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瑞钦(1918年12月2日—1951年5月21日),台南州东石郡朴子街人,中国共产党员,1946年入厦门大学英文系,为台湾战后第一批到中国大陆的公费留学生,1947年由何川吸收加入共产党,受陈炳基领导,于1948年加入新民主同志会,填补李登辉之遗缺,吸收同为公费留学生之谢传祖郑溪北等人加入共产党,并担任台南地区工委会朴子小组长,后遭逮捕,于1951年5月21日枪决于台北马场町[1]

蔡瑞钦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8-12-02)1918年12月2日
日治台湾台南州东石郡朴子街
逝世1951年5月21日(1951岁—05—21)(32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马场町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48年2月-1951年5月21日)
学历
经历

2013年列名北京西山无名英雄广场,纪念在台湾被处决的“隐避战线烈士”。

生平 编辑

蔡瑞钦,台南朴子人,为台湾第一批公费留学生,1946年29岁考入厦门大学英文系,已经是同年龄学生中最年长者,因国共内战选择返台担任台湾省教育会研究组组长,二二八事件爆发后对国民政府失望,并于1947年6月经由何川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2],由陈炳基领导,并于李登辉退出新民主同志会后递补,出任中央委员,其后介绍同为公费生的谢传祖郑溪北等加入共产党,后前往故乡朴子发展,担任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台南地区工委会朴子小组长,领导杨舞井王柏栋林荣村黄锦文李凯南罗天贺等扩展组织,李凯南在后堀建立武装基地即后崛基地,1950年蔡孝乾变节后,台湾共党组织陆续遭破获,台南工委会支部成员遭到搜捕,经军法局1951年5月10日判决确定,于1951年5月21日与同案谢传祖杨舞井王柏栋林荣村黄锦文李凯南罗天贺枪决于台北马场町[2]

平反 编辑

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45A号函文,公告受难者黄藻儒君等1505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38)安洁字第 406 号,有关蔡瑞钦共同意图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3]

纪念 编辑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蔡瑞钦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4]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钟明宏. 《一九四六被遺忘的台籍青年》. 沐风文化. 2014-11-03. 
  2. ^ 2.0 2.1 国防部军法局. 《蔡瑞欽等叛亂案》. 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1951-05-10. 
  3.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7). 
  4.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