及,关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千里达),该国也承认一个中国原则:[2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同世界上任何国家发展关系的前提和政治基础”([23])。你不可能找到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却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性的国家。这完全是在搞笑,还是劝您趁早放弃这个念头。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1年8月22日 (日) 02:58 (UTC)回复
我插句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但如果认为咬文啄字玩脚注轰炸的话,只能一一列出了,或者用中庸的写法(“绝大部分”)而包含特例情况(有特例的单独列出)。对“一个中国”的外国缔约方的理解,最好是引用条约原文,如果可以对于“承认”等字眼原文引述外国缔约方对应的字眼以旁注。至于其他方(包括外国缔约方的之后解读)作为双方意见跟随另述,而非像某些编辑越俎代庖地代替条文来解释用语。——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2日 (日) 07:24 (UTC)回复
可以作为特例提及。上面我也提及可以“绝大部分”来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2日 (日) 11:43 (UTC)回复
似乎来源理解有误,这是近期的联合声明,但并不是1950年的建交声明,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有意保持作为中国(China)的代表形象,所以英文会使用China指代现时的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点要看建交公告中文和缔约方语言本(如果有的话,没的话可能要参考英文文本(?))是否有类似“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说法。这个说法根据意义。——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2日 (日) 11:58 (UTC)回复
[25],补外交部记录的“建交公报”,说是建交公报,但看上去是相关方面的通信信件。——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2日 (日) 12:11 (UTC)回复
[26],另,翻了缅甸外交部网站,找到建交时间记录,对于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时间和身份表述也无疑惑,使用“China(PRC)”和“တရုတ်နိုင်ငံ”来表示。至于建交公文等,因为英文不太好和不懂缅甸语,缅甸外交部不好找,中国外交部的英文信息也没刊宪出来。  囧rz……——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2日 (日) 12:43 (UTC)回复
别的不说,光看用户Patlabor Ingram所贴的中文版公报声明文字,其中就有一些很明显是"中共自己的口吻"给强加到外国人身上去的。--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2日 (日) 12:36 (UTC)回复
这样下去,快变成咬文啄字问题吧。我的意见是:出于对导语的总结性描述,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政府”从中文和缔约方文字本或为英文译本来看应该都是承认的,但对于“一个中国”的表态,中文文本都是“承认”,但缔约方文字本或为英文译本似乎有差异,应该按照这样的思路来描述,特例情况再单独开对应国家章节描述,只就建交性质公报为准,之后的重申性公报有可能出于简便或中国外交部的要求,缔约方文字本或英文译本(尤其是英文译本)有可能只有China而非全称来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2日 (日) 12:53 (UTC)回复
  • Patlabor Ingram既然在上面表示“来源交叉比对证明论述的可靠性本来就是可靠来源方针所要求的”,认同"来源交叉比对",既然中共的公报声明不只一次存在有翻译落差的问题,那么就请提供各该国网站的外文原文以兹佐证,这样就能确实证明其他国家是否真有这样表示。--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2日 (日) 10:33 (UTC)回复
(1)关于本次争议所涉及的来源,你的来源说这些国家“不提‘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或台湾问题”,但事实是以上众多国家不但提及而且还是详细叙述。这可推不到中英词汇差距上。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来源足够否定你提供的来源,因为这里是有无问题,而不涉及所谓“recognizes”与“acknowledge”的问题。
(2)关于B先生今天新提出的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保存的条约文本真实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所保存的条约中、外文本都是经两国政府签字的文本。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B先生要质疑的话,请就以上国家逐一提供来源进行质疑。PATLABOR 英格拉姆Ingram Talk 2021年8月22日 (日) 17:12 (UTC)回复
  • 用户Patlabor Ingram看得懂维基百科的编辑规则吗?想要故意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吗?
