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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Wing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40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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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藏区疆域的变迁”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40 (UTC)回复

明朝治藏历史

编辑

你好,相信明朝治藏历史最近的几次编辑都是你贡献的,我对此表示高兴,我并不想只有我一个人在那个条目溜达。但在编辑条目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 请在引用资料的时候,注明书籍的页码。这样才方便其他人验证。
  2. 请用中立的观点、非口语化的文字编辑条目。如无学术材料支持的情况下,请勿在编辑时使用反问、想其然的句式。
  3. 请如实的引用学术资料的文字。比如“明朝对西藏政教中最重要的大事——政权更迭却从未产生过影响力”一句,我只在你提供的链接中看到说明朝没有反应,而不是没有影响力。这两个概念是有差距的。

暂时给出这几点建议。如有其他问题,敬请在我的讨论页上留言。--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4月8日 (三) 16:46 (UTC)回复

西藏系列条目是不应该再改名的。如果唐朝还有争议的话(唐蕃联盟算不算是政治合并?),那么元明清的治藏历史是决不会有疑问的,有争议的只是深度、广度问题。我依然希望你能以中立的观点编辑该系列条目,我也会继续观察、参与编辑。--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3:33 (UTC)回复
首先请你查看一下Talk:明朝治藏历史我的言论,我是不同意引用“共产党宣传机器的言论”的,这也是英文维基的弊病所在。但如果你认为大陆学者的学术言论都是共产党的政治宣传,那我也无话可说,事实上你也多次引用大陆的学术资料。其次,knol.google确实属非学术资料,它只是类似于Wikipedia的网络百科全书,人人都可以编辑,都不能作为可靠的支撑材料。所以劳烦你去寻找一些学者的书籍资料以编辑条目,之前你所做的编辑我从未改动。希望你能够理解,谢谢!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8月12日 (三) 12:25 (UTC)回复
首先,我没有说过大陆出版的书籍都是共党的宣传,这恐怕是你误解了。我所说的宣传,指的是不顾事实和逻辑,蛮横无理地作出结论,抑或是根据政治的需要剪裁历史,以形成误导读者之作用。大陆学者在政治重压下,一部分成为政治文宣的帮凶,但还有一部分坚持学术道德,隐晦地表达学术观点。经常同一本书里,特别是多人合著的书籍中,会同时出现政治宣传和学术观点相雑的状况,希望你能善加分辨。显然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其次,我能了解你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西藏归于明朝统治,从题目到内容组织都有明显的倾向性,特别是受到了《中国西藏的历史地位》一书很大的影响,而这本书正是我所说的共党宣传,该书极尽歪曲史料和偷换概念之能事。然而其作为一家之言,我并不认为需要将对该书的引文全盘删除,因为判断孰是孰非并非维基百科的责任。唯应坚持中立原则,平等地接纳各方观点。
第三,不恰当的证据罗列常常会导致误导性的暗示。比如把《明史地理志》中的“西据吐番”一段和你添加的对吐番的定义“其中“吐番”即今西藏自治区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各自所辖藏区的统称”放在一起,虽然两句话单独看是没有问题的,但合于一处便暗示读者:明朝占据了整个吐番地区。事实上,占据了1%也可以说是占据,占据了100%也是占据,这里究竟是何种占据呢?如果按照此处所暗示的认为是全部占据,则和按明史中数字的推演结果相左。如果你相信明朝人的算术不致差劲到如此程度的话,那就不能认为是全部占据。这也是我反对如此罗列的原因。如果一定要说明明朝究竟占据了哪一部分吐番土地,就最好按照明史自己承认的说法方为妥当。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非古人的初衷去解释,必然会导致相互矛盾的出现,这是对条目品质的极大伤害。
最后,关于何者可视为学术资料,在十年前网络尚未跻身主流发布媒介之前,也许你的观点是对的,时下则非尽然。所谓“人人皆可编辑”云云,并不意味着网络文章皆信口雌黄,不足为凭,反之坊间出版的书籍倒是鱼龙混杂,何况在大陆还有政治宣传主导之弊,难道那些共党宣传,因为是正式出版物,就成了你所说的“可靠支撑材料”?仅从形式而断其内涵,岂非过于简单化?然而如果要坚持从内容上判断其学术性可靠性,却难有统一标准,难以操作。故与其大费周章地判断何者为可靠材料,不如兼收并蓄,只要没有重复罗列近似观点,浪费篇幅即可,而对于有独到见解的观点则应尽量收录。
