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候选/胡蜂号航空母舰 (CV-18)

胡蜂号航空母舰 (CV-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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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蜂号航空母舰 (CV-18)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85,155字节)

结果: 支持:11,反对:0 => 入选 核对者:--Rivalry (留言) 2011年3月27日 (日) 02:59 (UTC)[回复]
投票期:2011年3月13日 至 2011年3月27日
说明见同行评审。—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13日 (日) 01:59 (UTC)[回复]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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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支持}},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1. (+)支持,提名人票。--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13日 (日) 01:59 (UTC)[回复]
  2. (+)支持:内容详细。—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3月14日 (一) 12:50 (UTC)[回复]
  3. (+)支持:内容丰富,与上一篇的内容有同样的水平。--KOKUYO (留言) 2011年3月15日 (二) 07:56 (UTC)[回复]
  4. (+)支持,已经达标。—ArikamaI 在没有人有枪的国度里,一把手枪的人就是国王谢绝废话|战斗记录2011年3月15日 (二) 11:49 (UTC)[回复]
  5. (+)支持,非常好--围棋一级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4:41 (UTC)[回复]
  6. (+)支持,非常好--大英帝国万岁,大日本帝国万岁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21:12 (UTC)[回复]
  7. (+)支持,内容丰富--SCA3580 (提出意见|查阅飞行记录) 2011年3月19日 (六) 14:23 (UTC)[回复]
  8. (+)支持内容详尽恰当,引文简明易读。窗帘布(议会厅) 2011年3月20日 (日) 04:18 (UTC)[回复]
  9. (+)支持杰作典范。--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3月23日 (三) 10:33 (UTC)[回复]
  10. (+)支持好久没有见到航母达人了...--AddisWang (留言) 2011年3月25日 (五) 08:11 (UTC)[回复]
  11. (+)支持还不错。--Msnhinet8jp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11:03 (UTC)[回复]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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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反对}},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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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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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
  • (!)意见,人名应该改为全称。—ATRTC 2011年3月20日 (日) 12:17 (UTC)[回复]
    • (:)回应:不是命名才要用全称吗?这并非必须吧?更何况日常称呼,要是没有歧义,一般都只是取其姓氏。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12:38 (UTC)[回复]
      • 所有人名都必须使用全称,除非条目是描述该人物,否则一律应以全称替代。此外,其他语种的维基百科亦不会仅仅显示人物的姓氏。况且,使用全称更为准确,对相关人物亦相对尊重,阁下也不会希望别人只称呼您的姓氏吧?—ATRTC 2011年3月21日 (一) 11:17 (UTC)[回复]
        • 我找来找去,除了条目命名之外,也找不到规定要这样写啊,何来必须?就算有也实在没有必要。称呼外国人士,中文一般来说都只会称其姓氏,无关尊重与否。比如我们日常中文不会称2008年共和党总统为约翰·席德尼·麦凯恩三世,只会称他为麦凯恩,直至有歧义出现时(比如他爸及他爷)才会用上其他称呼。又比如克林顿希拉里,就是因为姓氏歧义,而出现一个用姓一个用名的例子;又比如肯尼迪,因为几兄弟都是知名政客,才出现约翰·肯尼迪泰德·肯尼迪,但平常也没有人会称之为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爱德华·摩尔·“泰德”·肯尼迪等等。更何况红连人名我都留了其英文全名,同样准确,也没有歧义啊。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11:45 (UTC)[回复]
中文只称姓氏,那不代表是正确的,抹杀一个人的名字本身就是不合适的。而且,这是百科全书,并不是日常做法所能比拟。此外,所谓全称只是希望阁下能够加上名称而已,并不是整个名称,例如泰德·肯尼迪这种就是标准的全称。—ATRTC 2011年3月22日 (二) 11:40 (UTC)[回复]
不是整个名称...就不是全称吧-.- 误会了。再重复,这不是抺杀他人的名称,而是中文可以如何称呼外国人。一般来说就是两种:一是只称姓氏,二是加上第一部分的名称(就是你提议的改动)。两个方法其实都可以,互不排拒,无须刻意改动的。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23日 (三) 10:55 (UTC)[回复]
在下倒认为,无论在百科全书的风格、对人的尊重还是准确性等多方面,后者更为适当。此外,既然阁下认为互不排斥,那在下径自改动,相信亦并无不可,然而在下不希望引发编辑战,在此请求阁下的允许,未知阁下意见?—ATRTC 2011年3月24日 (四) 14:36 (UTC)[回复]
当然可以...只要不是全部人名都变成约翰·席德尼·麦凯恩三世这样长,我没所谓的(老实说,一开始真的吓了一跳)。不过如果人名在第一次出现时已用上较长的称呼,再出现就应只用姓氏吧?就算不谈日常用语,其他语种维基都是这样。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24日 (四) 14:53 (UTC)[回复]
已修正。基本上使用条目名称的长度便可以,除非是条目的主角,否则至少应该列出一个名称和一个姓氏。—ATRTC 2011年3月25日 (五) 11:27 (UTC)[回复]
迟一阵子我再改改自己旧写的条目~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07: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