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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今古庸龙 (ten7728) (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14:58 (UTC)回复

有关阁下不停在我校的编辑

编辑

你好,烦请阁下不要在我校的编辑里不停地加入非经校方核实的事实以及历史。首先,教育署质素保证视学报告是在2000至2001学年,而视学报告是每4年更新的,所以该篇报导已不再有效。第2,烦请阁下不要随意添加新闻。 本人再向维基申请保护条目我校的条目,希望阁下在解封后不要再坚持有关编辑。--Lasalle留言) 2014年6月3日

首先,维基并非 贵校的官方网页,因此维基内容无须经 贵校核实,也无须由 贵校保护。

第二,阁下如有最新视学报告,请你提供及附带相关连结,否则2000至2001学年视学报告仍然有效。

第三,三则新闻是客观事实,更附有相关连结以证明其真确性,而且传媒曾广泛报导,并非琐碎事件。其他中学若发生同类事件,也会于维基出现相关内容给公众参考。因此 贵校并无特权禁止相关新闻于维基出现。

本人尊重公众知情权,三则新闻具建设性,绝非随意添加新闻,而且新闻没有过不过时的问题。相反 贵校学生随意删除经传媒证实的事实,完全违反新闻自由及破坏维基中立性。最后你说什么“解封”? 你身为学校一分子,请勿说谎及请自重!--Pacoho留言) 2014年6月6日


有关条目杨千嬅的编辑讨论

编辑

你好,就条目杨千嬅部分内容的标题被加上歌词的事宜,本人特意发起此讨论为标题的歌词存废作决定。在条目内,歌唱发展部分的内容早前被用户加上歌词,本人认为此编辑并不适合,因此把标题上的歌词删除,之后却被原编者改回,之后有其他编者再把标题上的歌词删除,之后原编者再改回。有鉴于此,本人希望近期曾编辑条目的用户可发表意见,决定编辑的方式,以令条目可以以最佳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眼前。眼见阁下于最近曾对条目作出编辑,因而希望阁下可对此发表意见,谢谢。--Curveatoms留言2015年1月27日 (二) 13:23 (UTC)回复

2015年7月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贡献,不过有鉴于您在条目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7/26中的行为,我们仍然要提醒您,请不要人身攻击。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而不是编辑者。请阅读欢迎页面来获得更多信息。谢谢!--The powder toy留言2015年7月27日 (一) 12:00 (UTC)回复

请两位都不要再回退,请先讨论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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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请求页面全保护。--秋意假发浓留言) 2015年7月28日 (二) 13:38 (UTC) 我这版本沿用5年了 --Pacoho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13:38 (UTC)回复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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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停止主张您对“杨千嬅条目的所有权。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破坏性行为,例如编辑战人身攻击。这样做也可能违背方针并且导致封禁。阁下已多次与其他用户发生编辑战。请不要偏执于个人的理解,而忽略群组的意向。寄语 阁下‘苦海无涯,回头是岸!’--Thomas.Lu留言) 2015年7月28日 (二) 14:03 (UTC) --Thomas.Lu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14:03 (UTC)回复

我这版本沿用5年了,但遭Penguin Shido 长期破坏兼回退 --Pacoho留言2015年7月28日 (二) 14:12 (UTC)回复

2015年7月

编辑
 
由于重复性地破坏,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广雅 范 2015年7月28日 (二) 14:54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屡犯。
  处理人:Jimmy Xu 2015年7月31日 (五) 10: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