  •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公报”(前面文字的连结在此[27]原始文献是什么意思?请点进去看!)
  •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说明:“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并有限度地依赖于第三手来源。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2日 (日) 17:56 (UTC)回复
如果不想去中国外交部找建交公文,去文库也有(s: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公报,部分有英文版本),对于两个观点(“承认PRC政府为中国政府”、“一个中国”的态度),如果二手来源解读与一手的有差异,以一手字面解读为基准(因为无法排除二手来源故意误导),有特例就单独列出,特例少的话可以对特定观点单独抽出汇总。——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3日 (一) 00:58 (UTC)回复
  •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已经有清楚说明维基百科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而且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这是白纸黑字规定的编辑规则)。这是维基百科本身的属性,编辑者最多就是尽量提供合理的二手来源,来源到哪里文本就到哪里,而且编辑者不能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不能超出编辑者个人本分来进行个人操作,就算是该领域的专家来到维基百科也是一样要按照维基百科的规矩走。合理来源没有提到的事,编辑者个人就不能自行判断与制造出总结,反其道而行拿维基百科跑在学术界前面创造新说法,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09:32 (UTC)回复
  • Wikipedia:可靠来源提及“一次文献是为事件特定状态直接提供证据的文献或者人;换句话说,就是最靠近你正在书写的事物的消息来源。这个术语通常指事件参与者或者事件观察者创作的文献。它可能是一份官方报告,一封原始书信,一份记者亲历事件的报道,或者一份自传。由权威机构编纂的统计数据也被认为是一次文献。一般而言,维基百科的条目不能依靠一次文献,而是要依靠于谨慎的采纳了一次文献的、可信赖的二次文献。大多数一次文献,尤其在历史学领域,采用者需经专业培训才能正确的使用它们。如果维基百科使用一次文献,仅当该文献被可信赖的出版社发表过,比如,由法庭速记员出版的庭审记录,或出现于资料汇编中的历史文献。我们不可以使用未经可信赖出版者发布的一次文献。”,基于前面中央社作为二次来源的误读(而且考虑中央社的立场),对相关类似来源的质量表示怀疑。——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3日 (一) 09:50 (UTC)回复
  •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对一手来源的态度“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如由大学出版社或主流报纸发表)可能可以使用于维基百科,但应小心谨慎,以避免滥用。对第一手来源的任何解释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解释加以支持。如果没有第二手来源,第一手来源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这样的断言应使得一名理性且受过教育的非专业人士能够加以验证。”(斜体为我强调的),对于两个观点(“承认PRC为中国政府”、对“一个中国”的态度),前者是可以以描述性断言看待,而后者显然地存在争议,所以可以引述二手来源来说明。——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3日 (一) 09:56 (UTC)回复
  • 维基百科方针有明确规定,在没有第二手来源的相同说法之下,不能拿第一手来源进行个人"分析总结"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规定:“维基百科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而且所有对第一手来源的解释、分析或总结都应引用自第二手来源,而不由维基百科编者来进行原创分析”(这是白纸黑字规定的编辑规则)。--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10:23 (UTC)回复
你不断重复鸡毛也没有解决问题:如果二手来源的解读有误呢?如果只是对一手来源进行描述性断言呢?WP:POINT注意,而且处于IAR的考虑。——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4日 (二) 00:19 (UTC)回复
阁下的留言前面请多加一个":",请不要和前面的留言并排。允许置入描述性断言的前提首先是完全没有二手来源提到该事,而且在文本处还要指明该描述性断言的出处,并且完全不能改写字句,看看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方针的内容就知道了。很显然这事早就已经有不只一处二手来源提及,而且还是反证,看看台湾知名外交官沈吕巡的“一个中国 国际社会N种表述”一文就知道这事早就有专家否定,维基百科根本不可能让编辑者跑在学术界前面自行将维基百科置入创造性内容并做成事实断言。--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09:42 (UTC)回复

