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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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福建省在福州市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由林森县改组,先后直属福建省管辖。
沿革 编辑
民国十八年(1929年)左右,成立福州市市政局,是福建省负责管理福州市政的专门机构,行政区划上福州仍归闽侯县所辖。中华共和国元年(1933年),成立福州特别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福州市政筹备处成立,为之后成立福州市奠定基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正式设市,从原林森县划出。至直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福州为止。
构成 编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福州市政府成立,下辖警局、民兵队、防护团、医院、卫生所共18家。驻福州的中央以及省属机构共62家。福州个金融机关(含中央、省属、市属)共27个;福州市邮务机关8个;新闻机构30家。中国国民党省、市党部以及下属各区党部、办事处和中国民社党总支等机构:12个。
历任福州市政府市长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前任: 福州特别市 |
福州市最高行政机构 | 继任: 林森县政府 |
前任: 福州市政筹备处 |
继任: 福州市政府 | |
前任: 福州市政委员会 |
继任: 福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