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存(1491年—1547年),字性甫,号丰山,南直隶滁州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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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应天府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二甲第四名进士[1][2][3],授礼部仪制司、祠祭司主事,历员外郎、主客司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冬出任赣州府知府,三年七月父丧丁忧归。起复长沙府知府,八年正月赴京入觐,上言时事。调任荆州府,十一年四月上所集刊《大明律读法》,世宗以其擅自增释律令,令御史逮问。后改任处州府知府,十六年(1537年)十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十七年七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十八年闰七月被处州府举人卢纲诬告,被逮捕至京讯问,十九年十一月经过工科左给事中沈良才、刑部署郎中钱冲、锦衣卫千户魏颐勘查后,证明孙存无罪,遂令复职致仕。后起复升任河南按察使,二十一年闰五月升本省右布政使,二十三年正月以考察调用,二十六年正月考察以不谨闲住。精于刑法,著有《律令读法》[4]。书法则以清媚见称[5][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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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孙和。祖父孙允恭,赣州府教授。父孙序(1445年-1524年),字尚礼,自号双泉居士,成化癸卯举人,弘治十四年辛酉(1501年)授建宁府推官[7]。生母李氏,赠安人;继母黎氏,封安人。兄孙孝,益府典膳;孙孜,义官;弟孙季、孙孟、孙厚、孙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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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松《河南左布政使孙公存行状》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绪《滁州志·卷六·选举志》:进士……明……(正德)甲戌 孙存 有传,二甲四名……举人 明……(正德)癸酉 孙存 见进士,有传
  4. ^ 《江南通志》:孙存字性甫,滁州人。正德甲戌进士,授礼部主事,累迁河南左布政使。吏才敏练,尤精于法,比尝辑一代典制与疏例互相发者,附于律令,名曰读法。
  5. ^ 《书史会要》:“孙存,字性甫,滁人。正德进士,仕至河南左辖。书法以清媚见称。”
  6. ^ 光绪《滁州志·卷七·人物志》:孙存,字性甫,序子,弱冠举于鄕,登甲戌进士,授祠祭、仪制二司主事,精膳员外郞,主客郞中,厯长沙、荆州、处州知府、河南左布政使,居官有胆略,落笔千言倚马可就,在长沙修狱麓书院及敬一亭,请置山长藏御书,士风蒸蒸日上,定藩田和民免前扰;精于法比,尝集本朝典制与诸疏例互相发者附于律,名曰“读法”,有诗文奏稿。明制嫡母在不得封生母,存系庶子,正德十三年生母李氏卒,疏请貤封,略谓:“嫡母在而停生母之封者,以二母俱存嫌与并嫡,故停之以严嫡庶之分也。若生母已殁而嫡母在,则封其嫡母而赠生母,似无并嫡之嫌,而有以申人子风木之感,臣所以昧死而陈情也,若今不得请,或继此而幽黜,是没齿不沾恩典,鞠育之恩终无以矣。乞敕吏部详议,凡嫡母在而生母殁者不必停赠。”情词恳至,上允之著为令。
  7. ^ 罗钦顺《封承德郎礼部主事前建宁推官孙公墓志铭》
官衔
前任:
罗辂
明朝赣州府知府
1522年-1525年
继任:
张汉
前任:
王秉良
明朝长沙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潘鉴
前任:
潘镒
明朝荆州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盛时雍
前任:
吴缙
明朝处州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