你提及的二手来源只能作为中立性的意见或者评价,但并不能替代描述性断言,对于以中文及缔约国文表达“承认PRC政府为中国政府”我认为这是一个断言(除非有其他源文表达原文不同含义),而对于“‘一个中国’(及台湾的地位)的态度”及其他方面对上述断言的观点,我认同可以以二手来源去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4日 (二) 09:58 (UTC)回复

我建议的总结性写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的国家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等类似表述为承认的态度,但对于中国与台湾的关系,或‘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等类似表述,在中文文本的用词为“承认”,但缔约国文本的用词意思则为“承认”或“认知”,或无提及,对此有众多研究对此分析并认同缔约国文本的用词才是缔约国的本意。”——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4日 (二) 10:08 (UTC)回复
就oldid=67240905,用于脚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179个主权国家和不丹”的四个书籍参考,在初步核查内容内:
  • [28](台湾的未来)——“此外,有奥地利、爱尔兰、印尼、卢森堡、沙特阿拉伯等 41 个国家,虽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但却绝口不提台湾问题。甚至有 18 个国家既未承认中华”,提及说有“41个国家”“承认“”PRC政府为中国政府”,并且没提及涉及台湾的观点,后半句不清晰,所以不作讨论。
  • [29](胡耀邦访问记)——“孟加拉、维得岛、中非、冈比亚、利比亚、墨西哥、莫桑比克、巴布亚新几内亚、特立尼达、西德、津巴布韦等十二国在公报中只提建交, ”,行文没有提及承认的问题。
  • [30](政治家)——“我们也坚持世界只有一个中国,中共也这样坚持,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又大都承认中共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如果我国愿意接受两个中国的方案呢?口我们现在是朝这个方向走,”,直接描述为“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又大都承认中共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后半句不清晰,不作讨论。
  • [31](国际法与两岸法律问题论集)——“文中所提的“中共非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部分,主要仍想呈现中共对台无 ... 而残酷的现实是,大部分与中共建交的国家,在建交公报上都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整句都不太清晰,但根据后面但是性的说法,视乎否定了“中共非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也就是可能肯定了“中共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由于不清晰,从上下文推测)的表达。
由于后面的源码内容,跟导语的概括性语句不相关(而且阅读量不少),姑且不继续讨论。就这四个来源而言,(胡耀邦访问记)并不是合格的来源,而有两个来源至少是肯定了“部分或绝大部分建交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是承认’”的断言。对于后一个观点由于都明确没提及,基于现有的来源无法作为断言判断,我认为可以结合中立及其他二次来源作为争议描述方式表达。另,不确定你的来源获得方式,似乎只是拿些片言断语在搜索引擎简单确认一下就算了,连完整的作为来源的引用语句都如此邋遢,感觉和我见过的某个编辑的风格有过之而无不及。——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4日 (二) 11:00 (UTC)回复
  • Sakamotosan (cwek)阁下如果看不清楚,不知道问题点在哪里,敝人就标示粗体字给阁下看,就看阁下有无参透问题的能力。
  • [32](台湾的未来)——“甚至有 18 个国家既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也未提到台湾问题。”
  • [33][34](胡耀邦访问记)——“孟加拉、维得岛、中非、冈比亚、利比亚、墨西哥、莫桑比克、巴布亚新几内亚、特立尼达、西德、津巴布韦等十二国在公报中只提建交,不提“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或台湾问题
  • [35](政治家)——“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又大都承认中共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 [36](国际法与两岸法律问题论集)——“大部分与中共建交的国家,在建交公报上都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 [37][38](中共与各国建交联合公报汇编)——“一九七O年迄今在建(复)交公报中未提及“中共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及“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文句之国家计有:布隆迪(复交)、墨西哥、加纳(复交)、圭亚那、前西德、萨伊、特立尼达、冈比亚、孟加拉、佛得角、中(复交)、巴布亚新几内亚、利比亚、津巴布韦、基里巴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达、巴林、新加坡、文莱等二十国。”
