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明局
身份证明局,OMP(葡文: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Identificação;葡文简称:DSI)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辖下的一部门,前身为澳葡政府身份证明司。
身份证明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Identifcaçã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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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局长 | 周伟迎 |
副局长 | 罗翩卿、陈婉丽 |
部门资讯 | |
部门性质 | 一般部门 |
成立年份 | 1984 |
所属部门 | 行政法务司 |
总部 | 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1楼、5楼、19楼、20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http://www.dsi.gov.mo/ |
主要职责
编辑- 统筹及执行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民事及刑事身份资料相关的工作;
- 发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及刑事纪录证明书,并确保所载资料的准确性;
- 就身份资料纪录所载的事实发出证明书;
- 依法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发出护照及其他旅行证件;
- 处理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有关国籍的申请;
- 接收、审批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以及发出有关证明书;
- 组织具法律人格的社团及财团的登记及发出有关证明书,并持续更新有关资料;
- 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相关法规
编辑- 第29/2017号行政法规(2017年11月1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身份证明局的组织及运作。
组织架构
编辑局长
副局长 | |||||||||||||||||||||||||||||||||||||||||||||||||||||||||||||||||||||||||||||||||||||||
研究开发及档案管理厅 | 居民身份资料厅 | 旅行证件厅 | 综合事务厅 | ||||||||||||||||||||||||||||||||||||||||||||||||||||||||||||||||||||||||||||||||||||
行政及财政处 | 研究开发处 | 制作及档案管理处 | 身份证处 | 法律事务及公共关系处 | 服务管理处 | 刑事纪录处 | 社团及财团登记处 | ||||||||||||||||||||||||||||||||||||||||||||||||||||||||||||||||||||||||||||||||
其他职责
编辑- 负责统筹2008年至今的现金分享计划
英文名称
编辑身份证明局的官方英文译名暂有两个版本:
-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 (印于旧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之个人资料页上)
- Identification Services Bureau (见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方网页,及新版澳门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电子旅行证)
历任局长
编辑- 黎英杰(199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19日)
- 欧阳瑜(2014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19日)
- 黄宝莹(2020年3月18日─2023年3月17日)
- 周伟迎(2023年3月18日─)
电子身份
编辑为配合电子政务发展,根据第11/2023号法律《修改第8/2002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制度〉》于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特区政府推出电子确认身份方式 — 电子身份,作为澳门居民身份证的辅助应用。居民通过手机在一户通绑定电子身份,便可使用电子身份办理公共部门或私人机构的服务。[1]
适用对象
编辑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 出入境事务:除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澳旅检大厅的合作查验快捷通道外,其他口岸和港珠澳大桥港澳旅检大厅的人工通道和自助过关通道方可使用“电子身份”。
- 所有公共部门办理服务
- 医疗补贴计划
- 持续进修发展计划
- 透过身份证明局提供或核准的技术查验电子身份的公共机构
- 透过身份证明局提供或核准的技术查验电子身份的私人机构
- 澳门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预约回乡证)
- 大西洋银行
- 中国银行(澳门)
- 澳门国际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澳门)
- 大丰银行
- 澳门电讯
- 立桥银行
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
编辑其他服务
编辑自助服务机
编辑只可以办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续期、特区护照首次申请或续期、特区旅行证首次申请或续期、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往港旅游证首次申请或续期、个人资料证明书申请、亲属关系证明书申请、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
申请种类 | 可在自助服务机办理的条件 | 需要在柜台办理的情况 | 不适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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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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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护照首次申请或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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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旅行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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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港旅游证首次申请或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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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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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证明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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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于办理在澳门无子女证明书、鉴证证明书及证明曾持有或曾递交其他证件的人士 |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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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采集自助服务机
编辑位于:外港客运码头、南湾中华广场地下大堂、氹仔客运码头、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以及3间卫生中心
年满11岁未满18岁的合资格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连同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人士必须前往香港上环信德中心港澳客轮码头的香港入境事务处登记处(位于入境大堂入境柜台前的区域)、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的香港入境事务处登记处(位于入境大堂入境柜台后的区域)、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登记处(位于入境大堂入境柜台后的区域),登记时须出示下列文件正本:申请人及陪同申请人办理预先登记手续的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有效的出生证明文件(澳门出生的人士须出示由民事登记局发出的办理身份证用途的“出生登记之叙述证明”或记载有关出生登记的“全文副本证明”)、如由监护人陪同登记,须出示有关行使亲权或监护权的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只有葡文版本,须出示中文或英文译本)。
网上服务
编辑透过一户通办理。
只可以办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续期、特区护照首次申请或续期、特区旅行证首次申请或续期、往港旅游证首次申请或续期、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邮寄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及刑事纪录证明书
申请人为双胞胎或多胞胎人士、未满18岁或未满16岁(刑事纪录证明书)、更改个人资料、禁治产或准禁治产人、遗失身份证、代办申请、芯片损毁的情况下不能网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