总之,望你能以开放之心态容纳各类观点,而不是以“可靠与否”之类的借口简单加以拒绝。谢谢!Khyengya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7:33 (UTC)回复
关于明朝对西藏具体是否有统治权的问题我不愿多谈,而《中国西藏的历史地位》一书歪曲史料我也十分同意,但我对你将自己的推算结果几乎作为结论加入条目并不同意。你将《西藏历史地位明辨》一文作为来源,然而其实基本可以认定该文是你自己写的,原先地址为http://knol.google.com/k/khyenrab-gyatso/-/112ae74wcuu94/16#,后被改为http://knol.google.com/k/anonymous/-/112ae74wcuu94/16#,作为你的推算结果的出处。总之,无论是推算结果还是来源其实都是出自你自己,在并未得到学术认可的情况下将其放入条目首段几乎作为结论的做法我不能认同,无论你的推算或论断是否正确。要是这样的话,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推算结果放入维基条目并明示或暗示其为结论,同时写一篇匿名或半匿名文章作为参考来源。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维基的中立和非原创精神。有独到且有一定影响力的见解作为百科自应该收录,但除非得到学界普遍认可,不应明示或暗示其为条目结论。关于明朝与西藏的关系在多个问题上都明显存在不同观点,这些主要的观点都应该交待。本人虽认为User:敢为天下先前面直接认定明朝统治了西藏的确不妥,但你以上的做法同样存在问题。有一定影响力的观点可并列列出,而不应偏向某一种观点以至当作(或暗示为)条目结论。--207.112.48.40 (留言) 2009年8月15日 (六) 02:08 (UTC)回复
我不想和诸位去争论可靠来源的定义,Wikipedia的相关条目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了。反正请记住,要编辑请给出学术资料(不管它为谁服务),想引用网站也行,请在正式网站寻找内容(比如西藏流亡政府的网站),“人人都可以编辑”的网站内容绝对不会是可靠来源的!也请避免原创研究,更加不要自演自唱!
我也无意愿去了解谁的立场,我认为我们作为编辑者是没有立场的,我编辑的所有内容只有引述学者的文字,绝没有夹带私货。至于其他编辑人员的历史记录,请在条目讨论页看看。
关于207.112.48.40的最后编辑,请原谅我手上也有《北疆通史》这本书,但你的文字我没有在书中看到。“罕东卫”在书中是说“其属民为‘番’、‘西番’、‘西羌别种’等”,而不是《明史》谈及的“吐番”。我诚切地希望你是看错文字了,否则擅改资料行为是比较严重的。致!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0:24 (UTC)回复
我是上面的207.112.48.40User:敢为天下先你弄错了,关于《北疆通史》这部分的编辑不是我加的,而是User:Khyengya加的,见[1]。我加的是““吐番”可为今西藏自治区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各自所辖藏区的统称”这句[2](该句被Khyengya的编辑删除,我对其进行了恢复,以保持中立性),删除了User:Khyengya自己的推算结果,但保留了他对吐番的理解和有关《北疆通史》的引用。我并没有《北疆通史》这本书,没有添加过相关引用,也无法验证其资料,该书中是否有此句请与添加该引用的User:Khyengya讨论。请敢为天下先仔细查看编辑历史以及我的以上留言,不要混淆、张冠李戴,并尊重维基的中性原则。敢为天下先,我暂且相信你只是一时看错了编辑历史,才导致你上面错误的判断。--64.56.231.79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2:34 (UTC)回复
如果207.112.48.40\64.56.231.79朋友说的是实情,那么Khyengya你的伎俩实在是太恶劣了!自由世界以你为耻!如果你再加入毫无来源或原创的内容文字,以你劣迹斑斑的编辑历史,我有必要提醒管理员对你的编辑行为予以限制了。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11:02 (UTC)回复

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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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先前在47号过滤器上写错了一个条件,对您的编辑造成了困扰,在此向阁下道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4月11日 (六) 05: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