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良枢(?—?),字尚默,一字致虚[1],又号密庵,江西南昌府进贤县南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江西乡试举人[2],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初授丽水县知县,改令仁和县,与人推诚无隐,征比不事鞭扑,水灾议蠲赈,悉心筹画,全活无算。入为刑部主事,陈船政六款[3],晋刑部云南司郎中,四十七年充会试同考官,寻升云南提学副使。天启五年,试御史李灿然疏荐,调浙江提学副使[4],以不作魏珰祠碑文,解印绶归[5]

崇祯时起复湖广副使,四年改广东副使[6],升湖广参政,晋广西按察使[7]。著有《易解》[8]

轶事 编辑

枣林杂俎》载其督学浙江时失印复得之事[9]

参考 编辑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樊良枢,致虚,丙子十一月二十六日,丁酉,礼部政,乙巳授丽水知县,戊申调仁和县,壬子升刑部主事,癸丑漕运理刑,乙卯升员外,升郎中,己未房考,本年升云南提学副使,丁卯致仕。戊辰考察,起湖广副使,辛未升广东右参政,改福建海道,改湖北道。
  2. ^ 《江西通志》
  3. ^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带管工部分司刑部主事樊良枢陈船政六款。
  4. ^ 《明熹宗实录》:天启五年十一月,调云南提学副使樊良枢为浙江提学副使。
  5. ^ 《明熹宗实录》:天启七年九月,浙江提学副使樊良枢以病致仕。
  6. ^ 崇祯四年七月甲午,调山西按察使杜乔林为浙江按察使,湖广副使樊良枢为广东副使。
  7. ^ 崇祯五年八月,以湖广参政樊良枢为广西按察使。
  8. ^ 《浙江名宦志》
  9. ^ 《枣林杂俎》:天启丁卯四月,浙江学使南昌樊良枢自口口还杭州,登江岸失印,三日或得之司前石狮口中。寻出试衢州,投劾去。
  • 《明实录》