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市

中国旧市名

顺德市广东旧市(县级市)名,1992年改顺德县置,隶属佛山市,2003年12月撤销顺德市,改建顺德区[1]。顺德市撤销前总人口1,694,152人(2000年人口普查[2])。

历史沿革 编辑

1992年3月26日,民政部批准顺德县改设县级市,4月30日,顺德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99年7月27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关于确定顺德市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市的意见,批复同意在维持顺德市目前县级建制不变的前提下,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系统和国家垂直管理部门仍维持现行管理权限由佛山市代管外,其他所有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事务,赋予顺德市行使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并直接对省负责。2003年1月8日,顺德并入佛山,撤县级市设佛山市顺德区。2004年1月28日,顺德固网电话号码升位,原有的区码0765被取消,换成与佛山一样的0757,并在所有固网电话号码之前加上"2"字,成为8位的电话号码。

2010年4月,经广东省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收回佛山市顺德区在横琴岛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内的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3]

参考 编辑

  1. ^ 中国经济网[永久失效链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佛山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12月8日/国函〔2002-109号)
  2. ^ 国家统计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0年第五次人口分县普查数据
  3. ^ 横琴岛顺德“飞地”归还珠海管理. [2010-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