  • [39](一个中国 国际社会N种表述)——“第四类即新加坡模式,连承认中共是唯一合法政府都不说,只说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双方建交派使,1970年以后共有自孟加拉、墨西哥以至当年的西德、萨伊、利比亚、特立尼达等 18国(另有一个现为我邦交国)。剩下就是1970年以前“纯建交”,但以后也没有像法国、越南般完整补强的国家,包括大部分北欧及若干北非、中东的中小型国家共32国。这些国家如丹麦,直到2008年首相访大陆时双方才发表联合声明称,丹麦奉行一中政策……这类“事后补强”的声明往往仅是长篇新闻声明中的一段,颇难尽查,但既非建交公报,内容又非一中原则的法理承认,则只有亦列入“一中均无”之属。”
  • 请问Sakamotosan (cwek)阁下还需要敝人一直不断提醒非原创研究的维基百科编辑规则吗。--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2:05 (UTC)回复
重申审视来源后,其中:
  • [40](政治家)——“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又大都承认中共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 [41](国际法与两岸法律问题论集)——“大部分与中共建交的国家,在建交公报上都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以上两个来源可以说明:大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的国家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等类似表述为承认的态度,当然你的来源也看出也有相当一部分建交国也存在不同于上述“承认”观点不同的表达方式,我认同你这部分来源的说法,所以对于这一观点的表达的确需要调整(的确需要强调并不是全部),另外对于“对于中国与台湾的关系,或‘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等类似表述”的观点,你提供的来源也有足够进行适合表述,如果你愿意提供足够的来源信息,可以合作如何调整该总结性描述的文笔。BTW,我只能说你十分不熟练引用参考,这样会误导读者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5日 (三) 12:49 (UTC)回复
对于第一部分,除非找到反义,我认为足以视作断言性描述;而后者也表达中立性的描述并且提及有研究来源存在。作为总结性语句,不应该将大量对断言性描述或彰显中立性的来源像拉炸弹一样放着,如果有对这两个概念的表述有差异,加在后面的各国家表述开章节详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4日 (二) 10:12 (UTC)回复
  • 请Sakamotosan (cwek)阁下提出所称“二手来源只能作为中立性的意见或者评价,但并不能替代描述性断言”的方针指引依据,留言需要有根据,否则不能接受以此延伸的个人推理文字串回应。--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0:27 (UTC)回复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国家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等类似描述是承认的态度”这个观点,结合已有的一手来源(建交公报)、你提及的来源(我认为有两个来源有这样的表达),你认为不算是断言,还是“没人比你更了解条约”(二手解读比一手原文更准确)?——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4日 (二) 11:04 (UTC)回复
  • 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说明:“维基百科不发表原创研究,其中收录的内容需要有既已发表的材料作为依据和支援,而不能仅由编辑者认定“真实正确”。”维基百科不是个人意志发挥的地方,请阁下能认清楚维基人的本分,维基百科有它的编辑规则,白纸黑字写在那哩,请尽量少一点阐释个人观点。--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2:24 (UTC)回复
复读作者在来源中认为“建交国大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等类似表述为承认的态度”的描述(“政治家”、“国际法与两岸法律问题论集”的来源)算是阐述观点?虽然这我所了解的观点有偏差(并不是全部建交国,而是有18~20个国家是没有这样的表述),导致尝试总结这个观点的描述也有偏差,这个我承认有不妥。——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5日 (三) 13:00 (UTC)回复
维基百科过去发生过很多编辑不合,大半原因出自于太执著于其个人观点,敝人此次对于该文本出现的问题加上问题模板,没有径行编修,目的为了让其他维基人根据引用来源来反思,藉以找出其中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定案。敝人认为依据有明文总结提及的来源,只要加入“大部分”的叙述就应该能解决了。--Barter84留言2021年8月26日 (四) 11:40 (UTC)回复

