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A·福斯特

查尔斯·A·福斯特(英语:Charles A. Foster,1962年)是一名英国作家旅行家兽医、动物标本剥制师、大律师哲学家。他的著作和文章涉及自然史、旅行(尤其是非洲和中东)、神学、法律和医学伦理。他是牛津大学艾希特学院的研究员。他在谈到自己的著作时说:“归根结底,这些书都是自以为是地试图回答‘我们是谁或我们是什么’以及‘我们究竟在这里做什么’这些问题,但都没有成功。”[1]

查尔斯·A·福斯特
Charles A. Foster
摄于2019年
出生1962年(61—62岁)
国籍 英国
母校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
职业作家、旅行家、兽医、动物标本剥制师、大律师、哲学家
奖项搞笑诺贝尔奖(2016)

教育 编辑

福斯特曾就读于什鲁斯伯里学校英语Shrewsbury School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攻读兽医学和法学。他拥有剑桥大学医学法律和伦理学博士学位。他是一名合格的兽医,并获得内殿律师学院的律师资格。

职业生涯 编辑

毕业于剑桥大学后,福斯特研究了粗毛兔的比较解剖学和水蛭趋化性,曾在沙特阿拉伯研究戈特雷德瞪羚和山地瞪羚的固定化,在英国律师协会担任实习律师,并在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担任研究员。他曾担任以色列最高法院大法官(后任院长)亚哈伦·巴拉克英语Aharon Barak的研究助理。他在伦敦律师协会执业,主要从事医疗法方面的工作,并参与近年来一些最重要的案件。他于1996年获得爱尔兰律师资格。他在牛津大学教授医疗法和伦理学,曾任牛津大学格林坦普顿学院客座研究员。2009年,他获选为牛津大学格林坦普顿学院研究员。他于2022年离开该学院,当时他获选为牛津大学艾希特学院研究员。

最近的考察包括埃塞俄比亚达纳基勒洼地,研究骡子的水代谢;莫桑比克北部基林巴斯群岛的生态调查,以及成功的北极滑雪探险。他是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伦敦林奈学会的研究员。

在法律和哲学领域,他最著名的作品可能是对医学伦理学中自主权霸权的批评(《选择生命,选择死亡》,2009年),以及他认为汤姆·比彻姆英语Tom Beauchamp詹姆斯·柴尔德里斯英语James Childress的“四原则”方法是多余的,应由基于广义亚里士多德式的人类尊严分析所取代(《生物伦理学和法律中的人类尊严》,2011年)。

他的许多宗教著作被保守派基督徒攻击为异端邪说,尤其是在美国[2]

作为与真实性和身份有关的哲学研究的一部分,他曾尝试过以水獭,城市狐狸红鹿雨燕的身份生活[3][4],他在2016年出版的《作为野兽》(Being a Beast)一书中写下了这些经历。 由于在不同时期以獾、水獭、鹿、狐狸和鸟的身份生活在野外,他获得搞笑诺贝尔奖的生物学奖[5]

参考资料 编辑

  1. ^ Home. charlesfoster.co.uk. [2023-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22). 
  2. ^ e.g. http://5ptsalt.com/2010/01/18/book-review-the-selfless-gene-living-with-god-darwi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Being a Beast: Charles Foster tries life as an animal. Oxford Today. [19 February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7). 
  4. ^ Going underground: meet the man who lived as an animal. The Guardian. 23 January 2016 [19 February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3). 
  5. ^ Improbable Research. [6 August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 July 2018).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