参考备存 编辑

将Barter84列出的参考来源格式化备存,用以之后的总结性描述所需——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25日 (三) 13:33 (UTC)回复

  • 薛天栋. 台灣的未來. 华泰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 54. ISBN 957-41-0653-5. OCLC 816419468. 此外,有奥地利、爱尔兰、印尼、卢森堡、沙特阿拉伯等 41 个国家,虽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但却绝口不提台湾问题。甚至有 18 个国家既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权,也未提到台湾问题。 
  • 陆铿. 胡耀邦訪問記 AN INTERVIEW WITH HU YAOBANG. 密歇根大学: 纽约华语机构. 1985: 71. 孟加拉、维得岛、中非、冈比亚、利比亚、墨西哥、莫桑比克、巴布亚新几内亚、特立尼达、西德、津巴布韦等十二国在公报中只提建交不提“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或台湾问题 
  • 政治家. 政治家. 1982, (20-31): 47. 我们也坚持世界只有一个中国,中共也这样坚持,跟中共建交的国家,又大都承认中共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 王, 志文. 國際法與兩岸法律問題論集. 月旦出版社. 1996: 116. ISBN 978-957-696-218-9. 而残酷的现实是,大部分与中共建交的国家,在建交公报上都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代表大多数国家对中共代表性所持的立场, 
  • 中共與各國建交聯合公報彙編. 外交部新闻文化司. 1994: 3. ISBN 978-957-00-4199-6 (中文(台湾)). 一九七O年迄今在建(复)交公报中未提及“中共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及“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文句之国家计有:布隆迪(复交)、墨西哥、加纳(复交)、圭亚那、前西德、萨伊、特立尼达、冈比亚、孟加拉、佛得角、中(复交)、巴布亚新几内亚、利比亚、津巴布韦、基里巴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达、巴林、新加坡、文莱等二十国。 
  • 沈吕巡. 名家專論-一個中國 國際社會N種表述 - 時論廣場. 中时新闻网. 2016-12-07 [2021-08-25] (中文(台湾)).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wek讨论贡献)于2021年8月25日 (三) 13:35 (UTC)加入。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是否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编辑

之前将此章节写在一个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讨论页,但回复寥寥,故在此再次发表。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包含。

一个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认为包含,给出的参考来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但该文件中也只提到——

世界上普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

将“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平行提述,没有包含关系。

条目中还有“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在首都各界纪念江泽民同志《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三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这个谈话明确指出——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就是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分割。

其中用了“就是”二字,有定义、解释的意思,可以国务院对“一个中国”的解释并不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反国家分裂法》中提到——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这是对“一个中国”的诠释,也依旧没有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用户@Alfredo ougaowen提到《上海公报》,但《上海公报》也只提到——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

也没有任何词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是“一个中国”的一部分。

一个中国条目中认为包含,给出的参考来源是“王毅谈中国同巴拿马建交”,该链接已失效,我找到的新链接是[1],其中唯一与之相关的表述为——

王毅表示,巴拿马共和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依旧将“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平行提述,没有包含关系。文中提到的:

  1.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3.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是三条平行的、需要巴拿马、以及所有建交国、和参与的国际组织承认的原则,互相没有包含关系。其分别有各自的作用:

  1. 表示世界上代表“中国”的政权只能有一个,不接受“两个中国”。
  2. 表示对于建交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此代表“中国”的政权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3. 表示台湾属于中国领土,台湾不是独立于“中国”而存在的。

这三点是互相牵制的,没有互相覆盖、也不可以互相代替。如果只有2与3,那么“两个中国”是合理的;如果只有1与2,那么“一中一台”是合理的;如果只有1与3,那么“中国”可以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是“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要求台湾承认“一个中国”,但是具体要求台湾承认的内容,从来都只有1和3,从来没有要求台湾承认过第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马英九政府多次表示“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旧认为马英九政府承认“一个中国”[2],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是“一个中国”的一部分。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个表述,算是融合了上文的1和3,同时要求“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和“台湾属于中国领土”,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义的、对台湾要求的“一个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就是1和3两点。在与其他国家建交或参与国际事务时,需要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承认“一个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两点,拆开来是三点,三点是平行的,没有包含关系。

如果没有明确的来源可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一个中国”的定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我建议维基百科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中国”时,可以删除这一点。

——Glenxoseph留言2021年12月28日 (二) 08:39 (UTC)回复

  1. ^ 孙静波. 王毅谈中国同巴拿马建交:中巴关系掀开新篇章. 中新网. [2021-12-19]. 
  2. ^ 赵建东. 社评:美国想在联合国斗,中国将奉陪. 环球时报. [2021-12-28]. "在民进党本轮执政前,国民党当局承认一个中国,海峡两岸曾以此为基础就台湾参加世卫大会等达成过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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